刘禹佳
(河南师范大学科技与社会研究所,河南新乡453007)
大数据驱动的全球环境治理路径创新研究
刘禹佳
(河南师范大学科技与社会研究所,河南新乡453007)
推动全球环境治理改革,是适应新一轮工业革命时期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大数据时代为全球环境治理改革带来了新的契机。全球环境治理改革需要积极利用大数据技术构建发达国家、新兴经济体、发展中国家、国际组织、跨国界民间社会团体等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治理逻辑框架,克服传统治理的利益冲突、碎片化管理、数据鸿沟与参与能力不足等缺陷。运用大数据技术优化全球环境治理的结构与过程、整体性全球环境治理体系及多方协同参与平台,可以有效提升全球可持续发展能力。
大数据;全球环境治理;结构创新;过程创新
随着大机器技术和能源技术的快速发展,人类社会对化石能源、化工原料、重金属原料的开发与利用规模日益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推动作用,但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近年来,温室气体排放、酸雨、臭氧层的破坏,森林破坏,荒漠化以及物种减少等环境问题,已经成为超越国界的焦点,客观上要求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有效的环境治理。在传统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下,经济全球化长期处于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的主导之下,致使全球环境治理处于不公平与失衡的风险状态。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进一步激化了这一深层次矛盾,也促使全球环境治理进入了结构重构期。发达国家难以有效提供全球治理的公共产品,经济全球化和国际权力体系扩散,要求新兴经济体国家承担更多的全球经济与环境治理责任。由新一轮科技革命引致的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全球环境治理结构与过程变革提供了技术许可与物质平台。大数据技术支持的数据感知、数据搜集、分析与共享机制,为人类社会提供了认识世界的全新视角和方法,也为全球环境治理改革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全球环境治理改革面临哪些大数据技术的挑战?如何利用大数据技术推动全球环境治理改革?本文尝试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和解答。
1.1 大数据时代释义
根据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的观点,大数据是信息与网络时代社会群体获取新知、创造新价值的重要平台,也是提升决策力、洞察力和实现流程优化的海量、多样和快速增长的信息资产[1]。自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诞生以来,尤其是在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技术问世以来,全球数据呈现出多样化和几何级数上升趋势,人类社会进入了大数据时代。大数据作为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技术的运用,具有海量的数据规模(Volume)、快速的数据处理体系(Velocity)、多样化的数据类型(Variety)和数据本身能创造价值(Value)等“4V”特征。大数据时代是大数据技术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得到广泛应用的时代,数据信息储存与传播数量、数据处理能力得到比世界经济增长速度更快的提高。大数据时代的数据感知、信息搜集、处理、共享与分析,为人类更科学地认识世界提供了全新的视角与方法,推动了人类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与生活方式的伟大变革,也对全球环境治理结构变革带来了新的挑战与契机。
1.2 全球环境治理体系的复杂网络结构特征
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格局和国际力量持续发生着变化,广大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以金砖国家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逐渐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新兴经济体国家参与全球经济与环境治理的意愿和能力持续增强。然而,新兴经济体国家尚处于以第二产业为主导的工业化进程中,新兴经济体在经济呈现高速增长的同时,技术与投资方面依然会受到碳效应、硫效应和重金属效应的限制,短期内难以摆脱高消耗、高污染的困境。发达国家已经进入了以第三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为主导产业的后工业化时期。第三产业与先进制造业的化石能源、化工材料和重金属消耗低,发达国家的碳排放与环境污染已经跨过了库茨涅兹曲线的波峰,德、英、法、日等发达国家的人均碳排放、硫排放等已经呈下降趋势[2]。发达国家在全球环境治理结构中依然保持主导地位,世界经济与环境治理结构的不合理性尚未发生根本变化,建立科学合理的全球环境治理结构与过程,依然要经历漫长曲折的道路。
在环境问题的跨国关系中,发展中国家是发达国家碳排放转移的目的地,如《自然气候变化》杂志发文显示,“中国为发达国家供给消费品而产生的二氧化碳高达17亿吨,是全球被转移碳排放最高的国家;而美国通过国家贸易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了9亿吨的二氧化碳,如中国企业在生产iPhone手机过程中几乎承担了全部环境成本,而获取的附加值却不足10%。”
发达国家的“碳泄漏”和“碳转移”,加剧了全球环境治理的复杂程度。随着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社会文化发展,公民环保意识的增强,国际组织、跨国界民间团体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的意愿越来越强烈,发达国家由于全球公共产品供给能力的下降而寻求与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新兴经济体国家合作,共同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的态势逐步形成。由多元主体构成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在大数据技术支持下呈现出参与主体互动频繁、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复杂网络结构特征:一是具有小世界特性,即多数节点(众多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国际组织、跨国界民间社会团体等)仅拥有相对少数联系节点;二是无标度特性,即少数节点(起主导作用的少数发达国家)拥有多数联系节点(众多发展中国家、国际组织、跨国界民间社会组织等);三是全球环境治理参与主体的择优链接关系特性等。复杂网络结构体系能够揭示大数据时代的全球环境治理结构与过程的演进规律、内在原因和机制,为推进全球环境治理改革提供新的分析范式[3]。大数据技术使具有复杂网络结构特征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能够向更高级、更有序的结构状态进行自组织演化,实现内部各子系统在结构与功能上的统筹安排与科学组织,实现整体功能的“量”与“质”的提升[5]。大数据时代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是典型的复杂适应性系统,呈现出复杂网络结构特征[6]。
2.1 全球环境治理结构与过程变革
全球环境治理框架既包括以发达国家为主导的国际协调机制,也包括新兴经济体及发展中国家、国际组织、国际性民间团体等多元主体的参与、协作而形成的跨国界安排和诸多治理路径的综合。现阶段的全球环境治理体系亟待改革,作为全球环境治理实施主体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则存在着机构松散、工作程序和机制僵化、缺乏战略思维、资金不足和效率低下等问题,面临着缺乏权威性、发达国家领导和倡议能力下降、治理协议和权力碎片化等诸多挑战。全球环境治理主导力量的美欧等发达国家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改革方向上存在分歧,欧洲强调要提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全球环境治理与可持续发展中的领导地位,通过制定完善的全球环境议程和融资机制,使其成为全球环境贸易与环境安全协调仲裁、全球环境维护等权威组织者;而美国等则主张通过市场参与和扩大融资,加强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能力建设,反对组建全球环境治理领导机构。滞后的全球环境治理结构和制度建设对全球环境问题的解决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难以提供动力。为此,提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权威性和领导能力,增强其环境规划项目组织能力,创设信息交流及协调机制,优化跨国界环境协议及执行体系,是改进全球环境治理的重要途径之一。
全球环境治理“结构”是指包括统治、控制、规范、管理和社会安排等全球环境治理的形式,其实质是环境治理中的权威分配状态;全球环境治理“过程”是在一定的环境治理结构中实现的,其内涵是指各个治理要素如何构成环境治理的若干环节以及各环节之间的相互影响机制[7]。全球环境治理结构改革影响着环境治理安排能否最终发挥有效作用。在新兴经济体崛起、全球公民意识觉醒、全球新产业革命兴起和发达国家实施“再工业化”战略的背景下,全球环境治理结构改革,意味着要打破发达国家垄断环境问题发言权的状态,理顺发达国家与新兴经济体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关系地位。因为,全球治理只能存在于地位平等、相互独立的若干参与主体中。全球环境治理改革的方向是建立发达国家与新兴经济体及其他发展中国家、国际组织、跨国界民间团体相互独立、平等权威分配的参与治理机制,形成治理决策中的充分、科学的意见和利益表达机制,形成能够兼顾多方利益和可执行的治理决策。全球环境治理机制的制定、发展、强化、实施等,构成了环境治理过程,具体过程内容包括以下几点。①问题界定。将全球环境问题纳入国际会议议题之中,并确认环境问题的规模、性质、成因及需要采取的措施等。②形成共识。通过针对环境问题的经济、政策和科学层面的国际讨论,构建环境问题性质和科学措施实施的共识。③协商谈判。各治理主体就环境治理问题进行协商谈判,达成政治共识,建立跨国界的“框架公约”。④强化实施。根据“框架公约”,在新的科学证据、共识及各治理主体的推动下,各参与主体通过缔约方大会针对环境问题的现状及趋势,签订新的议定书、协定,从而推动环境治理机制得到落实。全球环境治理过程是在政治、市场和科学等环节的互动中得以表现出来的。全球环境治理过程是在一定的治理结构中实现的,多元化的治理权威分配结构有助于实现不同层次间治理主体的多向合作互动过程,从而对特定环境问题实现有效治理。全球环境治理改革目标的实现依赖于多元治理主体在协商谈判中达成政治共识,从而不断改善跨国界环境治理机制,优化全球环境治理过程。
2.2 大数据对全球环境治理改革的驱动机制
首先,大数据时代深化了多元治理主体对全球环境问题的认知程度。大数据时代的动态网络体系和海量数据处理能力,增强了多元治理主体对环境问题及治理要求的科学认知和分析能力。全球环境治理主体能够利用大数据技术对经济活动痕迹及其环境问题特征进行细微的跟踪分析,摸清环境问题的实质和发展动向,为科学实施全球环境治理战略提供科学支持,有助于全球环境治理主体动态、准确地掌握全球环境问题的内容及变化趋势,提升全球环境治理政策的针对性、有序性和质量水平。
其次,大数据能够优化全球环境治理结构。在传统全球气候及环境治理模式下,气候公约、环境治理标准主要由发达国家为主导进行推动,而经济全球化、发达国家再工业化引发的全球环境问题的复杂性特征,要求全球环境治理主体多元化,形成发达国家、新兴国家、发展中国家、国际组织、跨国界民间社会团体等多元主体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快捷、多元的信息来源和海量数据处理能力,为多元治理主体参与提供了物质平台。大数据技术推动了信息传递与处理模式由“一对一”“一对多”向“多对多”的方式转型,多元治理主体能够有效利用网络终端设备,能够有效获取全球环境问题及治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效降低发展中国家、跨国界民间社会团体参与全球环境治理的门槛[8]。
再次,大数据贯穿全球环境治理全过程。大数据技术支持的高效化信息传递和海量数据处理能力推动了全球治理过程实现公平、公正和透明化,也成为全球环境治理过程演化的必然趋势,传统全球环境治理中的发达国家主导特征逐渐失去空间[9]。在新一轮产业革命背景下,全球环境治理过程的改革方向之一是构建“跨国界市场管制”的环境治理机制安排。Peter Newell(2008)认为,国际贸易、跨国公司的行为和国际金融流动对资源使用方式和生态环境产生巨大影响。为了达成全球环境治理目标,一是应持续构建旨在规制市场行为的跨国界市场管制机制,既包括政治环节对市场行为的监管,也包括市场体系对跨国界消费行为的改善;二是要构建以“市场约束市场”的环境治理过程机制。环境治理过程中政治环节对市场环节的环境影响和引导的一个有效途径是建立和完善有利于跨国界联合履约的市场框架,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和排污许可证交易市场等。以“市场约束市场”的全球环境治理机制是有效支持市场主体从这些市场框架获取利益,从而在市场交易过程中调节资源使用方式,有效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去;在各类跨国界环境工具和政策建设的驱动下,跨国经营主体能够在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中改进技术、改善经营管理,以生产经营的低成本实现环境保护的高标准,发展环境保护技术,转型发展成为生态环保产业。
大数据时代为新兴国家、发展中国家、国际组织、跨国界民间社会团体等多元主体有效参与和优化全球环境治理过程提供了技术条件和物质平台。然而,全球环境治理尚未实现大数据响应的重大突破,更缺乏以大数据支持的预警响应、应急管理和善后处理机制等现代治理体系。
3.1 大数据时代全球环境治理更加复杂
在新一轮产业革命的发展过程中,发达国家依靠其雄厚的科技实力和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严格了环境质量控制标准,积极推动工业4.0和“再工业化”战略,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了低碳、绿色经济发展步伐,积极争取扩大其全球环境治理主导权。与此同时,亚非拉等地区,基于技术劣势和经济发展压力,环境形势不容乐观。尽管中国、巴西等新兴经济体国家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压力依然巨大,且在全球治理中依然处于被动地位。大数据时代的全球环境治理结构与过程改革必须允许多元主体存在,也是维护各主体在全球治理中平等地位原则的延伸。大数据在为全球环境治理提供参与物质平台和技术支持的同时,也加剧了全球环境治理体系的非线性特征、涨落幅度和复杂程度,给全球环境治理造成了结构难度。大数据技术支持的经济全球化加剧了环境问题在全球的蔓延。在全球环境治理中,全球环境治理参与主体都是追求各自目标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主体。全球环境治理中,多元利益存在;而全球环境治理网络组织结构中,各国之间的社会、经济、文化、观念等综合差异巨大;大数据支持的互联网涨落机制和非线性作用机制下,全球环境治理各参与主体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关系更加复杂。如何利用大数据技术综合协调多元利益,形成相互承诺的信任关系,进而形成互补知识技能和在协同互动基础上形成全球环境协同治理模式,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
3.2 全球环境治理中的“碎片化管理”及其信息孤岛困境
在基于全球环境公约和议定书框架推进全球环境治理谈判的过程中,形成了环太平洋发达国家(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欧盟、金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等不同利益集团,在历次气候与环境大会中进行激烈交锋,对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气候、环境治理中的责任、义务持续存在分歧与博弈。环太平洋发达国家认为,节能减排既是发达国家应承担的义务,也是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新兴经济体国家的义务,且以一些发展中国家参与承担节能减排为前提;欧盟在节能减排的立法、政策、技术研发与行动方面表现积极,愿意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环境问题方面做领导者,支持《京都议定书》实施第二承诺期,积极主张建立“涵盖全球主要经济体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新型节能减排协议,并在2020年后生效,但遭到发展中国家反对。以中国、南非、印度、巴西等“金砖国家”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和广大发展中国家,倡导南南合作,认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方面,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国家需承担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要做出进一步“节能减排”承诺并对实施“节能减排”的国家提供有效的技术、资金支持,主张发展中国家应结合自身实际自觉自愿落实“节能减排”行动。中国、印度、巴西等新兴经济体国家不断增加的温室气体排放和环境污染等多种因素显示,全球环境治理在新时期呈现出更为复杂的趋势[10]。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大数据技术支持的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全球环境治理的复杂程度加深,而传统的全球环境治理“碎片化管理”模式弊端日益凸显,存在显著的信息孤岛效应。在全球环境治理的“碎片化管理”中,各国政府有各自完全独立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中选择各自的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和用户界面,进行各自独立的管理过程,各国政府间的信息孤岛效应导致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缺乏科学的互动与协调机制,对全球气候变化与环境问题利益诉求和政策冲突的反馈滞缓,环境决策与治理效能低下。推动全球环境治理结构变革,亟待消除各国政府间的信息孤岛效应。
3.3 全球环境治理中的数据能力鸿沟与技术困境
现阶段,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缺乏以大数据技术和相关理论支持的协同治理过程创新,发展中国家存在着数据能力鸿沟带来的治理能力挑战。一是全球环境治理的有效数据信息获取能力不足。全球环境治理决策科学化的前提是治理主体能够及时获取真实、有效的信息,然而,由于发展中国家等参与主体的大数据意识淡薄和各主体间的信息系统联动机制缺失,导致全球环境治理决策科学化程度较低;二是环境治理中数据传递与处理效率低。有效数据的及时、高效传递是全球环境治理主体有效发挥其决策参与和治理执行功能的重要条件。然而,发展中国家政府由于传统观念和科层制的条块分割弊端,数据传递路径阻滞,缺乏科学合理的数据信息传递渠道与机制,已有全球环境治理在复杂环境中难以有效形成科学决策过程;三是全球环境数据关联共享体系尚未构建。经济全球化、发达国家“再工业化”战略和新兴经济体的兴起,对全球环境问题及治理过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大数据支持的互联网技术将使全球环境治理过程更加复杂。因此,在全球环境治理过程中,既要有针对性地收集单领域的数据,又要对环境问题相关主体、环境治理各方进行多领域的相关数据收集和关联分析,并基于此制定科学的全球环境治理预警、预案和响应措施。
现阶段,发达国家、新兴经济体国家、发展中国家、国际组织和跨国界民间社会团体之间尚未建立科学的全球环境问题及治理数据共享机制,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过程中,多元数据收集与关联分析应用能力严重不足。基于大数据分析的环境治理技术激励体系尚未构建。《京都议定书》和《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仅仅宽泛、抽象地提出了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及国际组织进行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的技术援助及转让义务,但缺乏具体的履行程序。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发达国家尚未切实履行技术援助与转让义务。《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在2013年通过了“气候技术中心和网络”的程序和形式,在制度上确保了发展中国家获取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的技术与资金支持的要求。但总体上看,现行全球环境治理体系的技术激励机制尚未构建起来,尽管《京都议定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建立了相关机构,明确了机构职责、运作程序和技术路线图,但对发展中国家在环境治理方面缺乏实质性技术援助与资金支持。在大数据支持的全球环境治理创新过程中,技术激励缺失将阻碍其健康发展。
3.4 多元治理主体缺乏数据分析能力
在动态复杂的全球工业化过程中,新兴国家、发展中国家、跨国界民间社会团体等、绿色环保组织等多元主体借助大数据技术支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是构建全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但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治理情况看,发展中国家政府、环保组织、跨国界民间社会团体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发挥空间有限,尚未形成完善的全球环境治理结构体系,改善全球气候和生态环境的治理功能尚未有效发挥。有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治理的前提,是治理主体具备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的科学知识与经验技能、完善的政治体制,能够制定和执行科学的公共政策等。在大数据时代,全球环境治理各参与方更需要具备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进行信息互动、科学决策和协同治理的能力。然而,由于各国发展程度不同,并非所有国家都具备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环境治理的能力,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一些跨国界民间社会团体。以《京都议定书》和《气候框架公约》为代表的应对气候和环境治理的体质,经过20多年的发展,尽管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治理能力建设依然是现实要求。现阶段,全球环境治理结构与过程改革尚缺乏大数据技术支持体系的顶层设计,缺乏统一的环境治理数据共享机制、操作规范和目标准则。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政府及民间团体缺乏全球视野的环境协同治理意识和大数据分析、决策与执行能力。多数发展中国家政府和环保组织等治理主体主要基于感性、经验判断等,对环境问题现状与趋势进行判断和推理,并基于此进行环境治理决策和行动,难以达到预期治理目标。
全球环境治理的重要路径在于适应大数据技术引发的发达国家、新兴国家、发展中国家政府与跨国界民间社会团体、绿色环保组织等主体关系的复杂性特征,以大数据技术数据分析推进全球环境治理结构与过程优化、决策科学化。推动全球环境治理改革需要建立覆盖全面、协同共享的全球环境信息交流与数据处理机制,健全发达国家、新兴国家、发展中国家政府与跨国界民间社会团体、绿色环保组织等多元主体间的程序化、制度化、共享化的信息交流与科学决策机制。利用大数据技术识别不同区域、不同产业的环境污染与治理的关键节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管调控和预警响应,提升全球环境治理现代化程度。
首先,将大数据技术融入全球环境治理全过程。现阶段,各国工业经济发展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快速发展引发的气候变化、环境污染等,带来国际博弈和各种矛盾冲突呈累加趋势,而大数据支持的互联网平台和新媒体技术转型,为环境谈判、利益博弈、环境决策与实施提供了数据分析、信息沟通与传播渠道,从而为全球环境治理变革提供了技术基础和物质平台。全球环境治理结构在疏导与化解环境问题责任分担中存在低效率的根本原因在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利益博弈,而直接原因在于,缺乏以大数据为支持的信息化、智能化和网络化综合管理体系推动的全球环境治理参与主体间的有效沟通、科学决策与协同合作机制。以大数据支持的互联网信息平台,从本质上改变了全球环境治理结构的关联机制和发展逻辑,有助于重新建构环境治理各方的协调与决策模式,为全球环境治理各参与主体进行信息传递、数据共享、海量数据处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了技术支持。为此,大数据时代的全球环境治理首先要改变观念,积极将大数据技术应用于全球环境治理结构与过程,围绕大数据技术应用,推进全球环境治理结构与过程创新。
其次,运用大数据构建“整体型全球环境治理结构体系”,克服“碎片化管理”造成的环境治理效能低下问题[11]。要树立“整体型全球环境治理体系”理念,积极利用大数据技术,整合与优化发达国家、新兴国家、发展中国家政府的环境治理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合作、议事决策机制,拓宽跨国界民间社会团体、绿色环保组织、各国舆论媒体与社会公众参与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的渠道,通过完善的沟通机制和协同合作平台,增强各参与治理主体的协同意愿,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整体型全球环境治理结体系,加大全球环境治理的信息公开化程度和对各国媒体的环境污染及治理的新闻真实性信息监管力度,提升全球环境治理效能。
再次,构建大数据支持的全球环境治理多元主体参与机制。除发达国家外,新兴经济体国家、发展中国家、国际组织、跨国界民间社会团体、全球舆论媒体和绿色环保组织是进行全球环境治理的主导力量。大数据技术支持的信息沟通、数据共享与决策支持体系是提升各主体治理参与能力,增强协同治理意愿,实现环境治理目标的物质技术条件。全球环境治理各参与方的协同治理意愿、目标一致性程度,信息沟通、共享与处理能力是影响全球环境治理效能和方向的重要因素,全球环境治理的协同意愿、目标一致性的达成,离不开信息沟通、共享与处理,形成动态的利益协同机制。为此,要积极利用大数据技术的突破和进步提升和改进全球环境治理的技术扩散制度、管理模式变革,形成各参与主体达成环境治理目标一致性、协同意愿的技术基础。
最后,构建大数据支持的全球环境治理技术创新及合作机制。近年来,全球环境治理改革进程缓慢,取得的实质性成果较少,除了全球环境治理长期效益与各国短期经济利益存在冲突之外,如何通过技术创新将长期环境效益与各国短期利益整合,加大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支持与援助,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全球环境治理过程改革中,发展中国家应积极响应全球新一轮产业革命和大数据技术发展,积极吸收、消化和创新关键技术,推动低能耗、低污染产业的快速发展,形成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同推进的格局。尤其是要借用大数据技术平台推动“节能减排”技术研发与扩散,加快“互联网+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技术、低碳技术”在制造业、建筑业、农业和交通、建筑中的研发与推广。节能减排与新能源技术研发需要科技创新与大量资金支持,尤其是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与转让,也需要发展中国家积极进行引进、消化与再创新。因此,要围绕大数据技术应用,积极进行技术研发与扩散管理模式变革,以提升全球环境治理效能,减少不同国家环境治理的利益矛盾与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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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PATH INNOVATION OF GLOBAL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DRIVEN BY BIG DATA
LIU Yujia
(Sci-tech and Social Institute,Henan Normal University,Xinxiang 453007,China)
Promoting the reform of global environmentalgovernance is an objective requirement for adapting to the global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the new round of industrial revolution,and the era of big data has brought new opportunities for the reform in the global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The global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reform needs a logic framework of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established by multi subject participation of the developed countries,emerging economies,developing countries,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and other transnational civilsociety groupswith an active use ofbig data technology,and it involvesovercoming the defects caused by traditional governance,such as the conflictof interest,fragmentationmanagement,the data gap and insufficient participation ability.The global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capacity can be effectively enhanced by the use of big data technology to optimize the structure and process of global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global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system and multi collaborative participation platform.
big data;global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structure innovation;process innovation
D63-3
:A
1673-1751(2017)01-0066-07
2016-09-28
2014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环境污染群体性事件及其处置机制研究”(2014-SZZD-15)
刘禹佳(1984-),河南确山人,硕士,研究员,研究方向:公共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