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经济给社会治理带来哪些助益

2017-02-18 14:47唐双捷
人民论坛 2017年2期
关键词:分享经济社会治理供给侧改革

【摘要】“分享经济”不仅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而且也能助力社会治理的供给侧改革,推动实现社会治理创新的“三降一去一补一改”。这种助推作用主要表现在四个维度:分享经济弥补社会制度供给短板、剩余分享提升社会产品供给质量、新型社群增加社会主体供给种类、多元角色改善社会关系供给弹性。

【关键词】分享经济 供给侧改革 社会治理 【中图分类号】F04 【文献标识码】A

“分享经济”对于经济发展、个体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分享经济”也是众创经济,正如李克强总理指出:“它可以让人人参与、人人受益”。可以说,分享经济已经逐步从经济运行新理念向社会生活新模式演变。

“三降”:剩余分享提升社会服务供给质量

美国《连线》杂志创始主编凯文·凯利说:“我们刚刚开始分享,可以分享的东西太多了。”社会产品进入分享领域本就是分享经济的应有之意。社会产品是具象化的社会服务,按内容可划分为物质产品与精神产品。按需求层次供给则可以分为基本型社会产品与改善型社会产品。基本型社会产品以基本公共服务为主体,具有必须性与普惠性的特点,主要类型有基础医疗、义务教育、就业保障等“保底线”物质供给;改善型社会产品则呈现选择性与多样性的特点,不仅有物质产品,更有精神产品,社会成员出于自身高质化、多样性的需求按需通过市场获得,属于“提上限”供给。

分享经济的运行则基于四个前提:以个人为主的公众、闲置(剩余)资源、社会化平台(网络)、获得收入(经济收益)。分享经济的兴起,尤其是社会剩余的出现为提升社会产品供给质量提供了必要条件。通常观点认为,闲置(剩余)资源分享有两种类型:“实物资源分享与认识盈余分享的隐性资源分享。”笔者认为社会剩余有以下五种主要形式:使用权剩余、所有权剩余、时间剩余、认知剩余、资本剩余。使用权剩余分享主要形式有闲置房屋、车辆的出租或使用;时间剩余分享,指个人在碎片化时间中从事多种职业,获取劳动收入;所有权分享,主要有闲置物品进入再循环市场,从而节约社会资源,消化过剩社会产能。认知剩余分享,指个体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技能或独到认知,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分享,并形成凝聚社会力量的线下线上社会平台。资本剩余分享,主要指将个人或机构拥有的闲置资金通过互联网或圈层进行分享利用,针对创意项目开展投资。分享经济助力社会治理供给侧改革的逻辑起点在于社会资源(产品)的供需错配,而社会剩余的形成与分享为纠正错配找到了突破口。当社会剩余资源通过平台与网络进行分享,其便具备了社会性,促使分享实现从“行为”到“经济”的跨越。在此过程中,社会多元主体既是需求者也是供给者,社会供给主体与社会服务产品的多样性大幅提升,社会主体的交易活动边界得以扩展,同时,社会资源加速流动,社会资本也得以培育。

“一去”:新型社群补充社会力量供给种类

2015年,我国宏观经济数据中出现了两个具有历史意义的“过半”:服务业总产值在GDP中占比达到50.5%,社会互联网渗透率也达到50.3%。“分享经济”改变的不仅是传统的商业模式与企业终端,还改变了社会力量的运作模式与供给格局,新型社群的崛起补充社会治理力量的供给种类,促进了社会产品供给的去中心化。

截至2016年第一季度,我国在民政系统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数量已超过了66.48万个。在传统社会管理视角下,政府与社会组织(依规登记的三大类社会组织)是社会产品与服务供给的绝对主体。社会组织是社会领域的主要主体,是社会个体获取社会产品,参与社会建设的传统途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实现了社会建设理念由管理向治理的提升,也提出了“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相关要求。随着社会治理精细化的推进,社会组织建设法制化、制度化的需求日益凸显,但社会组织数量众多、情况复杂,通过统一正式制度供给来推进改革必定相对滞后,从三大条例修改稿与社会组织法仍未能出台便可知其难度。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提出后,各地政府大力推动孵化社会组织和志愿型组织,但大量新生的社会组织多半面临自身缺乏造血能力的共性问题,高度依赖政府扶持资金,当政府购买需求下降或资金不足,很容易出现难以维系的局面。这种问题的实质是典型的社会资源供需错配:很多孵化的社会组织的服务供给更多出于政府需求,而非社会需求。

而在“互联网+”“分享经济”的催化作用下,一種新型的社会力量日益崛起。即社会个体基于身份认同意识与资源分享目标而形成的自由联合体——现实与虚拟联动的新型社群。在分享经济条件下,新型社群,尤其是品牌社群往往由一个魅力人格型的自由个体发起,通过高同质化群体的自由连接(主要是理念或身份),借助资源变现平台(品牌社群)实现社群的自我造血与需求匹配。不同新型社群线上线下的联动合作与资源互换增加了社会产品的供给途径,丰富了社会个体的终端体验,激发了社会个体与社会组织的活力。在现实意义上完成了分享从“行为分享”到“经济分享”的进化。

但我们必须意识到,网络社群,尤其是追随者众多的品牌社群虽然已经开始承担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职能,事实上并非依归登记的正式社会组织,因此目前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丰富社会产品与服务供给的多样性上,但若想要在实现社会治理的一体两翼(管理与服务)上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仍需要进一步的实践与观察。尤其随着《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的出台,可以预见我国将进入社会组织的快速发展时期,在社会力量集合方式、运行模式愈发去中心化的新阶段,如何对基于群体身份认同而形成的网络社群,尤其是具有网络号召力及现实社会影响力的品牌社群进行管理,引导其健康发展是亟需思考的重要课题。

“一补”:分享经济弥补社会制度供给短板

社会治理是社会多元主体综合运用现代治理方式,协作为社会成员提供社会服务,协同管理公共事务,协调利益群体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社会治理的基本任务由此可以抽象为两大类:社会服务(产品)供给+社会(公共)事务管理。

经济供给侧改革有“劳动力、土地、自然资源、创新”四大要素,笔者认为“社会治理供给侧”也具备四大核心元素:以社会力量为代表的社会主体供给、以社会资源为依托的社会产品供给、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社会资本供给、以正式制度为核心的社会制度供给。相应地,“社会治理供给侧改革”应实现以下目标:促进社会力量协同参与社会供给,提升社会服务(产品)供给数量与质量,增加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机会,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结构,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繁荣。

分享经济弥补社会制度供给短板主要有两种方式:现实补充与制度促进。前者用非制度供给补充正式制度导致的社会有效供给不足。由于正式制度框架下的社会供给往往呈现出同质化、一体化的特点,难以满足诸如出行、住宿、互联网金融、慕课教育等多样化需求。分享经济针对社会资源供需错配与时空错位等结构性问题,通过非正式制度供给(如专车平台对网约车合法化、制度化的促进),摸着石头过河,整合碎片化社会力量,激活个体化的社会成员,促进社会资源进行点对点的按需匹配。后者则以探索实践推动政府职能部门进行社会制度创新与改革。随着共享经济蓬勃发展,其对于正式制度的推陈出新、创新供给,弥补短板的作用也在不断显现。这对于共享经济中跨领域、全行业逐步法制化、规范化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随后,北上广深、成都、宁波等也陆续出台了关于网约车经营服务的相关细则,对网约车的准入条件与运营资质做出了进一步的规定,分享经济也开始了由粗放发展、野蛮生长的初级阶段向有序发展、健康生长的高级阶段过渡。

“一改”:多元角色改善社会关系供给弹性

随着弥补制度短板作用的日趋显现,共享经济除了推动实现“三降一去一补”的任务目标,更将有助于实现社会建设中的本质任务环节—“一改”:即改善异质社会群体间的供给弹性。社会治理的核心与最终指向都是作为个体的人。传统社会生活中,不同群体因为职业标签等或许存在较大的社会地位差距,这些个体在社会网络或阶层中的角色标签与刻板印象都是阻碍社会横向流动与纵向沟通的主要原因。在分享经济条件下,分享经济的“模糊身份”与“产品社交化”属性使个体可以拥有多元的社会角色,社会个体因此能够凭借多元身份获取不同的社会体验,促进不同社会群体相互理解,实现个体间的“同情共理”,实现群体的“跨界合作”。这对于不同群体消除集体偏见、打破阶层固化、缩小认知差异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尝试。分享经济赋予了个体多元的社会角色,为增进不同群体的社会互动,缓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有机团结提供了可能。这种改善作用也逐渐得到了社会的认同与官方的认可,国务院在2016年11月出台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与《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通过正式文件对社会个体通过从事复数职业、分享认知剩余获得经济收入的社会行为(如网络主播、科研人员从事社会兼职)表达了政策认同与价值导向,起到了重要的首肯效应,在实践发展与规范管理上具有积极意义。

分享经济为新形势下改善群体间社会关系、提升社会信任提供了重要突破口,使个体通过分享网络实现利益共享、资源互换,促进实现更高层次、更自由的社会流动。这种更具弹性的社会关系以跨群体的纵向合作为基础,以个体为基本单位。分享经济下,合作是个体获取资源,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根本途径。马丁·诺瓦克在《超级合作者》中指出,“合作是继突变和自然选择之后的第三个进化原则”。人生来便是群体性动物,众人互相依靠,彼此互惠,不同文化体、不同國别、不同阶层中的个体由此实现真正的互联。诚如比尔·盖茨所说:“一个人永远不要依靠自己一个人花100%的力量,而要靠100个人花每个人1%的力量”。

综合来看,分享经济能推动实现社会治理供给侧的“三降一去一补一改”:降低社会产品供给的边际成本,降低社会剩余交换的交易成本,降低社会产能的无效供给;去社会供给的中心化;弥补社会正式制度的短板;改善社会关系弹性。这种推动作用的持续则基于四个条件:第一,经济保持平稳以维持社会剩余;第二,信息交换速度与效率快于物质分享速度;第三,对社会产品高质化与多样性的新需求;第四,制度创新供给使分享经济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从“行为”到“经济”的转变。或许正如《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作者杰里米·里夫金所说的,“分享经济将催生一个‘零边际成本的社会”。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科社教研部)

【参考文献】

①童潇:《加速扩大社会治理的有效供给》,《解放日报》,2016年2月4日。

②唐双捷:《供给侧改革视角下的社会治理精细化》,《文汇报》,2016年5月15日。

③黄先海、王煌:《治理体系供给侧改革路径选择》,《光明日报》,2016年7月11日。

责编/孙垚 美编/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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