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绣梅
中重度智力障碍学生是指那些IQ(智商)在35左右的学生。这些学生在认知和思维等各方面都明显落后,特别是自主学习、想象、探索、发现等能力是微乎其微的,甚至是无法实现的,他们只在机械记忆方面相对好一些,因此,对于这样的学生,最有效的教学方法就是直接教学法。培智课堂教学中的直接教学法是指一种系统的教学方法,强调小步子前进、即时检查学生的理解程度、反复循环地指导练习,以求达成全体学生都能积极和成功地参与课堂。
直接教学法的特点
学生仍然是主体 直接教学法可以称作是明确的、清晰的和直接的教学,它是通过教师向学生展示如何完成任务,并为学生提供练习机会并提供反馈,之后还提供机会让学生能够不断练习独立应用这些技能。它是以教师为学生提供帮助为主的学习方法,因此在这种教学方法中,学生仍是学习的主体。
直接教学法也是经过精心设计的 直接教学包括了经过精心设计的教学材料和活动,只是在设计时,去除了类似于“探索”“发现”“鼓励学生辨别”等这样的教学环节,而是常常用“我将向大家展示”“这是”“让我们一起读”这样的环节教学。这样的设计为教学提供了架构和支持,使得全体学生都能够理解新的知识和概念。
直接教学法更符合中重度智障学生的认知特点 中重度智障学生的认知速度缓慢、容量小,保持性差,这些都决定了中重度智障学生的学习方法不宜太难、太繁琐,运用直接教学法,将学习内容直接呈现在学生面前,缩短了学习时间,用最少的时间做更多的事情,并且分小步子呈现材料,清楚示范要教授内容的技能,持续不断地提供练习的机会,循环往复地重温学习内容,从而达到显著的教学效果。
直接教学法在语文课堂中的实践
以已有知识为开端,进入学习状态 研究表明,中重度智障学生的大脑皮层接通技能减弱,在认知分化和联系上不够,不能由此及彼地感知事物,学习状态往往不是最佳,因此在教学中,每一节课都以订正学生前一天的作业和复习学生刚刚学过的知识为开端,调起学生大脑储存最近知识点,让学生在课堂开始的时候就尝到“我会的!”“我知道的!”的喜悦滋味,从而调动学生的学习兴奋点,尽快地进入学习的状态。这样的教学方法直接,对于中重度智障学生来说反而能起到很好的教学效果。
审慎考虑教授内容,明确学习目标 中重度智障学生的学习能力是有限的,他们的注意点也是不容易捕捉的,这就对教师的教学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必须审慎地考虑要教授的内容,确定哪些方法是学生取得成功所必需的,既强调学生应该学会什么,也强调学生应该如何学。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应当通过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让学生清楚地知道需要做什么,直截了当地呈现教授的内容,明确今天的学习任务和目标,而不是让学生仅仅根据经验来猜测自己应该做什么。例如在学习“汽车”这个词语的时候,教师在出现汽车图片后,直接将“汽车”的词卡呈现在学生面前,并且明确“这就是‘汽车两个字。”根据经验,学生书写“汽”字是有困难的,那么确定书写目标是就要审慎地考虑,而不盲目要求。可以适当提出书写要求:“今天我们不但要认识汽车,还要会认会读会写‘车这个字。”在教授书写“车”字时,教师要对这个字的每个笔画名称、书写位置和书写方法等这些技能做清楚和详细的解释和示范,并且要策略性地提问、经常性地检查学生是否理解和清楚了教学内容。看起来非常细碎的教学方法,却是真正经过审慎考虑后确定的教学目标。
持续提供指导练习,巩固学习内容 中重度智力障碍学生的的识记缓慢,记忆保持能力差,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对于呈现的每一个环节和知识点都要进行及时地、持续地提供指导性练习,随时监控学生的学习掌握情况,以保证教学的有效性。例如在认读“车”这个字时,设计教学时,包括了“看图说词——图文对照认读——看词卡认读——听读找词卡——听读找图片——图文连线”等多个环节,并且在每个环节的实施中都要有指导性语言提醒或者肢体指示等,使学生持续地得到练习机会。当然,持续性的指导性练习还应该在其他课程和生活中得到独立的练习,小步子多循环地重温课堂学习内容,直到学生可以独立、流畅地完成学习任务。
及时调整教学方法,保障学习效果 对于中重度智障学生,他们的学习也是迫切的,因为他们学得慢,用时多,更加要求教师要在教学实际中留意观察学生的学习和掌握情况,及时地反馈教学效果,并做出相应的调整,对于一些学生不能理解和习得的知识,教师还要想方设法调整教学设计,尽量地把它们变得更加接近于直接教学。例如,在教学“草”和“花”这两个字时,假如教师的设计这样:我们来看看这两个字的相同之处在哪里呀?恐怕很难得到正确的答案。不如我们把问题设计得更加直接一些:我们来看看这两个字的偏旁部首是不是相同呢?这样一来学生就能一眼看出这两个字的相同之处了。这样的设计避免了一些对于中重度智障学生来说没有意义的、不适切的提问,反而提高了他们的学习效率和学习效果。
结束语
直接教学法在中重度智障语文课堂中的运用是非常重要和普遍的,它的明确性、清晰性和直接性有效提高了课堂教学效率,使智障学生学有所得。
(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特殊教育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