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翰林图画院建立后之教学管理体制与招生考试制度考

2017-02-13 23:41李传文
齐鲁艺苑 2017年3期
关键词:画学翰林画院

李传文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美术与设计系,福建 长乐 350202)



北宋翰林图画院建立后之教学管理体制与招生考试制度考

李传文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美术与设计系,福建 长乐 350202)

北宋的翰林图画院人才济济,成为北宋绘画发展、交流、变革的中心和研究领地。翰林图画院在教育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上不断发展,画院逐渐形成了一整套体制健全和行之有效的教学管理与招生考试制度,使画院建设蒸蒸日上,为画院走向全面繁荣准备了充足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了充分的制度保障。画院建设涉及到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模式、行政体制改革与考试制度等诸多方面,其中,教学管理与招生考试制度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健全化都是不可或缺的,显然在画院的发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这为画院发展达至古代宫廷绘画发展的巅峰创造了完善的条件。

北宋翰林图画院;教学管理体制;招生考试制度;“画学博士”;“太学”

一、引言

在中国美术史上,北宋绘画处于古代文化大发展背景中的艺术鼎盛时期,北宋绘画的发展与变革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意义。在“郁郁乎文”的北宋时代,历代帝王多喜好文学或书画艺术,北宋翰林图画院——这一规模宏大、史无前例的宫廷画院的建立便是明证。翰林图画院继承了历代宫廷绘画的传统,延续着历代帝王的审美趣味,并成为北宋绘画发展、交流、变革的中心和学术研究的重要领地。北宋时期,翰林图画院广泛吸取来自于民间绘画与文人士大夫绘画的优秀成果而又彼此影响,形成画院兼容并蓄的独特风范,也标志着古代宫廷绘画发展高峰的到来。

学界一般认为,北宋翰林图画院是建立在五代西蜀、南唐等国家的宫廷画院的基础之上的。①对于南唐是否存有画院之说,根据时下美术史著述中的通行说法,南唐也建有画院,即认为南唐画院建立于保大元年(943年)。是年,南唐中主李璟采取西蜀宫廷画院的设置之法,也在宫廷中设立了翰林图画院,同时在画院中仿效西蜀画院的做法,也普遍设有翰林待诏、翰林供奉、翰林司艺、内供奉、画院学士等官职。但是,有关南唐正式设立画院机构的说法却并未见诸史料记载,因此,近年来学界也开始有人对此提出质疑。不过,据北宋郭若虚在《图画见闻志》(卷六·赏雪图)所载关于保大五年(947年)元旦大雪之日中主李璟等邀约画家登楼赏雪吟诗作画这一史实看,南唐宫廷画家创作之盛应是事实。韩刚在《南唐画院有无考辨》(载于广西艺术学院学报《艺术探索》,2005年第4期)一文中通过对相关历史文献的比较考证,否定了美术史学界认为南唐存在画院的既定认识。对此,研究者也可参阅。北宋建国后,随着偃武修文治国方略的贯彻,画院建设也迅速提上了雅好文艺的统治者的议事日程。宋初,朝廷在东京汴梁(今河南开封)设置翰林图画院,将之视为国家文治策略的重要内容和举措之一,在前代绘画发展的基础上全力推进绘画事业的新发展。对于北宋宫廷画院即翰林图画院建立的具体时间,美术史学界至今尚无定论,其主要原因在于迄今尚未发现确凿的文献证据。但是,根据既有历史文献加以比较分析,我们还是可以大致探知宋代画院建立的基本线索。②据历史文献所载,在宋代建国的最初数年间,宋太祖赵匡胤即已开始设立画院机构并从全国范围内招揽画家,且授以画院职官。对此,我们可在北宋画论家刘道醇的《圣朝名画评》中发现有关宋初翰林图画院内画家自五代入宋的授官任职的多条记述,从中可探知宋初画院建立之初的蛛丝马迹;此外,我们尚可在清代乾嘉时期的学者徐松的《宋会要辑稿》(职官三十六)中了解北宋翰林图画院初设时的机构部门与人员职责等情况。自宋初翰林图画院建立后,北宋各代不断扩充、发展与变革画院的运作机制,在教学体制、课程设置、对外交流、人才培养与考试选拔制度等多方面大力推进了画院的整体发展,并通过吸收画院外的民间画家与文人画家而使画院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从而在教学与创作诸方面皆取得了十分重要的成就,对后代绘画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本人有关宋代画院,特别是北宋画院的研究文章详见拙论《有关北宋民间绘画与文人画风对翰林图画院的综合性影响》(刊于《吉林艺术学院学报》2016年第4期)与《北宋翰林图画院的建立及课程设置与人才培养制度考要》(刊于广州美术学院学报《美术学报》2017年第2期)。

有鉴于此,本文着重通过画院建立后在教学管理体制与招生考试制度两个方面来考察翰林图画院的基本面貌和发展流变,藉管蠡而窥其貌,从教学与招生这两个侧面来缕析画院建立后不断发展的荦荦大端。

二、画院的教学管理体制

画院的教学管理体制的确立也是一个随政治改革进程而不断完善的历史过程。

宋初翰林图画院建立后,经神宗熙宁至元丰年间的诸项改革,画院内部的教学管理、用人制度与精简机构等方面也有了某些新的变化,从而使教学体制日益健全。当然,若从当时的政治与文化发展的背景分析,这些改革措施的出台与实施也与当时作为政治家的王安石(1021—1086)的变法具有内在的关联性。王安石变法始自熙宁二年(1069年),约于元丰八年(1085年)宋神宗去世前后结束,故亦称“熙宁变法”或“熙丰变法”。作为一系列变革图强和巩固封建统治的重大政治、经济与文化举措,变法覆盖北宋社会,因而不能不对作为“国家画院”的翰林图画院产生重大的影响力。因此,翰林图画院内发生种种改革人事、教学管理与精简机构等举措也便不足为奇了。因此,画院的改革顺应时变而骎骎勃发,与当时王安石变法可谓相互呼应、步调一致。

(一) 通过院画家的积极举荐,使教学新秀脱颖而出

熙宁二年(1069年)十一月三日,翰林图画院画家、祗候杜用德等人进言,要求改进院画家的地位与待遇,打破单调僵硬的人才提拔与人事管理制度,力图使教学新秀脱颖而出。“乞自今将元额本院待诏已下至学生等,有阙即于以次等内拣试艺业高低”,期望皇宫能在这些“待诏”、“画学生”等层次中积极任用、铨选和擢升优秀人才,而非“资次挨排”:

待诏等本不递迁,欲乞将本院学生四十人,立定第一等、第二等各十人为额,第三等二十人,遇有阙即从上名下次挨排填阙,亦乞将今来四人为额,候有阙,于学生内拨填,其艺学额元六人,今后有阙,亦于祗候内拨填,已曾蒙许立定为额,今后有阙理为递迁。后来本院不以艺业高低,只以资次挨排,无以激劝,乞自今将元额本院待诏已下至学生等,有阙即于以次等内拣试艺业高低,进呈取旨,充填入额,续定夺到拣试规矩,每欲令供报所工科目,各给予印绢车工之孟切子,令待诏等供到名件,点定一般监试,画造至了当,即待诏定夺高下差错去处多少,及格与不合格,编类等第。从之。[1]

杜用德等人身为院画家,自然最清楚画院人才要脱颖而出,机制保障与内外促动因素在其中具有何等的重要性,因而,他们希冀以画艺高低来编类等级,在院画家中引入激励机制,以此作为院画家们晋升擢升的重要依据,这种竞争制度完全打破了画院中一度僵化保守的旧体制、旧格局,使得画院的发展与改革同步,翰林图画院逐渐迈入了体制规范完善、人才培养高效健全的健康发展的道路。

由于具有日益健全的教学、管理与人才选拔制度,画院画家们能在充足的物质条件和较为轻松民主的氛围中从事创作,因而他们的地位亦随之得到了普遍提高。画院十分重视人才选拔工作,画院内部的画家也积极参与人才铨选与晋升之事,他们成为促进画院建设和健康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我的事,我做主”,在画院内,这成为院画家展现民主意识和提高自己身份地位的一个重要体现与保障。例如,熙宁二年(1069年)十一月三日,翰林图画院画家、祗候杜用德等人进言,要求改进院画家的地位与待遇,打破单调僵硬的人才提拔与人事管理制度,“乞自今将元额本院待诏已下至学生等,有阙即于以次等内拣试艺业高低”,期望皇宫能在这些“待诏”、“画学生”等层次中积极任用、铨选和擢升优秀人才,而非“资次挨排”。杜用德等人身为院画家,他们积极献言献策,为画院人才脱颖而出和施展才干出谋划策。

随着院画家地位的提高,院画家们被授予不同的官职,享受着不同的俸禄待遇,甚至于他们所着的服饰上亦能穿绯紫色官服,且“佩鱼”“挂玉”,此种情形至徽宗时期几达极盛,院画家们的社会地位遂得大幅度的提高:

本朝旧制,凡以艺进者,虽服绯紫,不得佩鱼。政、宣间独许书画院出职人佩鱼,此异数也。又诸待诏每立班,则画院为首,书院次之,如琴院、棋、玉、百工,皆在下。又画院听诸生习学,凡系籍者,每有过犯,止许罚直,其罪重者,亦听奏裁。又他局工匠,日支钱谓之“食钱”,惟两局则谓之“俸直”,勘旁支给,不以众工待也。睿思殿日命待诏一人能杂画者宿直,以备不测宣唤,他局皆无之也。[2]

院画家的地位甚至高过于书院等院局“百工”,其官职俸禄亦“不以众工待”,这种身份与地位确实非同寻常了。院画家地位的提高尚可通过下列几则文献史料再见一斑:

吕拙,京师人。善丹青,尤喜为楼观之画。至道中,召入图画院祗候。……(太宗)迁拙待诏,拙不受,愿为本宫道士,上赐紫衣。[3]

宣亨,京师人,久在画院。承平时入蜀,终普州兵官。精花鸟。初离院时,徽宗留之,亨牢辞而去。既出,当涂命画者甚众,不胜烦劳,颇厌苦之。每云:“上尝戒我勿出,必为措大所殃,今果然也。[4]

勾处士,不记其名,在宣和间鉴赏第一,眷宠甚厚,凡四方所进,必令定品,欲命以官,谢而不为,止赐处士之号,令待诏画院。[5]

这些文献史料清楚地表明,自太宗至徽宗朝,宋代院画家的地位不断提高,从这些历史文献看,这种优遇院画家的做法至少自宋初的太宗朝便已受到充分的重视,那时院画家们已达较高的地位了,这显然是与画院各项管理体制的完善分不开的。通过院画家如杜用德等人的积极举荐,教学互长,由此而使教学新秀脱颖而出,这成为画院教学管理中注重教学实效的重要方面。

(二)设置“画学”机构,任用文人画家指导画院教学与管理工作

画院发展的另一项重要内容便是设置“画学”机构。积极任用文人画家如米芾、宋子房(字汉杰)等人进入画院直接指导画院的教学、管理与招生等工作,这在宫廷绘画与文人绘画的交流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影响,在实践上也产生了积极的作用。米芾、宋子房等当时著名的文人画家先后被徽宗授予书画学“博士”,在画院中但任重要的教学与管理等重要工作。

在设置“画学”前,画院内曾经过一次重要的改制事件。神宗元丰年间(即1078—1085),在神宗“元丰改制”的影响下,翰林图画院复隶属翰林院,改称“翰林图画局”。当时,翰林院的内部机构不断精简,图画局的改革也在其内:

翰林院掌天文、御书,供奉图画、奕棋、琴阮之事,以执授事上。待诏、艺学、装銮、捏塑无定员。元丰改制,具载《职官志》。旧置提举官一员,以内侍官充,今置同。旧置前、后行九人,今置前行一名,后行四人,贴书二人。本院旧总天文、书艺、图画、医官四局,今掌行管辖翰林医官局、天文局事务。[6]

这样,翰林图画院原本臃肿的机构大大简化了。这种精简翰林院内部机构的改革举措与上述院画家积极陈言以使教学人才脱颖而出的建言可谓相得益彰,亦是与当时王安石变法同步的、具有积极意义的画院改革发展大计。同时,神宗时期在画院内部发生的系列改革以不仅在体制上改变画院的旧有格局,使之更趋完备,而且更从创作思想、创作方法、创作风格和审美追求等方面在画院中产生出一股涤荡旧观念的新风尚,郭熙、崔白、易元吉等具有强烈革新意识与创新精神的画家入主画院便是确切充分的明证。

至宋徽宗赵佶时,画院发展已经具备了充分完善的基础与条件,以至成为中国古代画院成熟发展的圭臬。在精简画院机构的改革基础上,宋徽宗不断完善翰林图画院的内部机制,在前代的基础上开始设置国家最高绘画教育机构——“画学”。

对于“画学”之制,南宋画论家邓椿在记述其祖父邓洵武为画院积极举荐院外“士人画”家宋子房(汉杰)时提及徽宗大兴画学之举:“初,崇、观盛时,大兴画学。”[7]徽宗崇宁三年(1104年)六月,徽宗赵佶下诏将“画学”纳入画院的美术教育制度之中:“崇宁三年六月壬子,置书、画、算学。”[8]画学与书学、算学等领域并列,画学制度意在“以太学法补四方画工”。[9](“太学法”之谓见下文)

画学隶属于国子监,由一名“博士”即“画学博士”具体负责。大观元年(1107年),画学与书学复置,并在博士门下依次设置不同的官职以具体掌管不同专业课程的教学与管理工作,可见画学机构日益完善了:

大观元年二月十七日条云:诏:书画学论、学正、学录、学直各置一名。[10]

这样,画学博士通过画学论等四名画官来总体管理画院内的日常教学工作,画学博士为画院建设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当时,著名的文人画家米芾、宋子房(字汉杰)先后被徽宗授予书画学博士,在画院中但任重要的教学管理以至招生考试工作,作为文人画家,他们的到来为画院输入了一股股新鲜的血液,使得画院创作为之一变。(详见下文招生考试一节)

画学机构的确立进一步充实了画院的整体力量,洎乎北宋后期,画院的课程设置、教学管理制度日趋完善,画学成为画院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翰林图画院兼容并蓄的独特风貌由此日益显著。由于徽宗大兴画学,自大观元年(1107年)后复兴的画学日益步入繁荣发展的正轨。画学在大观三年(1109年)与书学一起相继被徽宗解散,但在徽宗政和、宣和年间(1111—1125)又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画学在北宋后期的画院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影响,极大地推进了画院自身的发展,著名的“宣和画院”即出现于此。画学的建立与院内其他教学管理制度的确立使教学新秀脱颖而出,画院教学与创造两旺,也标志着宋代画院从此进入了全盛时期。

三、画院的招生考试制度

组织对外招生考试是画院管理中的重要一环。为此,建设合理规范和不断优化的招生考试制度亦是涉及到画院如何充分全面地选拔人才的一项重要任务。画院先后建立“士流”、“杂流”的教育培养模式,设立“太学”与“外学”的入学后分班教学的制度;同时,为使招生考试工作日益规范化,画院复设“画学博士”,任用院外文人画家,以其独特清新的招生考试制度与方法以不断健全画院的招生考试制度。

(一)确立“士流”、“杂流”的招生培养模式

至宋徽宗时期,画院考试日益规范,由于受到画院外文人画新风的影响,画院在考试制度和考试内容上多有改革,在美术史上留下了一段脍炙人口的教育佳话。

课程设置为画院的分班教学奠定了基础,这些课程的设置往往都是围绕着学生个体的不同情况和班级特点而确立的,在分班教学与教学内容方面,画院通过所谓“士流”、“杂流”的教育培养模式,为选拔优秀人才提供重要的依据:

(翰林图画院)仍分“士流”、“杂流”,别其斋以居之。士流兼习一大经或一小经,杂流则诵小经或读律。……三舍试补升降以及推思如前法,惟杂流授官止自三班借职以下三等。[11]

“士流”与“杂流”分属不同的班级,分居不同之所,享受着不同的待遇,并根据不同学生的具体情况因材施教。凡士大夫出身者称“士流”,而选自民间的画工(画匠)以及来自于中小地主家庭的学子则被称为“杂流”。士流与杂流的学习和生活均不在一处,反映了封建时代特定的阶级不平等的现实差异性。虽然其中存在着明显的的阶级与身份上的差异性,但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也贯穿其间,因而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正确反映出教学规律中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的原理。

(二)设立“太学”与“外学”,坚持传统文化与绘画学习并重的入学原则

如果说,“士流”、“杂流”这种划分标准尚带有强烈的意识形态与鲜明的身份等级色彩,那么,在“士流”、“杂流”之外,画院还通过“三舍”法的教育培养模式,藉“太学”、“外学”之制来共同加强对“三舍生”——“外舍”、“内舍”和“上舍”生的教学管理。“太学”与“外学”之制继续强化了“士流”、“杂流”的分班教学模式,同时也强化了与此相关的教学内容与阶级身份意识,从中可看出,统治者在人才培养与招生选拔上可谓煞费苦心。

在依入学成绩排定班级过程中,“太学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这种管理方法又融入了自唐以来逐渐兴盛的科举考试方式,其学习内容也改变了自汉代以来传统太学单纯传授儒家经典的一贯做法,而坚持传统文化与绘画学习并重的原则,以此为要旨和中心,这体现出画院在继承前代优秀传统的前提下又具有变革优化的勇气和创造性。

徽宗崇宁元年(1102年),朝廷在汴京南郊营建“太学”——这是一种自汉代以来即已出现的古代“大学”的形式,其目的本在于向学生系统全面地传授儒家经典。在太学中依学生入学成绩而相互分离,进行分班教学。洎乎北宋,这种教育新方法开始被引入到画院的入学考试与班级教学上来。

按“三舍”法的等级定规,画院将入学者的成绩由低向高排列分为“外舍”、“内舍”和“上舍”三级,同时,在已有“太学”之外尚有“外学”之制。“外学”始于宋徽宗赵佶时期,赵佶在太学之外又兴建“辟雍”,以此作为“外学”,而与“太学”之制共同加强对“三舍生”——“外舍”、“内舍”和“上舍”生的教学管理。“太学”与“外学”以管理“外舍”、“内舍”和“上舍”三级学生为己任:太学专理上舍、内舍生;外学专管外舍生。在王安石变法的时代背景下,“三舍”法属画院内针对艺术教育时弊而采取的一项重要的变法内容,其核心即以文化与专业课教育并重的学校教育来取代自唐以来的日益没落的传统科举考试制度。

在画院的招生工作中,诸路贡士初至画院考试,经考试合格后由外学补入上舍、内舍,至此方可正式进入太学,从而转变为所谓上舍生、内舍生:

月一私试,岁一公试,补内外舍生;间岁一舍试,补上舍生,弥封、誊录如贡举法;而上舍试则学官不预考校。公试,外舍生入第一、第二等,升内舍;内生生试入优、平二等升上舍;皆参考所书行艺乃升……凡内舍,行艺与所试之业俱优,为上舍上等,取旨授官;一优一平为中等,以俟殿试;俱平若一优一否为下等,以俟省试。[12]

尽管“三舍”法不同于“士流”与“杂流”那样片面注重于身份甄别之弊,但其中也无法完全避免在人才选拔中出现的以身份定等级的不良现象。事实上,在“舍试”之后,在代表较高画艺水准的上舍生中又有免礼部试、免于解试等铨选殊荣;同时,在客观上,“三舍”法的教学模式形成了在班级编制中低年级人多而高年级人少的金字塔式的格局:

及三舍法行,则太学始定置外舍生二千人,内舍生三百人,上舍生百人。[13]

“士流”、“杂流”与“三舍”法的课程教学模式共同形成了推进和健全画院人才培养的双向机制。“士流”、“杂流”及“三舍”取士之法是画院考生入学与人才培养中的重要内容与方法,在身份甄别与分班教学诸方面产生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三舍” 取士之法实则为王安石有关教育变法在画院中的内容延伸与具体实施方式,因而,此种改革对于画院的发展方向影响深远;同时,“三舍”考试、擢升的人才竞争机制被运用于画院的人才招生与培养工作之中,也反映出画院教育制度较为健全完善的总体特征。在此基础上,画院机构——“以太学法补四方画工”遂使画学机构不断得到了健全与发展。

(三)设立“画学博士”,聘用院外文人画家,实施并健全招生考试制度

自徽宗时,引入文人画家担任画学博士,以促进画院在教学管理与招生考试诸方面工作,这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画学本隶属于国子监,由一名“博士”即“画学博士”具体负责。作为文人画家,在教学与创作上,他们自身独特雅致的绘画风格也为画院带来了丝丝缕缕的清风。对此,南宋邓椿曾云:

……(徽宗)益兴画学,教育众工。如进士科下题取士,复立博士,考其艺能。当是时,臣之先祖,适在政府,荐宋迪犹子子房以当博士之选,是时,子房笔墨妙出一时,咸谓得人。[14]

担任“画学博士”的文人画家在画院中负有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责,同时,画院的招生考试亦是画学博士的一项重要工作。徽宗时期,在像文人画家米芾、宋子房这样风貌独具的画学博士的精心管理下,翰林图画院的招生考试工作可谓有声有色。

文人画非常注重文化修养和品性修为,并通过绘画寄寓其独特的思想情怀,以诗情画意的创造为尚。因此,在画学博士的具体指导下,画院中的入学考试大都以极富诗意色彩的命题方式进行,其中,以唐诗入画最为著名,这种考试方式亦最能显示画院招生的特色,并考查出考生将绘画与文学融为一体的综合性素养来。

徽宗时期,米芾、宋子房等文人画家陆续担任画学博士,主持画院的招生考试工作,这个时期的招生考试的内容与方法就充分反映出文人画的影响力。当时,画学博士们在确定入学考试的题目、题型上可谓独出一格。考试的题目多以唐宋诗词为主题,而要求考生以此创作出新颖独特、别具一格的人物、山水或花鸟画作品来。这些诗词包括如“竹锁桥边卖酒家”、“踏花归去马蹄香”、“嫩绿枝头红一点”、“深山藏古寺”等名句内容,通过这种方式,画院不仅注重考察考生将艺术与文化融为一体的综合性素养问题,而且借此全面考查考生的艺术想象力和创造性才能:

所试之题,如“野水无人渡,孤舟尽日横”,自第二人以下,多系空舟岸侧,或拳鹭于舷间,或栖鸦于篷背,独魁则不然,画一舟人卧于舟尾,横一孤笛,其意以为非无舟人,止无行人耳,且以见舟子之甚闲也。又如“乱山藏古寺”,魁则画荒山满幅,上出幡竿,以见藏意;余人乃露塔尖或鸱吻,往往有见殿堂者,则无复藏意矣。[15]

显然,修养全面的高明的考生在这种考试中总是特立独行、茕然孑立,他们当场以与众不同的构思、独特的艺术意境和丰富多样的艺术风格而创作出一幅幅画意隽永、画格渊懿的作品来:

政和中,徽宗立画博士院,每召名工,必摘唐人诗句试之。尝以“竹锁桥边卖酒家”为题,人皆向酒家上着工夫,惟一善画,但于桥头竹外挂一酒帘;又试“踏花归去马蹄香”,有某甲者,但扫数蝴蝶飞逐马;后又一日,试“万绿丛中红一点,动人春色不须多”,某甲但画杨柳楼台一美人凭阑。皆中魁选。[16]

在经过层次选拔和严格考核之后,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大多被淘汰,而仅有其中的部分考生因成绩优异而有幸被招入画院。

通过画学博士们认真严谨的工作,画院的招生考试有声有色,成绩斐然。至徽宗政和宣和年间,画院人才济济,特别是宣和画院时期,画院人数之多、画艺之精,可谓超拔前贤、空前绝后。据《宣和画谱》、《画继》、《宋朝名画评》等宋代美术史与画评著录所记,在画院的学习者中,最著名者有黄宗道、勾处士、朱渐、王希孟、和成忠、郭信、陈尧臣、刘坚、张择端、韩若拙、任安、赵宣、刘益、侯宗古等人。宋室南渡后,其中部分院画家又随宋室南渡而成为南宋初期绍兴画院的骨干力量,如苏汉臣、李唐、李迪等人即是。

四、结束语

自宋初建立翰林图画院后,画院从课程设置、教学管理、人才选拔、招生考试等方面全面规范各项工作。画院的教学与招生皆为其中的重要内容,从中折射出画院体制日益完善的事实。北宋画院逐渐形成了一整套体制健全和行之有效的教学管理与招生考试制度,使画院建设蒸蒸日上,为画院走向全面繁荣准备了充足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了充分的制度保障。

在有宋一代的画院建设中,无论从其融外于内的教学管理体制,还是从其招生考试与培养制度诸方面看,北宋时期的翰林图画院所取得的成果都是十分显著的。我们从北宋画院的教学与创作两方面来看,画院成就斐然,骎骎然勃发,其中,教学管理与招生考试制度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健全化都是不可或缺的,显然在画院的发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1](清)徐松.刘琳、刁忠民、舒大刚、尹波等校点.宋会要辑稿[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

[2][4][5][6][7][14](宋)邓椿.画继[M].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2003.

[3](宋)刘道醇.宋朝名画评[M].(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阁藏本)

[8][11][12][13](元)脱脱等.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99.

[9](宋)俞成.萤雪丛说[M].(明万历刻稗海本)

[10](清)徐松,王云海、苗书梅校.宋会要辑稿[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01.

[15][16](明)蒋一葵.尧山堂外纪[M].(明万历精写刻本)

(责任编辑:刘德卿)

10.3969/j.issn.1002-2236.2017.03.010

2017-01-11

李传文,男,福州外语外贸学院艺术学院教师,主要研究方向:艺术史、设计理论与批评。

J120.9

A

1002-2236(2017)03-00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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