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高位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的工作原则及职能作用
文/高位
2016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在国有企业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中国特色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体系。这为国有企业在总结法律顾问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健全公司律师制度,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提供了根本遵循。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尝试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2002年开始试点公司律师制度。几十年的实践表明,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律师制度,是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基本依托,有助于提高领导干部科学管理、依法决策的水平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利于监督和制约权力,预防和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防范经营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特别是近年来,市场竞争日趋加剧,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和需要处理的法律事务也急剧增加,如何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避免“法律陷阱”,已成为所有企业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重大课题。相当多的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的重大问题上,如发展战略、资本经营、产品开发、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等,都注意让企业法律顾问参与提供咨询、策划、运作和把关,以更好地为企业的顺利发展保驾护航。尤其在企业兼并、股权重组、证券发行、企业上市等资本运作和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以及企业危机处理等高风险领域中,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更是凸现出特殊的地位。
“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改革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行公司律师制度进一步明确提出了要求,“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因此,在国有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具有深远的重大现实意义。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主要从事以本企业经营管理为主的内部法律服务,包括对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经济活动提出法律意见,审核或起草合同、规章制度等有关规范性文件或法律文书,管理经济合同及处理商标、专利等事务,处理法律纠纷,开展法制宣传和咨询等,服务生产经营,促进国有企业依法经营,从而防范法律风险,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作为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国有企业内部专业人员,除要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要求外,还必须坚持以下工作原则:一是依法办事原则。即保障任职企业在依法经营管理的条件下,获得最大的投资回报。这是对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二是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原则。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要通过自身富有成效的工作,防止任职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若企业谋取的权益是违法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应及时提出意见,加以纠正。三是为本企业服务原则。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的职责是办理其所在企业的法律事务,不应承担本企业之外其他法律事务工作。四是事前防范为主的原则。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的工作可分为“事前防范性”和“事后救济性”两大类。前者是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工作的重点,也就是说,应当通过参与经营决策、参加企业管理和承办具体法律事务,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法进行,减少风险,消除纠纷隐患。有效的事前防范,可以为企业节约大量的管理成本,这也是国有企业配备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的主要目的。五是以管理为主的原则。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工作从性质上分为直接管理和间接服务,其中承担有关企业管理职责和直接承办有关法律事务是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的主要工作。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也正是依此来保障国有企业依法经营和维护国有企业合法权益的。
同外聘社会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相比较,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的优势主要有:
一是介入企业法律事务的时间优势。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每天工作在企业,随时用法律的眼光去审视企业的每一个问题,有的甚至是亲身经历和参与的事项,一旦发现有引起法律纠纷的苗头即可及时处理,特别是在收集本企业证据、掌握本行业生产经营习惯和企业生产技术等方面,有较大的优势。
二是提供法律服务更为全面到位。企业的法律工作,除了诉讼、仲裁和调解之外,还有更多的基础性工作,如合同管理、工商登记、企业的对外谈判、担保贷款、企业的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的管理以及提供法律咨询和培训等工作。这些工作对于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而言,是属于本职的日常工作。
三是日常工作管理优势。一般而言,外聘社会律师同时兼任许多企业的法律顾问,他们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难免会有疏漏,对他们的管理只能通过合同来管理,企业也无法对他们进行有效督促。但是对于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企业则可以通过本企业一系列规章制度等机制来约束他们。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职能作用:
(一)在管理层中发挥参谋职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的首要职责是向管理层提供法律意见,对企业重要经营决策、规章制度、合同进行法律审核。在大多数跨国公司中,首席法律顾问是管理层和董事会成员,直接参与公司决策的全过程,有的还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是管理层的参谋助手。
(二)在法律执行中发挥监督职能。任何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所在地的法律规定。因此,保证公司运营“合规”,是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的重大职责。法律顾问、公司律师通过直接参与对公司决策和运营,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符合所在地法律,从而使企业的经营活动得到保障。
(三)在商务合同管理中发挥把关职能。现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从采购、生产、销售到售后服务,各环节都离不开合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负责合同的起草、谈判和签署等事项,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使公司利益得到充分反映和尊重,在最大限度避免因合同签署不当造成纠纷的同时,出现纠纷时也能有效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在企业内部纠纷中发挥仲裁职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要参与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修改、审核、贯彻执行和宣传等工作,指导监督其他部门的工作,以保障公司的规章制度实施。在日常管理中,对利益调整引发的职工与职工间、职工与公司间的争议和纠纷进行协调,化解矛盾纠纷。
(五)在企业发展中发挥风险防范职能。囿于经营业绩导向,公司业务人员往往会出现忽视经营风险甚至法律风险的情况,如:为争取某项业务,可能会承诺承担毫无限制的赔偿责任,甚至出现为扩大业务而不顾法律的限制性规定采取“打擦边球”的做法,这些都可能成为企业经营的“定时炸弹”。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可以通过法律风险管控,将这些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保障生产经营安全。
(六)在企业法律纠纷中发挥救济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独立运营的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经济纠纷几乎是不可能的,关键是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作用,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迅速化解纠纷、减少公司财产损失、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七)在企业管理中发挥法制宣传职能。普法宣传教育是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组织员工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培训,有助于抓好普法工作,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
总而言之,在当前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要注重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职能作用,依靠这根“金拐杖”为国有企业发展保驾护航,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实现国有资产安全。
(作者单位: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