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农产品供应链中的利益分配

2017-02-10 19:33蔡利红
商业经济研究 2017年1期
关键词:农产品供应链利益分配控制对策

蔡利红

内容摘要:利益分配是农产品供应链中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整个链条的整体竞争性和可持续性。随着经济全球化,农产品形成产业链条成为提升国际竞争力最为有效的途径之一,而利益分配是链条实现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为全面提高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实现农业现代化,需要进一步了解农产品供应链条的概念和特点,认清农产品供应链中利益的构成及分配原则,分析利益分配中存在的影响因素,构建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体系,实现农产品供应链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农产品供应链 利益分配 影响因素 控制对策

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实现农业现代化是提高我国农业在国际上竞争力的最佳途径,而农产品的竞争力是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的最直接因素,农产品供应链条的建立和完善是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关键方法。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农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农产品供应链条的建立逐渐成为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并得到初步发展。但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还不能够实现健康稳定的发展,由此会导致很多问题的发生。在整个农产品供应链条的构建过程中,利益分配的好坏是影响供应链条是否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也对我国整个农产品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案不但能够吸引优秀企业加入到链条中来,延伸链条的长度,更能促进大家共同提高各个环节的水平,加强各个企业之间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从而提高链条的广度和深度,提高链条的整个核心竞争力(谭丹,2013)。在一定程度上,利益分配方案关系到整个农产品供应链条的稳定性,链条中的每个企业成员最为关注的是如何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这是由利益分配机制决定的。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是建立在规避农产品链条中影响利益的风险因素基础上的。因此,认真分析制约农产品供应链条中利益分配的因素,探索构建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农产品供应链的特点

农产品的供应链条是以农产品作为基础交易产品,它主要是将农产品的供应商到终端的消费者所有的中间环节连接成的一个链接系统,构建的是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是这个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构成的链条。在整个链条在运行过程中,要以实现对消费者的服务成本最低为目标,这样才能够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实现构建链条的目的。若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可以从农产品的生产、流通、资金的运行等各个环节进行合理的统筹安排,实现各个环节的效益最大化,这样才能使链条的运作达到高效、持续 、平稳。互联网的发展,改变了农产品供应链条的实体供应和链接,购买和销售以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逐渐实现农户直接到超市,甚至到终端消费者手中的链条,免去了中间环节,真正实现了以最低的成本服务于终端的消费者,达到了农产品供应链条的高效化、节约化和有效性,加快了农业现代化进程,也为农业综合水平的提高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

农产品供应链是以农产品的交易为基础的,受农产品特殊性的制约,所以相对于其它产品的供应链条而言,有其自有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自然环境具有一定的依赖性。农产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对自然环境有一定的特殊要求,比如光照、气温等,只有在一定的自然环境基础上,农产品的质量才能得到保证,也才能保证链条的各个环节的利益实现最大化,从而降低消费成本(刘北林,2012)。二是农产品对周转周期有一定要求。农产品是易腐烂产品,储存时间相对较短,而且对储存的设备需要较高质量和密封度,同时在管理的过程中,要注意的事项较多。三是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具有一定的季节性。在农产品的整个供应链条中,农产品的销售以市场为导向,但受到农产品季节性的特征,导致农产品链条的各个环节要实现信息互通,把握市场动向。四是农产品的质量影响着链条的延续性。在链条的发展过程中,农产品的质量决定着链条各个环节获得利益的情况,是链条深度延伸的关键性因素。

农产品供应链的构成及特征

农产品供应链的利益由多个环节构成,从整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部分:利益主体、客体和中介。利益主体即农户主要是指农产品链条的基础和前提,也是各链条向下延伸的端口,是农产品的提供者,是链条的核心部分。它作为链条的核心,拥有着整个链条运行的资源,运行的情况影响着链条中各个环节的盈利效果和链条的可延续性。利益主体要以科学化的运行方案、合理的运行机制管理整个链条的发展,这对链条中各个企业的利益起到互相促进的作用。利益客体即农产品链条中各个环节的参与企业,它是利益分配的对象,要想实现农产品供应链条的最终目标,必须依赖这些客体,他们是整个链条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的共同提供者,链条产生的增值利益由利益的客体利益来具体体现(席恺媛,2013)。一个企业在未加入农产品供应链条之前,它的利益体现的是由自身经营销售减去成本而生成的利益,但当企业加入到供应链条后,利益就是由各个利益客体共同体现和生成的。利益中介即中间商及物流运输等中间环节,从广义上来讲,是指整个农产品供应链条中所有管理过程和结果,在农产品供应链条延续的过程中,存在着大量的交换、交流等环节,才能完成供应链的延续,也需要一定的管理系统来保证这个链条的健康发展。换言之,利益中介就是为链条的发展提供管理和规范保障,在这样的前提下,来提高链条适应各种环境的变化。建立和完善信息交换系统,实现数据的共享,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制定合理的分配机制,以实现农产品供应链条各种利益的合理性,最终保证链条各个企业主体利益的均衡性。

农产品供应链的分配原则

农产品供应链利益分配中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才能保证链条运行的稳定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合作共赢原则。农产品供应链条的建立,各个企业之间是以互利共赢的观念进行合作的。在链条中各个企业得到一定利益或者优惠政策之后,也要提供给链条中其它企业一定的好处,只有这样,链条中的各个主体之间才能共同发展、相互促进,从而保证链条的稳定发展。企业加入链条后,得到利益的同时,也要履行一定的义务,并保证其在链条中获得的利益多于在链条之外所获得的利益,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企业加入到链条中来,才能保证链条的各个环节有效运行。

二是投入与产出匹配原则。农产品供应链条所实现的利益是各个参与者共同努力合作的结果,各个企业根据自己要实现的目标和实际需要参加到链条中,他们以实现一定的目标为目的。同时,不同的企业要求和投入的多少不相同,这就要求在利益分配时考虑到不同的投入就会得到不同的收入,在差额上实现利润的均等性(仇莉等,2011)。在一定程度上,将链条中各个企业的优势发挥到最大化,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并与其它企业取长补短、相互促进,这样才能保证链条实现可持续性发展。

三是风险共担原则。农产品供应链要实现稳定,各个企业之间的利益就要进行均衡分配,同时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在享受利益均等的同时,风险需共担。这种风险共担不但指对链条以外的环境的共同抵御,还包括各个企业之间的风险。因此,在制定风险系统共担程序时,在各个企业之间要加以协调和沟通,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利益分配方案,不但要保证整体实力的提升,还要保证各个企业主体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让各个企业之间相互促进和发展,从而实现链条的稳定性。

农产品供应链利益分配体系的影响因素

农产品供应链的利益分配过程主要包括农产品的生产者到消费者的全过程,以一定的基准构建农产品供应链利益分配体系。由于农产品供应链具有自身的特点,这个特点也就决定了其在利益分配体系构建的过程中,存在着影响利益分配的一些潜在的和客观的因素。

一是农产品的质量因素。产品的质量在任何交易的过程中都起着核心的作用,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利益和消费者的权益,在整个市场运行过程中是关键的因素和问题。农产品供应链条是以农产品的交易为依据进行的,农产品的质量影响着整个链条的过程和结果。这样的因素关系到企业的销售情况,也就影响到其它企业、其它环节的有效运行,直接影响到链条的利益分配问题,对链条中所有环节的利益都会产生影响。同时,农产品的质量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最为直接,自然环境不好,天气条件差等因素造成农产品质量不高,农产品供应链条的整体效益不高,各个环节的利益都受到损害。因此农产品的质量因素是影响供应链条利益分配的核心因素。

二是农产品供应链的流通和储存因素。在农产品供应链中,农产品的交易对环境的要求较高,在储存和流通的过程中,对储存的设备、流通的时间周期都有一定的要求。农产品供应链要经过不同的环节才能完成交易,在这个过程中,供应链要较好地维护,并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就必须在硬件设施的建设上进行运作,把农产品的流通和储存技术提高到一定的水平(李世佼,2012)。物流在整个环节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物流产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直接影响到农产品的运输情况。近年来,我国的物流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制约着农产品产业链的延伸和发展。农产品的储存和流通影响到农产品供应链中利益分配体系的建立,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对如何提高农产品储存的手段,需要进一步研究。

三是农产品供应链的市场信息因素。农产品供应链是一个系统,各个环节之间的信息是相互交流和共享的,并相互促进和发展。但在现实的发展中,对一些信息失真、理解失误等原因造成的对市场信息错误的判断,导致链条中各个环节都收到错误的信息,利益将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同时,农产品链条的发展是处于市场经济大环境下,市场环境时刻都在变化,对于这些变化都是在不可控制的范围内,具有隐蔽性和潜在性。农产品供应链条的运行是有一定规律的,在市场环境中,以一定的机制去适应和应对市场的变化,但机制的稳定性和市场的变化性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不协调,这样的市场环境会对链条中的各个企业主体造成利益上的不确定性。

四是农产品供应链的稳定性因素。农产品供应链是由多个动态的企业构成的一个发展体系,是通过一定的利益关系建立起来的合作,而且各个企业之间要建立一定的信任关系,这个链条才能长久地发展和合作下去。在实际操作中,会存在着一些管理和利益分配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会影响链条的稳定性。企业的动态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企业也会发生不同的情况,这就会导致农产品供应链条的不稳定性,重新吸引新的企业加入,以维护稳定。这就对利益分配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梁鹏,2013)。同时,农产品链条的运行,需要一定的制度保障。链条发展过程中参与者之间的利益相互挂钩,要实现制度与利益的协调发展,才能保证链条中各个企业的利益。

农产品供应链的利益分配体系构建

(一)做好农产品供应链各个环节的利益分配工作

一是有效协调利益主体。农户作为农产品供应链最上游、最前端,为有效维护农户在整个农产品供应链的利益,可以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等,形成规模效益。以农业合作社为例,农民通过自发组建的农业合作社,对土地实施流转,壮大土地规模和生产效益,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不仅能够保障农产品质量,还能够在整个农产品供应链中增加话语权分量。同时农业合作社与分散的农户相比,能够形成较为完善的利益共同体,农户在这一共同体之中发挥监督作用,农业合作社本着对农民负责的原则,在激烈的农产品市场竞争中,为农民在产业链的利益分配上谋取最大利益。核心企业是农产品供应链能够顺利运转的核心,向上连接农产品直接提供者,向下面对分散零售商和销售渠道,这就需要核心企业在连接上下游过程中将一部分利益让渡给合作社和农户,推进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同时还要将另外一部分利益让渡给分散零售商和销售渠道,保障农产品能够快速流通,这样也保障了上下游获得合适利益分配,同时也确保了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在整个农产品供应链上,中间的物流信息和销售环节扮演着递送者和“最后一公里”的角色,同时也体现出整个农产品供应链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水平,对农产品能否实现其商品价值起到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要恰当地分配好中间环节的利益,通过利益激励促进农产品价值快速实现,既提升了服务质量,也确保了农产品能够以最快速方式实现销售和创造价值(金廷芳,2012)。同时也不能忽视政府和第三方机构对整个农产品供应链实现的影响和作用,政府在农产品供应链的利益分配上既扮演交通指挥者,同时也扮演监督者,通过制定农产品供应链相关的制度和未来发展方向,对敢于越界和侵犯公共利益者,政府会通过行政手段进行制裁、规范、调整、疏通。科研院所和公益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在农产品供应链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面对市场变化和消费者需求不断创新研发新颖农产品;通过第三方机构的监督和指导,加快建立利益协调机制,科学合理推进农产品供应链各个环节的利益分配工作。

二是有效协调利益客体。供应链利益协调对象一般是针对其成员利益和成员间利益的关系。供应链合作的基础是稳妥地平衡好农产品供应链上各个环节之间的利益。一旦农产品产业链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出现利益分配机会不平等,利益分配不公平现象,就会对农产品供应链产生巨大影响,甚至有可能在利益分配不均等的前提下出现产业链断裂,因此利益分配的前提是地位平等。一方面要建立农产品供应链成员对话机制,缩小中小企业和核心企业之间的地位差距,逐步提升上游农户和农业合作社地位,将农产品供应链上下游成员放在一个平等的机制下针对利益分配问题进行对话,在对话中达成协议,以此来保障农户、中小企业和核心企业之间的利益。同时仅仅靠在供应链中的地位优势来夺取其它环节参与者的利益是不可取的,必须保证供应链各参与者在平等的地位上获得合理利益,才能实现整个供应链的健康发展,从而真正实现农业产业化的目标。另一方面要建立由农产品供应链各参与者都能表达诉求的平台,各参与者能够在平台上自由表达不同主张和发表见解,并通过这一平台实现平等友好协商,达到维护各方利益的目的。

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利益协调本身是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智慧博弈,只有为各个利益主体构建起一个科学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让农产品供应链各个参与者都能够在这一机制下表达不同的见解和主张,将各自诉求置于以利益协调机制为基础的诉求平台上进行协商和谈判。在这一过程中,各方参与者的利益诉求都应该得到重视,对于各参与者之间产生共同利益,更应当被作为达成共识的前提,从而形成利益分配最佳解决方案,通过签订协议和合同的方式加以固定。此外,所有的协商与谈判都应当在法律的框架下开展,所达成的共识也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一旦脱离法律约束,所形成协议和合同将不会得到法律保护,发生利益冲突后,各个利益主体的利益冲突将会引发更大的矛盾。同时,在协商达成后,参与各方可以用合同将达成的共识制成文件,为日后进行协商提供依据,特别是为再次产生利益纠纷提供依据。在合同制定时,利益分配的形式和防范风险的机制都可以进行说明,从而使各方利益都能够得到保障。

(二)建立农产品供应链的利益协调模型

农产品供应链的利益分配关系到整个链条运行的稳定性。因此,合理构建农产品利益分配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产品利益分配体系的构建主要涉及利益主体、利益客体、利益分配手段及方式方法的协调和选择。同时,还要对链条上各个利益主体的分配以建立模型的形式进行有效监督,确定分配的公平、公正,维护链条稳定发展。各方在利益体系中发挥着不同作用,其中农产品供应链中涉及到农户、农民合作社组织、核心企业、销售商及其它服务商,这一供应链是农产品变身为商品的实现途径,是从“种子”到“餐桌”的具体实现路径,处于农产品供应链的利益协商模型的核心地位。农产品供应链利益协商组织在整个农产品供应链的利益协商模型中扮演着协商平台和对话平台的角色,其主要作用是对接受农产品供应链各个成员利益诉求和协商,并对各个成员提出风险防范和预警,同时也向政府和第三方组织反馈建议。政府在农产品供应链的利益协调模型中起到外部监督指导和实际参与规则制定的角色,一方面政府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直接参与到农产品供应链利益分配中,另一方面又通过监督指导农产品供应链利益协调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协调各方利益得到合理分配,推进农产品供应链持续、健康发展。具体如图1所示。

此外,利益分配在农产品供应链条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必须认识对利益分配过程中每一个环节存在的风险和影响因素,并对因素进行分析,构建合理的策略,这样才能对农产品的整体运行情况进行把握,将影响危害降到最低程度,提高农产品供应链条利益的最大化,才能实现链条中各个企业利益的最大化,提高链条的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实现农产品供应链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提高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提供内生动力。

参考文献:

1.谭丹.现代农业支持体系下农产品绿色供应链战略联盟的构建[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

2.刘北林,冯波.基于利润分配机制的农产品供应链分析[J].物流技术,2012(1)

3.席恺媛.农产品流通环节的利益分配研究[J].农业科学,2013(4)

4.仇莉,阎维杰.农产品供应链的构建及利益分配研究[J].商业研究,2011(10)

5.李世佼.产学研联盟中合作成员利益分配机制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2(10)

6.梁鹏.农产品供应链联盟利益分配机制研究[J].商业研究,2013(8)

7.金廷芳.农产品供应链模式创新研究[J].商业经济,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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