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暴者 受害人 同场演讲

2017-02-10 07:04
晴报
关键词:性暴力施暴者强奸

【晴报专讯】一宗强奸案的受害人及施暴者罕有齐现身同一个场合演讲,向公众诉说事件如何改变大家人生,及探讨强奸受害人与施袭者的角色。

1996年,当时只有18岁的澳洲男子斯特兰杰往冰岛作交换学生,认识当年仅16岁的女子埃尔娃,两人开始约会,但斯特兰杰于当年圣诞平安夜晚上强奸了埃尔娃。

埃尔娃忆述这次是她的初恋,以为会非常美好,但原来是噩梦。斯特兰杰在学校圣诞舞会后送喝醉的她回家,但男方却色心起,在床上将其强暴。埃尔娃忆述︰“他强壮的臂弯将我放到床上,但当开始脱掉我的衣服爬到身上时,我对他的感觉即变成恐惧。我回复清醒,但反抗不了,那种痛非常强烈。”

曾为情侣 男方酒后硬上弓

斯特兰杰忆述当时受酒精影响,记忆模糊,事件后他便回澳洲,多年来虽感罪咎,但仍说服自己是好人。直至9年后,埃尔娃写信给对方,表达她的愤怒及伤害。斯特兰杰回信并深表后悔,两人展开8年通信后终再见面。埃尔娃称,多年来一直想伤害对方报复,但会面后透过原谅对方令自己平复心情。

二人更一起写书、同台演讲,希望可为大家找到谅解,帮助其他人反抗性侵。斯特兰杰指女性往往成为性暴力的受指摘一方,男性施暴者往往可以逃过指摘;埃尔娃认为,是时候停止把性暴力事件只视为女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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