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的女性世界

2017-02-09 22:56魏玲玲
语文周报·教研版 2017年5期
关键词:潘金莲梁山水浒传

魏玲玲

在《水浒传》的女性世界里,作者主要写了两类女性:一类是阎婆惜、潘金莲、潘巧云等被梁山英雄杀掉的淫妇,作者把她们当反面形象来处理。另一类是顾大嫂、孙二娘、扈三娘在梁山坐了交椅的女头领、女英雄,作者把他们当正面形象来处理。

先从作者所谓的“淫妇”来加以分析,被称之为“淫妇”的阎婆惜、潘金莲和潘巧云这三位女性,她们的婚姻没有任何感情可言。宋江之于阎婆惜,只能说是“恩”而不是“爱”,而作者却把恩爱混为一谈。武大之于潘金莲,就更无法谈情,因为武大是清河大户用来惩罚潘金莲的工具,如此说来潘金莲也是一个受害者,更何况武大是个相貌丑陋、“三答不回头,四答合身转”的慢性子蠢汉,潘金莲只能是“直恁地晦气”。杨雄之于潘巧云,倒是门当户对。但杨雄是个“不近女色”的好汉,因此儿女之情自然也谈不上。另外,这三位女性的婚姻,从年龄、相貌、志趣上,都与她们的丈夫不般配。更何况英雄都以不近女色为荣,没有从感情上、生理上去关心体贴她们,满足他们正常的人性的欲望。恩格斯说:“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本身,已决定了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所以问题永远只能是摆脱得多些或少些,在于兽性和人性程度上的差异。”孟子也说:“食色,性也。”这就说明对性的要求是人的自然属性,和吃饭穿衣一样,每个人都无法摆脱它。况且作为妙龄女子,她们对这方面的需求可能会更强烈些。面对“不近女色”又不给她们体贴温柔的丈夫,她们红杏出墙也就在情理之中了。苏联伦理学家斯坦尼斯拉夫曾指出:“在性生活方面,越是降低要求,其中的一方就越容易被同性的另一方所替换。”恰恰如此,这三位女子的丈夫都被另外的三位同性所替换了。“红杏出墙”这种大逆不道、玷污英雄名誉的不贞不洁行为,是作者与英雄所不容的,她们的死便在所难免。这里便体现了作者的一个既定方针:不贞就要受到严厉的惩处。

总之,作者在对待男女关系,包括夫妻关系,在感情方面有这样的一个标准:寡情才是真丈夫,多情就是淫女人,好汉绝不能儿女情长,英雄气短。

谈到这里,《水浒传》一书的妇女观已是昭然。然或许有人会质疑,梁山泊还有三位女头领呢,她们跻身于众英雄之列,和好汉们一块儿“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一起扬名立万。难道这些不是尊重女权、男女平等、女性解放吗?粗看来似乎是这样,然却经不起推敲。

首先,她们的落草并不是因为受到迫害和逼迫反抗而走上梁山的。在书中对她们极少的笔墨中并没有表现出她们争取女权的一点言行,因此,这三位女性跻身梁山根本就没有触及到女性解放之类的社会问题。

其次,从她们的行为性格来看,很少有一般女性的特征,或者可以说她们简直就是取了个妇女名字的男子汉。顾大嫂绰号“母大虫”,“母大虫”即母老虎,这一绰号便表现出了她的凶与恶。同时,作者在书中第四十九回还这样赞美她:“眉粗眼大,胖面肥腰。有时怒起,提井栏便打老公头;忽地心焦,拿石锥敲翻庄客腿。生来不会拈线,弄棒持枪当女工。”像她这样粗鲁暴躁的性格,在妇女当中着实少见,与一个蛮汉子何异。孙二娘绰号“母夜叉”,据资料记载,“母夜叉”乃一女魔头,“于王舍城中人家所生男女,次第食之,因此皆唤为诃梨底母药叉。”可见,“母夜叉”之于孙二娘最合适不过。她开人肉包子店,不知杀了多少过往之客,与女魔头何异,像这样的女人,同“窈窕淑女”真是相去几千里。扈三娘从打祝家庄到上梁山没见她说一句话,更不要说性格有没有特点、形象是不是鲜明了。梁山英雄杀死她全家,而扈三娘好像没事一样,对此没有任何反应,实难令人理解。就连她的终身大事也任人安排,虽是一身武艺,命运仍操纵在男人手中。

作者把她们放在众英雄之列,把她们男性化,就是要她们像其他男英雄一样无情无欲,做一个叱咤风云的豪杰、侠客,丝毫没有顾及她们的女性特征。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水浒传》把英雄与美女完全对立起来,所表现的完全是“存天理,灭人欲”、“男尊女卑”、“夫为妻纲”、“女人是祸水”的传统儒家的伦理观、道德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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