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张来信
激活农村集体资产 发展农民股份合作
——记山东省昌乐县东南村经济股份合作社
■文 / 张来信
东南村隶属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宝都街道,是典型的城中村,共有村民1295户、3069人,分散居住在县城8个片区。东南村集体资产以经营性资产为主,是全县拥有经营性资产较多的村之一。村内“空挂户”较多,占总户数的65.5%、总人口的41.6%,是宝都街道人口第一大村。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村内的耕地已征用完毕。
2015年6月,东南村被昌乐县政府确定为首批47个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村之一。以此为契机,村“两委”迅速成立了村经济股份合作社筹备领导小组,通过召开会议、入户走访等形式,多方面征求村民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村级《实施方案》,确定了“五个原则”“五个步骤”的工作思路。2015年底,顺利完成经济股份合作社筹备工作,注册成立了东南村经济股份合作社。在这一过程中,他们摸索出了一套自己的办法。
成立合作社的过程中,合作社筹备领导小组坚持按照以下原则推进工作。一是规范,即依法依规,严格标准程序。在实施过程中,对资产量化、股权配置、成员资格界定等核心问题反复推敲,搞好“路演”,该走的步骤一个不漏,该有的环节一个不掉,该做的工作一个不省,严格按照“施工图”来施工,保证程序合法、规范有序。二是民主,即尊重群众主体地位,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吸取群众建议,“有事商议着办”。针对成员资格界定特别是“空挂户”的问题,在县里提出的大的框架原则下,依靠群众的智慧研究具体办法。三是公开,即把家底晒出来,把群众关心的、想知道的晾出来,把问题摆到台面上,让群众知根知底,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创新性实行“公示—反馈—公示”的“三榜公示法”,成立合作社过程中的相关政策、决策过程及结果,群众全部一目了然,确保整个过程“阳光”运行。四是公平,即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一碗水端平,让群众都有获得感。东南村每人配股1.96万元,无论老弱病残,全部得到保障,真正共享村集体资产权益。五是精准,即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政策和县里制定出台的有关文件精神,密切结合村情民意,逐一研究办法、制定方案,做到顶层设计、基层落实。
同时,还注意严把“五个步骤”,即界定成员、清产核资、设置股权、成立机构、民意反馈。
1.界定成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昌乐县制定下发了《昌乐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明确了成员资格认定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即认定为成员、不认定为成员,以及成员资格丧失的有关情形。东南村人口多、“空挂户”多、居住分散,“空挂户”与“坐地老户”利益矛盾突出,成员界定事关合作社根本。一是制定资格认定办法。在县、街道指导组的指导下,经民主选举,村里选举成立了由资格老、威望高、公道正派的51个村民代表组成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小组。村“两委”多次召开会议,充分征求意见,起草了《东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建议成员资格认定基准日定为2015年8月20日。为了照顾怀孕及准备结婚的成员,争取群众支持,减少阻力,在基准日后设置过渡期,以2015年12月31日为界,过渡期内成员“生增死不减、进增出不减”,在股权设置上为可能新增的成员预留了部分股份。办法和基准日方案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公示。二是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依据《东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联席会议成员分片入户走访调查,拿出了东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单初稿。这个名单主要包括:(1)1980年8月20日,从城关公社城关大队分离出来的东南村原生产大队“老户”及其子女;(2)1980年8月20日之后,通过结婚、收养等合法手续迁入并履行了相应村民义务的人员;(3)县里《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应确定为成员的人员。对“空挂户”这个最大的特殊群体,即因农转非买城镇户口或上学、投奔亲戚落户本村的人员,不认定为成员。三是公示表决。东南村的成员初始名单经过了三榜公示,由初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户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签字确认,最终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799名,整个认定过程历时1个多月。公示过程中,群众对部分成员资格提出异议的,都经联席会议调查核实后一一予以答复。
2.清产核资。昌乐县出台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意见》中提出,对集体资产较多的试点村,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要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专业评估;清产核资的范围,包括所有的经营性、非经营性和公益性资产。东南村主要有五处资产:占地2001平方米的村委大院、建筑面积7300平方米的商场、640平方米的车间、18亩的院落、270平方米的沿街房。鉴于资产数额较大,该村聘请专业评估公司进行了评估。评估过程中,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参与,最终全村资产评估为4002.66万元。清产核资情况和评估结果,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代表会议一致通过并公示,没有出现异议。
3.设置股权。经村民同意,合作社股权设置只设个人股,不设集体股,实行一人一股制,即1799股。同时,创新设置了独生子女股、预留股,即独生子女户多享受一个股份,全村共增加219股;预留100股,用于过渡期内新生儿、新嫁入本村人员等产生的股权变化。最终,合作社共配置2037股,每股19600元;股权管理采取“量化到人、固化到户”的静态管理模式。量化后,统一机打股权证书,村经济股份合作社以户为单位向成员颁发股权证书,作为其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决策管理、享受收益分配的有效凭证,农民成为股东。
4.成立机构。东南村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清产核资、股权设置等各个环节工作后,组织召开了东南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成立大会,通过了《合作社章程》和《选举办法》,推选了股东代表,差额选举产生了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理事长、监事长。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成立了“昌乐县宝都街道东南村经济股份合作社”,获得了市场主体地位,共建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为了进一步增强集体经济的发展活力和势头后劲,在选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时,特别吸纳了部分富有发展意识和致富能力、乐于为民服务的年轻人。同时,《章程》中确定,每年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公积金用于集体经济长远发展,公益金用于集体公益性事务。公积金提取比例是20%,公益金提取比例是10%,2015年,用于股东分红的收益共63万元。
5.民意反馈。在成立合作社过程中,该村专门建立了走访调研反馈机制,合作社筹备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深入群众,全面了解掌握工作实施情况,村民切身利益保障情况,自觉接受村民的监督和建议,及时发现问题不足,不断完善改进,确保了合作社顺民意、合民情,广大群众放心满意。
经济股份合作社赋予了成员更多财产权利,村集体资产经营、资金收支情况更加公开透明,村情更加和谐稳定,村庄健康持续发展,改革成效初步显现:一是明晰了农村产权关系。通过成立合作社,对东南村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评估公示,摸清了村集体的家底,界定了多年来含糊不清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集体资产“量化到人、确权到户”,进一步完善提升了统分结合的农村经营体制,农民群众普遍认为权益得到了保障,增强了获得感。二是提高了集体资产的运营效益。东南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成立,保持了集体资产管理的完整性,与村委会职能相对分开,突出了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赢利功能,增强了管理者的经营意识和群众的参与意识,激活了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2016年,新成立的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比上一年村集体增加收入50余万元。三是提高了村级治理水平。合作社的成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凡重大问题和有争议事项一律民主讨论、民主表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公开、民主的方式得到妥善解决。合作社成立后,东南村的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运行更加规范,过程中锻炼了基层干部,提高了村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民主意识,增强了村级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促进了村情持续和谐稳定。
(作者单位:山东省昌乐县农村经济管理局)
栏目编辑:刘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