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规模经营如何适“度”

2017-02-07 15:35
农村.农业.农民 2017年18期
关键词:高青县大包干粮食

张 洪

合作社规模经营如何适“度”

张 洪

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随着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不断推进,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概念,这个“度”该如何把握,直接关系到土地规模经营的投入产出比。高青县是山东省开展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最早、效果最好的县之一,最近笔者对几个不同类型的农业专业合作社进行了采访,以“解剖麻雀”的方式,就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度”的问题作了一番探析。

不掌握好“度”欲速不达

自认为摸透土地脾性的李洪武,2008年即开始所谓的土地流转,并不断“开疆拓土”,期待“多里捞”。他的种植模式是“小麦+玉米”的轮作,最多时面积达1300多亩。但近几年来,玉米价格低迷,生产入不敷出,他不得不收缩战线,将面积一下子调减到300亩。“粮食差价吃掉了利润,种得越多亏得越多。现实逼着你不得不‘适度’。”李洪武大彻大悟地说,土地规模经营要靠农业机械作支撑,按通常道理,土地规模越大越适合机械化作业,但一台大型机械动辄几万几十万元,购置齐全需要很大投入。现阶段,无论从种地规模还是机械数量,都必须有个“度”。

高青县青城镇民生蔬菜合作社负责人张卫刚,前些年因为土地流转成为当地“红星”,甚至成了全县的典型。之前,张卫刚的合作社门前是车水马龙,可如今却是门可罗雀。张卫刚经常对前几年的冒进自我反思,种植、管理、营销、运输方方面面都需要人手,规模过大了,各方面的跑冒滴漏无形之中侵蚀了合作社的利益。“若不缩小规模,跟上科学管理,我的合作社将很难支撑下去。”

无独有偶,高青蜡质玉米合作社负责人郭佳燕之前主要从事农资销售,看到土地流转很“流行”,她也一头扎了进去,一口气流转了八九百亩。但时运不佳,当年她流转的一处黄河滩地,不幸遇涝全部受灾,致使庄稼颗粒无收,不但之前每亩投入的500多元成本打了水漂,还要支付10多万元的流转费。“不管你赚不赚钱,土地流转费必须到时兑现。因为合作社与农民之间有合同约定,不兑现合同就是违犯法律。”郭佳燕深有感触地说,“幸亏我之前有些积蓄,要不然再也没有东山再起的本钱了。”现在的她,主要从事粮食购销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土地规模经营是个新生事物,农民、农场主都有个学习、适应的过程及身份转换问题。在现阶段,其素质、能力和水平还不能完全跟上发展的步伐。所以,土地流转不能贪多求大,必须适度规模经营。”对于此现象,高青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主任李会军给出了这样的分析。

规模经营“风险”何在

通过采访不难发现,土地规模经营的风险点主要在天灾、管理和市场。

“在现阶段,农业生产除了政策好、人努力外,一定程度上也得靠天帮忙。看似丰收在望的庄稼,说不准一场大的自然灾害就会让其颗粒无收。”高青县常家镇种粮大户付国超对此记忆深刻,“2014年秋季,眼瞅着黄河滩上的高粱还有几天就能收割了,可突然来了一场暴雨,滩区内的水没处排,让高粱全躺在了水里,真是让人心疼。这一下损失了20多万元。”吸取教训的付国超不敢独自再大规模流转土地,转而开展托管经营。他为农民提供农资和服务,到时收购粮食。付国超一度感到,无论庄稼丰歉,自己总能得到一块固定利润。

“他把风险转嫁了出去。”李会军对此评价说,“大规模土地流转,看起来很美,农民也有账可算,但这个账并不好算。农民与合作社之间固然有合同,也受法律保护。可假如真的遇到大的天灾,合作社有心也无力兑现合同,这是最要命的。有时面对身无分文的老板,农民只能干瞪眼。”

眼下,付国超只流转了300亩土地,而托管的土地则有3万多亩。然而,如此大宗经营粮食又让他直接面对市场风险。2014年,付国超与一家外贸公司签订了粮食收购协议,7车皮粮食运过去,对方却以某项指标超标为由压低粮价。他一气之下把粮食拉了回来,可又没有储存场所,只能露天堆放,时间一长就发生了霉变,再加上来回的运费,这一次让他赔了三四十万元。

对于张卫刚的民生蔬菜合作社来说,漏洞则出在管理上。李会军就此问题指出,现在的合作社负责人基本上都是农民出身,本身并没有多少先进的管理经验。而有些习惯了分散单干的农民,让合作社掌控和管理难度大。“有些农事又不像工业可以按件计酬,全凭良心干活”。

“再就是流转费用居高不下,高青现在涨到了每亩1000元~1200元,粮食下跌,流转费上涨,土地规模经营难免不会触碰价格天花板。从目前来看,土地流转费用在每亩500元~800元这个区间最为合理。”李会军说道。

规模经营“度”该几何

在农村,土地流转大有星火燎原之势。但动辄成千上万亩的流转,现阶段还真就行不通。那么,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度”应该为多大?

按李会军个人观点,用“覆水难收”形容眼下的土地大规模流转还算贴切,已经流转的土地已不可能再流转回去。张卫刚的做法是“再包干”,他将4辆“公车”全部出售给社员,车辆按公司出货量计酬,杜绝跑冒滴漏;或将建设配套好的设施及土地交由农场主经营。张卫刚说,合作社分成若干个“车间”后,他这个理事长变得非常超脱,原来合作社里的事他都要过问,现在他只需向社员提供服务、监督,农资由合作社统一供应,土地统一耕种,种植管理统一技术规程。

张卫刚说,他们现在搞的这个“大包干”和过去生产队时的“大包干”不是一个概念。生产队时的“大包干”是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全归农户,而合作社“大包干”的承包权、经营权由合作社和社员共同拥有,互相合作又相互制约,农场主如果不按规程操作,或产品被检测为不合格,合作社有权拒收,并有权将经营权收回。农场主如果对合作社提供的服务不满意,也可以脱离合作社自谋出路。这就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合作”,使合作社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而对他自己来说,管理500亩土地也正合适。

李洪武的做法是调减小麦、玉米种植面积,调出的土地种植水稻和浅水藕。“水稻和藕不怕涝,旱了有黄河水可以浇。论效益,种藕胜过种粮食。”李洪武认为自己完全能管理好300亩土地。

付国超是个有“野心”的“超人”,他坚持托管自己的3万亩土地,不敢流转得太多。在粮食经营上,他与东北一家上市食品公司签订了粮食供销协议,并委托第三方监管货款及粮食质量,此举避免了要不回款的风险。

对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山东省人民政府农业专家顾问团农经分团副团长刘同理认为,我国东部地区应该大力发展雇工较少甚至不雇工的家庭农场,种植面积在十几亩到百亩之间比较适合,这样既可以保证农户的种粮收益不低于外出打工的收入,也能避免农户因投资过大难以承受旱涝等不可控因素导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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