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芳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70)
“一带一路”沿线跨境茶叶电子商务探索合作新模式
孙 芳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 010070)
发挥我国电商产业在全球的领先优势,聚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茶叶贸易需求,建立跨境电商来开展国际B2B销售模式,则成为了当前值得思考的问题。跨境电商合作新模式应具备这样几点比较优势:平等、协作、共享。通过主题讨论,合作新模式的构建可围绕着:帮助沿线国家提升电子商务运作能力、以互联网思维来开展各主体间的合作、跨境电商平台应提供局部供应链支持、制度规制下强化对跨境电商企业监管等四个方面来展开构建。
一带一路;跨境电商;茶叶;合作
2017年5月15日,随着“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的成功召开,预示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已经参与到了由中国所主导的经济区域化发展战略之中。发挥我国电商产业在全球的领先优势,聚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茶叶贸易需求,建立跨境电商来开展国际B2B销售模式,则成为了当前值得思考的问题。电子商务本质上只是提供了信息交互的平台和界面,而推动跨境电商的发展还需要依托商流、物流、资金流的支撑。作为一种系统工程,当前需要探索跨境茶叶电商各主体之间合作的新模式。具体而言,便是需要探索茶叶供应商、第三方物流企业、中间渠道商之间的合作新模式。从已有的跨境电商案例中可以分析出,国际供应链系统涵盖了上述所提到的三类主体。因此,本文将以电子商务物流为对象来展开主题讨论。
具体而言,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对跨境电商系统的构成要件展开分析:
这里的电子商务企业特指那些,专门开设跨境B2B销售业务的企业。从现有的经验表明,若是要建立跨境B2B销售模式,则首先需要建立类似于“海淘”网那样的门户网站。线上供求双方通过注册该门户网站,而实现在虚拟国际市场环境下进行商品贸易。与商品国际贸易相关联便是货款支付环节,而这在目前的移动支付系统中能够得到支持。为了降低线上供求双方的交易成本,可将当前相对成熟的门户网站作为跨境电商的交易平台。
在社会分工日益精细化的今天,商品生产企业往往并不介入跨境电商行业。究其原因包括:(1)网络营销活动的专业化和团队化,是商品生产企业所难以实现的;(2)对外贸易中的诸多技术因素,也构成了商品生产企业的短板。这就要求,商品供应商需要与国内跨境电商企业形成战略合作关系,进而在双赢的基础上保证货源的充足与稳定。从营销学的视角来看,跨境电商企业实则扮演了渠道商的角色。在供应链需求拉动的态势下,商品供应商应及时配合跨境电商企业的商品需求。
这里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不仅是开展国际物流的主体,也是对跨境供应链系统实施管理的主体。经验表明,国际物流在开展中将面临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环境。因此,采取国际间的物流合作,以及形成专业化的供应链管控机制,则成为了构建跨境电商物流要件的关键。
由以上的要件分析入手,这里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对跨境电商合作模式进行定位:
中国作为“一带一路”战略的倡导国,必然在跨进电商领域应发挥主导作用。这一作用的发挥,则首先需要建立起电商企业与茶企之间的合作关系。当前,我国诸多茶企已经涉足电子商务领域,但在厂家直销中仍是以国内销售为主。因此,这里的合作模式可定位于:茶企作为供应商,跨境电商企业则作为渠道商而存在,进而在一级渠道下完成茶叶向沿线国家输送。需要指出的是,茶企与跨境电商企业之间仍存在着空间距离,所以需要在供应链系统中来建立二者的合作关系。
由于我国电子商务产业领先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所以这里的电商企业位于国内,进而其与之合作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也属于本土企业。他们之间的合作应是一种战略联盟关系,这种关系蕴含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内涵。作为电子商务系统的组成部分,第三方物流企业承担着供应链输送和管理的任务。可见,这里的模式定位就聚焦在电商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深度合作领域了。
尽管我国诸多快递企业已经在海外市场布局,但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物流网点布局仍存在着盲区。另外,海外网点布局不仅耗资巨大,而且也时常会受到他国社会环境的影响。因此,这里就存在着国际间物流系统之间的合作问题。正如马云所构建的电商物流系统,仍主要从事海外环节,而进入到中国的货物则交由第三方快递企业来输送。这就意味着,国际间物流系统之间的合作更突出在分工协作范畴。
在互联网思维下,可以从下面三个环节来认识新模式的比较优势:
平等合作不仅反映在跨境电商企业与国内茶企之间,也反映在跨境电商与第三方物流企业之间。若是将沿线国家的渠道上也纳入到跨境电商系统中,那么还反映在与国外渠道商之间的合作之中。平等的比较优势体现为:(1)能够适应互联网时代下的网络化分工要求;(2)能够在合作的良性互动中建立起战略关系;(3)能够在平等中形成知识外溢,进而来增强跨境电商合作的绩效。我国所倡导的“一带一路”战略,得到了沿线国家的普遍欢迎,而只有在平等的关系下,才能巩固“一带一路”战略所带来的成果。
协作是建立在平等基础之上的,而这里协作还含有“互助”的内涵,从而其并不是单纯基于契约关系下的制度化协作模式。在平等关系下,跨境电商企业与茶企协作,能够为茶企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布茶叶信息。另外,第三方物流企业与跨境电商企业协作,来为其提供国际供应链设计、管控的解决方案。国际物流之间的协作,使得正向和逆向供应链系统能够得到有序运转。
这里的共享包括了利益共享和信息共享等两个方面,其中在利益共享的基础上能够维系供应链系统的稳定性,而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则能为茶企的产品项目选择和产能控制提供帮助。事实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消费者对中国茶叶的需求偏好存在差异,如寒带对花茶的需求量较大,温带则对绿茶的需求量较大,所以通过信息共享就能为茶企优化产品结构提供帮助。
根据以上所述,对跨境电商合作新模式的构建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
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跨境电商合作,则需要针对B2B销售模式的要求,帮助沿线国家提升电子商务运作能力。具体的措施包括:(1)帮助沿线欠发达国家完成电商平台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如光纤布设。(2)针对物流基础薄弱国家,我国物流企业应着力在这类国家开设物流网点。(3)将我国移动支付系统植入到这些国家的电商平台之中。不难理解,通过提升沿线国家的电商运作能力,才能确保我国跨境电商企业能在国际虚拟市场环境中找到需求方。
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思维构成了主体之间合作的价值基础。互联网思维包含了:平等、共享、协同的核心要件。当前在跨境电商发展中,国际物流系统的建设存在着诸多挑战。那么在跨境电商企业与国内物流企业之间,以及国内与国外物流企业之间,应在互联网思维下来开展合作。而且,合作的基础在于利益共享和信息共享。在信息共享领域,跨境电商应作为信息交互的中介,来向国内茶企及时传递国际市场对茶叶的需求信息。
为了更好的提升跨境电商平台的公共服务职能,其可以通过打造自营物流来提供局部供应链支持系统。对此,阿里巴巴公司已经在这一方面做了尝试。具体的做法为,局部供应链支持的目的在于,连接国内和国外供应链系统,以自身的市场声誉度来完成一系列的通关活动,进而能够把控国际供应链系统的运作节奏。面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跨境电商合作模式的构建,还需要依靠政府的专项基金和产业政策的推动。
为了在“一带一路”跨境电商运营中,确保茶叶商品的质量不受影响,以及保证国际物流运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这里还需要思考,以制度规制的方式来对跨境电商企业实施监管。笔者认为,监管的关键在于确保茶叶真实信息与网络营销信息间一致性。因此,对于供应商茶叶商品的定期检查是十分必要的。
综上所述,不难发现,跨境电商平台的打造依托于不同主体之间的合作,而基于互联网思维下的合作观则是值得提倡的。
本文认为,2017年5月15日,随着“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的成功召开,预示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已经参与到了由中国所主导的经济区域化发展战略之中。发挥我国电商产业在全球的领先优势,聚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茶叶贸易需求,建立跨境电商来开展国际B2B销售模式,则成为了当前值得思考的问题。茶叶跨境电商合作的主体主要为:电商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间、国际间物流企业间,以及电商企业与茶叶供应商之间。在互联网思维下,合作新模式可围绕着:帮助沿线国家提升电子商务运作能力、以互联网思维来开展各主体间的合作、跨境电商平台应提供局部供应链支持、制度规制下强化对跨境电商企业监管等四个方面来展开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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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 芳(1974-),女,内蒙古呼和浩特人,研究生,副教授,研究方向:国际贸易、商务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