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燕
传统乡村伦理文化的式微与转型
——基于乡村治理的视角
张 燕
本文从现代性的冲击与内生机制僵化两方面因素分析了传统乡村伦理文化式微的原因,从农民生活、农村稳定、农业发展三方面阐述了传统乡村伦理文化在现代乡村治理中的传承意义,并提出在现代乡村治理中,传统乡村伦理文化的创新路径应当建立在与现代乡村结构的区域差异相适应、与现代乡村代际关系更迭变化相适应的基础之上。
伦理文化;乡村治理;现代性
近年来,传统乡村伦理文化在中国乡村现代化进程中日渐式微成为当代社会生活中无法回避的客观事实,引起学界广泛关注。传统乡村伦理文化意指维持乡村社会基本价值观念与文化观念的道德体系和文化信仰,包括乡村政治观念、民俗观念、财富价值观念、家庭婚姻观念、人伦规范与传统孝道等方面,它承载着上下五千年的中华文明,不仅是乡村社会共同体的智慧结晶与精神家园,也早已成为中国社会有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乡村伦理文化的式微,不仅意味着乡村社会共同体精神家园的失落与离散,也会为中国社会有机体的不稳定埋下负面的种子。“治理是指为获得公共秩序而进行的各种活动,包括协商、合作、自上而下的管理和自下而上的认同。”[1](P156)现代乡村治理便是这一意义上的为获得乡村公共秩序而进行的各种活动。当前,中国乡村正经历着从传统走向现代的深刻变化,其中人的生存状态变化是一种本质性变化,农民的观念及价值问题构成了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而对农民观念及价值问题起直接引导作用的乡村伦理文化建设无疑成为现代乡村治理的重要内容。因此,在现代乡村治理中,必须认真反思传统乡村伦理文化式微的原因,明确继承与创新传统乡村伦理文化是现代乡村治理的内在需求,寻求适合现代乡村治理要求的乡村伦理文化建设路径。
费孝通指出:“乡村社会的经济基础稳定,以农业为主,自给自足,生活方式也有自己的一套,所以延续了几千年,多少代人生活在稳定的历史继承性中。这种特殊的历史性,也表现在我们文化的精神方面。”[2](P70)然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乡村开启了工业化、市场化与城乡一体化的现代化发展历程,乡村的诸多现代性问题也随之而来,传统伦理文化遭遇现代性冲击是诸多问题之中的重要方面。
工业发展使传统农耕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农民不再完全依赖土地产出的农产品获得生活成本,他们进入各种工业部门以自己的劳动力获得工资来支撑家庭生活。在此意义上,工业化改变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现代农民不再像祖辈一样依赖土地,面对生活他们拥有更多的机遇与选择,从而他们对于文化也有了更多元的需求与选择,与土地紧密相连的传统乡村伦理文化渐渐不能满足脱离土地的现代农民的需求。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农村相对固定、自给自足的经济体系被打乱,农民相对稳定与安宁的生活节奏也被打破,利益驱动逐渐成为乡村社会与乡村生活中最主要的行为动力,一向崇尚清净无为、淡泊名利的传统乡村伦理价值与文化信仰遭遇到逐利动机的巨大挑战。城乡一体化进程给农村带来的最显著变化是人口流动加剧,传统村庄的行政边界与社会边界随着人口流动发生了相应的调整和变化,这些调整与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村庄成员之间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从而使乡村的文化边界也日趋模糊与淡化。简言之,伴随着农村现代化进程的推进,现代农民日益成为单一性的原子式个体,这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传统乡村伦理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主体性基础,传统乡村伦理文化也因此日渐式微。
现代乡村经济结构与生活结构的变化使传统乡村伦理文化受到巨大冲击固然是无可争议的原因之一,但究其根本问题,传统乡村伦理文化本身存在着再生产机制僵化、故步自封、保守散漫等缺陷是导致其逐渐式微的内在因素。具体而言,在传统农业社会中,村落之间或一定范围的乡村地域之间在空间上是相对离散的,在生产和生活上也是相对独立的,不同村落内部有着各自的生产、生活秩序,也有着各自相对固定的文化形式来表达他们生活的意义和目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状态让这些相对固定的文化形式得以维系,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让这些相对固定的文化形式陷入一种封闭性的表达方式。正如有学者指出,“在农业社会里,各个组成单元基本上是封闭性的,这些单元各自有各自的秩序、意义、目的和等级。这些彼此相异的单元很难寻找到共同性和普遍性,而且也没有动力去寻找这种普遍性和同质性。重要的是,这些单元的生产是内部再生产性的,它们是在内部培养自己的年轻人,而不是依赖什么教育专家。这样封闭单元中的婴儿,一旦出生,就会马上按照内部固有手段,被‘培养成与上一代相似的年轻人。社会及其文化就是用这种方式使自己永存’”[3](P177-178)。这种“内部固有手段”除了正常的技术培养手段外,还掺杂了一系列封建宗族思想与男尊女卑的封建传统,诸如“传内不传外”、“传男不传女”之类的规矩是比较常见的传承原则。在传统农业社会里,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与缓慢的生活节奏让这种内部的、相对封闭性的传承方式留有回旋的余地与延续的张力。然而,在现代化浪潮席卷而来的当代农村,这样的僵化机制无疑成为传统乡村伦理文化式微的内在推力。
概言之,传统乡村伦理文化的式微原因既有来自外部环境的冲击,也有来自内部机制的囿限。一方面,改革开放让现代性因素向中国乡村全面渗透,农民在物质生活得以提高、精神视野得以开阔的同时,也面临着消费主义思潮、个人主义观念等负面思想的影响和挑战,相对封闭的自然村庄逐步解体,传统乡村伦理文化因此遭受严重挤压。另一方面,封闭而内敛的传统乡村伦理文化再生产机制,无力使传统伦理文化形式冲破自己的疆域。那些根深蒂固的小农思想、私有观念以及宗法关系等封建残余思想,在现代乡村治理中表现出与新时期乡村生活越来越明显的矛盾与冲突。在不断被挤压和被改造的过程中,传统乡村伦理文化失去了自身在人类文化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独特的伦理价值和文化魅力,甚至不断被打上“闭塞、落后、愚昧”的标签,面临着被冲淡、被遗忘甚至被摒弃的风险和窘境。但就作为伦理文化本身而言,其发展仍然会有两种趋向,一是保持文化形式的相对稳定性,二是在社会变迁中更新自身的形式以适应时代的发展。因此,在现代乡村治理中,传统乡村伦理文化的传承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价值与社会意义。
传统是社会经验的选择与积淀,而“文化本来就是传统,不论哪一个社会,绝不会没有传统的”[4](P53)。现代乡村建设是建立在传统乡村社会基础之上的,尽管“今天的中国正面临着以农业的工业技术化、农村的城镇化和农民的市民化为基本内容的乡村社会变迁。但是,这一变化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社会的乡土特性,乡村仍然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道德生活的根基所在”[5]。因此,在现代乡村治理中,也必须考虑乡村原有的传统文化及其伦理精神,将其作为社会历史的延续传承下去,这是丰富农民生活,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
近年来,农民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物质生活得到极大改善,农业技术的进步也让农民拥有了更多的闲暇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农民的精神生活需要显得尤为迫切。然而,随着传统乡村伦理文化的式微与衰落,农民很难再从一直以来的传统中获得人生的安乐感,又无法跨越城乡之间的鸿沟获得现代文明的满足感,从而在精神生活需求上陷入一种传统已失、现代未得的尴尬境地。尤其在农民的本体性价值方面,现代消费主义将农民有限的收入与无限的消费欲望之间的距离拉大,致使农民常常在自己的生活价值和人生意义问题上迷失方向,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越来越多的焦虑感与无力感,甚至无根感。而任何文化都是有根的,尽管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民“离土”现象比比皆是,但“离土不离乡”的基本态势让他们仍然需要根植于土地的传统乡土伦理文化来充实自己的生活。在中国广袤的乡村,“那些依然保存着传统文化资源的农村就为那些失落了传统却又走不进现代的普通农村提供了类似异文化的借镜,为一般农村的发展提供了可能的实验选择”[6](P109-110)。可见,在当下从传统走向现代的社会转型期,传统乡村伦理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对于重拾农民的主体性价值、重建农民的有序生活,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因此,在现代乡村治理中,继承传统乡村伦理文化,让农民能够在日常生活中体悟到劳作的愉悦与满足,能够在一种有根的文化氛围中感受到充实而幸福的力量,是丰富现代农民生活的内在需求。
自古以来,传统乡村伦理文化的影响扎根于中国大地,更深深影响着占据大部分人口的农村地区。传统乡村伦理文化自身具有的凝固性、延续性与稳定性对维护乡村的基本秩序和社会稳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是长期以来中国农村社会稳定的内在原因。但随着农村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农民在享受各种现代化物质成果的同时,传统乡村伦理文化遭受到巨大冲击。农民安贫乐道的价值理念与田园牧歌的生活理想逐渐淡化,失去传统文化价值支撑的农民思想中不稳定因素增多。在消费主义与逐利主义的诱惑下,本体性价值被动摇的农民容易在社会竞争中失去底线和原则,从而使农村稳定的内核受到动摇,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因此,从根本上看,当代农村社会问题日益增多且解决乏力,其根源在于农民乡土生活意义的被消解和传统伦理文化价值的被抽空。在此意义上,在现代乡村治理中,继承传统乡村伦理文化,使其继续发挥作为文化内核的凝结性与稳定性,是维护农村基本社会秩序稳定的内在需求。
中国社会是以农业文明为基础的,中国传统乡村伦理文化的产生与发展也根植于农业文明的土壤中,对土地的依赖与敬畏,对自然的尊重与保护成为传统乡村文化的内核与灵魂。在传统乡村伦理文化的价值指引下,农民在土地上耕耘劳作,依靠自然条件与传统的农耕方式收获食物,耕耘与收获都取之于地,终归于土,以简朴的耗费供养密集的种群,实现资源和生命的循环与平衡。然而,当工业文明的浪潮席卷而来,传统乡村伦理文化也在工业文明中渐渐背离传统。在消费主义的价值指引下,农民为了追求更多的农产品或是更快的收获时间,逐渐放弃了传统的农耕方式,也不再完全依赖自然条件播种收获,大量的化肥与农药流入土地,各种反季节农产品登堂入室,化学化农业生产与设施化农业生产已经成为当前农业生产的主要方式。这种农业生产方式在带来产量增收与效率提高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食品安全与环境污染问题,农业生态危机成为背离传统的巨大代价与新的重大社会问题。因此,在现代乡村治理中,必须重视传统乡村伦理文化对农业生产的价值指引作用,让农业生产回归自然,恢复农业生态平衡。在此意义上,继承传统乡村伦理文化也是当代农业健康发展的内在需求。
概而言之,虽然现代性因素的渗透与冲击破坏了传统乡村伦理文化的功能及其制度基础,但现代性因素并不能替代传统伦理文化在乡村公共事务中发挥作用。无论是从农民生活、农村稳定,还是农业发展的角度去看,传统乡村伦理文化在现代乡村生活中都仍然有其存在的积极意义。因此,重视传统乡村伦理文化在乡村生活中的作用,充分利用农民在文化合作方面的积极性,传承优秀乡村伦理文化是现代乡村治理的应有之义,而关键在于,如何使传统乡村伦理文化适应乡村的现代化转型是更为现实和迫切的问题。
继承传统乡村伦理文化是现代乡村治理的内在需求,但仅仅是复制性的继承并不能真正解决当前农民、农村、农业面对现代性的危机,社会结构的转型与文化本身的变迁要求有与之相应的社会治理模式。因此,在现代乡村治理中,还应当融入现代文化精神,以一种创新且富有底蕴的文化姿态和文化气息来适应农村的现代化转型,而这种创新必须与现代乡村结构的区域差异相适应,与现代乡村代际关系的更迭变化相适应。
中国幅员辽阔,是一个大型国家,不仅城乡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域差异,不同地区农村之间也存在着较大的区域差异。这种区域差异表现在文化上则更为细致和复杂。一方面,虽然历代以来多以儒家文化为中华民族的主流文化,但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多民族国家,各地区、各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本就巨大,文化的多元性是民族多样性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中国农村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差异巨大,这种非均衡发展格局使不同地区的文化差异显著。并且,各地区传统文化在遭遇现代性因素冲击时所做出的回应与留下的局面也各不相同。因此,在现代乡村治理中,必须考虑文化的区域性差异,这种差异既有不同地区之间的社会、经济不均衡因素,也有文化本身之间的差异。只有在认识了中国农村文化层面的区域差异基础上,才能对各种涉及文化建设的农村政策与制度作出正确的解读和行之有效的回应。
在现代乡村治理中,乡村伦理文化建设通常有两条路径。一为国家自上而下的将相关文化制度和政策推进到乡村;二为农民自发进行有组织、有规律的乡村文化建设活动。尽管这两种路径在实践方式上有很大区别,但两种方式能取得满意成效的前提都是重视各地区丰富多样的区域性差异和地方性文化特色。并且,对地处不同区域的乡村而言,它们过去并没有一致的文化形式和文化基础,它们现在也没有一致的文化发展模式和文化传播方式。在乡村伦理文化的现代转型过程中,如果忽略区域差异的存在,以同质化的文化制度或均一性的文化建设思路去推进各地区的乡村伦理文化建设,很可能造成足不适履的局面或不同文化之间的排异反应。这样的伦理文化建设方式既浪费有限的国家资源,又很难取得丰富乡村文化生活的实质效果。在我国当代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由农民自发进行乡村伦理文化建设活动的动力与生存机制并不充足,乡村伦理文化建设仍然主要依靠国家自上而下的财政支撑与文化资源支持。当前,在国家层面推行的乡村伦理文化建设实践中,政府除了进行文化建设基本理念和总体思路的宣传与推广之外,更多的是将具体文化制度和具体实施方案通过行政部门推进落实。然而,在落实具体政策的过程中为了简化落实程序、追求落实进度,往往易将具有地方特性的文化形式当作一般形式强制推广。例如,将东部发达地区乡村成功实施的“乡村影院”、“乡村书院”等模式照搬复制到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乡村,而落后地区乡村的农民多为老弱病残幼等弱势群体,阅读或观影能力非常微小;即便留在乡村的壮劳力也通常都在为温饱问题日夜劳作,无心也无力去阅读或观影。因此,这种同质化的推广方式通常流于形式,收效甚微,反而造成了大量的资源浪费。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结构与代际关系的变化引起广泛关注,但代际关系变动带来的文化需求变动以及文化资源配置的不平衡现状并没有引起相应重视。当前,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多“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形式为农村社会的基本结构。“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是指农民家庭中,年轻子女进城务工经商,年老父母在家务农,一个农民家庭可以同时获得务工和务农的两份收入,从而使农民家庭可以轻松过上“温饱有余、小康不足”的生活[1](自序P2)。在这种社会结构模式下,有三种力量以及他们的文化需求值得重视:留守农村的老人及妇女、外出务工但“离土不离乡”的年轻一代、留在农村生活的新生代农民。传统乡村文化的创新与转型也应当与这三种力量的文化需求相适应。
在“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模式下,当前在农村居住的主体不再是传统模式下的青壮年农民,而是他们的父母,渐渐老去的老农民以及少部分妇女。对留守农村的老年群体(以及妇女)而言,一方面,他们自幼熟悉的传统乡村伦理文化形式在时代变迁中难以为继,无法依靠传统乡村伦理文化形式来充实他们的闲暇时间;另一方面,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仍然是每个老年人心中淳朴的念想和愿望,而他们在农村经济建设中处于边缘地位的境遇又让他们的伦理文化需求很容易被忽略。尽管如此,他们在文化合作方面却有着积极的合作需求和强大的合作能力。因为随着年龄的老化,他们对发财致富通常已经无能为力,而对于能让自己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一些文化活动仍然可以参与。因此,重视老年群体(以及妇女)的文化需求,让他们在农闲之时能够有一些文化娱乐活动来充实他们的人生是现代乡村治理中需要关注的层面。并且,农村中老年人老有所乐的精神风貌可以给年轻人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激励年轻人回归乡村,投入乡村生活与建设。
在“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的结构中,年轻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以获取农业收入之外的收入,在他们所处的工作地和暂居场所,他们的身份通常被认定为“农民工”。作为农民工,生活节奏快、工作压力大、消费水平高、人际关系淡泊的城市生活很难带给他们安全感、认同感和归属感。即便是能够在城市定居安顿下来的年轻一代“农民”,他们自幼成长的乡村和父老乡亲仍然是他们难以割舍的“故土情结”所在。虽然他们在乡村之外获得经济收入,但他们的生活本质上仍是一种“离土不离乡”的状态,面向村庄的生活仍然是他们心灵的归宿。然而,随着传统乡村伦理文化的式微,农村价值生产能力弱化,致使他们对家乡渐生疏离感与陌生感,记忆中的乡村已经成为他们回不去的乡村。因此,在现代乡村治理中,也应当重视在外务工经商的这部分年轻农民的文化需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现代乡村伦理文化,让他们在春节返乡或平常闲暇返乡时能够感受回到故乡的归属感与主体感,能够感受村庄生活的意义,才有可能对他们回归故乡、参与乡村建设与生活起到积极引导作用。
“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的农村社会结构中,长期居住在农村的虽然是以老年群体为主(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这种情况比较常见),但仍然还是有部分青壮年农民留在农村以农业收入为主。在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青壮年农民留在农村生活(不以单纯的农业收入为主)的现象更是常见。无论是以农业收入为主,还是农业收入之外的收入方式,他们的经济收入都主要来自农村,社会关系也都在农村,相对于留守老人和外出务工的人们来说,他们无疑成为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有学者将之称为“新中农”[1](P168-169),意谓新的中坚力量,对维持农村基本生产秩序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现代乡村治理的真正“治理者”。作为长期居住、生活在乡村的“新中农”,他们自然要求有一个安定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有一个能让他们放松和喜欢的文化氛围来获得面向村庄生活的安身立命之感。相对传统一代的老农民而言,日渐式微的传统乡村文化也很难满足“新中农”一代的文化需求。因此,在现代乡村治理中,必须重视新一代乡村治理者本身的伦理文化需求,传统乡村伦理文化的创新与现代乡村伦理文化建设都应当与新一代乡村治理者的文化需求相适应。
总而言之,优秀传统乡村伦理文化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对我国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在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应以科学态度对待传统乡村伦理文化,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7](P100)。在现代乡村治理中,一方面,必须充分认识当前我国农村的区域性差异,传统乡村伦理文化的创新路径应当建立在对广大农村非均衡结构的认识基础之上,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乡村伦理文化;另一方面,必须深刻理解“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的农村社会结构,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伦理文化制度,让传统乡村伦理文化在现代乡村生活中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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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燕,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哲学博士。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乡村伦理研究”(15ZDB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