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法基本原则分析

2017-01-28 07:57
法制博览 2017年35期
关键词:经济法权益准则

张 燕

西南财经大学,四川 成都 610072

我国经济法基本原则分析

张 燕

西南财经大学,四川 成都 610072

由于我国经济法的发展,经济法原理的探究取得了许多成果,但问题仍然很复杂。本文分析了当前我国的经济法根本准则的情况下,经济法的根本准则,仍然是一个缺乏程度不同,提出了经济法的根本准则应当是三个:社会本位准则;国家干预经济的准则;可持续发展准则。

经济法;根本准则;构成现状;确定

一、经济法根本准则产生的理念根据和背景

在我国经济法的出现是和我国的改革开放有一定的关系。1979年改革开放后,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经济规律也得到了充分发挥。经过这么多年的快速发展,虽然学术界已经对经济法上得到了一致的共识,但经济法却未出现一个独立而重要的法律部门,经济法更是没有发展到出法典的哪一步,所以对其根本准则的相关研究还在不断的探究之中。

二、我国经济法的根本准则

经济法的根本准则是在我国经济法的立法和实践的整个过程得到体现,同时,在我国的法律法规的经济核心也体现出我国的经济法律精神和实质。在我国,经济法的根本准则应展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调解经济准则

我国现在施行的经济市场管理相关的法律制度,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票据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都展现了国家“看不见的手”监管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影响,展现经济法的根本准则和社会准则的准则,国家在经济关系中的主要作用只是促进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我国经济法的制定和施行必须对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关系进行强有力的调节。

(二)公共权益准则

社会公共权益意思是指许多社会成员的相同权益,这并不是指集体、组织或个人的权益。经济法是针对社会公共权益的法律,所以社会公共权益和社会责任应该是最高准则,需要各地在经济法律应当展现的价值宗旨和社会公共权益的理念,经济法调节各种权益、公共权益和其他调节关系的冲突发生时,必须把社会和公共权益放在最高位置。

(三)可持续发展准则

可持续发展策略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和理念的升华中制定的策略,更是实行我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方式。世界发展的宗旨是可持续发展,任何时候施行可持续发展策略都须要法律的支持。对我国的经济决策和可持续发展法的社会本位准则必须以可持续发展和我国的经济法理念的策略紧密相连,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依据我国经济法的理念,经济法是增强对现有权益的保护,同时考虑未来,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所以,通过确立可持续发展准则作为经济法的根本准则之一,是实行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是必要的。可持续发展策略涉及到经济的发展、资源的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和管理、人口的发展等很多社会问题,实现这一策略的宗旨,必须有相应的法律制度来保障。

三、确立经济法根本准则的根据

(一)高度性根据

“高度”,是经济法的实质、高度抽象的对象和调节的根本价值取向;经济法的根本准则应当有一定的高度,因为法律的根本准则展现了法律的根本精神、价值和性质,它与一般法律规则不同,拥有一般性和抽象性,作为经济法的根本准则也应当有这个属性,拥有一定的高度。然而,经济法的根本准则,主张高度的同时,我们要注意两个方面:首先是不太“高准则”,不是最高的法律准则(公平和效率准则等)。作为经济法的根本准则。“高度性”在一定程度上是有限的,很难归纳出经济法的根本准则;二是不太准则低,不能把经济的一些特殊的法律,立法准则的根本准则是经济法,使量原理太复杂,没有准则,对经济法的根本准则应当是原理准则从所有经济部门法提取。

(二)普遍性根据

作为经济法的根本准则,都应拥有基础性的地位。也应当能够出现在整个经济法体制的各项制度中,并贯穿于整个经济法体制。所以,“普适性”要求准则能够规划经济立法、指导经济守法、规范经济司法、监督经济执法和经济法学的探究,而不仅适用于经济法领域,经济法根本准则的经济关系的各个方面都要调节到经济法和全过程拥有普遍意义。这与各经济部门的准则不同。

(三)特色性根据

经济法根本准则应当拥有经济法特色应当是独一无二的,这是一个对经济法根本准则的根本准则是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法律。与经济法的具体法律规定相比,经济法的根本准则应当更多地侧重于经济法调节中社会关系的实质特点。经济法作为一门新兴的部门法,是一个典型的现代法律代表,其根本准则也应当特点可以反应经济法。所以,“特点”需要遵循经济法的根本准则,避免与经济准则、社会准则、其他部门准则以及整个法律准则相一致的准则。如公平、自愿、有偿的准则等价;罪刑法定准则;在法律和其他法律准则或其他部门经济法的准则和普通法不能反应经济法的实质特点的平等准则,不能适用于经济法。经济法的根本准则应当能够集中在经济法所规定的社会关系的实质特点上。

四、结论

总之,我国经济法的三项根本准则明确体现了我国经济法存在的价值宗旨。我国经济法的三大根本准则的关系是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相互制约。三项根本准则和整个国家、集体和个人权益的分配有关,通过对我国经济发展全过程的控制,对国家的直接权益和长远权益起着决定性影响。经济法提出了三个根本准则,一方面,有利于完善我国经济法理念体制,另一方面对我国的经济法律法规给予的基础和起点,对我国经济的新法规的制定拥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1]李昌麒.经济法学(修订版)[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2]史际春.探究经济和法互动的真谛[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3]杨紫烜.经济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D922.29

A

2095-4379-(2017)35-0228-01

张燕(1982-),女,汉族,四川达州人,本科,西南财经大学,助理经济师,研究方向: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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