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专注教育公益诉讼研究的力作
——《教育公益诉讼: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权保障的新途径》述评

2017-01-28 17:40曹稳
职教通讯 2017年16期
关键词:教育权顶岗职业院校

曹稳

新书评介

一部专注教育公益诉讼研究的力作
——《教育公益诉讼: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权保障的新途径》述评

曹稳

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作为职业学校教育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教育教学活动由课堂教学向岗位实践的拓展,是实现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方式,是学校与企业合作的有效形式。近年来,随着职业教育的迅速发展以及顶岗实习形式的普遍采用,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遭受伤害的事故不断发生,学生顶岗实习权受到侵犯的现象正日益严重。当前,司法救济是对受害学生顶岗实习权保护的最后屏障。由于《侵权责任法》救济和《合同法》救济本身具有一定局限,导致司法诉讼中存在起诉主体单一、异地实习管辖权不利于起诉、举证责任受限制、诉讼费用不能减免等诸多问题。传统意义上侵权诉讼,很难保障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权利,学生顶岗实习权的司法保障遇到了一定瓶颈。

那么,如何在侵权诉讼之外,找到保障学生顶岗实习权的有效司法保障措施?换句话说,用什么样切实有效的司法保障制度更能维护学生顶岗实习权?长期从事职业教育法治研究的青年学者、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的黄亚宇副教授,通过深入细致的思考和探索,以其主持的全国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教育部重点课题(课题批准号:DJA150254)研究为依托,出版了《教育公益诉讼: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权保障的新途径》专著,为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权保障找到了一条新的途径。

从这部书稿看,作者学术探索的精神跃然纸上。公益诉讼是与私益诉讼相对而言的,公益诉讼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追求社会公正、公平。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已在环境保护和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领域规定了公益诉讼条款。教育公益诉讼是指在教育领域中发生的公益诉讼,教育公益诉讼保护的是国家、社会的教育公共利益。目前,我国有关教育公益诉讼的理论研究并不多,已有的研究成果大部分是在我国《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正)和《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法释[2015]5号)规定公益诉讼条款之前;有关教育公益诉讼的司法实践案例也有限,因此,研究教育公益诉讼制度必然会遇到较大的障碍与困难。然而,受教育权作为《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无论在社会进步还是在个人成长中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向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提出了受教育权现行法律保障途径的改革优化问题。引入教育公益诉讼扩充受教育权法律保障的途径,对改变教育法治无助的现状,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实现教育法治化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教育公益诉讼: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权保障的新途径》这本书,借鉴了我国较为成熟的环境公益诉讼理论研究成果与司法实践,对教育领域的公益诉讼制度展开探讨,开拓了我国公益诉讼研究的新领域,丰富了我国教育公益诉讼理论。

全书共分七章。作者认为,在顶岗实习期间,职业院校学生的身份是学生而不是劳动者,职业院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仍然是教育管理关系;学生与实习企业之间具有以顶岗实习协议为基础的教育管理关系;职业院校与实习企业之间的关系为合同关系,保障学生顶岗实习权需要利益相关者(实习企业、学生、政府、指导老师、学生家长)协同努力。作者从分析顶岗实习权的权利主体、义务主体、权利内容入手,明确了顶岗实习权的构成要素;厘清了顶岗实习权的权利属性,即顶岗实习权是一种受教育权,其具备受教育性以及公益性等属性,并对顶岗实习权属于劳动权等观点提出了质疑;剖析了目前侵犯学生顶岗实习权的具体表现;阐述了学生顶岗实习权的可诉性。作者进一步指出,近期出台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16]3号)、劳动法保障途径、合同法保障途径、侵权责任法保障途径、保险法保障途径进行研究,均难全面保障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权利。作者通过对顶岗实习权构成要素、权利属性、侵权表现以及存在法律上的可诉性进行研究,探讨顶岗实习权具有的公益性特征,从论证引入教育公益诉讼保障学生顶岗实习权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入手,对比分析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教育公益诉讼的立法模式以及对我国的启示;探讨了我国教育公益诉讼的立法模式;尝试从受案范围、起诉主体、管辖原则、举证责任、诉讼费用、审判制度、激励制度和保障机制等方面设计我国教育公益诉讼制度的具体内容。

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权保障的渠道是多元的,但司法救济应该是最根本、最权威和最终的保障途径。作者引入教育公益诉讼制度保障学生顶岗实习权的思路和方法,无论是对于我国教育部门、立法机关建立和完善学生顶岗实习权保障制度,还是对职业院校学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都有直接的应用价值。我们相信书中的许多观点,也会给其他读者一份启迪与思考。

[责任编辑 张栋梁]

曹稳,女,江苏理工学院杂志社《职教通讯》编辑部副主编,副编审,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基本理论、期刊编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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