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登云,莫宏伟
(1.遵义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贵州遵义563006;2.广东海洋大学思政部,广东湛江524088)
政治历史
论清代扬州盐商与自贡盐商之异同
魏登云1,莫宏伟2
(1.遵义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贵州遵义563006;2.广东海洋大学思政部,广东湛江524088)
清代扬州盐商与自贡盐商作为东西部两大互相竞争的盐业生产经营群体主要存在着三大不同:一是两者社会身份不同:扬州盐商是地道商人,自贡盐商还兼具盐企家;二是政策运作目的不同:扬州盐商希望保持现有政策,自贡盐商企图突破现有政策;三是盐商组织目的不同:扬州盐商旨在运作外部政策,自贡盐商旨在维护内部平衡。此外,扬州盐商与自贡盐商同为盐商还存在着四大相似性:一是无论兴盛还是衰败,都受国家盐政影响;二是通过捐纳进入统治阶层,走“富而优则仕”之路;三是以末致富用本守之,为共同的经营理念;四是两者都具有崇儒情结,步“学而优则仕”之路。
清代;扬州盐商;自贡盐商;异同
在中国漫长的盐业发展历程中,尤其是在清代,盐商是一个扮演过重要角色的社会群体。在清朝封建政府对盐业生产经营实行严厉管控的情况下,为了求生存、谋发展、广造声势、扩大影响,他们一方面运作政策,另一方面又运作市场,以追求政策和市场利益的最大化,其谋略和胆识,莫不令后人倾心折服。其中,扬州盐商和自贡盐商,作为东西部两大互相竞争的盐业生产经营群体,其盐业生产经营活动更具代表性,很值得今人对其进行比较,探寻其异同,总结其规律,以期对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有所借鉴和启迪。
清代,扬州盐商和自贡盐商作为东西部两大互相竞争的盐业生产经营群体主要存在着以下三大不同:
1.两者社会身份不同:扬州盐商是地道商人,自贡盐商还兼具盐企家
扬州盐商与自贡盐商虽同为盐商,但因其所处地理位置和资源禀赋不同,其差别也是很明显的。扬州盐商是地道商人,而自贡盐商除了商人身份之外,还兼具盐企业家。
绝大多数扬州盐商并非扬州人,他们有的来自西北边境的山西和陕西,有的来自更近的周边地区安徽。早在明代,就有个说法:“秦腔翕语满街巷。”[1]P58即是说,在扬州从事商业贸易的大多是陕西、山西和徽州人。到了清康熙年间,由于政府盐业政策的变革,造成陕退,晋转,徽进。这样,徽商就自然成为两淮盐商的主体,故扬州盐商也称为徽商。这些人之所以背井离乡,远离故土,选择扬州作为其追梦之地,其背后拥有四大驱动因素。其一,区位优势明显。扬州地处淮河以南,长江以北,东濒黄海,西接运河,周围数百里范围内,河湖交错,水网密布。特别是隋朝京杭大运河的开通,使扬州成为南北交通的要冲,如明珠般璀璨夺目。其二,海盐资源丰富。扬州靠近淮河以南和淮河以北两大片海盐产区,是当时全国最大的海盐产场,“两淮盐,天下咸”即是对当时情况的真实写照。其三,盐行销范围广。两淮是全国十一大盐区①十一大盐区是指长芦、奉天、山东、两淮、浙江、福建、广东、四川、云南、河东、陕甘。当中,盐行销范围最广之区,“西尽两湖,北至河南之归、陈、光,而东下尽徐州,南自江宁沿江以西、尽江西之域。”[2]P396淮盐行销范围包括今江苏、河南、湖南等东南六省之地,其盐行销范围不可谓不广。其四,盐管理机构所在。清廷为了加强对两淮盐务的管理,将盐业垄断管理机构两淮盐运使设在扬州城内,这就为扬州盐商办理盐务提供了方便。由于这些优越条件,扬州理所当然就成了两淮盐商逐梦之旅的首选之地,而且是以地道商人身份出现的。当时,八大盐运总商就住在扬州城内。“扬州盐商豪侈甲天下,百万以下者皆谓之小商”。[3]P115清代扬州市井繁华,商贾云集,盐业是当之无愧的主角。著名文学家孔尚任挥毫泼墨,描述当时扬州市肆的繁华:“东南繁华扬州起,水陆物力盛罗绮。朱桔黄橙香者掾,蔗仙糖狮如茨比。一客已开十丈筵,客客对列成肆市。”[4]P105其盛况可见一斑。就拿乾隆三十七年(1772)来说,扬州盐商“每年赚银1500万两以上,上交盐税600万两以上,占全国盐课60%左右。”[1]P57其财力不可谓不雄厚,自然有钱在生活上极尽铺张奢华之能事。就连阅尽人间繁华的乾隆帝也莫不惊叹扬州盐商之豪富:“拥有厚资,其居室园囿,无不华丽崇焕。”[5]P44
自贡盐商的追梦之旅与扬州盐商迥然不同,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贡的区位劣势和资源禀赋不同。其一,区位劣势明显。自贡地处川南之地,其行盐区域主要在长江中上游地区,包括四川和鄂渝湘黔四省交汇之地。此处峰峦叠嶂、道路崎岖、沟壑纵横、悬崖陡坎、地貌复杂、交通不便,行盐运输除依赖江河船运外,大多靠人背马驮,其行盐运输何其艰难,不难想象。其二,盐气资源丰富。自贡蕴藏着丰富的地下盐卤和天然气资源,其井盐生产历史悠久,肇始于东汉章帝年间(75-88),当时著名文人崔骃在其所作的《博徒论》中首次提到“江阳之盐”,经查考史籍,盐井即在今富川、邓井关地域内。两晋南北朝初具规模,唐宋时闻名全川,明清两朝进一步发展,清雍乾时为四川五大产场之一,先后开凿出1.3万多口盐卤和天然气井,出产了大量井盐,同治年间步入鼎盛。因此,自贡有“千年盐都”之美誉。其三,投资风险极高。自贡既不像临海可以煮海取盐,也不像临湖可以晒湖取盐,此二者都有地利可用,而是深处内陆,毫无地利可言,只能靠双手凿井、汲卤、笕运,煎制提炼成盐,然后外销,其中每一个环节既可能带来丰厚利润,也潜藏着巨大风险,可以说是机遇与风险并存。其四,遭受双重束缚。当时,盐气资源和盐业专营体制严重束缚着自贡盐业的发展。为了求生存,谋发展,冲破束缚,自贡盐商既要千方百计地扩大生产,以获取更多的卤水资源,又要想方设法寻找机会更广泛地拓展盐销售市场。这些资源禀赋和区位劣势决定了自贡盐商的身份不仅是商人,还兼具盐企业家。正是凭借对财富的热切渴望和对机遇的敏锐把握,自贡盐商筚路蓝缕,风餐露宿,一路走来,成就斐然。尤其是在清咸同年间,第一次“川盐济楚”的意外商机,使自贡盐业平步青云,步入鼎盛,从而了却了自贡盐商“富甲全川”的美梦,“年产盐300多万担,销售川、滇、黔、湘、鄂等省百余州县,盐都之称,不胫而走”。[6]P373与自贡盐业的演进发展同步起家的“王三畏堂”、“李四友堂”两大盐业家族被称为“19世纪中叶中国最大的手工业资本集团”。[7]P16
2.政策运作目的不同:扬州盐商希望保持现有政策,自贡盐商企图突破现有政策
清代,重农抑商和官本位依然是人们的价值取向。在此价值取向下,盐商的社会地位不言而喻,他们要想在处境艰难中求生存、谋发展,就必须努力争取有利于自身发展的政策。不过,就扬州盐商和自贡盐商来说,其运作政策的目的完全不同。
2.1 扬州盐商希望保持现有政策
由于当时清廷所实行的引岸和专商制度使扬州盐商大获其利,因此,扬州盐商从维护其自身利益出发,希望稳固现有政策,以便进一步巩固其特权地位。为此,他们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报效国家。具有“官商”身份的扬州盐商,其巨额利润主要来源于对海盐运销的长期垄断,但他们深知清廷之所以给予其这样的垄断特权,是因为两淮盐税既关乎清廷的经济命脉,又关乎清廷的政局稳定。因此,只有源源不断地给清廷提供丰厚的盐税,才会使优惠政策长久不变,也只有这样,其巨额利润才会有保障。基于以上考量,他们趁中央财政捉襟见肘之机雪中送炭,以此换取清廷持续有力的支持。如乾隆三十八年(1773),因小金川战争获胜,江春等人自愿“捐银四百万两,以备军需之用”;[8]P1681嘉庆年间,川楚陕白莲教起义,鲍漱芳趁清政府军饷匮乏,集众商捐输军饷有功,被任命为盐运使,从此,执两淮盐业之牛耳;乾隆、嘉庆两朝用兵,扬州盐商先后七次捐银2100万两,浙商只捐了540万两。乾隆皇帝六次南巡,江春等扬州大盐商代替地方官员,尽心尽力迎驾,倾力报效,共输送白银1120多万两,江春被誉为“以布衣结交天子”盐商之翘楚。在扬州盐商看来,这种“报效”可以取悦最高执政者,从而争取更多有利于自身发展的政策。二是结交权贵。除报效国家外,扬州盐商还不惜花费重金,笼络权臣显贵,与其建立良好关系。康熙年间,刑部尚书徐乾学,曾把白银10万两贷给盐商项景元从事贸易投机活动;安岐是权相明珠家臣安尚义的儿子,“借助明珠的势力在天津、扬州两地经营盐业,数年之间便成为大盐商”。[9]P237这些人物有的与执政者关系非同一般,能影响国家盐务决策;有的甚至直接掌控国家盐政。第一次川盐济楚之后,淮盐在两湖的引岸终能恢复,个中缘由与扬州盐商背后所结交的政治势力不无关系。
2.自贡盐商企图突破现有政策
由于当时清廷盐政束缚了自贡盐业的发展,这就导致了自贡盐商自觉或不自觉地起来反对现有盐政,争取其自身利益。虽然自贡盐商也像扬州盐商一样,不惜慷慨解囊,报效国家,如捐资修桥铺路、疏浚河道、兴办义学等地方事业,表现出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然而,自贡盐商的报效与功利色彩浓厚的扬州盐商相比,显得更为实际。他们“报效”的目的不是维护现有政策,而是冲破现有政策,广泛拓展井盐销售市场,希望在两淮盐区销岸中分享更多利益。但这种与政策的对抗并未形成新的固定制度,因而他们的利益也就无法得到清廷持续、有效的保护,有时甚至会使自己进退维谷。同治初年,清廷为了筹措军费,在盐场设水厘局抽收水厘,以王朗云为代表的自贡盐商,竟煽动盐工聚众捣毁官府水厘局,结果王朗云被官府通缉,只好流亡异乡。清德宗光绪三年(1877),四川总督丁宝桢排除阻力、大刀阔斧、革新盐政,改川盐商运商销为官运官销,此举损害了以王朗云为代表的盐商利益。对此,王朗云凭借与京官多年的交情,不断上告,使丁宝桢大为恼怒,决定对其严惩。于是,他将王朗云所有劣迹一一上奏慈禧,激起其大怒,颁下懿旨“似此持势横行,亟应从严惩办,着即先行革职,交丁宝桢提省确切审办,以示儆惩。”[10]P449王朗云为躲避惩罚,只好再一次流亡异乡。不过,自贡盐商对现有政策的突破也有成功的时候。早在太平天国战争之初,由于淮盐销楚中断,楚岸百姓出现淡食之苦。为了缓解两湖百姓缺盐之困,清廷调拨川盐陆引2000张千里迢迢,运济楚岸,以济民困。但清廷调拨川盐济楚只是一时权宜之计,并没有将其改为常制的打算。随着战争的持续,在尔后的15年间,楚岸缺盐日甚一日,盐价一路飙升,价高利厚诱人。自贡盐商以“川盐济楚”作为契机,不断冲破界限森严的专商引岸制藩篱,急剧扩展两湖市场。加之贩盐数量颇巨,清廷禁不胜禁。迫于形势,清廷于咸丰六年(1856)不得不改变初衷,饬令川盐济楚,在巫山、巴东两地设关收税。这样,川盐济楚从非法经营变为合法经营,终于披上了一层合法的外衣。自此,自贡盐业发展步入黄金期。当时,济楚川盐约占自贡年平均产盐430多万担的四分之一,形成楚岸遍销川盐,以致“川楚商民均忘食淮旧制”。①吴泽霖:《百年来引岸制度束缚自贡盐业的史实纪略》,《自贡文史资料选辑》第十六辑。这种局面的出现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是清廷主动所为,而是迫于严峻形势所做出的无奈之举。
3.盐商组织目的不同:扬州盐商旨在运作外部政策,自贡盐商旨在维护内部平衡
无论是扬州盐商还是自贡盐商,都有自己的组织体系,但其目的却大为不同。扬州盐商组织目的是为了运作外部政策,这一目的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源于清廷的特许专商制度。道光十年(1830)以前,在两淮盐区,清廷一直推行特许专商制度。何谓专商呢?专商是指古代享有独占一定地点运盐权利的商人,他们介乎官与商之间,具有双重身份:既拥有政府专员的尊贵身份,可支配其他普通盐商,又拥有普通盐商代表者的身份,可代替普通盐商说话。此外,专商还具有世袭之权,权力来源于其特殊出身,因此,其他普通盐商几乎不可能挤身其中。普通盐商依靠专商给予盐引而谋生,其地位处于专商之下,不能对专商地位构成威胁,这就在客观上造成了专商所面临的内部压力小。在此内部关系比较和缓的氛围中,扬州盐商以追求共同利益为圭臬,逐渐形成了一种共同发展的意识。在运作外部政策时,无论出钱,还是出力,都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者。与扬州盐商不同,自贡盐商组织的目的,更多的是为了保持内部平衡,因为自贡盐商生存在一个竞争激烈的内外部环境中。从外部环境来看,既存在着不同销岸各地盐商的竞争,又存在着同一销岸内争夺资源和市场的竞争;从内部环境来看,为了强化对井灶户的监管,盐务管理部门组建了场商联合办事处等组织,其下设许多同业公会,公会之下又设许多组,井灶户被编入这些组中。在此界限森严的组织系统内,产额分配由同业公会层层摊配。盐务管理部门在规定增产时,表面上是按产额大小比例增加,实际上大户所控制着的公会总是偏向大户,使之在分配上多占产额;在发放生产贷款时,大户也照样先得多得。①吴泽霖:《百年来引岸制度束缚自贡盐业的史实纪略》,《自贡文史资料选辑》第十六辑。可见,这种均衡式的盐业生产所引起的内部竞争远大于外部竞争,从而导致自贡盐商组织的目的主要在于维持内部平衡而无力顾及外部之争。
扬州盐商和自贡盐商同为盐商还存在着四大相似性:
1.不管兴盛还是衰败,都受国家盐政影响
在我国封建社会,盐课是仅次于田赋国家财政收入中第二大税收项目,关乎国家经济命脉和政局稳定,因此,获取源源不断的盐税是国家盐政改革的根本动机。我国古代的盐制虽说比较复杂,但归纳起来不外乎两种:一是专卖制。它是由国家独占食盐生产和销售渠道,寓税于官府专卖盐价之中,从中赚取巨额利润;二是征税制。它由商人从事食盐生产和销售,课税于商,是一种自由贸易制度。然而不管是专卖制,还是征税制,其产运销的一切活动都受到政府严厉管控,盐商的生存环境举步维艰。在此意义上来说,国家盐政决定着盐商的生存命脉决非虚言。扬州盐商和自贡盐商的兴盛和衰败,就是最好的佐证。
扬州盐商是清廷盐政的最大受益者。清初,两淮作为自古赋税重地,在盐政上得到清廷的大力扶持,从而使扬州盐商走上快速崛起之途:一方面,他们得益于清廷所实行的引岸制度。②是指规定某场之盐,固定行销某岸,场产数量按引岸可能销量来规定产额的制度。当时,扬州盐商就是凭借清廷给予的特权,获得了湖南、湖北、江西等东南六省富庶行盐之地;另一方面,他们还得益于清廷所实行的特许专商制度。即清廷授予大盐商以贩盐专利,由其统管盐引,普通盐商只能从大盐商手里购买盐引,其所纳课由大盐商代缴,一切经费亦由大盐商摊派。这就在客观上造成了大盐商对盐贩运和销售垄断,从中获取巨额垄断利润。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即是说,事情的成功和失败都是由同一个人或同一件事所造成的。扬州盐商由盛而衰,尽管有其他诸多因数的影响,但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清廷对两淮盐区盐政的根本性改变,正是这一改变,造成了扬州盐商急剧走向衰落。道光十二年(1832)七月,两江总督陶澍大刀阔斧、刷新盐政,在两淮盐区逐渐取消了特许专商制即纲盐制,实行票盐制,实际上打破了两淮大盐商对盐的世袭专卖特权,此举有利于中、小盐商的自由行盐。纲盐制取消后,“世世相承以为业”的纲商不复存在,“来去亦任其自便”的票商纷纷出现。[11]P26这一盐政的改变,给扬州盐商造成了致命性打击,“旧日繁华,剩有寒菜一畦,垂杨几树而已”。[11]P27
自贡盐商的兴衰与扬州盐商并无二致,清廷盐政在其中同样起着决定性作用。按理说,自贡地处西南一隅,远离国家政治和经济中心,且最初盐业生产规模小,税收也少,对清廷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无足轻重。因此,从一开始,清廷盐政对自贡没有丝毫倾斜亦在情理之中。不过,随着自贡井盐生产能力的不断提高,现有盐政逐渐成为了制约自贡盐业发展的瓶颈。从清朝开始,自贡盐场所产之盐,其销区约分为五部分,即边计岸、湘楚岸、附场票岸、腹计岸、黔边岸。其中,湘楚岸本是淮南盐行销之地,只因太平天国战争的爆发,才逐渐由淮南盐行销之地转变为自贡盐行销之地。清文宗咸丰三年(1853),太平军一举攻克南京,淮盐上运两湖的通道阻塞,两湖人民遭受淡食之苦。为了缓解两湖地区缺盐之窘境,清廷饬令调拨川盐陆引两千张运济楚岸。随着太平天国运动持续进行,清廷又陆续调拨自贡盐运销两湖地区,从而带来了自贡盐业发展史上前所未有的辉煌。“于是富厂乃大开井灶,并办深井,及于火脉,火乃大升,盐场日增月旺,逾于犍厂”。[12]P110从此,自贡盐业步入鼎盛时期,独执四川盐业发展之牛耳。尤其是在咸同时期,自贡盐场年产盐近20万吨,超过四川全省每年产额一半以上。然而,随着太平天国战争结束,清廷逐渐恢复淮盐引岸,自贡盐行销湘楚岸急剧减少,从年销售量125万担急剧下降至45万担。自贡盐商的兴盛在清廷盐政变革影响下犹如昙花一现,成为过眼云烟。
2.通过捐纳进入统治阶层,走“富而优则仕”之路
捐纳是封建朝廷为弥补财政赤字,允许士民向朝廷捐纳钱物以获取官职的一种方式,即用钱买乌纱帽。到了清朝,捐纳成了与科举相互补充的一个重要制度,一部分人通过科举制度步入仕途,另一部分人通过捐纳制度步入仕途。入清以后,伴随着盐产业不断走向兴盛,盐商财富日趋膨胀,他们不再满足于与执政者建立利益关系进而影响其决策,而希望进入统治阶层,直接参与盐政的制定。同清朝其他成功商人一样,扬州盐商致富之后,也热衷于捐纳,从而踏上了“富而优则仕”之路。靠报效和捐输,淮商江春不但稳居总商宝座,还被优叙至布政使衔,荐至一品,其子孙均纷纷捐纳,俨然成了江南官宦世家;汪涛著加按察使职衔;程扬宗则在已赏给六品职衔上著加一级;黄履暹在已授奉宸院卿职衔上再加一级。[6]P199-200据统计,从顺治元年至嘉庆七年(1644—1802)先后有180个扬州盐商家庭成员通过捐纳得官。①嘉庆《两淮盐法志》卷四九。自贡盐商同样热衷于捐官。堪称自贡盐场首富的王朗云利用陕西商人资金开凿盐井经营成功,始创“王三畏堂”。他趁陕西等六省受灾之机,捐款白银7万两,被清廷加封按察使衔。自此以后,其子、侄、孙均援例捐了候补道,其孙王星垣且为兵备道并加兵部车驾司行走衔。②罗筱元:《自流井王三畏堂兴亡纪要》(《自贡文史资料选辑》第7辑)。与“王三畏堂”旗鼓相当的“李四友堂”,其弟兄侄子人人捐官,这一家族花在捐官上的银子就多达数十万两。③黄植青等:《自流井李四友堂由发韧到衰亡》(《自贡文史资料选辑》第7辑)。李氏盐业家族除“李四友堂”外,还有“李陶淑堂”、“李文新堂”、“李九思堂”等。其中以李振亨、李振修兄弟共有的“陶淑堂”最大。自贡四大盐业家族之一的“胡慎怡堂”掌门人胡汝修,力图由商绅而入仕途,成为亦官亦商的显贵之家,遂斥巨资纳款捐官。胡汝修捐得分部郎中、赏戴花翎二品官衔;胡树良捐得盐提举,赏戴花翎;胡孝先、胡汝修长子胡铁华、胡师仲、其侄胡迪生皆捐内部主事;胡勉斋五子胡星生、胡崇之次子胡继云、胡佑祖长子胡仲文也都捐了九品京监。通过纳款捐官的途径,提高了胡慎怡的社会地位,也使胡氏发展为亦官亦商家族。颜桂馨堂是自贡四大盐业家族之一,其发家人颜昌英与继配李夫人生有六男三女。除次子早夭,其余五子成年后都捐官获封,如长子颜怀德,浩授通奉大夫。三子颜怀一,捐得荣禄大夫等等。④刘源:《浩封荣禄大夫厚落颜公墓志铭》(《思诚堂集》卷一)。他们的出发点当是为了壮大自身的势力,加强同政府的联系,以便在经营中获取更大的利益。
3.以末致富用本守之,为共同的经营理念
在中国传统社会,按照士、农、工、商四个等级来划分人的身份地位为整个社会所普遍认同,因此,从事“末业”的商人即使拥有巨额财富,也无法拥有被社会所公认的崇高社会地位。在此价值取向的驱动下,“以末致富,用本守之”就成为了商人的不二选择。无论是扬州盐商还是自贡盐商都不例外,他们在经营盐业致富后采用广置田产的方式来消费自己所积累的资本,以此来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康熙时流寓江北清河的苏、徽商人,其“招贩鱼盐获利甚厚,多置田宅,以长子孙”;[13]P44徽商吴积寿“颇殷裕,置田园,恢室庐,拓土开基,创兴家业”。⑤《沙园吴氏宗谱·南冈·公行略》。章江自幼就孤身一人外出做生意,当“积蓄成家”后,“广置田庐,以贻后嗣”。⑥绩溪《西关章氏族谱》卷24《家传》。汪氏商人“迨大局底定,奉亲归里,买田筑室,以垂久远之规,至今家门隆盛”。⑦民国《黟县四志》卷14《汪赠君卓峰家传》乾道间,鲍玉堂“置田五百亩,以岁入赡族”;徽州歙县人鲍氏兄弟经营盐业起家后置族田14000余亩。⑧以上见《明清徽商资料选编》。他们通过大量地购买土地作为族田,既可以扩大宗族势力,又可以提高自己在宗族内部以及在社会上的影响力,还可以为自己日后的经营活动奠定良好的基础,真可谓名利双收之事。由于徽商长期大量和大范围地购置田地还引起了朝廷的注意,《清高宗实录》言:“江苏之扬州、湖北之汉口、安徽之徽州等地方,商贩聚集,盐商富户颇多,恐有越境买产,图利占据者,不可不实力查禁。”⑨《清高宗实录》卷1255自贡盐商也多在发家后广置田产房舍。自流井的“王三畏堂”,“至于乡庄田土,终郎云之世,公堂拥有者远及富顺、荣县、威远、宜宾数县,年收租谷一万七千余石”。[14]P251后来四川总督称其“富甲全川”绝非虚妄之语。道光末年,李四友堂的田租一年就有4000多石。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设总办一人,在总办之下,“大柜房设掌柜一人,管理乡庄田产,年收稻租五千余石”。[15]P99“胡慎怡堂”佃户即有170余家,年收租谷7500余石。胡慎怡堂的发家人胡元海“以深悉农事的王笔田管理田土乡庄”。[7]P149不论是扬州盐商还是自贡盐商不少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盐业手工工场的资本家,又是乡村的大地主,在盐场盘剥盐工的同时又在农村吸吮农民的血汗。
4.两者都具有崇儒情结,步“学而优则仕”之路
在“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文化视野里,从未让商人占有一席之地,如果说还有几位青史留名的话,那么就必须适当地改头换面,或与官府妥协,变为“官商”;或与文士挂钩,变为“儒商”,将那令世人鄙弃的铜臭味尽量冲淡一些,方能得到人们的认可。清代扬州众多盐商都重视子弟教育,借助科举考试以博取功名。扬州盐商家庭成员中究竟有多少人成为士大夫进而步入社会上层,由于缺乏详细的资料记载,现已无法确切考证,不过,当时社会流动的一般趋势还是不难求证的:多数盐商家庭在生活步入小康之后,便会鼓励年轻后辈攻读《四书》、《五经》,希望日后考取功名,谋个一官半职,光宗耀祖,因此,盐商家庭大多经过两三代之后,就改变了原来的社会身份。尤其吸引人眼球的是:在顺治三年至嘉庆七年(1646—1802)间,大约三百或不到三百的盐商家庭,走出了139个进士和208个举人。①嘉庆《两淮盐法志》卷四八。这些步入社会上层的盐商子弟,满怀感恩之心,尽己所能反哺盐商阶层,是扬州盐商在政坛上一支非同寻常的嫡系力量,其作用决不可小觑。自贡盐商与扬州盐商一样,也具有浓厚的崇儒情结,自贡大盐商李四友堂的先祖、明末清初的李果育,以未能读书参加科举考试进入仕宦之林为憾,临终的时候,曾作一幅对联,以当遗嘱,勉励后人,联云:“偷得余年勤恳凿,未忘积念在诗书。”[16]P248勉励后人不要荒废光阴,既要勤于垦凿创业,因为这是谋生之手段,又不可忘记读书入仕,因为这是根本目的。这表明自贡早期盐商从自身的经历中,已经悟出了学习和掌握文化知识对人生发展的重要性,期冀祖祖辈辈代代诗书传家。李果育后人谨遵其教诲,经营盐业的同时未忘诗书。后来在清康熙、乾隆70余年间,李氏家族登科者数十人,其中进士2人、举人20人、贡生10余人,不少人做了知县,州、府同知,府教授、县教谕、训导等官。自贡盐商“崇儒情结”的另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对文人士子的悉心呵护。当然,文人士子也会给盐商相应的回报,除赠送书画供盐商玩赏和收藏、为盐商的私家园林书写联匾、创作诗词外,平时还与盐商们切磋艺文,帮助盐商提高文化素养,并热心教育培养盐商子弟。胡慎怡堂富而能仁,得到文人士子的肯定,胡慎怡堂也乐意广交士林显贵。因此,胡慎怡堂常常高朋满座,如成都“五老七贤”宋育仁、曾鉴、徐炯、陈钟信、尹昌龄、颜楷、林思进、向楚、方旭等,荣(县)威(远)富(顺)“竹林七子”王琯、王廉甫、曾国光、赵熙、吴天成、黄吉渊、李朴庵等,科举中人王公甫、王开甲、陈湘涛、卢文钜、周岸登、李安卿、李恒之、胡政祥等。
综上所述,时代发展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用今人的睿智重新审视扬州盐商和自贡盐商的发展史,虽然他们都已经无可改变地永远属于其所处的时代,但从他们的兴衰成败中,我们可以洞悉到不少有价值的东西,譬如,对市场的高度关注,对政策的敏锐把握等等,都是值得我们引以为鉴的。因为即便在时代和制度都发生了地覆天翻、沧海桑田变化的今天,经济在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仍固若金汤、坚不可摧,国家宏观政策在经济运行中的影响力依旧非常巨大、无与伦比。盐商创富所走过的心路历程昭示着现代创业者们: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尤其是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既要在国家宏观政策整体框架范围内创新政策,又要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不断拓展国内外市场,特别是国内西部辽阔的大市场,从而使国家宏观政策和国内外市场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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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智文)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between Yangzhou and Zigong salt merchants in Qing Dynasty
WEI Deng-yun1,MO Hong-wei2
(1.School of Historical Culture and Tourism,Zunyi Normal College,Zunyi 563006,China;2.Department of political Science, Guangdong Ocean University,Zhanjiang 524088,China)
Yangzhou and Zigong salt merchants,two rivals in salt production business field in the Qing Dynasty,are different in the following three aspects:firstly,they have got different social identities.Yangzhou salt merchants are the genuine businessmen,while Zigong ones are also enterprises in salt production.Secondly,they have different operation policies.Yangzhou salt merchants want to maintain the existing policy,while Zigong merchants try to break through it.Thirdly,they have different organizing aims.Yangzhou merchants try to operate external policy,but Zigong tries to maintain internal balance.In addition,two merchants have some similarities in the following four points.First,either in up or down period,the two are affected by the national policies in salt production and merchandise.Second,they enter the ruling class through donation.Third,they have the same idea of being rich by doing business in salt and maintaining their status by obtaining official status.Finally,they both have a sense of following Ru school(Confucius).
Qing Dynasty;Yangzhou salt merchant;Zigong merchant;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F724
A
1009-3583(2017)-0023-06
2017-03-12
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清代川盐入黔与贵州社会变迁研究”(16BZS11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魏登云,男,湖南桃源县人,遵义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中国古代史和黔北地方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