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视域中的生态主义伦理精神

2017-01-27 22:22牛庆燕
伦理学研究 2017年1期
关键词:主义全球化伦理

牛庆燕

全球化视域中的生态主义伦理精神

牛庆燕

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现代人类文明最稀缺的价值资源是“精神”与“伦理精神”。当全球性的生态难题开始挑战人类的生存底线,当全球化的浪潮甚至思潮妄图主宰生态时代的价值判断,生态主义“伦理精神”的回归成为共同的时代期待。如果说,“精神”的本性是“自由”,“伦理精神”是超越了个体的道德精神与人格精神而形成的“共同体精神”与“实体精神”,那么,生态主义伦理精神则是重要的“伦理生态人”精神、“道德实践人”精神和“人类人”精神。在国际局势错综复杂的当今时代,应当构建生态主义伦理精神与民族精神,消解“经济中心”与“科技至上”的价值霸权、避免文化殖民主义的侵略扩张并扬弃文化相对主义,在异质文明的生态对话、生态融通与生态合作的基础上促成生态发展,唯有如此,生态主义“伦理精神”才能融入“民族精神”,并最终成为“民族精神”。

全球化;精神;伦理精神;生态主义伦理精神;民族精神

当前社会,人类解决了经济学意义上的生存问题却遭遇了生态学意义上的发展悖论和发展困境。 20世纪以来,电子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市场经济的高速挺进将经济全球化与科技全球化的进程推进到前所未有的程度,然而,全球性的生态灾难的蔓延开始挑战人类的生存底线,理性主义充斥的当前社会,人类“精神”家园的失落遭遇全球化“浪潮”与“思潮”的冲击,因此,人类文明的发展亟需建构一种新的伦理精神以应对全球化视域中的生态困境和“精神”危机,这是全球化视域中的生态主义伦理精神,也是生态文明时代应对全球化挑战的重要的精神资源和理论努力。

一、“精神”与“伦理精神”

在全球化的社会背景下,现代人类文明最稀缺的价值资源是个体与实体相统一的“精神”与“伦理精神”,它是超越了个体道德精神与主观意志精神所建构的生命秩序精神与生活秩序精神,也是个体在对共体自我确认的基础上所达至的伦理实体“精神”与民族“精神”。

1.“精神”

“精神”(spirit)一词源于拉丁语“spiritus”,是指与肉体相对的灵魂、风骨、气概、气魄与气质。在德文中,“精神”对应“Geist”,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认为,“精神”不是纯粹思辨的“理性”和“逻各斯”,也不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思想”,“精神”具有“智力”与“意志力”的意蕴,是包括人类的心灵与道德在内的哲学概念,是人类理性、意志、思维信念和外在生命气质的统一体,也是主体自身的人格生长和生命呈现。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将“精神”的发展阐释为“意识—自我意识—理性—精神(即客观精神)—绝对精神”五个阶段,如果说,“意识”、“自我意识”与“理性”属于主观精神发展的三个阶段,那么,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则将客观精神划分为“抽象法”、“道德”和“伦理”三个阶段。其中,“抽象法”是缺乏“精神”的自由意志的定在;道德是“对其自身具有确定性的精神”,它关注个体主观的心性修养与外在道德行为的关系,是个体性、主观性和意志自由的“精神”,也是主观的、内在的与抽象性的“善”,因此有可能处在“作恶的待发点上”;伦理是“真实的精神”,它关注个人与他人、个体与共体的关系,是个别性与普遍性、个体性与实体性、单一物与普遍物相统一的“精神”,也是客观的、现实的“善”的精神表达。“伦理性的东西不像善那样是抽象的,而是强烈地现实的。精神具有现实性,现实性的偶性是个人。因此,在考察伦理时永远只有两种观点可能:或者从实体出发,或者原子式地进行探讨,即以单个的人为基础而逐渐提高。后一种观点是没有精神的,因为它只能做到集合并列,但是精神不是单一的东西,而是单一物和普遍物的统一。”[1]

透过黑格尔庞大的历史哲学、精神哲学与法哲学理论体系,“精神”的实质慢慢彰显出来。“精神”的对立形态是“自然”,“精神”通过扬弃“自然”的主观任意性和偶然性进而超越“自然”,达至内在的精神“自由”和外在的“解放”,因而是一种“真实的自由”,是包括情感与理性、内在与外在的统一体。“它既使人们从客观自然或人的自然质朴性下解放出来,又使人们从主观自然,即人的个别性的自然状态下解放出来。由此,使人达到‘自由的意识’、‘自由的观念’,以及作为二者结合体的‘自由的精神’。”[2]因此,“精神”的本性是“自由”,而伦理和道德的本性是“精神”,“精神”概念涵盖了道德与伦理,体现了理性与实践的统一,是人类成员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反映社会整体利益和社会凝聚力量的稳定的心理倾向和共同的价值观念,是内在心性修为和外在实践诉求的统一体,也是关乎整个人类生命存在的学问。

2.“伦理精神”

在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中,如果说,“道德”作为“抽象意志的法”,只是一种“伦理上的造诣”,那么,“伦理”则扬弃了道德的个体性、主观性、任意性、偶然性和抽象性,而提升为“客观的法”和“精神”。黑格尔第一次将“伦理”与“精神”相结合,并赋予“伦理精神”以深刻的含义。“伦理本性上是普遍的东西,这种出之于自然的关联本质上也同样是一种精神,而且它只有当为精神本质时才是伦理的。”[3]因此,“伦理”概念凸显了意识、意志与行为的客观性、普遍性与实体性,在家庭、市民社会与国家的现实形态中获得现实性、普遍性与合理性,是透过“精神”所完成的个体与实体、单一物与普遍物的统一。

“现代文明和现代道德发展的合理性,既要扬弃抽象的整体性,也要扬弃抽象的个体性。‘伦理精神’既是个体与整体相统一的共体理性,也是共体意志,是共体的‘精神’。以‘伦理精神’为对象,才能更充分、更准确地体现道德形而上学的时代精神特质和它的理论合理性与实践合理性。”[2]因此,“伦理精神”是超越了个体的道德精神与人格精神而形成的“共同体精神”与“实体精神”,是人类个体内在生命秩序的精神,也是社会生活秩序与人伦关系秩序的精神。通过个体“精神自由”的回归、价值的提升与伦理品性的生长,进而安顿个体身心并建构个体内在生命秩序的和谐,当生命个体成为“完整意义上的人”,便能够将个体内在心性秩序的和谐拓展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进而建构和谐的社会生活秩序。因此,“伦理精神”是特定的民族和文化群体在长期的文明演进、社会结构转型与精神文化变迁中积淀而成的整体的、核心的、稳定的精神价值诉求,通过扬弃作为“单一物”的个体的主观性、任意性与偶然性,使个体的人归依作为“类”的人的客观性、普遍性与实体性,通过明确人类对人—社会—自然生命秩序的伦理责任和道德使命进而促进单一物与普遍物的统一,通过促进个体的全面发展进而创造和谐的社会生态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最终成为社会、民族与自然生态内在生命秩序的“伦理设计”和人类社会自我完善与发展的持久的精神动力,是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生态精神与人类精神的深刻表达。

二、生态主义伦理精神的理论特质

“在人类的历史上,我们第一次达到了这样一个时刻:人类种族的绵亘已经开始取决于人类能够学到的为伦理思考所支配的程度。”[4]当全球性的生态难题开始挑战人类的生存底线,当全球化的浪潮甚至思潮妄图主宰生态时代的价值判断,生态主义“伦理精神”的回归成为共同的期待。

生态主义伦理精神是21世纪人类文明的生态觉悟,不仅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价值觉悟,也是整个人类伦理精神的价值觉悟。科技现代化的到来和利益最大化的需求使现代人类在自然界面前可以肆无忌惮、为所欲为,这种无视生态规律的竭泽而渔式的“发展”行为将整个人类推入毁灭的边缘,痛定思痛,现代人类应当以“类”本质的生存方式规避自身的主观性、任意性与偶然性,通过自身“合生态性”的伦理自律行为来重新建构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进而促进人—自然—社会生态系统的伦理秩序的和谐。因此,生态主义伦理精神是“伦理精神”在生态学中的价值表达,通过人类道德自我意识的觉醒来规范人类的生态行为,通过善待所有生命与非生命的自然存在物来调整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生态关系,通过道德共同体边界的拓展来建构人类科学的生态世界观和价值观。在价值多元化与经济全球化的生态话语体系中,生态主义伦理精神是对人类的终极价值关怀和对生态世界的道德关怀,同时是重要的“伦理生态人”精神、“道德实践人”精神和“人类人”精神。

1.“伦理生态人”精神

“伦理生态人”不是被动服从并消极顺应自然的“生物自然人”,也不是在经济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野蛮征服自然的“理性经济人”,而是在生态自律意识觉醒的基础上,认真对待人类与自然休戚与共的生命关联,承认人类与大地共同体拥有平等的内在价值与生态价值,以生态平等主义的伦理精神尊重生物圈中的所有生命与非生命物质,以生态整体主义的伦理方法构建人与自然共生和谐、互动双赢与平等互利的伦理关系,自觉尊重生态道德规律并以生态谦卑的伦理态度敬畏生命、关爱自然,是在保护自然的生态实践行动中能够身体力行的伦理人和文明生态人。因此,“伦理生态人”精神是对人与自然世界关系图景的伦理关怀,同时也是对人类自身的终极价值关怀,它将道德关怀的范围由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拓展到人与自然之间,并将道德关怀的目标投向对自然的伦理之思,以“生命家园”的伦理忧思和“实体性”追问启发人类对自然的道德责任和伦理义务,通过促进人类内在精神生态的平衡进而构建人—自然—社会生态秩序的平衡,通过维护生态共同体内在结构的复杂性以及支撑这种复杂性的生物多样性进而促进自然生命系统的整体利益,通过转变人类狭隘的自然观念和错误的消费观念进而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文明与进步。

“伦理生态人”精神萌生于对人类生存困境、以及对整个人类文明未来命运的深切忧虑,不仅是人类生态“实体性”意识的觉醒,同时是人与自然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伦理精神“觉悟”,通过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关系进而推进合理的世界生态秩序的建设,成为人类文明重要的“生态觉悟”。

2.“道德实践人”精神

在漫长的生态进化史上,劳动创造了人,人类通过劳动实践实现了“人的自然化”与“自然的人化”的统一,但是,当人类的实践活动无视自然规律而突破了生态资源的承受阈值,于是便遭遇自然界无情的惩罚和报复。如果说,实践是人类的存在方式,那么,人类借助高科技的工具手段和现代化的实践方式却付出了惨痛的生态代价,因此,只有从根本上将现代实践方式转化为生态实践方式,并塑造“道德实践人”精神,才是应对生态难题的有效路径。“道德实践人”恪守整体主义的生态规律,以人地和谐为精神旨归,使人类真正以人的方式改变过去能动控制与野蛮征服自然的实践方式,将生态整体主义的制约原则引入人们的生产过程和消费环节,以生态主义的德性实践方式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伦理关系,进而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辩证统一,以及人—社会—自然生态秩序的和谐。因此“道德实践人”精神是人类道德生活的自律意识与他律精神的统一,在充分重视生态规律的他律约束的同时形成人类实践的生态合理性,同时以人类内在的精神自律恪守生态实践的道德规定性,倡导清洁生产、绿色消费与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通过改变“先发展后治理”的末端治理的发展方式,进而将“边发展边治理”的全程生态控制的发展理念引入生产生活过程,以平等性和伙伴式的道德实践方式改变过去“多买、多用、多扔”的消费模式和“生产—经济—财富—消费”的生活理念,并以“山”的方式拷问人类不合宜的实践行为,在明确人类对自然的道德责任和生态义务的同时确立“生态—经济—社会—人”和谐发展的生态理念。

3.“人类人”精神

在文明多样性与经济全球化的当今时代,当生态难题愈益成为蔓延世界的全球性问题,如何有效应对跨越国界的生态灾难成为重要的时代课题,因此,“人类人”精神的觉醒成为必要的理论预设。生态问题表面上是人与自然之间的价值关系问题,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在生态资源上的利益关系问题,人与自然的对抗和矛盾背后是人与人、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对立与冲突,民族国家和地区在生态资源上的利益分配不公以及由之导致的社会利益分配失衡和普遍的社会贫困,是人地危机的根源,落后国家和地区为了谋求生存不得不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发达国家和地区为了贪欲和奢侈消费而肆无忌惮地攫取物质财富甚至掠夺世界资源,由此,不可逆性的生态破坏开始发生,因此,人地危机不仅是生态问题和生存问题,而且是社会政治问题。“人不是存在者的主人,人是存在的看护者。”[5]“人类人”精神推崇“人地和谐”并对现代社会人的人格塑造和转型提出了新的要求,“人类人”在拓展道德关怀范围的基础上将地球看作人类共同的生命家园,在明确人类道德责任和义务的基础上确证人的“类本质”的规定性,在实现人“类”由生命“小我”向生命“大我”的转向过程中实现自然生态秩序与社会生活秩序的和谐,在“类”意识的引领下实现人际和谐、种际和谐、场域和谐、代内和谐与代际和谐,进而推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自然可持续发展、社会可持续发展与人类精神的可持续发展,明确反对为了自身利益而损害他人利益、后代利益和全人类利益的“环境利己主义”和“环境殖民主义”,同时,“人类人”精神并非普世的生态哲学思想,不同的经济状况、文化传统、价值观念、社会心理决定了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应有适合自己发展的生态文明理论,进而为人类文明的世代传递创造条件。“只有当我们能重新做人时,我们才能安全地生活在地球上。”[6]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应当在彼此尊重并承认文化差异性的基础上确立“人类人”意识和“人类人”精神,并共同承担起拯救地球“生物圈”的生态责任,如火如荼的世界绿色环保组织和国际合作组织的勃兴是“人类人”精神的重要体现。

三、从生态主义“伦理精神”到“民族精神”

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和市场经济的迅速蔓延将世界带入一个全球化时代,人类文明的巨大飞跃遭遇文化冲突、经济转轨、社会转型与“精神”失落的时代困惑,在“开放”—“冲突”的人类文明体系中,经济全球化与科技全球化是一种时代“浪潮”,值得警惕的是,“全球化”可能隐藏着某种价值故意和政治意图而成为一种特殊的“思潮”,因此,应当建构生态主义“伦理精神”的哲学体系以应对“资本全球化”与“价值多元化”的矛盾和冲突。人类生态主义“伦理精神”的觉悟是重要的生态“实体性”思维的觉解,是人类主体反思之后的道德觉醒和文化觉悟,也是整个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向。因此,“生态”应当走出“生物”科学和“自然”科学,在关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民族、人与国家、人与世界的层面建构“价值生态”和“文明生态”,真正回归“他者”并走向“文明”,由此,生态主义伦理“精神”开启了人类文明的新时代,即生态文明。

生态文明发展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生态文明理念要推进全球伦理体系的重构离不开国际性的合作和跨文明的生态对话,在国际局势错综复杂的当今时代,对于中国的生态主义“伦理—道德”形态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来说,应当使生态主义“伦理精神”融入“民族精神”,进而成为“民族精神”,通过推进异质文明的生态对话、生态融通与生态合作来应对和解决民族和国家在发展过程中所遭遇的重大现实课题,并最终建构生态时代的“民族精神”。

1.构建生态主义伦理精神与民族精神,消解“经济中心”与“科技至上”的价值霸权

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时代的到来解构了人类文明的有机性并催生了人类“精神”的碎片化,其最终的结果是导致西方发达国家经济与科技的价值霸权。西方的经济现代化和科技现代化创造了辉煌灿烂的物质文明成果,但是,经济价值霸权和科技价值霸权的肆意推进却招致史无前例的生态危机,经济增长指数和幸福发展指数背道而驰,人类追寻“富足”却陷于生存困境。“经济决定论”和“科学至上主义”最终引发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对峙。当现代中国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战略作为应对全球化挑战的价值选择,进而推进并演绎为发展的绝对理念时,“经济中心”和“科技至上”顺理成章地演绎为经济和科技的价值霸权。长期以来,人们过于推崇科技的积极作用,而忽视了现代科技应当具有的人文价值和伦理规约,“科技至上”导致“GDP”主义盛行和市场逻辑的主导地位,当以经济价值衡量社会进步,甚至以经济价值消解和取代人类社会的其他价值时,全球化的迅速扩张和永无止境的占有与消费成为必然,“科技至上”主义甚至认为,在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环境污染、人口增长、资源短缺、能源危机等生态难题将伴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和经济的发展迎刃而解,科学技术发展无极限,经济增长无极限,可供人类使用的自然资源无极限,且认为完全的自由放任和个人自主的市场竞争原则能够战胜国家公权并带来经济的快速增长。然而,这样的经济逻辑使社会、生态、经济三者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它将人类文明的有机发展归结为生产力和竞技标准,以物质财富的累积和“GDP”的增长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标志,它忽略了社会文明体系中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生态文明的生态有机性和系统整体性,并根本忽视了掌握和运用现代科技的人的作用,不了解生态资源的有限性,不能深刻洞察全球化进程中生态系统日益衰退这一社会现实,“经济中心”与“科技至上”的价值霸权最终导致“伦理虚无主义”与“道德虚无主义”,进而招致自然生态的危机,甚至整个社会文明的危机。由此,必须确立社会文明的生态合理性并构建生态时代的“伦理精神”与“民族精神”,以人类伦理道德的觉悟引导“经济”和“科技”的价值合理性,进而推进人类文明体系的生态发展,对于处于第三世界的中国来说,推进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应当被看作是消解价值霸权的努力。

2.构建生态主义伦理精神与民族精神,避免文化殖民主义的侵略与扩张

经济、科技与文化的全球化既是一种浪潮也是一股思潮,在世界文明体系的交流和交锋中,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和科技方面占据绝对的优势和主导地位,西方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凭借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广泛的政治影响力,将自身经济、政治、文化一体化的价值理念、文化观念、风俗习惯甚至经济发展模式向弱势的发展中国家输出,企图运用文化殖民主义的方式进行意识形态的渗透并重塑其他国家的价值观念,进而巩固自身的霸权地位并实现征服世界的野心,因此,文化殖民主义是伴随全球化的思潮而生成的世界霸权主义。文化殖民主义依托强大的经济与政治霸权而将某种特定的价值理念扩散至世界各地,经济全球化、政治全球化与文化全球化的实质是经济、政治和文化的一体化,世界文明体系的发展应当具有多样性和丰富性,妄图用一种文化、一种文明取代生动、多样和丰富的文明体系,不仅违背了世界文明发展的规律,也背离了人类社会的成长规律。

文化殖民主义的侵略和扩张是一种价值故意,也是价值霸权在世界文明体系和民族文化发展中的发展战略和逻辑演绎,不仅侵蚀和冲击发展中国家的民族文化传统,也逐渐消解发展中国家人民的文化与精神的归属感和身份认同感,文化殖民主义“运用政治与经济权力,宣扬并普及外来文化的种种价值与习惯,牺牲的却是本土文化。”[7]当“家园”的集体记忆和根基意识被彻底解构时,民族文化的同一性、独立性、自主性与特殊的文明胎记便丧失殆尽,民族精神彻底瓦解。当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舞台上彻底丧失了民族独立性进而对西方文化主观默认甚至自觉服从时,一种强烈的民族文化身份认同的焦虑感便凸显出来。因此,面对强势文化和意识形态的渗透,发展中国家如何自觉抵御意识形态的渗透,以及如何固持和发展本国民族文化与民族精神,并以生态主义的伦理精神理念推进世界各国不同文明形态的沟通、对话、宽容和理解变得尤为重要。世界各民族不同的文明形态具有不同的文化传统、经济基础和科技现状,不同的伦理精神形态应当进行有效的生态沟通和平等的生命对话,在相互承认各文化传统之间的差异性并彼此尊重价值多元性与文化多样性的前提下,达成道德共识和生态理解,由此推动世界文明体系的生态发展。

3.构建生态主义伦理精神与民族精神,摒弃文化相对主义的社会风险

20世纪初,全球化浪潮的肆意推进和文化帝国主义与世界霸权主义的蔓延,强化了民族主义情绪并诱发了“文化相对主义”(cultural relativism)的价值理念。文化相对主义基于对落后国家和民族的尊重与理解,倡导在平等的基础上相互尊重生活方式的差异性和文化与价值观的多元性,认为任何国家与民族都有自身独特的成长背景与发展理念,任何时期的文化都对发掘人类潜能具有重要价值,所有文化并无高低优劣之分,不应当以“野蛮”与“文明”的形态区别加以限定,更不应当以“全球化”的价值标准去衡量不同民族的文化。因此,文化相对主义肯定了人类文明史上异质文化的多元性存在价值,进而颠覆了西方中心论的思维模式,但是,总体看来,文化相对主义是“防御性”的战略理念,如果固守自我本位主义的文化方式并盲目排斥其他文化,并以简单还原的整体主义认知方法突出“小文化”的形态差异而忽略了国际视野的文化认同,那么也便否认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与多元文化的共性,进而演绎为狭隘的民族主义,因而不能有效抵制文化殖民主义和价值霸权主义,从而无法真正推动民族文化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发展。

生态时代的伦理精神和民族精神是有机的文化生命精神,它倡导以平等、开放与包容的文化心态吸收、借鉴并积极扬弃其他民族文化和文明形态的有机原素,进而凝合并融摄为本民族文化的生命因子,在与其他民族伦理精神的共生互动中建构世界伦理精神的有机生态体系。因此,在开放多元的生态时代,伦理精神与民族精神的发展是多样性的文化精神的生命发展与和平发展,它并不囿于发达国家的经济、政治的发展战略和利益驱动机制而被动地趋同任何“普遍”的文化价值理念,而是在保持民族伦理精神的“特色”的基础上回归文化精神的生态多样性与生命多样性,在人的“类”意识觉醒的基础上将“生态”理念渗透于民族伦理—经济生态、伦理—政治生态、伦理—社会生态与伦理—文化生态的建构中,在寻求人类共同价值理念的基础上,体现民族文化的普遍性、特殊性与多样性的辩证统一,进而扬弃文化相对主义与抽象的“普世”主义。因此,在全球化视域中,发展中国家应当在坚持民族文化自觉性与民族特色的基础上吸收借鉴世界各国的优秀文化资源,并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维护民族文化安全并超越和发展固有的民族文化,进而推动人类文明的生态发展。

因此,新的历史时期应当推进人类文明体系的“生态对话”与“生态发展”,通过异质文明和异质民族的生态融通与生态对话来逐步消解经济和科技的价值霸权、文化殖民主义与文化相对主义。“生态对话”与“生态发展”是传统与现代、中国与西方之间系统、完整、平等、有机的生命对话,是在对本民族文化和价值观自觉认同与对异质文明承认与尊重基础上的交流、融通与合作,是以生态的发展观取代以利益为中心的发展观,是借鉴吸收西方文化的有益成果、积极参与世界文化竞争并发展本国民族文化、弘扬民族精神的“生态自觉”,是生态伦理视野下的价值观的深层变革,同时也是一种文化生态和文明生态。生态时代的民族精神、伦理精神、文化精神和整个文明精神是完整有机的生态体系,通过人类文明体系的生态对话,发展中国家才能够在价值文化多元的世界中确立自身发展的生命坐标,最终在生态对话的基础上促成生态发展。唯有如此,生态主义“伦理精神”才能融入“民族精神”,并最终成为“民族精神”。

[1]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范扬、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173.

[2]樊浩.道德形而上学体系的精神哲学形态[J].天津社会科学,2006(6).

[3]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M].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4]罗素.伦理学和政治学中的人类社会[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159.

[5]海德格尔.路标[M].孙周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403.

[6]卢风.启蒙之后[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3.411.

[7]汤林森.文化帝国主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5.

牛庆燕,南京林业大学江苏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副教授,哲学博士。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发展中国家的生态文明理论研究”(12CZX066);江苏省“青蓝工程”资助项目;国家重大招标课题“现代伦理学诸理论形态研究”(10AZX004);江苏省社科重大招标项目“江苏率先建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研究”(13ZD005);2016年度南京林业大学思政专项基金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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