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担当工会责任
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中发挥支撑作用的主体力量,工会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义不容辞。为此,各级工会要以勇于担当的事业心、责无旁贷的使命感和奋发有为的主动性,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牢记分内之责。我国工运事业在党领导下走过了波澜壮阔的历程,同时也谱写了产业工人发展壮大的辉煌篇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工人阶级,多次就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党中央、国务院下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发出了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动员令。各级工会要把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重大契机,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采取有力措施,精心推进实施,务求工作实效。
勇挑牵头之责。《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建立贯彻落实协调机制,由全国总工会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加强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进。湖北省委、省政府印发《湖北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也明确提出,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成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同级总工会承担具体工作。作为地方总工会,要发挥牵头作用,统筹社会组织的协同力量,实现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与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社会政策联动。各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积极参加贯彻落实协调机制,搞好协调配合,主动开展工作。对于工会承担的相关工作,要明确责任主体,健全工作机制,做到有目标方案、有对策措施、有进度安排、有监督检查。
肩负推进之责。改革争在朝夕,成效重在落实。要按照“政治上保证、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权益上维护”的总体思路,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舆论导向,坚持系统思维、有序推进,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产业工人队伍。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大力宣传产业工人队伍中优秀人物、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释放“工人伟大、劳动光荣”正能量,让产业工人学有榜样、追有目标。着力实施素质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引导广大产业工人把提高素质作为立身之基、提升技能作为立业之本,肯学肯干肯钻研,不断提升技术技能素质。着力做好维权服务工作,高度关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产业工人权益问题,加大解困脱困力度,切实增强产业工人的获得感。着力深化产业工会改革,在调查研究、参政议政、联系协调、指导服务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在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协调产业劳动关系中的作用。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