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怀宇
(安徽大学 历史系,安徽 合肥 230039)
论《管子》工商新思想与新政
周怀宇
(安徽大学 历史系,安徽 合肥 230039)
管子相齐,继承齐国工商兴邦的传统,确立了发展工商业的战略思想,提出了很多发展工商业的新理念,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扶持工商新政策。其中,前所未有的新政数十项:为工商之民“正名”,确立其社会地位;建置稳定的工商业区;培育称之为“聚”级的商业市场;构建满足工商交易的货币体系;加强诸侯国外交与商业贸易,举全国之力,派遣八千外交官员分赴各诸侯国,充当商贸使者,扩大诸侯国之间商业贸易;制定工商奖励政策,鼓励各诸侯国商贾通商齐国,等等。管仲自身也试水诸侯国贸易,总结出一系列工商业贸易经验和艺术,形成了揭示工商业规律的思想理论,保存在《管子》“轻重篇”中,是为中国古代原创的工商经济学,助推齐国繁荣兴盛,也深刻影响后世,具有积极的历史意义。
管子;工商;四民;聚市;石民
管子相齐,凡42年,十分重视发展工商业。管子对于工商业的认识,发展工商业的经验,有很多理论阐述,形成了精辟的经济学理论,名之为“轻重论”。
管子依据“轻重论”,顶层规划了两个方面,国内扶持工商,推行了一系列工商业新政,促进社会工商业崛起;加强与诸侯国交往,诸侯国相互贸易风生水起,开启了历史上工商经济前所未有的新局面。
《管子》轻重论,论述了很多新鲜的工商理论,为发展工商业奠定了思想基础。其工商业的思想理论,在如何认识和发展工商业方面,提出了很多前此未曾有的新观点,充分表现了《管子》关于发展工商业的战略眼光。
1.提升工商之民地位:石民
管子在政治上为工商之民提升社会地位。《管子·小匡》篇提出了一个鲜明的思想主张:“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所谓“石民”,这是一个新概念,即确立“四民”为国家柱石之民。石,支撑大厦的柱石。石民,即是国家立国的基础。这个概念,仅见于《管子·小匡》,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关于国民人口成分的认识。《管子》把这一认识实施于人口政策,确认工商之民的社会地位,具有进步意义。在社会实践中,确认了工商之民的“石民”地位,即是确认了工商事业的社会意义,有利于从根本上促进工商业发展。
各个不同的历史阶段,社会分工都随着历史的演进而发展。社会分工的发展,也会带来人口成分的变化,人口成分的变化就是国情的变化。国情变化,必须制定相适应的治国方略。《管子》关于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有深刻的认识,《乘马》篇论述曰:“圣人者,善分民也。圣人不能分民,则犹百姓也。”这是划分“工”“商”之民的出发点,显示了以人为本,认识国情的战略理念,区分出工商之民,肯定其社会地位,视为国家柱石,这是发展工商业的最本质的物质力量。
2.万乘之国匹万金之贾
《管子》中两次提出“万乘之国有万金之贾”。一是《国蓄》篇,一是《轻重甲》篇,标识了《管子》论述商贾重要性的鲜明思想。两次提出这一思想,文字表述略有不同,内涵也有变化。
其一,《国蓄》篇曰:“万乘之国有万乘之贾,千乘之国有千乘之贾。”旨在说明“国”与“贾”之间匹配关系,明确了量化概率,这个概率依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而论。不同时期、不同诸侯国,量化概率不一样。但是,国家规模的大小,需要相适应的商业规模,需要相匹配的商贾队伍,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民生的需要,是社会构成肌理中不可或缺的成分。
其二,《轻重甲》篇曰:“万乘之国必有万乘之贾,千乘之国必有千乘之贾。”旨在说明商贾的“合理”社会地位。句中“必有”二字,有两解,一曰“必然”,即“万乘之国”必然有“万金之贾”,这是社会经济自身生成出来的客观规律。认识这一规律,顺应社会发展的需求,积极主动发展与本国社会经济相适应的工商业,才是明智的抉择和举措。一曰“必需”,即“万乘之国”必需有“万金之贾”,治国理政须懂得这个道理。《管子·轻重甲》篇严峻指出:违背这个规律,则“国不可成”。《管子·国蓄》篇更加深刻指出,“不能调通民利,不可以语制为大治”。
《管子》重视并倡导发展工商的新思想,客观上顺应了社会工商业发展的实际。当时,各诸侯国已经出现了相应规模的商贾,所谓“万金”“千金”“百金”之贾,均与各诸侯国国力相匹配,成为各诸侯国社会发展的组成部分,这是历史进程中与之俱来的社会经济之必然。思想家的任务在于顺应历史趋势,睿智总结为理论;政治家的任务在于接受这个理论并付诸社会实施。
3.来天下之财
所谓“来天下之财”,即主张发展诸侯国之间的商业贸易,促进境内社会经济发展,增殖社会财富。这是《管子》发展工商事业的另一个重要思想,即加强境外诸侯国通商,打开各诸侯国政治壁垒,相互交流,互通有无,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管子》并非可有可无提出“来天下之财”的诸侯国国际贸易思想,而是提升到国家大政方针的高度,认为“为国不能来天下之财,致天下之民,则国不可成”(《轻重甲》)。
《管子·轻重甲》篇,借用夏商兴替的历史,诠释了这一思想的基本内容。夏末,商之贤相伊尹,精通商业贸易,他辅佐汤王在封国“亳”内,开发丝绸业,出售到夏桀的国家市场上,交换其粮食。“一纯”丝绸交换粟“百钟”。伊尹通过大量丝绸与粮食交易,很快控制了夏桀市场上的丝绸与粮食的流通,“得其粟而夺之流”,控制了丝绸与粮食交流(交易)的主动权,伊尹通过商夏之间的商业交易,促进了境内纺织业发展,获得了粮食储存和财富的积累,增强了国力。汤王由此崛起,迅速发展成为最强的方国之一,最终凭借实力夺取夏政,灭“夏”兴“商”。《管子》曰“此之谓来天下之财”,诠释了“来天下之财”的本质含义,认为伊尹通过工商贸易,为国内丝绸业发展寻找了市场,又通过市场获得了粮食,增殖财富,为殷商兴起奠定了经济基础。
4.官商分离
《管子》一方面积极主张发展工商业,同时也对商贾保持警惕,不提倡任用商贾担任官员。国家职能机构中称之为“官贾”和“官工”一类的官员除外(《乘马》),他们属于官府中管理商贾的专职官员。
《管子》在《权修》《八观》诸篇中,十分明显地表述了这一思想主张,即不任用商贾担任官员,反之,官员不准经商。
《权修》篇曰:“商贾在朝,则货财上流。”商贾之辈在朝中掌权,财货贿赂就流往上层官员之中。这时候,国家法制就受到玷污。因为贩运金玉财货的商贾之辈,他们唯利是图,不注重道德品行,凭借各种交易获得爵位和权力,然后必然疯狂利用权力夺取利益,国家法制的公信力就被毁坏了。
《管子》“兴商”的思想和主张,有一个原则性条件,即保证官员和国家政治不受侵害,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不任用商贾担任官员,尤其不任用商贾担任高级官员。这样,就可封闭官府和商贾相互勾结的渠道,避免钜商大贾利用钱财腐蚀官府,或者颠覆官府。
5.“国准”管理
所谓“国准”,其义在“准”,指国家制定各种经济政策,或称之为“轻重”之谋,藉以管理工商事业以及社会经济。“国准”这个“术语”出自《管子·国准》篇:“国准者,视时而立仪。”其他篇目也有相关论述。《管子·轻重乙》篇,把这一措施称之为“调通民利”之策,即通过控制和管理商贾的政策,调节社会各种经济关系,以利民生。《管子》轻重诸篇关于“国准”政策名称,称谓不一,大同小异。有称之为“反准”“国准”“远近准平”等,《管子·揆度》篇称为“国衡”“国机”,亦属于国准概念,即依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视时而立仪”,制定相适应的调控政策,运筹谋划,加强经济调控。“时至则为,过则去”(《国准》),每一次调控政策都有很强针对性和目的性。
考察《管子》的“国准”管理,其内涵有四个方面:正确认识“国”与“商贾”之间关系;坚持国家利益框架下的工商经营活动;密切关注市场动态,总结物价规律;制定相适应平准政策,藉以调节工商乃至社会经济发展。《管子》关于这四个方面的内涵,均有深刻的理论阐述。
(1)辨明“国”与“贾”关系
《管子》阐述了国家与商贾之间的主从关系,提倡大张旗鼓,加强对于商贾的管理。《管子·轻重甲》篇,明确提出:所有商贾,无论是“万金之贾”“千金之贾”“百金之贾”,都是社会构成,他们与国家之间的关系,“非君之所赖也,君之所与”。其本质意义,强调“国”与“贾”二者关系:非国家依“赖”商贾,而是国家赐“与(予)”商贾的生成与经营。换言之,商贾的一切都是国家“赐予”的,国家提供了商贾经营的社会环境和各方面经营条件。
《管子》辨明国家与商贾之间的主从关系,目的是提高管理商贾的思想认识,自觉加强商贾管理。这不仅具有理论意义,对于客观认识《管子》工商管理思想,也具有学术意义。学术界有一种认识,认为《管子》“抑商”,即打击和压制工商业,包括马非百先生也持《管子》有“排斥富商蓄贾”的政治思想和主张[1]32。这个考量,不符合《管子》发展工商事业的基本思想。依据《管子》轻重诸篇,其论述管理工商的思想理论很丰富,基本思想是促进工商业发展,同时也重视加强工商管理。所谓“管理”,有两方面含义:商贾弱小的时候,要加以扶持;商贾过度操纵市场,损害民生,或者鲸吞国家利益,要加以限制。其管理商贾的思想原则,即是把工商事业及商贾队伍,纳入国家利益(含民生利益)的框架之内。这种管理,不是“抑商”“排斥”,更不是“取缔”,而是主动积极的管理,这正是《管子》工商新思想。
(2)“杀正商贾”
杀正商贾,这是《管子·轻重乙》篇提出的一个重要观点,属于工商管理的重要思想之一。这一思想的精辟解释,见于马非百先生。马氏在《管子轻重篇新诠·轻重乙》中引用何如璋的解释云:“杀,减也。正,谓世业商者。”马氏赞成这一解释,并加以补充,云:“商贾有‘有市籍’与‘无市籍’之分。此言‘正商贾’,即有市籍之商贾,犹言正式商贾也。正商贾获利多,故欲减削之以益农夫。”[1]612
马非百关于“杀正商贾”这一研究,值得重视。正确阐释“正商贾”的含义,就是国家登记在册的“有市籍之商贾”[1]612。这是《管子》商贾“石民”思想的深化,即从人口政策上,确认工商之民的社会地位。
在国家的保护下,正视商贾社会地位,商贾经营获利,这是正常现象。一旦商贾不择手段,牟取“暴利”的时候,国家即进行“调通”。例如在商贾与农民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国家就要保护农民利益,其“调通”的原则是“杀正商贾”。这里“杀”,不是灭,而是“减”,即削减“正商贾”的暴利,促进社会各业界均衡发展。
(3)确认“粟价”牛鼻子
《管子》关于工商管理的论述,最精彩的内容,是关于物价的精辟理论。《管子》在轻重诸篇中深入研究市场和物价,考察总结了物价的规律,提出影响市场物价的核心元素,即“粟价”,或称“谷价”,视为市场物价的牛鼻子。粟价、谷价的轻重,关系到市场“万物”价格的轻重。《乘马数》篇曰:“谷重而万物轻,谷轻而万物重。”《轻重乙》篇进一步阐述曰:“粟重而万物轻,粟轻而万物重,两者不衡立。”《轻重甲》篇考察了粟价与货币的关系,又曰:“粟重黄金轻,黄金重而粟轻,两者不衡立。”并且深化指出,粟与黄金这两种价格,“善者重粟之贾”,即粟价的重要性更加胜于金价。《管子》认为,粟价与黄金、粟价与万物,“两者不衡立”。可见,《管子》关于当时物价的理论,核心问题有两点:阐明了粟价的市场地位,阐明了粟价与黄金、粟价与万物之间的市场价格辩证关系。这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依据这一理论,可以制定调节市场物价的各种政策和措施。抓住粟价(谷价)这个牛鼻子加以调控,就能够平抑物价,调节市场万物价格,稳定市场。《管子·国蓄》篇详细阐述曰:“凡五谷者,万物之主也。谷贵则万物必贱,谷贱则万物必贵。两者为敌,则不俱平。故人君御谷物之秩相胜而操事于其不平之间。故万民无籍而国利归于君也。”所谓“五谷者,万物之主”,强调了“五谷”在社会经济中占有特别重要地位,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品;所谓“两者为敌,则不俱平”者,马非百先生解释曰:“谓谷与万物之价互为反比例,故不得归于平衡也。”[1]242正确认识这一客观存在的“不衡立”关系,有利于人君利用这一“不衡立”的物价关系,调节市场,完成社会各个阶层之间的利益再分配。
(4)推行“国准”管理
“国准”理论,是《管子》轻重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管子》轻重理论的独特内容。其基本内容是强调运用市场规律,推行各种调控政策,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国家获取最大经济利益,即充分占有财富之后,再施之于社会,促进社会发展,即“天下可举”。正如《管子·轻重乙》篇所论:“夺然后予,高然后下,喜然后怒,天下可举。”所谓“夺然后予”,就是先占有财富,再分配财富。其分配的方式很多:军功、俸禄、优恤、让利于农,凡此等等,都属于国家经济利益的再分配。由此,我们可从三个方面考察认识《管子》“国准”理论的特色:
其一,先“夺”后“予”。即《管子·轻重乙》篇所论“夺然后予”。
其二,通过市场手段,完成“夺”和“予”的过程。
其三,“见予之形,不见夺之理”(《国蓄》《轻重乙》)。彰显“予之”的各种恩惠,宣扬国君仁德。而在“夺之”的时候,则借助市场“交易”,通过市场杠杆,民众(包含商贾在内)不易觉察“见夺”之理。《管子》希望运用这样的政策,调节社会关系,《国蓄》篇曰:“王霸之君去其所以强求,废其所虑而请,故天下乐从也。”
春秋时代,各个诸侯国竞相发展,工商业界出现了很多钜商大贾,也不乏跨国商贾,他们瞄准齐国“籍取以正”的“赋敛”政策,即按照国家的需要确定征收赋税制度,制造市场物资差价,压价收购百姓急于缴税抛售的产品,“万物之贾(价),轻去其分”(《轻重甲》)。百姓物资低价“入于商贾”。商贾囤积居奇,市场物资短缺时期,再转入市场。这样,巨商大贾,包括跨国商贾,他们利用齐国赋税制度,钻营漏洞,运用商业手段,“乘其弊以守民之时,贫者失其财”,而商贾坐收巨利,其获利和国家收入几乎相等,仿佛“一国二君”。《管子》阐述“国准”,正是要“调通民利”,通过“审其号令”,制定相对应的物价,参与市场收购,“杀正商贾”,保证农民和其余阶层的人民利益不受损害。
《管子》轻重诸篇,阐述了“轻重学”(实际即经济学)理论,内容十分新鲜而又丰富,这些新鲜的理论,回答了当时社会实践出现的新问题,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诸如“钱币”“市场”“黄金”“轨数(统计学)”“侈靡论(消费说)”“官天财(自然开发)”“地员(土壤学)”“相地而衰征”“立壤列(分类型与区域赋税)”,凡此等等,对于春秋时期齐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如何应用这些新鲜理论指导当时社会实践,引领社会经济发展[2],需要有新的制度、政策和方略贯彻推行。《管子》一书,提出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新政与方略,可圈可点,撮其要者,简要述论之。
1.建置工商之民聚集区
《管子·小匡》篇提出:“定民之居,成民之事。”即按照居民的职业分类居住,有利于促进职场事业发展。士农工商四民,属于国家“石民”,率先实施建置“定民之居”分类居住的新方略。其中,工商之民,建置了工商业专区,聚集工商之民居住一起,形成工、商两个群体。其意义在于提升工商业的专业水平,扩大工商业发展规模,促进工商业繁荣兴盛。
据《管子·小匡》篇记载,国家建置工商之民集中居住方案,制定了原则性指导意见:凡工商之民,“不可使杂处,杂处则其言哤,其事乱”。如何建置工商区,国家制定了一个原则性规划,全国“二十一乡:商工之乡六,士农之乡十五”,明确规划建置六个“商工之乡”。同时,又出如何建置工商区的指导性原则:“处工必就官府,处商必就市井。”即工匠区划分靠近官府,商贾区划分靠近市场。
对于工商业之民来说,这个原则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有利于同行业交流经验。对于工匠来说,“今夫工群萃(萃,聚集)而州处”,工匠可以相互交流工艺,提高工艺水平。商贾聚集在一起,相互之间可以传递信息,“负任担荷,服牛辂马,以周四方;料多少,计贵贱,以其所有,易其所无,买贱鬻贵”,调剂各地物资的余缺,满足社会发展的各种需求。
对于国家来说,拥有相对稳定的工匠商贾队伍,有利于工商业持续兴盛与发展。
2.培育“市”场
《管子》围绕“市”的命题,阐述了很丰富的内容。
首先,对于“市”的功能,有明确定位:“市者,货之准也。”(《乘马》)《说文》曰:“准,平也。”[3]224其本质意义是公平。视“市”为货物公平交易区。
其次,建置专门市场,“无市则民乏”,百姓很多生活、生产的必需品依赖市场交换。没有市场,民用就会缺乏。按照当时社会生产力水平,提出建置“聚市”。《管子·乘马》阐明了“聚市”建置规模:“方六里命之曰‘暴’,五暴命之曰‘部’,五部命之曰‘聚’。聚者有市,无市则民乏。五聚命之曰某乡。”也就是说,一乡之内建置5个聚级市场。
再次,提出了一系列培育“市”的政策措施,其经典之处,在于以“市”为平台,促进各工商种种经济活动,促进市场经济繁荣。
3.构建货币体系
培育市场,需要货币储备与流通。《管子·乘马》篇阐明了构建“黄金”货币为骨干的货币体系,“辨于黄金之理”,阐述了“黄金”货币的基本理论。在“货币储备”方面,增加了“货币品种”,确立了多种货币之间“货币比价”,为社会提供了较为充足的货币,激发“市”场商品交换繁荣兴盛,推动商品经济深化发展。其货币理论阐述,有三个核心问题,具有历史价值。
(1)建置黄金货币制度
《管子·乘马》篇曰:“黄金者,用之量也。”所谓“用之量”,即是以黄金储量多少,测算社会经济水平,折算黄金的价值标准,并用黄金储备多少作为财政运转的计量标志。这一观点,定格了“黄金”调控社会经济的功能。《乘马》篇进一步提出,“辨于黄金之理,则知侈俭。知侈俭,则百用节。”这是敏锐的金融思想,为建置先进的金融制度提供了理论上的先导。《管子·轻重甲》篇提出:“运金之重以衡万物。”直接把黄金轻重(即价值)与万物轻重(价值)相衡量。此前,早就有了黄金交易的历史,但是,理论上确认“黄金之重”与“万物”价值之间的权“衡”关系,从来没有这么明确和清晰。这里,我们看到了三个问题:黄金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也是市场商品交易的等价物;它附加了价值尺度内涵,因而具有储备的意义。黄金的货币职能在国家机器的保护下,形成了黄金货币制度。
(2)增加货币品种
黄金货币制度诞生,一个以黄金货币为核心的古代金融制度也随之诞生。《管子》顺应社会经济发展,构建了以黄金为骨干货币的货币体系。
春秋时期,社会生产发展,商品经济成分增长,市场经济越趋活跃,“货币”需求量越趋增大。投入市场用作货币的黄金,流通量远远不能够和市场商品交易量相匹配。《管子》关于轻重学的研究,提出增加货币品种的新思路。选择了包含黄金在内的七种法定货币,建立新的货币储备系统,确立每一种货币的币值,然后投放市场,进入市场流通环节,缓解原来黄金储备不足的压力。《管子·山至数》篇记载了投放市场的七种新货币,受到市场广泛认同。这七种货币不仅扩大了市场货币流通的总量,也活跃和繁荣了商品经济。
(3)建置三大货币系列框架
商品经济是丰富多彩的,不断提出需要解决的新矛盾、新问题。管子法定了很多新品种货币,又结合市场实际,继续探讨货币制度所面临的复杂问题。《管子·国蓄》篇记载,首先构建了三大货币系列,即“上币”“中币”“下币”系列。再次构建这三大系列货币之间的比价关系。多品种货币之间有了比价关系,就形成了一个整体的货币池,凡是国家法定的货币,通过比价纳入货币池,参与市场交易,即完成了新增货币的市场交易职能。
《管子·轻重乙》篇提出了三大货币系列,即“以珠玉为上币,以黄金为中币,以刀布为下币”。这三大货币系列之间的比价,如何调控,是保证货币广泛流通的关键。《轻重乙》篇论述了这一关键:“善高下中币,制下上之用,而天下足矣。”即利用黄金价格作为杠杆,调控其与下币刀布、上币珠玉之间的比率,就能够控制好三大系列货币的市场交易职能,让各种货币流通于市场,满足市场对于货币的需求。前文所述增加投放七种货币,全都有条件进入新建的货币市场,为促进国内外贸易提供了货币方面的保障。
《管子》货币制度的核心内容是控制黄金价格,这也是《管子》货币制度中的引擎。具有两个实践意义:其一,用黄金价格制约其他不同货币品种的价格;其二,用黄金价格衡量市场商品的价格,形成市场物价,保证市场物价相对合理与均衡。
在包含着丰富金融思想的管子“轻重学”中,对黄金与物价的关系,论述比较透彻。认为控制好黄金价格,就能够控制物价。物价的起落,取决两大因素,一方面是市场波动价格,另一方面是国家主导价格。国家控制足量黄金,采用市场的手段,维持金价在市场的合理价格,不让金价太“侈”或者太“贱”。《乘马》篇曰:“金贱则事不成,故伤事。”又曰:“金贵则货贱,故伤货。”《山权数》篇提出了当时市场黄金价格的参数:“黄金一斤,直食八石。”这一参数,成为当时市场各种物价乃至劳动力价格的轴线。其余各种商品价格,围绕这一轴线上下波动。《揆度》篇曰阴山之马,“马之平贾万也,金之平贾万也”。也就是说,阴山之马,一匹金一斤;不同货币的价格,也有一个比价参数,一斤黄金,值铜钱一万钱。这样黄金成为货币之间、商品之间的等价物,形成了当时的汇率,成为当时货币政策的核心内容。国家牢牢控制好黄金储备,调节黄金价格,就能够调控市场交易,促进市场繁荣。
4.加强工商市场管理
工商市场,是促进工商业发展的终端平台。加强工商市场管理,是保护工商业健康发展重要方略。《管子》关于工商市场管理措施很多,其中比较独到的一种,即是关注市场物价,调控物价。市场商品万宗,商品价格十分复杂,《管子》紧密关注两种价格,即粮价和金价。以粮价为牛鼻子,控制万物价格,平抑市场物价,藉以调节社会各阶层的关系。
《管子·轻重乙》篇记载,桓公、管仲采取措施“杀正商贾之利而益农夫之事”,即减少商贾的一部分利润,用来补偿农民和农业生产。他们采取两种市场手段,完成了这一调控任务。
首先,提高市场粮价。“重粟之贾(价)金三百”,即是提高粮价,一釜粟,提价三百金。粮价提高了,稳定了农民收益,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田野大辟,农事大劝”。其次,官府籴粮,而不是采取行政手段,剥夺商贾。《管子·轻重乙》篇记载,管仲让各级官府藏粮于自己的城邑之中。所谓“藏粮”,就是按照国家规定的粮价,收购市场粮食储藏于各级官仓。并且规定各级官府按照官秩高低,承担多少不等的藏粮任务:“卿、诸侯藏千钟,令大夫藏五百钟,列大夫藏百钟。”卿、诸侯、令大夫、列大夫等,都是国家官员,定量收购;此外,下令“富商蓄贾藏五十钟”,这样在全国范围,统一粮价收购,农民的粮食利益得到保障。社会局势得到控制,“内可以为国委,外可以益农夫之事”。国家粮食充裕,农民有条件持续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农夫辟其五谷,三倍其贾。则正商失其事,而农夫有百倍之利。”这就是《管子》调控粮价、平抑物价政策的具体实施。也就是前文所说的“国准”,即国家平准政策。
管仲是一位目光远大而又精通市场的政治家。除了齐国境内的商业贸易,又充分开拓诸侯国市场,不仅有利于齐国经济发展,也促进诸侯国经济发展,同时有利于促进诸侯国之间的友好交往,提升齐国政治地位。为此,管仲在对外贸易方面采取了很多有益的措施。
1.通商诸侯国
朝觐,是诸侯朝拜天子制度;聘享,是诸侯互相访问的制度。管子利用这一制度,加强与周天子联系,加强诸侯国相互之间的访问。访问的主题很多,丧吊,诞辰,婚姻等(《左传·昭公三十年》),国君会盟,或派遣使节。这一制度有利于互相交流,互通有无,互惠互助。
管子相齐,充分利用这一制度,促进诸侯国联盟,加强相互交流,加强工商业贸易。据《小匡》篇记载,管子任用贤臣隰朋为“行人”,主管外交事务,积极通使各诸侯国。一次,派遣曹孙宿等六名重臣,通使六国,加强相互往来贸易。曹宿孙出使楚,商容通使宋,季友通使鲁,徐开封通使卫,匽尚通使燕,审友通使晋。又派出“游士八千人”,遍访各诸侯国,举凡齐国的使者出访,国家供给他们车马衣裘,多带物资粮食,多带财币,一方面加强友好交往,一方面通商贸易。
《管子·小匡》记载,齐国使节,使命有三:其一,“收求天下之贤士”,为齐国招聘贤才;其二,“鬻之诸侯”,加强友好往来与贸易,条件成熟,直接签约交易;其三,所到之国,需“观其上下之所贵好,择其沈乱者而先政之”,亦即考察各国国情,为齐国外交和贸易提供情报。
2.为境外商贾“立客舍”
这是管仲制定的一项优惠各诸侯国商贾的商业新政。《管子·轻重乙》记载,管子在齐国境内,“令为诸侯之商贾立客舍”,即供给境外商贾入齐贸易的宾馆。境外商贾有了居住的客舍,其携带的货物可以在客舍直接交易,也可以进入齐国境内大大小小的“市”场。
在这项新政中,还有一个特殊的优惠措施,即免费为进入齐国之商贾提供食品,货物多的商贾提供更多的优惠,规定:“一乘者有食,三乘者有刍菽,五乘者有伍养。”这一新政实施之后,产生了积极效应,“天下之商贾归齐若流水”(《轻重乙》)。齐国的商业进一步兴盛。当时,齐国的军事制造业方面“缺少皮、骨;筋、角、竹箭、羽毛、象牙和皮革”等原料,全部通过各国商贾入齐交易得到补充,满足了齐国军事制造的需要。
3.建置诸侯国货币兑换新政
吴、越位于东南,发与朝鲜位于东北,禺氏、昆仑位于西北,对于这些遥远的国家,建立货币兑换,促进商业交往。通过商业贸易,建立和平友好交往。诸侯国之间贸易,离不开货币。《管子》首先在诸侯国货币交换方面,建立了很多新政:确定珍珠为货币,“吴、越可得而朝也”。“朝”,即两国之间交往。又确立豹皮作为货币,“发、朝鲜可得而朝也”;又确立白璧为货币,“禺氏可得而朝也”。又确立璆琳、琅玕为货币,“昆仑之虚可得而朝也” (《轻重甲》)。诸侯国之间贸易是诸侯国之间交往的媒介,没有贸易往来,就会相互隔绝,造成“物无主,事无接,远近无以相因,则四夷不得而朝矣”(同上)。建立各诸侯国之间合理的货币制度,是通商各个诸侯国的桥梁。
管仲建立了诸侯国之间货币政策,便于外币兑换,吸引各诸侯国商人通商齐国境内,齐国短缺物资通过诸侯国之间贸易得到有效供给。
管仲执政,构建国内外新式工商业业态,对内活跃了社会经济;对外推行各种新政,吸引各诸侯国商贾入境交易;同时,派遣外交官员广泛联络各诸侯国,促进各诸侯国关注齐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开启相互之间的和平往来,促进天下局势向和平的方面发展。
最积极的意义,是诸侯国之间互通信息,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余缺,在互相沟通与交往中,构建新的开发计划,推进社会发展。
齐国很多服务于军事方面的手工业制造的原料短缺,例如皮、骨、筋、角、竹箭、羽毛、象牙和皮革等等,管仲通过“来天下之财”的外贸渠道,激励各国商贾通商齐国,在新的诸侯国货币政策汇兑制度、立客舍等外贸政策下,天下商贾辐辏于齐,齐国短缺的各种物资,通过商贾,源源流入齐国。齐国的石璧也倾销天下。
粮食贸易方面,管仲利用平抑粮食价格,促进诸侯国之间粮食市场流通,滕、鲁粮食每釜一百钱,管仲提升齐国粮价,每釜一千钱,滕、鲁粮食流入齐国。
楚国出产野生“鹿”,管仲建“百里鹿苑”,购买楚国生鹿圈养,促进齐楚商业贸易,缓和了政治上对抗和冲突。代国出产“狐白皮张”,管仲派“中大夫王师北到代谷收购这狐白皮张”,促进东西不同地区的互通有无。
衡山国兵器制造精良,管仲收购衡山兵器,促进了衡山国的冶铸业发展。
管仲积极通商诸侯国,客观上减少了诸侯国之间冲突和对抗,促进了诸侯国之间政治文化交流和社会发展。管仲辅佐齐国四十年,史称“其为政也,善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史记·管晏列传》)。
管仲原创的“轻重学”工商业谋略,不仅有理论层面的学术价值,也有社会实践方面的历史意义。直到今天,其“轻重”篇为代表的经典著述,仍闪耀着理论光芒,留下了丰厚的商业文化遗产。
[1]马非百.管子轻重篇新诠[M].北京:中华书局,1979.
[2]周怀宇.管子经济观新探[J].历史文献研究,2013,32.
[3]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
(责任编辑:张杰)
2017-03-23
周怀宇(1946—),男,安徽大学历史系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古代史、中国历史文献学。
B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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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3828(2017)02-00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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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321/j.cnki.gzxk.issn1002-3828.2017.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