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义华
(中国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北京 100732)
齐史研究
西周初期齐、鲁治国策略差别原因试析
徐义华
(中国社会科学院 历史研究所,北京 100732)
东夷地区长期受商文化影响,既与商王朝关系密切又有自身独立性。周王朝建立后,为了巩固在东方的统治,一方面需要加强军事威慑,迫使东夷接受新政权;另一方面希望通过推行周礼,将东夷纳入周王朝的政治体系。姜太公封齐的主要目的是承担军事威慑任务,周公封鲁在军事威慑之外,还承担周礼表率和推行的任务。两国最初的分封目的,决定了齐、鲁两国治国策略的不同。
西周初期;齐、鲁治国策略;差别;原因
齐、鲁是西周初期山东地区的重要封国,两国采取了不同的治国策略,《吕氏春秋·长见》载:
吕太公望封于齐,周公旦封于鲁,二君者甚相善也。相谓曰“何以治国”?太公望曰:“尊贤上功。”周公旦曰:“亲亲上恩。”太公望曰:“鲁自此削矣。”周公旦曰:“鲁虽削,有齐者亦必非吕氏也。”
类似的记载还见于《淮南子·齐俗训》:
昔太公望、周公旦受封而相见,太公问周公曰:“何以治鲁?”周公曰:“尊尊亲亲。”太公曰:“鲁从此弱矣。”周公问太公曰:“何以治齐?”太公曰:“举贤而尚功。”周公曰:“后世必有劫杀之君。”
齐国姜太公遵循用贤人尚事功的国策,而鲁国周公遵循重用血缘亲属的国策。另外,《史记·鲁周公世家》也记载了齐、鲁治国之策的不同:
鲁公伯禽之初受封之鲁,三年而后报政周公。周公曰:“何迟也?”伯禽曰:“变其俗,革其礼,丧三年然后除之,故迟。”太公亦封于齐,五月而报政周公。周公曰:“何疾也?”曰:“吾简其君臣礼,从其俗为也。”
此段记载则说是伯禽至鲁推行“变其俗,革其礼”的国策,而太公则实行“简其礼,从其俗”的国策。齐、鲁立国之初即实行不同的国策并一直沿用,导致了其国民性格的的差别[1]。
齐、鲁为什么会实行不同的治国之策?以往学者大多从周公、太公的性格、思想差异出发讨论。齐、鲁同在西周王朝的体系之内,同受周朝制度的约束,治国策略却出现如此之大的不同,恐怕不是齐鲁君主个体差异所能决定的。在分析商、周之际的形势与齐、鲁早期的国家环境之后,我们认为,齐、鲁治国策略的差异是由当时的历史环境和齐、鲁两国在周王朝所承担的任务决定的。
上古时期,山东地区的居民是东夷人。当中原地区王朝兴起后,夷夏关系成为早期历史的重要内容*参傅斯年:《夷夏东西说》,《庆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岁论文集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外编》第一种,中央研究院1935年版。。
夏朝是在治理洪水过程中,通过公共工程形成公共权力,最终建立国家。在国家权力主要是和平合作条件下产生的,中央的控制力和干涉力有限,保留了各地原有的政权和势力,各地方国依然具有强烈的想对独立性。尤其是东夷人力量较强,夏王中康时,东夷羿甚至夺取夏王朝的权力,“因夏民以代夏政”(《左传·襄公四年》),“在夏代开国以后的一个想当长的时期内,国力甚弱,而东方夷人的势力十分强大,成为夏的严重威胁,有时甚至夺取夏的政权”[2]。少康复国之后,夏朝与东夷的关系依然很复杂,但基本以东夷向夏王朝归服为主,《古本竹书纪年》载:
少康即位,方夷来宾。
(帝芬)三年,九夷来御,曰畎夷、于夷、方夷、黄夷、白夷、亦夷、玄夷、风夷、阳夷。
(帝泄)二十一年,命畎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
(帝发)元年,诸夷宾于王门,诸夷入舞。
但东夷对中央王朝的归服,很可能是经过战争之后被迫的选择,《竹书纪年》有:
(帝杼)八年,征于东海及三寿,得一狐九尾。即是帝杼征伐东夷地区的记录。东夷归服于夏王朝,成为夏王朝维护统治的重要力量,《说苑·权谋》载:
汤欲伐桀,伊尹曰:“请阻职贡,以观其动。”桀怒,起九夷之师伐之。伊尹曰:“未可。彼尚犹能起九夷之师,是罪在我也。”汤乃谢罪请服,复入贡职。明年,又不供贡职。桀怒,起九夷之师,九夷之师不起。伊尹曰:“可矣。”汤乃兴师,伐而残之。
在夏、商之争中,东夷最初维护夏朝的统治,但最终又脱离了夏朝。东夷可以不服从夏王的命令,可见保留了独立性。从考古资料看,夏朝时期山东地区主要是岳石文化,与中原地区夏王朝的二里头文化不同*参见赵明洪:《有关岳石文化的几个问题》,《考古与文物》1984年第1期。。
夏王朝末期,商人与东夷人结成政治联盟[3],最终打败了夏王朝,建立了商朝。商朝初年,东夷的势力达到今郑州以东地区,郑州南关外期商代遗址即发现岳石文化遗迹[4]。商王朝巩固统治以后,开始向东拓展,这一过程从大戊时期开始,经过仲丁、河亶甲几代君主的开拓,商人在泰沂山脉以北的势力到达弥河,控制了弥河以西的山东大部,东夷人则退缩到弥河以东的胶东半岛地区[5]。在泰沂山脉以南,商人势力到达泗水流域,没有能越过沂河而东[6]。终商一代,商人的势力范围维持在弥河、沂河以西地区,东夷人继续保有胶东半岛。
经过数几年的冲突、交流和融合,与夏夷关系相似,商夷关系也很复杂。东夷一方面保持相对的独立性,阻挡商文化向山东东部的推进;另一方面也保持与商王朝的密切联系,东夷与商人互相渗透的程度很高,许多东夷部族成为商化的群体和商王朝的支持者。如山东济南大辛庄、青州赵铺等商代遗址都是即既有商文化因素,又有东夷文化因素,表明商夷文化共处和共在*参见徐基:《关于济南大辛庄遗存年代的思考》,《夏商文明研究——97山东桓台中国殷商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中国文联出版社,1996年;任相宏:《泰沂山脉北侧商文化遗存之管见》,《夏商文明研究——97山东桓台中国殷商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中国文联出版社1996年版。。
商朝灭亡后,周人成为天下共主。周人取得天下政权的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武王克商,通过牧野之战,打败商纣王,占领了商王畿,取得天下共主地位;第二阶段是周公东征,征服了东方不肯归服的地区,成为实际上的中央王朝。在这两个阶段中,周人对东夷的策略也不相同。
武王克商以后,成为天下共主,一方面是采取各种方式宣扬周代商立,另一方面是力图继承商王朝的政治疆域。
周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向天下宣扬代商而立,《逸周书·克殷解》载:
翼日,除道修社及商纣宫。及期,百夫荷素质之旗于王前,叔振奏拜假,又陈常车,周公把大钺,召公把小钺,以夹王,散宜生、泰颠、闳夭皆执轻吕以奏王,王入,即位于社,太卒之左,群臣毕从,毛叔郑奉明水,卫叔封傅礼,召公奭赞采,师尚父牵牲,尹逸筴曰:“殷末孙受德,迷先成汤之明,侮灭神祇不祀,昏暴商邑百姓,其章显闻于昊天上帝。”武王再拜稽首,膺受大命革殷,受天明命。
记录了武王祭祀上天,宣布代商而立。《何尊》铭文也记载“唯武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曰:余其宅兹中国,自兹乂民”,也是举行祭仪,向上天汇报代殷。这种大场面的祭仪一方面是宗教性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向民众表明自身的合法性。
周朝代替商朝,取得共主地位,即承袭了商王朝的政治遗产,包括各地部族对商王朝的臣服关系,《逸周书·世俘解》“武王成辟四方,通殷命有国”,朱右曾注:“武王既归,成天下君,乃颁克殷之命于列邦”,武王派人通告诸侯周代殷立,要求诸侯改向周人服职贡,《国语·鲁语下》也说“昔武王克商,通道于九夷百蛮,使各以其方贿来贡,使无忘职业。”许多诸侯承认周王朝继承商王朝的政治权力,来见武王,“维王克殷,国君诸侯,乃微厥献民九牧之师,见王于殷郊”(《逸周书·度邑解》)。
周人最重要的是继承商王朝的政治疆域。据研究,商朝末年,中央王朝能够有效控制的政治疆域大致北至北京南部,南到河南柘城、鲁山,西到山西汾水流域,东到山东淄博、枣庄、江苏徐州地区[7]310。周人灭商以前,领土主要在关中地区,灭商后,将原商王朝疆域纳入,《左传·昭公九年》载詹桓伯介绍周人早年的领土情况为,“我自夏以后稷,魏、骀、芮、岐、毕,吾西土也。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东土也;巴、濮、楚、邓,吾南土也;肃慎、燕亳,吾北土也”,这一范围正是周人原居地加上商王朝的政治疆域。
但周毕竟是以“小邦周”代“大邑商”,还没有实际控制全部原商王朝政治疆域的能力。为了显示天下共主的地位和对商王朝疆域的继承,武王实行了分封,《史记·周本纪》:
封诸侯,班赐宗彝,作《分殷之器物》。武王追思先圣王,乃褒封神农之后于焦,黄帝之后于祝,帝尧之后于蓟,帝舜之后于陈,大禹之后于杞。于是封功臣谋士,而师尚父为首封。封尚父于营丘,曰齐。封弟周公旦于曲阜,曰鲁。封召公奭于燕。封弟叔所于管,弟叔度于蔡。余各以次受封。
武王分封的诸侯,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原非周人旧属的分封,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对前代之后的褒封,另一部分是对原属商王朝臣服势力的承认,这一类分封的主要目的在于联合旧有势力,宣扬周人的天下共主地位;另一类是对周人子弟功臣的分封,其分封目的主要是实现对疆域的控制,这一类也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是管、蔡两国,分封于原商王畿区,作为三监控制原商王朝的核心地区,另一部分是齐、鲁、燕,考察齐、鲁的地理位置可以看到,周初三位最重要大臣的封国,恰恰处于商王朝政治疆域的边线上,这应该是武王有意识的政治策略,目的在于巩固商王朝的政治疆域遗产。而同时将太公和周公都分封于靠近东夷的地方,齐国近弥河而鲁国近沂河,而此两河正是商人与东夷的分界线。所以,齐和鲁的建立,无疑是针对商与东夷之间的特殊的密切关系。后来三监之乱的事实也证明,武王的这种安排是正确的。
在这一阶段,周王朝经略的核心是确认自己的天下共主地位和稳定原商王朝的疆域边界,对东夷采取保守安抚的措施。
但周王朝的这种稳定很快被三监之乱打破,管、蔡联合武庚和商王朝遗存势力叛乱,“三叔及殷东,徐奄及熊盈以略”(《逸周书·作雒解》)。三监之乱的参与主要有三种势力,一是管、蔡,二是武庚,三是东夷[8]116。东夷有与商人数百年融合的历史与传统,当面对从西方而来的新征服者周人时,东夷更倾向于与商人联合,成为与周王朝对抗的重要势力。面对东方的叛乱,周公进行了三年东征:
一年救乱;二年克殷;三年践奄。(《尚书大传》)
周公相武王,诛纣伐奄,三年讨其君,驱飞廉于海隅而戮之,灭国者五十,驱虎豹犀象而远之,天下大悦。(《孟子·滕文公下》)
管、蔡畔周,乃招诱夷狄,周公征之,遂定东夷。(《后汉书·东夷列传》)
周公最终平定了东方,使周王朝的政治边界正式达到今山东淄博、济宁一带。此时的齐、鲁两国所承担的任务,就不止是稳定继承自商的政治疆域,而是要实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需要有相应的治国策略与其任务和目的相适应。
夏、商、周三代是中国国家形成和发展时期,正处在国家制度建设从形成向成熟发展的阶段。
夏朝实行内外服制,商王朝兼用分封制,周王朝则是分封制和宗法制相结合,每个朝代都与前代有明显不同。
在国家制度的建设中,夏、商二代都面临和必须解决族与国的融合问题,即宗族与国家、血缘与政治、亲疏与等级的融合问题。随着天命思想、祖先神国家化等进程,王室与贵族的政治特权合理化问题逐步得到解决[9]。但因为缺乏足够的可自由支配财富资源支撑,王室贵族天生的血缘关系无法直接转化为政治等级。商王朝的征服和分封制,可以部分地解决王族血缘转化为政治等级的问题,但商王朝的开拓和分封是在长时期内分散进行的,土地和人口的获取也不仅是王族势力的成果,异姓强族因功大量参与到分封中来。所以,商王朝无法建立起等级分明的以王族为主分封制,宗族的血缘与国家的政治也难以完全融合。在此影响下,商王朝在统治政策上显示出更倾向于依靠武力威慑和政治强迫。
周王朝是在继承商王朝数百年开拓和统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继承了商王朝政治遗产,具备制度建设的优势。尤其是通过武王克商和周公三年东征,获取占领区大量可以自由支配的人口和土地,拥有了可以直接把王族血缘优势转化政治优势的资源,由此西周在短时期内进行了以王族子弟为主的分封,形成了王室成员占诸侯主体的局面。同时,周人还同其他受封的异姓之国结成姻亲关系,使天下诸侯,实际上都成为了“兄弟甥舅”之国,都可以纳入同一亲属体系当中,形成了政治与血缘融合的制度,并以此为基础建成了周礼。
与以前的制度相比,周礼既注重政治等级,又注重血缘亲疏,很容易把各种势力纳入“天下一家”的体系当中,为周王朝的国家整合提供高效的平台。所以,周王朝极力推行周礼。
但是,在当时的天下初定和各地方势力众多的历史条件下,周人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推行周礼的难度很大。所以,周王朝在具体的制度施行上采取灵活措施,坚持以周礼为主,在其他场合下则根据需要兼用虞、夏、商之礼,有的场合甚至用夷礼。但是,也应该看到,多礼并用是一种顺应实际情况不得已而行之的方式,确定周礼的至上地位依然是周王朝的基本策略。
周礼的推行,一方面需要有一定的武力威慑,保证地方势力的服从,另一方面又需要有抚柔的一面,吸引地方势力自觉加入,周王朝及其主要封国的策略服从于这种环境和战略。
西周初年的东夷地区处于特殊的地位,一方面需要镇慑使其服从,另一方面又需要招抚将其纳入到新的礼制体系当中。
周公东征过程中,为了消除东夷的对抗能力,周公在攻克东夷人最重要的据点奄后,将当地居民迁到薄姑:
三年,王师灭殷,杀武庚禄父,迁殷民于卫。遂伐奄,灭蒲姑。(《竹书纪年》)
召公为保,周公为师,东伐淮夷,残奄,迁其君薄姑。(《史记·周本纪》)
奄在今山东曲阜附近,薄姑在今山东淄博附近,太公之齐与周公之鲁则恰好位于在薄姑、商奄旁边。显然,这是周人有意识的安排。
齐、鲁分封的目的都在于制约东夷,但在对付东夷的过程中,两国的任务有所不同,太公齐国承担的是强硬一面,更侧重军事征服与威慑;周公鲁国承担的是抚柔的一面,更侧重周礼的表率与示范作用。从两国的地理位置也可以看出,齐国在泰沂山脉以北,直接前出到东夷边境,而鲁国在泰沂山脉以南,其西方还有卫、郜、茅等国作为其支撑,为其提供了战略后方和支援力量。这种差别,也是由于其所承担的任务有所不同。
1.齐国的分工
为了震慑东夷地区,周王朝给予姜太公以极大的军事权力,《左传·僖公四年》载:
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赐我先君履,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
即给予姜太公“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范围内的征伐权力,《史记·齐太公世家》也记载此事:
及周成王少时,管蔡作乱,淮夷畔周,乃使召康公命太公曰:“东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无棣,五侯九伯,实得征之。”齐由此得征伐,为大国。
这一区域所包含的范围很大,大致北到辽宁卢龙,南到湖北麻城,西到河南北部,东到大海*参见王弢:《齐国初封时的疆域》,《安阳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第6期。,基本涵盖了周王朝的全部东方领土。
周王朝初年能够有效控制的领土基本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周人灭商以前即已经占有和征服的土地,主要是关中平原及其附近地区;另一部分是周人灭商后占领的原商朝领土,大致是潼关以东,东到山东、北起北京、南到长江的地区。前者周人占有时间较长,在灭商战争中又曾与周人同仇敌忾,是周人维护统治和建设周礼的依靠力量;后者则是新征服领土,是需要加以震慑和招抚的地区。为了应对这种局面,周人实行“分陕而治”的策略,即以陕为界,召公治理陕以西地区,周公治理陕以东地区。陕在今河南陕县,大致是原来商、周的分界线,正好把周旧地和商王朝疆域两个部分分隔开来。
周公治理新征服地区,即商人故地以及归服于商人的地区,东夷地区处于周公的治理之下。而姜太公拥有征伐权的“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的范围,恰恰与周公分治的区域相重合。也就是说,周公负责治理的地区内,太公皆有军事行动的权力。这显然也是周人有意识的安排。
分析关于东征和与齐、鲁早期历史相关的文献,可以发现一个现象,即太公很少出现在周初的政治格局中,“不管是古今文献还是传世彝器中都未发现任何齐国帮助周公剿灭叛乱的迹象”[10],显得很不合理。但如果将此现象放在“分陕而治”的背景下看,则可以释疑。因为周王朝实行“分陕而治”的策略,而太公又处于周公分治的陕东地区之内,所以很多行动都以周公之名进行,这导致太公之名很少出现在东征的记载当中。
齐国分封的最初目的即是继承商王朝的政治疆域,带有强烈的军事色彩,王献唐在《山东古代的姜姓统治集团》文中即言“周武王用以夷制夷的政策,把姜太公封到齐国,在山东中部大体建立了一条面对的防夷战线”。东征结束后,大量殷遗民和东夷人补迁置在齐国旁边的薄姑,齐国威慑殷遗民和东夷的目的更为加强。
所以,姜太公在齐国显示出强硬的一面。《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太公望东封于齐,齐东海上有居士曰狂矞、华士,昆弟二人者立议曰:“吾不臣天子,不友诸侯,耕作而食之,掘井而饮之,吾无求于人也。无上之名,无君之禄,不事仕而事力。”太公望至于营丘,使吏执杀之以为首诛。
相似的故事也见于《春秋繁露·五行相胜》:
(营荡)为齐国司寇,太公封于齐,问焉以治国之要。……营荡对曰:“仁者爱人,义者尊老。”太公曰:“爱人、尊老奈何?”营荡对曰:“爱人者,有子不食其力;尊老者,妻长而夫拜之。”太公曰:“寡人欲以仁义治齐,今子以仁义乱齐,寡人立而诛之,以定齐国。”
太公在齐国采取强硬的措施,对于不合作者予以严惩,明确摆出了威慑的姿态。
因为齐国的主要目的在于威慑东方的部族,其政策必然强调实用性而非合理性。所以齐国采取的是务实、强硬的政策,根据实际需要采取灵活的应对措施。因此,姜太公一系列措施都在于加强军事、经济力量,而不是传播周人的礼制与观念。
首先,太公在齐国采取用贤人、重功劳的制度,《汉书·地理志》:
昔太公始封,周公问:“何以治齐?”太公曰:“举贤而上功。”
与前引《吕氏春秋·长见》“尊贤上功”和《淮南子·齐俗训》“举贤而尚功”相同。治世用德而乱世用贤,是社会运行的重要原则,齐国要实现威慑镇抚的目的,“举贤上功”是很自然的事。
其次,太公在齐国因地制宜发展工商业,集聚物质资源:
故太公望封于营丘,地卤,人民寡,于是太公劝其女功,极技巧,则人物归之,强至而辐凑。故齐冠带衣履天下,海贷之间敛袂而往朝焉。(《史记·货殖列传》)
昔太公封于营丘,辟划莱而居焉。地薄人少,于是通利末之道,极女工之巧。(《盐铁论·轻重》)
太公以齐地负海舄卤,少五谷,而人民寡,乃劝以女工之业,通渔盐之利,而人物辐凑。(《汉书·地理志》)
军事行动必须以充足的物资资源为基础,处于尚未平定的东方,发展经济获取保障是必须的策略。
其三,太公在齐国适应其原有风俗,《史记·鲁周公世家》载:
太公亦封于齐,五月而报政周公。周公曰:“何疾也?”曰:“吾简其君臣礼,从其俗为也。”
山东东部地区长期处于东夷控制之下,拥有自身深厚的风俗习惯,《后汉书·东夷传》:“东夷率皆土著,喜饮酒歌舞。”短时期内改观,是不现实的。复杂的外部环境,也不允许太公做太多的改变,简其礼因其俗是务实的选择。
2.鲁国的分工
鲁国最初的分封也带有强烈的军事色彩。而所封之地近奄,奄曾一度是商人的都城,《竹书纪年》载“南庚更自庇迁于奄”。从考古资料看,商人势力自二里岗上层即已经到达这一地区[11]。在此后的数百年中,这一地区都处于商人的统治之下,与商王朝关系密切。管蔡之乱中,这一地区顽强抵抗周人。所以周公东征以后,将奄民迁往薄姑。但是,迁走的是反抗最力的殷民与东夷部族,其他大部分人依然留在当地。对这些人既需要武力威慑,但单纯的武力镇压,很难收到效果,也很难完成将东夷纳入周王朝和周礼体系的任务。
另外,周王朝在东夷的统治不能只依靠武力,还需要有长久的稳定,同时推行和维护周礼。所以,鲁国则在军事镇抚之外,还负有制度示范和文化传播的任务,这就要求鲁国必须严格遵循周礼,以展示和维护周礼的主体地位。由属于姬姓王族的周公鲁国承担抚柔异族,展示周礼的一面,而属于姜姓异族的太公齐国展示征伐、震慑之威,反衬周礼的温情一面,就成为周王朝在东方地区恩威并用的策略。
所以,鲁国采取的是温和的统治策略。而同样是为了吸引贤人,鲁国是温和的态度,《史记·鲁周公世家》载:
我文王之子也,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我于天下亦不贱矣。然我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贤人。子之鲁,慎无以国骄人。
周公教伯禽不可傲慢要礼贤下士,以吸引贤人的加入,这与齐人“尚贤上功”所带有强制性和功利性明显不同。
同时,鲁国成为周礼在东方的中心。综观周代历史,可以看到,周礼实际形成两个中心:一个是宗周,另一个是鲁。鲁国有天子之礼乐:
(鲁君)孟春乘大路,载弧韣,旂十有二旒,日月之章。祀帝于郊,配以后稷,天子之礼。(《礼记·明堂位》)
凡四代之器、服、官,鲁兼用之。是故鲁,王礼也,天下传之久矣。(《礼记·明堂位》)
鲁有天子礼乐者,以褒周公之德也。(《史记·鲁周公世家》)
文献称是因周公之功所以给予天子礼乐的待遇。如果把“分陕而治”和周初东、西的状况考虑进去,就会知道,这应该有在东方建立周礼推行和表率因素。因为有“天子之礼乐”,又承担示范和推行周礼的责任,这就要求鲁国的制度必须保持周礼的主体,而不能随便变更。鲁国也就无法像姜太公那样可以灵活地适应实际情况,而必须对原有风习适当地加以改造,这就是伯禽“变其俗,革其礼”(《史记·鲁周公世家》)的原因。
鲁国虽承担周礼的典范和表率作用,但其方式依然是温和的,更多是在主要场合倡用周礼,构建一个不同政治实体交往的统一平台。在很多非根本性事务上,依然遵循“启以商政” (《左传·定公四年》)的旧制,尤其对于许多日常风习,并没有强制改变。曲阜鲁国故城殷遗民墓葬表明,殷人独特的墓葬形制“从西周初年至少延续到春秋晚期”[12]214,这说明鲁国的“变其俗,革其礼”更多是在政治领域的改革。
综上所述,齐、鲁的政治风格差异,固然有太公、周公个体经验不同的原因在内,但并不单纯是伯禽和姜太公个人的行政风格所致,而是由政治制度因素所导致的。而且,这种差异背后,齐、鲁也保持了相当程度上的统一。齐国虽然侧重于军事实力的展示和武略,但其对周礼的推行方面依然十分重视,学者在研究《管子》一书时发现齐与鲁一样极重周礼,“鲁为周公封国,宗周礼乐传而于鲁,实为当然。但《周礼》一书,多同于《管子》,自清代乾嘉以来,学者多谓《周礼》一书出于齐。《周礼》出于齐,齐之礼俗亦多同于周礼,则谓‘周礼在齐’,亦不为过”[13]。而鲁国在推行周礼之外,也承担了相当一部分军事任务,成为周在东方的藩屏。
西周初年齐、鲁治国策略的差别,不只是君主自己的选择,而是太公和周公配合当时的王朝策略,分别执行灵活应对和推行周礼两种思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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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珏)
2017-03-27
徐义华(1972—),男,山东临朐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主要从事先秦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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