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崇超
史海钩沉
平南尚氏父子关系考辨
彭崇超
一
明朝灭亡之后,满洲贵族率领八旗铁骑浩荡入关,开启了重新统一中国的进程。在整个统一战争中,南部中国一直是反清复明势力的活跃舞台,清廷基于自身力量的不足,继承发展了自皇太极以后团结汉官的政策,决定在南部边疆实行藩镇体制,利用前明投降的汉人独立军团,稳固满洲贵族在南中国的统治。吴三桂、尚可喜、耿继茂相继被清廷派镇到云贵、广东、福建,形成所谓的三藩。三藩设立的初衷本是帮助满洲贵族加速统一与稳固地方秩序,但随着明清战事的结束,藩王在地方上的权势不断膨胀,严重破坏国家财政的正常运转,威胁着清廷的统治。康熙亲政之后,“以三藩俱握兵柄,恐日久滋蔓,驯致不测”,[1]决心撤藩。康熙十二年(1673),由平南王尚可喜的归老辽东之请引发的“三藩并撤”,激化了藩镇势力与清朝中央的矛盾,最终爆发了持续八年之久的“三藩之乱”。
平定三藩维护了清朝国家的统一与稳固,加强了君主专制体制,意义重大。在“三藩之乱”中,平南藩镇与其他两藩有着明显的不同,尚可喜对清朝忠贞不二,在吴耿叛乱发生之后,积极参与平叛,努力替朝廷严守南疆。其子尚之信则经历了从“顺逆”到“反正”到最终被赐死的曲折命运。尚之信在“三藩之乱”中的表现与地位一直是研究者们争论的焦点。一部分学者认为,尚之信为人自私残暴,在吴三桂的威逼利诱之下,利令智昏,背叛清廷而“顺逆”,在没有得到实际好处的情形下,选择“反正”,但归顺清廷后,仍然心怀两端,不听朝廷调遣,最终以“不忠不孝”之名被康熙赐死,[2]死有余辜;另一部分学者认为,尚之信性格的确有缺陷,但仍颇有才干,尽管因为王位继承问题对清廷有怨气,但“顺逆”吴三桂是在广东战事极为不利、基于维护尚家在粤利益的考虑下,作出的无奈之举。对清廷,尚氏实无反心,在情势好转之后,即刻归顺清廷。至于对尚之信在反正之后,仍怀两端、不听调令的指责,经学者考证,实在有失公允。总体看,在参与平叛的过程中,尚之信及其领导下的平南藩军实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而最终被杀则是康熙故意制造的冤案,目的是实现彻底的削藩。[3]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然而,尽管对于尚藩的研究已经十分成熟,但有关尚可喜与尚之信父子间的关系,仍有继续探讨的空间与必要。厘清尚氏父子矛盾关系的发生与演变,对于更好的厘清“三藩之乱”中的相关问题,会有帮助。
二
在清代的一些官私文献中,涉及到尚之信的描述,都极力渲染其“酗酒嗜杀”的个性特征及与父亲尚可喜的矛盾,[4]给人一种尚之信是杀人魔王,忤逆不孝,最终被康熙赐死是罪有应得的印象。但一些研究已经显示,康熙为了维护强化君主专制体制,对三藩的态度就是坚决撤藩,为达此目的甚至不惜对藩王进行肉体消灭。[5]尚之信是官方钦定的“三逆”之一,有关他的记载,也基本是“后三藩时代”的产物,像《平定三逆方略》这样的官书自不必说,就是那些非官方的文人笔记亦不免有确保“政治正确”、有意无意歪曲夸张的嫌疑。其实,尚之信其人并非一无是处,虽然尚可喜“起于营伍,无学术”,[6]“自以马上得功名,始终不延师教其子”,[7]使得自幼缺少管教的尚之信,缺乏基本的文化教养,有公子哥儿任性胡为的作风,但同时必须承认,尚之信“有才略口辩”,[8]亦是“天资高迈,饶远略,爱人礼士,夙着贤声”[9]的人,具有“临阵遇危,瞋目一呼,千人俱废”[10]的非凡武力,他“酗酒嗜杀”的残暴行为其实是有针对性和深层原因的。
(一)关于尚之信酗酒
据《尚氏宗谱》载:“尚之信,字德符,号白岩,生于明崇祯九年(1636),即清崇德元年,生而神勇,嗜酒不拘细行”。[11]尚家家谱中对尚之信嗜酒的毛病,并不讳言。之信曾两次入侍北京,第一次是顺治十一年至康熙二年(1654-1663),第二次是康熙七年至十年(1668-1671)。[12]初次进京时才十九岁,酗酒的恶习应是第一次入侍京城时养成的,但笔者并不同意某位同侪的看法,其认为在北京作人质的尚之信,酗酒的习惯源于“对环境长期不满,压抑的心情难以以正当途径释放,从而选择的一种发泄手段。借酒精来麻醉自我,忘却自己所处的不利环境、发泄自己朝不保夕的惶恐心情,久而久之或养成酗酒习惯” 。[13]清初汉人藩王遣子进京,具有解朝廷之疑,拉近与满洲贵族统治者关系的考虑,确有“质子”之意,但清朝统治者为了利用汉人藩王为其效命严疆,对在京的藩王子弟更多的是优待宠爱,着意笼络。[14]作为平南王世子的尚之信就深得顺治帝器重。史载:“出入必从,时称为唵答”,[15]“以艺能才辩当上意,赐号俺达公,甚爱之”,[16]之信凭借其过人的才能成为三藩子弟中唯一获得公爵的人。如此看来,藩王子弟在京的生存环境应该是锦衣玉食,极为优渥的,并不会产生什么“压抑的心情”,以致“借酒精来麻醉自我”。恰恰相反,养成酗酒习惯的真正原因,更可能是在京期间,基于清廷提供的宠渥环境,在与满洲贵族、王公大臣宴饮觥筹之间养成的,不宜过分解读。
(二)关于尚之信酒后嗜杀
康熙二年(1663),俺达公尚之信回到阔别九年的广州,但五年之后的康熙七年,尚可喜第二次将其遣送入京,直到康熙十年才奏请还镇。之所以有第二次遣子入京之举,是尚可喜面对尚之信“酗酒嗜杀”恶行的消极应对。回穗之后的尚之信,将酗酒的恶习进一步发挥,竟然达到了醉酒后肆意杀人的地步。
(之信)然酗酒好杀,每醉后尝手刃人或缚而射之,以为戏,比死乃已,王屡诫之不悛。[17]
俺达公之信,酗酒嗜杀,壶樽、杯斝与弓刀矛戟之属,随其所至,必兼携以行。坐则辄饮,饮醉则必杀人。深宫静室,无以解酲,即引佩刀刺其侍者,虽宠仆艳姬,瘢痏满体。[18]
俺达公之信,酗酒暴逆。王之宫监,适有事于公所,偶值其醉,忽指监曰:“汝腹何大也,此中必有奇宝,我欲开视之。”以匕首刺监腹,应刃而毙。王之堂官王化者,年已六十余,盛夏苦暑,袒而立于庭,之信憎其年老,笑谓化曰:“汝须眉太白,我当黑之。”遂缚化曝烈日中,自巳至酉,百计求免,始得脱。王大忿恚,呼之信杖之三十,而专恣益甚。[19]
以上罗列的是一些经常被学者引用,以显示尚之信“酗酒嗜杀”的史料,基本可以反映俺达公在康熙二年到康熙七年在家期间的反常表现。尚之信酒醉之后就以杀人为乐,所杀之人甚至包括了王之宫监、王之堂官,尚可喜屡劝之而不能制。不难看出,尚之信的种种反常施暴行为,似乎是在对其父亲发泄不满,是父子之间关系紧张不睦的体现,其个中原因绝非用任性胡为的公子哥儿做派就能完全解释。
平南王尚可喜早年颇具才干,“性明达,晓畅军事,每上下文移及一切章奏,令左右诵之辄能解其大略,有所处置,得当者当十六七”,[20]然“自以马上得功名,始终不延师教其子”。[21]“暮年骄恣”,[22]对子女缺乏管教,“多内嬖,有子三十余人,自相仇党”,[23]宠溺异常,“诸子女颇多,不能不一一为之计,每一女子嫁,非万金不可,一男子授室,则数万金”。[24]可喜为人“无定力,游豫多忍”。[25]作为一家之主,不能调解尽在目前的萧墙之祸,反而听信藩下小人之言,垄断粤省各项利源,大为民害,助长了尚家子弟的不正之风。在尚可喜重用的藩下人之中,首推谋士金光。关于金光其人,有如下史料可供参考:
金光字公绚,浙江义乌人,知书,有权略。尚可喜从辽阳入关,得光甚喜,置之幕下,凡有计议,必咨于光而后行。……光因乘间言:“俺达公刚而多虐,勇而寡仁,若以嗣位,必不利于社稷,请废而立次子固山。”王深然其说,因循犹豫,终未即行。[26]
金光寓舍,在省垣古药洲北,与平邸相隔一垣,前鸿胪寺卿金光寓舍也。藩府有便门,与光舍可通往来。……光浙江义乌县学生,为平藩掌书记,多智术,通世变,左足微蹶,藩府呼为“跛金”。尚王颇倚任之。[27]
金光者,故浙人,饶智略,通文义,凡所谋为,能曲得老王心,王爱之甚,与结婚姻,之信故未获王印时,有所求于光,光辄不应。[28]
金光是尚可喜最为倚重的心腹家人,寓所在王府隔壁,以便门相通,尚王对其信任有加,甚至达到了“凡有计议,必咨于光而后行”的地步,金光俨然通过影响尚可喜把持了平南藩府的实权。康熙二年(1663),作为平南王世子的尚之信回到广州,一定未曾想到父亲竟然会对金光这一跛脚的家下人比对自己这个长子更要信任,未来的平南王竟然对平南藩镇的事务缺少应有的话语权,有事还需求助金光,而光却不给他面子,多年缺少相处与沟通的父亲对他也并不理解支持。[29]这种情形无疑会使尚大公子恼羞成怒,为了排解心中郁闷的心情,“借酒消愁”成了缺乏人文教养的武人尚之信的必然选择,前文材料中所展现的尚之信醉酒之后残暴杀害其父属下的行径,似乎在此可以找到合理的解释。有人认为,尚之信“酗酒嗜杀”的残暴行为,是尚氏父子之间针对藩府权力争夺的表现。[30]这种解释固然合理。但笔者以为情况绝非如此简单,尚之信久在京城,与父亲之间缺少沟通,难免有陌生隔膜之感,父子关系相对疏离脆弱。身为长子的尚之信渴望得到父亲的认同与信任,只是因为身为武人。自幼缺乏文化教养,找不到一种合适的时机与方式,与父亲达成谅解。而尚可喜性格又“无定力,游豫多忍”,容易被人摆布。金光恰恰利用了尚氏父子之间这种脆弱疏离的关系,从中挑拨离间,排挤诋毁尚之信,甚至怂恿老王以尚之孝取俺达而代之,以维护自身在藩府之中的实权地位,只是因为尚可喜“以(之信)嫡长故,又爱其才,终不忍有他意”[31]而未遂。金光应是致使尚之信“嗜杀”成性、尚氏父子关系紧张不睦的“罪魁祸首”。
三
(一)父子关系的持续紧张
尚可喜在康熙七年(1668)再一次遣尚之信入京,以此缓解父子间的矛盾,但后又恐其触冒法网,遂又于康熙十年,以自己年老为名,奏请之信还镇,佐理尚藩军政。回粤代理平南藩镇军政的尚之信,行为较前更为乖张不法,父子矛盾彻底公开化。史载尚之信“既掌兵柄,即营别宅,擅威福,可喜不得出一令”。[32]“暴横日甚,招纳奸宄,布为爪牙,罔利恣行,官民怨讟……常于其父前持刃相拟,所为益不法”。[33]“益骄怙,笞其前母舅及姑丈不恤,凡老王用事人,旧有不快者,小则鞭,大则杀,王无如之何,而其尤不能相曰金光……既得志,必欲杀之为快,而老王加意持之,光亦时时有所馈,冀缓死”。[34]可见,尚之信对以金光为首的老王旧人成见极深,恨之入骨。另外,尚之信对自己的兄弟们也极度刻薄,同母弟尚之孝,因金光怂恿过老王以之孝取代之信的世子地位,故兄弟之间渐生嫌隙。[35]七弟驸马尚之隆,尚之信似乎对之亦有不满。至于其他诸弟,史载:“老王诸男子未长成者,每宴集,之信尝指而问侍人,此辈何为者,或以阿哥对,则怒曰:‘杂种耳,何阿哥为’,若是者,老王皆闻之,诸左右及诸姬人,日夜泣王前”。[36]看来,尚家内部父子兄弟之间的矛盾,已经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关于尚之信二次回粤掌握平藩军权后的表现,可作两方面的解释:一方面,老王尚可喜针对自康熙二年以后产生的与长子之间的矛盾,没有采取积极正面的处理策略,而是消极的支走尚之信,再次将其遣送进京,以此回避矛盾,这势必会增加尚之信的不满,加深父子间的隔膜,还镇掌权后的尚之信也就自然而然的会将这种不满,发泄到老王旧人的身上;另一方面,尚之信与父亲之间的紧张关系,源于父子之间长期分隔两地,缺乏沟通交流所致,加之金光辈从中作梗,使得问题复杂化,作为世子且颇具能力的尚之信,渴望得到父亲的认可与器重,对于众多弟弟的刻薄与厌恶,其实是尚之信面对父亲忽视自己重用外人的报复。
尚家内部的矛盾使得“游豫多忍”的尚可喜焦头烂额,同时,金光出于避免被尚之信杀害的考虑,向老王献策:“谓朝廷方嫌尾大,计莫若率诸少子及左右亲信归耕辽东,避俺达去,朝廷必大喜,则君臣父子之好可两全无祸,王以为然,具疏上,廷议果喜”。[37]尚可喜的归老辽东之请,却成为“三藩之乱”的导火索。
(二)父子关系的极化与最终和解
吴三桂起兵之后,康熙命令平藩照旧镇守广东,替朝廷平叛。尚可喜趁机上奏朝廷,以次子尚之孝袭封,朝廷批准:“诏授之孝平南大将军,而之信以讨寇将军协剿”。[38]尚之信在瞬间失去了军权及平南王的继承权,职位亦屈居其弟尚之孝之下,表面上他“反循循不出一语,若不知有其事者”,[39]但实则不可能不对父弟乃至清廷心生怨恨,只是迫于形势,无可奈何而已。而尚之孝则通过广东巡抚刘秉权上疏朝廷,辞袭王爵,朝廷给出了“今当诸逆鸱张,大兵进剿之时,平南王尚可喜,筹画周详,精神强健,应令尚可喜,照旧管事。俟事平,令尚之孝承袭”的指示。[40]之孝此举一方面是为避免过分开罪于尚之信,同时也是基于自身条件做出的务实决定,尚之孝远不具备其兄的军事才能,“之信虽酷虐而不吝于财,有当意者赏,尝浮于所事,诸藩下月饷经老王扣克,分隶诸少子者,之信获印时,尽为清出,给诸穷丁,以是诸穷丁及藩下世职多心属之信,而之孝者,儒雅安详,乐与诸文人游,然性鄙甚,其贪吝过于老王,藩下诸将士弗善也”。[41]尚之信较尚之孝更能得到平南藩军的拥护。
在吴三桂起兵后的三年左右时间里,尚氏父子有效的牵制了叛军的北上发展,在极端困难的形势下,坚守广东,使吴与耿郑叛军不能连成一片。在此期间,被贬后“循循不出一语”的尚之信,以大局为重,尽力配合着尚可喜对平叛作出的军事部署,这使得个性本就“游豫多忍”,对子女向来舐犊情深的尚可喜,对长子的印象渐有改观,甚至以尚之信援助江西之役上疏朝廷为其请功。[42]
在苦苦支撑三年,且得不到清军有力支持下,广东战势急转直下。先是郑经派刘国轩进兵潮州,大败尚之孝,迫使尚之孝退守惠州,吴三桂又派遣马雄自广西进入广东,高州总兵祖泽清叛应,总督金光祖退守肇庆,一时间广东东西交讧,“省会一区,亡在目前,人情汹汹,巨无固志”,[43]为了保命,总督金光祖,藩属总兵孙楷宗,水师副将赵天元、谢厥扶相继“顺逆”。[44]而此时的尚可喜身体状况已经迅速恶化,无力统筹全局。在这种形势下,被“罢黜”又深得平南藩军拥护的尚之信出于维护尚氏家族的利益,以及夺回失去的权力,最终做出了投降吴三桂的选择。
十五年春,可喜病益剧,之信代治事。三桂招可喜籓下水师副将赵天元、总兵孙楷宗相继叛,之信遂降三桂,遣兵守可喜籓府,戒毋白事,杀光以徇。罢之孝兵,使侍可喜,可喜以忧愤卒。[45]
郑锦下东莞,马雄入南海,赵天元、谢厥扶俱以舟师迎降。之信计无所出,乃杀光以辞于敌,谓向之抗衡上国,久持弗下者,皆此人之为也,伪遂纳款伪周。[46]
时贼将分掠诸郡,皆降。公爷尚之信逼伊父平南王反,全省俱属周矣。[47]
在尚之信被“罢黜”、尚可喜重新掌权的康熙十三年至十五年初,“王之旧人金光者,益居中用事,招引江浙间轻俊无赖,若黄掌丝辈,布列前后,把持无间,即一言一动非金黄辈不行,自督抚若司道侯其门,求一面不可得,缘是贿赂公行,虽一巡一捕咸计,缺人贿否,即无由补,而东局大坏”。[48]以投降吴三桂伪周为契机,尚之信在平南王府中发动了政变,清除了老王身边的旧人,杀掉恨之入骨的金光以降周。已病重的尚可喜仍对清廷忠贞不二,不同意儿子的“顺逆”行为,但不能制。史载:“可喜闻变涕泣,悔不早从金光言”,[49]“愤甚,自缢,左右解之,苏,遂不起,十月,卒”。[50]父子之间的矛盾关系再次激化,达到极点。
尚之信的投吴完全是权宜之计,是维护尚氏家族在粤利益的无奈选择,尽管尚之信因王位继承问题对清廷难免有埋怨,但绝不会达到想要背叛的地步。[51]据《尚氏宗谱》载:
公念三朝重恩,五代荣宠,值此攻守维艰,救援莫待,以死报国,分所宜然,但死则广省尽失,南方一带皆为贼有,其势愈炽,若乘风破浪,长驱四进,何以御之,况粤地千有余里,将来恢复非数万之众,数年之久不克,奏功是死,非报国适足,遗病于国也,吾心可对天日,安适虚名为哉!丙辰春,遂身摄王事,以丸疏入告,阳为顺逆,实保地方,大兵一到,即便归正,潜引将军舒书率满洲官兵入京,一无所损。马雄疑公,立营三水肇庆,以窥公意。吴三桂屡咨公出兵,公于此时阳沉于酒,以安贼志,好为抚慰,内接军心,逆以公为酒困,不足虑,故至八月,甫以稍缓,公即密差崇阳锺、侯朔、张永祥、罗思哈等叠次请兵归正。十月,王薨,公又遣使复奏,丁巳五月,大兵至界,公即率全省军民迎归,上嘉公忠诚,遂册公袭平南亲王。[52]
《尚氏宗谱》中的这段记述,是尚之隆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编修家谱时所载,很多人认为家谱中所载有“为亲者讳”的嫌疑,不足为据。但笔者以为,这段记载尽管不免有溢美之意,但所传达的尚之信对清廷绝无二心,暂时顺逆只是为了替朝廷保护地方的信息,应是实情。清文字狱异常严苛,如非实情的话,尚之隆怎敢在康熙皇帝仍然健在的情况下,“为亲者讳”呢?又,康熙十九年,在以“不忠不孝”的罪名杀掉尚之信之后,玄烨特行密谕在广东善后的宜昌阿等:“尚之信虽经犯法,伊等妻子不可令卑贱小人凌辱,应查明严禁,遣人护送来京”。[53]“壬午年,康熙四十一年,上廉知公贞诚,特旨赐公妻子归宗完聚,仍赐田房奴仆,服役养赡,公有未婚女五人,皆特恩择配”。[54]这些行为不难看出,精明如康熙者,对尚之信及尚家在“三藩之乱”期间的立场与态度,是心中有数的。
尚之信被迫投降之后,“阳为顺逆,实保地方……阳沉于酒,以安贼志,好为抚慰,内接军心,逆以公为酒困,不足虑,故至八月,甫以稍缓,公即密差崇阳锺、侯朔、张永祥、罗思哈等叠次请兵归正”。可以推测,最晚到康熙十五年(1676)八月尚之信遣人请兵反正之时,尚氏父子已达成和解,毕竟家人父子,在金光等人已死,国与家已到存亡危急的关键时刻,尚可喜最终理解了尚之信的“顺逆”行为,父子之间多年的误会隔膜也冰释解除。这年九月,尚氏父子接待了傅弘烈。据后来傅弘烈上给康熙的《陈合谋灭贼情形疏》中言:
于康熙十五年八月自梧州起身,九月初七日抵三水县,亲同安达公臣尚之信商酌,此时平南老王病重尚存,安达公引臣见,平南老王呼臣坐床上,牵臣手曰:我脾气已坏,不能生矣,清朝恩深难报,兵变至此光景,尔与我大儿子同心协力,杀却马雄,取了肇庆,以通广东广西咽喉,然后披剃,将两粤复还朝廷,我死亦瞑目,感激汝矣。嘱毕付臣绸缎杯壶多种为记,臣痛哭而出。安达公与臣决谋合兵进取肇庆,擒斩马雄,剃头上疏,然后平定惠潮。[55]
尚可喜死于康熙十五年十月,可见在去世之前,老王终归完全谅解了自己的儿子,将恢复两广的重任寄托在大儿子身上。可喜“遗命以本朝冠服殓”。[56]至清朝“大军入粤时,启可喜棺,冠服皆尊国制”。[57]看来,尚之信的确遵循了父亲的遗命,这一方面表明尚之信与父亲相同,认同清朝政权,对满清忠心不二,另一方面也进一步证实了父子关系的最终和解。
注释:
[1]《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九十九·康熙二十年十二月癸巳条
[2]薛瑞录:《尚之信叛清投吴确凿无疑——与李治亭同志商榷》、《关于尚之信叛清的几个问题》、《三藩乱首尚之信传》,载《清史文苑》,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2012年;刘凤云:《清代三藩研究》,北京:故宫出版社,2012年。
[3]吴伯娅:《傅弘烈与尚之信——兼论康熙的平藩策略》,《清史论丛》,1993年号;李治亭:《〈尚氏宗谱〉与尚可喜研究》、《〈尚氏宗谱〉与三藩史实考辨》,载《微言集:明清史考辨》,沈阳:辽宁民族出版社,2012年;滕绍箴:《三藩史略》(上下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赵梓淞:《三藩之乱中尚之信立场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009年。
[4]如官修《平定三逆方略》、魏源《圣武记》、王钺《水西纪略》、钮琇《觚剩》、顾公燮《丹午笔记》、樊封《南海百咏续编》等,均有雷同记载。
[5]吴伯娅:《关于康熙平定三藩的几个问题》,《清史论丛》,1992年号;姚念慈:《康熙盛世与帝王心术——评“自古得天下之正莫如我朝”》,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年,第28—70页。
[6](清)王钺:《水西纪略》,载《世德堂文集》,北京: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康熙40年刻本。
[7](清)佚名著《吴耿尚孔四王全传》,《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六辑),台湾大通书局印行,第23页。
[8](清)王钺:《水西纪略》
[9](清)释今释编《平南王元功垂范》卷下,清乾隆三十年刻本,北京图书馆编《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第68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9年,第225页。
[10][11](民国)尚其宪:《尚氏宗谱》卷二·大房,民国29年(1940)修,国图;辽宁海城县档案馆。
[12](清)释今释编《平南王元功垂范》,第196页、273页、314页、318页。
[13]赵梓淞:《三藩之乱中尚之信立场研究》
[14]滕绍箴:《三藩史略》(下卷),第861—868页;刘小萌:《清皇室与三藩“额驸”》,《满族研究》2002年第3期。
[15](清)释今释编《平南王元功垂范》卷下,第225页。
[16][17][20][24][28][31][34][36][37][39][41][48](清)王钺:《水西纪略》。
[18](清)钮琇《觚剩》卷八,《粤觚下·俺达纵暴》,载《笔记小说大观》第17册,扬州:广陵古籍刻印社,1983年,第57页。
[19](清)钮琇《觚剩》卷八,《粤觚下·跛金》,第58页。
[21](清)佚名著《吴耿尚孔四王全传》,第23页。
[22](清)王沄:《漫游杂记》卷三《粤游》,载《笔记小说大观》第17册,广陵古籍刻印社,1983年,第11页。
[23](清)王沄:《漫游杂记》卷三《粤游》,第17页。
[25](清)樊封:《南海百咏续编》,影印本,扬州:广陵书社,2003年,第109页。
[26](清)钮琇《觚剩》卷八,《粤觚下·跛金》,第58页。
[27]樊封:《南海百咏续编》,载黄佛颐著,仇江、郑力民、迟以武点注:《广州城坊志》,广东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98页。
[29]据王钺《水西纪略》载:“每有事言之王,王不应,辄呶呶出不逊言,王怒甚”。
[30]赵梓淞:《三藩之乱中尚之信立场研究》。
[32](清)魏源《圣武记》卷二·藩镇·康熙勘定三藩记(下)。
[33](清)勒德洪等:《平定三逆方略》卷一,第4页。
[35]王锺翰点校:《清史列传》卷五·尚之孝传,第307页。
[38](清)魏源《圣武记》卷二,藩镇·康熙勘定三藩记(下)。
[40]《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四十八·康熙十三年(1674)六月戊辰条。
[42]杨益茂:《尚之信案辨析》,中华文史网,《清史参考》,2016年第3期。
[43][52][54](民国)尚其宪:《尚氏宗谱》卷二·大房。
[44][57](清)魏源:《圣武记》卷二,藩镇·康熙勘定三藩记(下)。
[45]赵尔巽主编:《清史稿》卷四百七十四·列传二百六十一·尚之信传。
[46](清)钮琇:《觚剩》卷八,《粤觚下·跛金》,第58页。
[47](清)陈舜系撰:《乱离见闻录》卷下,载李龙潜等点校:《明清广东稀见笔记七种》,第43页。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0。
[49](清)佚名著:《吴耿尚孔四王全传》,第24页。
[50]王锺翰点校:《清史列传》卷七十八,《尚可喜传》,第6442页。
[51]滕绍箴:《三藩史略》(下卷),第1116—1122页。
[53]《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九十一·康熙十九年(1680)八月丙戌条。
[55](清)傅弘烈撰:《傅忠毅公全集》卷一,《陈合谋灭贼情形疏》,载清代诗文集编纂委员会编《清代诗文集汇编》八二,第651—653页,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文献丛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
[56](清)佚名著《吴耿尚孔四王全传》,第24页。
(作者是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