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汉川:多举措破解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三难”问题

2017-01-27 11:16陈东陈强新严仕伦
民族大家庭 2017年2期
关键词:汉川民族宗教少数民族

文/陈东 陈强新 严仕伦

湖北汉川:多举措破解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三难”问题

文/陈东 陈强新 严仕伦

民族宗教工作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然而,基层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任务繁重,干部队伍力量较为薄弱,对于新形势下提出的新要求,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教育引导难”“服务管理难”“矛盾调处难”等问题。

汉川市位于湖北省中部、江汉平原腹地、汉江下游,因长江最大支流汉江横贯全境而得名。全市有维吾尔、回、藏等少数民族人口近千人,佛教、道教、伊斯兰教等宗教活动场所49个。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流动人口增多,因语言沟通、宗教信仰、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基层民宗干部和执法人员在处理民族宗教事务时,教育引导“说不清”、服务管理“难到位”、矛盾调处“闪躲绕”的现象较为普遍,严重影响了基层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制约了当地民族宗教工作健康有序发展。面对“三难”问题,汉川市民宗局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不断探索破解“三难”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

建网络配专干夯实基层基础

采取“一员多岗”的办法,健全和完善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组建了一支由县(市)统战、民族宗教部门主抓,乡镇(街道)统战委员和村(社区)协管员组成的专兼职队伍,形成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民族宗教工作格局。

目前,汉川市26个乡镇(街道、场)599个村(社区)均配齐了民族宗教工作专管员和协管员。民族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的健全完善,有效延伸了民族宗教工作在基层的触角,充分发挥了基层干部在民族宗教工作中的信息员、调处员的作用,对维护该市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建机制重宣讲突出依法治理

汉川市成立以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14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不定期召开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分析动态、会诊问题、研判民情、排查矛盾、交办任务,及时发现问题,果断决策,周密部署,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

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六进”、穆斯林开斋节等活动为载体,对外来少数民族特别是维吾尔、回、藏等民族流动人口,从法律法规、城市管理、地区风俗、办事程序等多层面进行“面对面”宣讲,增强少数民族群众的市民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以社区民宗服务站为阵地,定期组织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宗教知识培训、传统节日庆祝联欢,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进一步加深,实现了民族宗教工作网格化全覆盖。

由汉川市委政法委、统战部、公安局、民宗局牵头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并对执法人员不定期开展涉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调处辅导培训,“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联合执法队伍的组建,有效解决了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人员少、执法难的问题,妥善预防和依法处置了一系列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促进了民族和睦、宗教和顺和社会和谐。

结穷亲解民忧着力帮扶引导

汉川市民宗局乐当“红娘”,组织协调该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干部、楼栋长与少数民族困难户结亲,通过开展“1+1”结对帮扶活动,积极主动为外来少数民族排忧解难,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办好事、做实事、解难事,从门面租赁、子女入学、摊点布置、困难求助,到邻里交流、水电安装等无所不及。

同时,立足工作职能,对影响村(社区)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加大排查和调解力度,通过深入社区、街道、少数民族、宗教活动场所及时宣讲中央民族工作和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和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将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会议精神用民族宗教界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传达,着力引导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生活,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强素质提能力发挥“头”“团”作用

每年不定期集中对少数民族联谊会、宗教各协会主要成员、各少数民族及宗教界代表人士开展政策法规学习培训、城市管理及社会服务职能流程介绍,适时召开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会,不断提升他们的政策理论素养,提高妥善调处涉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适时组织各协会与基层民宗干部开展联谊互动,联合开展相关工作,既相互支持,又相互促进,充分发挥该市民族宗教工作社会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近年来,汉川市外来少数民族联谊会积极主动,及时配合村(社区)调处和化解各种矛盾纠纷200余起;宗教协会主动作为,协调和指导能力明显提升,在政策法规学习、宗教公益慈善、场所规范化建设、平安和谐创建、教职人员培训、汛期灾害救助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作者单位:湖北汉川市民宗局)

责任编辑:范杨文灿

武汉市民宗委荣获2016年度全市党政领导班子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工作先进单位

近日,武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通报了2016年度全市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情况,武汉市民宗委被评为2016年度全市党政领导班子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工作先进单位。

2016年,武汉市民宗委紧紧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战略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一是成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武汉市民宗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法治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将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责任目标,分解到处室,夯实工作责任,每月在主任办公会督办通报工作进度,确保了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协调武汉市司法局在该单位专设了少数民族法律援助办事处,在市民之家和16个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在153个少数民族人口聚集较多的社区,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站,聘请律师、法律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并利用传媒、现代化通讯网络和社区平台,发布法律援助和维护权益信息,为民族宗教界提供法规咨询、纠纷调解、困难帮扶服务,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为适应城市法治化管理,积极为武汉的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三是坚持真情服务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综合运用法治、行政管理、教育引导等多种方式,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由于到场及时、处置得当、措施到位,避免了事态扩散和群体恶性案件发生,全市没有发生一起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因化解不力而引发的重大不稳定事件,受到中央领导批示肯定。

(孙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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