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明
资产评估法于2016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资产评估法在规范资产评估行为的同时,也将推动资产评估行业的深刻变革。我们要准确掌握资产评估法的精神内核,抓住行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以资产评估法为引领,紧跟国家“一带一路”、“大众创新、万众创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战略部署,拓宽业务领域,提高执业能力和管理水平,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实现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更好地为国家经济发展大局服务。
资产评估法作为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第一部基本法,贯彻和体现了国家“依法治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等改革发展要求,为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执业环境、有序的竞争环境和开放的市场环境。
1.为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我国资产评估行业产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专业力量,但由于缺乏行业基本法,社会各界对资产评估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资产评估行业的社会影响力有限。资产评估法确立了资产评估行业的法律地位,明确了资产评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地位,资产评估行业作为服务我国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三大专业服务业之一,社会影响力将大大增加。
2.为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资产评估法明确了委托人的义务和禁止行为,规定了委托人和报告使用人的法律责任,如:对委托方须如实提供评估业务所需资料、不得非法干预评估结果、委托方和报告使用人按照法律规定和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评估报告等的规定,为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创造了良好的执业环境。
3.为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创造有序的竞争环境。低价、恶性竞争是影响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资产评估法明确禁止评估机构以恶性压价、支付回扣、虚假宣传,或者贬损、诋毁其他评估机构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为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创造有序的竞争环境。
4.为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创造开放的市场环境。资产评估法取消了资产评估机构设立的审批,改为备案制管理方式,同时降低了评估机构、评估人员的准入门槛,为行业发展创造了开放的市场环境。
资产评估法对资产评估业务类型的区分、对评估机构执业程序、跨评估种类开展业务、股东身份及股比、评估人员准入等的规定,将推动资产评估机构的品牌化、专业化、多元化、规模化发展。
1.推动资产评估机构探索市场化运作,向品牌化发展。资产评估法将评估业务区分为法定业务和非法定业务,对于非法定业务,除评估师外其他具有评估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的人员可以自主加入评估机构依法开展评估活动。
法定业务和非法定业务的区分,将推动评估机构从主要依靠政策向主动挖掘市场需求转化,真正实现市场化运作。
在评估机构市场化运作过程中,品牌将替代资质成为影响评估机构发展的重要因素,市场化运作将推动评估机构加强品牌建设,以品牌赢得新竞争优势,以品牌开拓市场,以品牌促进企业转型发展。
2.推动资产评估机构提高执业能力,向专业化发展。资产评估法对评估机构执业要求更严格,对违法行为惩罚力度大,加大了评估机构的违法成本,将推动评估机构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提高执业水平。
资产评估法对评估机构执业要求更严格,具体要求如: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核查验证;对除依据评估执业准则只能选择一种评估方法的外,应当选择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评估档案的保存期限不少于十五年,属于法定评估业务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十年等。
资产评估法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大,如:评估机构违反资产评估法规定,出具虚假评估报告,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3.推动资产评估机构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向多元化发展。资产评估法统一了评估业务的监管尺度,极大地解除了对评估机构同时从事企业价值、土地、房地产等多种评估业务的限制,将推动评估机构跨评估种类的业务领域拓展,推动评估机构在资产评估服务平台上的多元化发展。
资产评估法涵盖了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矿业权评估、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和保险公估在内的六大评估领域,明确了六类评估的基本法则;在评估机构的设立条件方面,未对评估师必须属于同一类别做强制要求,在满足评估机构设立人数的情况下,可以设立同时进行企业价值、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矿业权评估等资产评估的综合性评估机构。
资产评估法规定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评估机构从事业务,为了吸引同时具有多种评估师资格的评估人员加盟,评估机构将尝试谋求多元化发展。
4.推动资产评估机构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向规模化发展。资产评估法放宽了股东类别和股比限制,降低了评估专业人员准入门槛,将推动评估机构的规模化发展。资产评估法未对股东必须为自然人做出强制要求,同时也未对各类型股东的股比设限,为评估机构引入战略投资者创造了空间。
资产评估法降低了评估专业人员准入门槛,为评估机构规模化发展的人才供给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方面,资产评估法规定评估专业人员包括评估师和其他具有评估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的评估从业人员,由评估师拓宽至其他具有评估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的评估从业人员;另一方面,在评估师资格考试条件上,取消了工作年限和专业类别限制,规定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公民,可以参加评估师资格全国考试。
我们要树立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大局意识,以资产评估法为引领,明确企业发展战略定位,积极对接国家经济改革发展中的新需求,提高执业能力和管理水平,依法规范执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
1.立足企业实际,做好顶层设计,明确企业发展目标和路径。资产评估法为评估机构的专业化、多元化和规模化发展创造了空间,提供了制度保障。资产评估机构要转变发展理念,拓宽发展思路,加强顶层设计,根据自身的规模、优势资源和核心竞争能力等特点,结合外部环境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明确企业发展定位和发展路径,整合资源,实现跨越式发展,如:小型评估机构以内涵式发展专注某一评估领域,打造专业特色,“做专、做精”,实现专业化发展;中型机构与同类型评估机构合并实现规模化发展、与其他专业评估机构合并实现多元化发展;大型机构通过引入与自身发展有协同作用的机构投资者开展跨界合作,提高与国际知名评估机构的竞争力,实现评估机构的国际化发展等。
2.加强业务开拓,培育市场需求挖掘和响应能力,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资产评估法将评估业务区分为法定业务和非法定业务,实现评估市场的全面开放。我们要突破传统思维,敏锐把握国家经济改革发展对资产评估提出的新要求,快速有效地响应新需求,释放自身作为市场主体的活力,实现自身的转型升级。
3.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打造百年品牌。资产评估法对评估机构的管理、执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随着我国经济改革发展的深化升级和“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发展,传统产业不断发生变革,新兴产业和新的商业模式不断涌现。
为了满足新的法律要求和适应新的产业环境,我们要加大研发的人力投入和资金投入,加强在评估技术、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研究和创新,为业务领域拓展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让执业能力和管理水平与评估机构的发展规模、发展阶段相匹配,将创新能力培育为评估机构的发展动力和核心竞争力,以创新推动企业品牌建设,打造百年品牌。
4.加强质量管理,降低执业风险,提高评估机构公信力。资产评估法对评估机构的执业要求严,处罚力度大,且随着资产评估在我国经济改革发展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政府部门对行业的监管普遍加强,监管力度越来越大,因此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质量管理要求提高,评估机构的执业风险加大。
我们要深刻理解资产评估法对评估机构的执业要求和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最新监管要求,树立依法执业意识,建立覆盖评估业务全过程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质量控制管理,加大对员工在资产评估法、监管新要求、执业新准则等方面的培训,鼓励员工在执业中发挥工匠精神,以专业化、高质量的服务,提高评估机构的公信力,实现评估机构的健康发展。
5.创新选人、用人、育人、留人机制,构建可持续发展能力。资产评估法为评估机构吸引储备优秀人才,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资产评估机构要创新选人、用人、育人、留人机制,吸引优秀的评估专业人才和企业管理人才加入,通过股权激励、资源共享等,留住人才,构建评估机构的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