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决定自2017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并明确这次调查的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主要内容是: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应当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调查以形成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