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经纬
(225000 扬州公安广陵分局湾头派出所 江苏 扬州)
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的心理预防研究
徐经纬
(225000 扬州公安广陵分局湾头派出所 江苏 扬州)
青春期是青少年成长的关键时期,需要受到父母的关怀和教育,否则极易因缺少父母的关爱而发生心理问题,进而影响青少年的价值观和社会行为,导致青少年形成不健康的人格,极易受到各类不良意识形态的影响而发生盗窃、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社会安全造成极为严重的威胁。这是当前农村地区青少年犯罪呈现上升趋势的主要原因,是农村留守问题在青少年犯罪方面的具体体现,如果不加以妥善的解决将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阻碍农村留守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要想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对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进行追根溯源,从青少年的心理问题方面进行分析,探索科学的心理预防措施,遏制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的高发态势,为农村留守青少年提供健康的成长环境。
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心理结构;心理预防
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生产效率获得极大提升,导致农村劳动力产生大量剩余。与此同时,城市的快速发展造就大量的就业岗位,出现严重的“用工荒”问题。受到市场化资源配置的影响,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有效缓解城市的用工荒问题和农村的劳动力剩余问题。然而,受到中国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限制和农民工务工、生活环境的影响,农民工的子女无法与父母一同到城市中生活,只能留在农村,与祖辈或亲戚生活在一起,成为留守儿童。由于在身心成长的关键时期缺乏父母的关爱和引导,留守儿童大多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健康问题,对儿童的成长影响较大。近些年持续增长的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问题就是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具体体现,应该引起社会的关注和重视,积极采取科学的心理预防措施,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保障留守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根据《中国法律年鉴》相关数据,自1998年以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明显上升的趋势,犯罪人数急剧增加。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发展态势,呈现出“农村包围城市”的特征,存在两个“大多数”:一是全国未能年任受侵害和自身犯罪大多数出自农村;二是农村未成年人犯罪和受侵害的主体为留守青少年。为了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基本现状,笔者从犯罪主体、类型和作案手段等方面进行分析。
1.1 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的主体
农村留守青少年与父母长期分离,由祖辈或亲戚代管,受到的教育和管束相对较少,导致留守青少年经常留恋网吧、录像厅、酒吧和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极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或受到心怀恶意的人的引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此外,网上的色情、暴力内容也是导致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这导致青少年犯罪呈现低龄化、在校化趋势,女性在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群体中的比例有所上升。
1.2 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的类型
一般来说,农村留守青少年的家境相对贫困,缺乏优越的物质基础,现实生活条件难以满足青少年的物质追求。受到城市人群奢侈生活的影响,部分青少年出现攀比、爱慕虚荣的不良心态,将追求不良的消费、享受方式作为人生的主要目标。为了满足自己的穷奢极欲,许多农村留守青少年采取抢劫、盗窃等行为获取他人财物。近些年,受到网络的影响,绑架、匿名敲诈、投毒等新型犯罪形式呈现上升趋势。
1.3 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的作案方式
人类具有群居习性,青少年的身心尚不健全,缺乏父母的和会,对社会存在潜意识的畏惧心理,因而习惯于群体集聚,其人员的集聚以血缘关系、姻亲关系、地缘关系,甚至班级、校园关系聚集在一起,相互照应和帮助。这对于农村留守青少年而言是极为有利的,能够弥补父母不在身边的情感缺失。但是,极易为人所利用,形成帮会色彩浓厚的团伙型犯罪团体,使得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呈现团伙型作案,造成极为严重的社会危害,也给执法工作带来相当的难度。
2.1 认知结构
认知是个体的心理活动,是个体的道德观和价值观的体现。违法犯罪的农村留守青少年中,大多存在社会认知障碍,受到认知水平、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其主观认知与社会的实际状态严重背离,进而导致留守青少年的行为和心理失控,产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2.2 动力结构
认知结构是犯罪的主观环境,而动力结构则是犯罪行为发生的根本原因。概况来说,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无外乎如下原因,一是出于对金钱的渴望;二是对自我展示的要求;三是奢靡生活的向往。受到上述某一或某几个方面的诱惑,许多农村留守青少年走向违法犯罪道路。
2.3 调节结构
所谓调节结构是指人们对自我意识的心理和行为调节,是维持个人与社会和谐关系的重要方面。在农村留守青少年当中,许多人的自我认知扭曲,缺乏客观性,受到“族权就是法制”、“不偷白不偷”等错误理念的营销,导致农村留守青少年的扭曲认知被放大,形成错误的社会价值观念,是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
3.1 净化社会风气,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农村留守青少年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成长环境相对恶劣,缺乏父母的关爱,极易出于情感宣泄、追求刺激等方面的需要而接触社会中的不良意识形态,受到诱导而发生违法犯罪行为。鉴于此,应该在提升农村留守青少年心理健康水平的同时,净化社会风气,为青少年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具体来说,应该从以下方面入手,首先,加强农村地区精神文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消除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生活方式的生存土壤,为青少年树立正面的榜样。其次,整顿网络文化,为青少年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目前,网络已经融入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成为人们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就农村留守青少年而言,自制力和明辨是非的能力较弱,极易受到五彩斑斓的网络元素的引诱,成为网络色情、暴露等的模仿者,做出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加强网络监管,整理网络文化是极为必要的,应该严厉打击色情网站、暴力视频和各类不良网络文化,为青少年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
3.2 加强农村留守青少年的心理干预,阻抑犯罪心理的形成
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并非突兀发生的,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存在一定的延续性,是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过程。在此过程中,青少年的行为、心理和交际等方面都有许多异常的表现,应该引起人们的重视,积极开展心理干预,纠正农村留守青少年的不良认知和行为,避免其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就当前的农村留守青少年的生活和教育环境而言,应该积极构建监护人、学校和村委的立体监督体系,为心理干预的开展提供科学的组织体系。在此基础上,要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发挥父母在青少年成长中的作用,鼓励父母常回家看看,关心孩子的生活、学校情况,如果条件不允许,应该借助电话、网络等形式与孩子进行远程交流,参与到农村留守青少年的成长中。二是依托学校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干预,应该在农村学校中设置心理教育课程,为学生提供心理疏导、咨询和诊疗服务,及时发现青少年的心理和行为异常,进行提早干预。在进行心理干预的过程中,应该注重正面反馈,树立榜样和典型,感染和带动其他人员。此外,应该注意对问题青年的跟踪监督,避免反复犯罪的情况。
3.3 严厉打击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行为
对待农村留守青少年的犯罪行为不能一味的采取宽容态度,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的惩处,起到“惩前毖后”的效果,教育广大农村留守青少年,使其认识到犯罪行为的错误性和造成后果的严重性,破除农村留守青少年罪犯的侥幸心理。此外,这也是对受害者的维护和对法律威严的彰显,能够使得每一个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起到震慑犯罪、维护安定的效果。
综上所述,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问题产生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心理健康问题,是父母教育缺失导致的,应该从父母关爱、教育引导、环境净化和严厉惩处四个方面进行干预,遏制农村留守青少年犯罪的高发态势,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农村留守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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