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祥
(中共扬州市委党校 党史党建教研室,江苏 扬州 225009)
全面从严治党在扬州:创新实践及成效
刘凤祥
(中共扬州市委党校 党史党建教研室,江苏 扬州 225009)
扬州市从实际出发,把全面从严治党抓实、抓细、抓出了特色。以思想建党作为首要任务,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开展党员“我是党课主讲人”活动,大规模培训干部,突出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以核心价值观建设、“清风扬州”廉政文化建设、家风建设等为抓手,加强党的政治文化建设,将扬州深厚的优秀历史文化赋于时代新内涵加以弘扬。夯实“两个责任”,重点抓住“关键少数”,从严管理干部。坚决惩治腐败,严抓作风建设,对“四风”坚持露头就打。强化制度治党,把制度“笼子”扎密扎实。
全面从严治党;扬州;思想建党;“两个责任”;制度治党
在谱写中国梦的扬州篇章进程中,扬州市始终坚定不移地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始终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从扬州市的具体实际出发,把党要管党,管到位上;从严治党,严到份上;把全面从严治党抓实、抓细、抓常、抓长,抓出成效,特别是抓出了特色,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思想建设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根本原则,是我们党90多年的宝贵经验,更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最鲜明的特征之一。扬州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建党的实践上,有针对性地扎实开展工作,营造浓厚氛围,从基础做起,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从浅显道理介入,用真人真事教育,从理论深度理解,以坚定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信仰,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定力和政治定力。其独特的做法,形成扬州市思想建党的特色与优势。
(一)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
1.以市委中心组学习为标杆,以上率下,带动各级各部门党组织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无论是市、县(市、区)、乡镇,还是各级的部门,中心组学习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制度。仅2015年,扬州市委中心组就开展理论学习23次。坚定信仰、坚定理想信念,首先来源于理论上的深刻。党的十八大以来,扬州市委和各级党组织中心组把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特别是把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的认真学习,作为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指导实践、及时跟进上下功夫。
2.以中心组学习作为党内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阵地。扬州市委抓住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核心要务,紧盯党的建设的紧迫问题,深入分析党员干部队伍现状,以中心组学习作为思想建党的一个抓手,及时传达学习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严标准和高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
第一,围绕增强政治定力、思想定力、战略定力和道德定力,查摆问题和不足,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一个问题也不放过,坚定干部理想信念、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围绕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促使党员干部真正懂得和始终牢记党的根本和血脉,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围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党章党纪党规的学习,在深入学习和深刻理解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基础上,联系自身实际开展研讨,剖析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使每个党员干部认清高线、底线、红线和高压线,向高线靠位,远离底线、红线、高压线,自觉把党的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第二,坚持把集中学习、专题学习和学习研讨相结合,把重点发言和研讨交流、个人自学和集中研学相结合;坚持学而思、注重研讨交流,在相互启迪中加深理解把握;坚持学而信,在对比思考中加强对信仰的忠诚;坚持学而干,注重调研,在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学而行,注重示范带动,在示范引领、以上率下上下功夫。
第三,健全完善扬州市各级中心组的学习计划、考核、档案和情况通报、报告等各项制度,把中心组学习考核的结果纳入干部综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
(二)把党课作为理论武装的重要阵地
1.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党课是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进行理论学习、思想武装、纪律教育、党性修养的重要形式和重要阵地。扬州市的领导干部带头到党校、高校、基层单位上党课。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把增强党性修养放在首位。围绕学习党章党纪党规、系列重要讲话、“五位一体”总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等,到市委党校作专题辅导报告。[1]扬州市把“每年领导干部讲课总课时占各级党校主体班次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20%”等硬指标,纳入党建和组织工作的考核体系,明确了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的目标和任务、形式和内容等。有关部门整理汇编领导干部的讲稿,发至各级干部,以供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习与参考,武装指导各级干部,推动工作实践。2016年9月14日,《中国组织人事报》以“江苏扬州推动领导干部讲党课”为标题,以介绍经验的方式作了报道。
2.在基层组织和普通党员中开展“我是党课主讲人”活动。2016年,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扬州市在各个基层支部开展“我是党课主讲人”主题活动,推动普通党员积极参与讲党课活动,努力让每位党员成为“两学一做”的主要角色。这是扬州市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一个重要的创新举措,2016年11月28日,《人民日报》对此作了报道。党课主讲由过去的“一人讲”变为现在的“大家讲”,领导干部、先进模范、支部书记支委和普通党员都来讲。在党课内容上,把深刻理论变成通俗道理,把身边的鲜活先进变成实际参照,把负面典型变成警示警钟。在形式上,一人主讲,多人评点,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党员在主讲和交流中,接受的教育深刻,提高了理论水平,党性锻炼效果好,增强了做合格党员的思想自觉。据统计,截至目前,扬州市有5万多名基层党员走上讲台,3万多名机关党员干部送党课下基层,形成了人人讲党课、个个受教育的浓厚氛围。[2]
(三)大规模培训干部,突出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
扬州市切实将党校作为主渠道、主阵地,第一,大规模培训干部,突出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在市委党校和县(市、区)党校的课程设置中,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中心,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重点,将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放在主课位置。近几年,党校主体班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占总课时比例达到75%左右,其中党性教育课时比例占35%以上。第二,创新党性教育方式,以增强党性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近年来,市委党校主体班开赴山东临沂“沂蒙革命精神纪念馆”“淮安周恩来纪念馆”“盐城新四军纪念馆”、廉政文化展示馆、预防腐败警示教育基地等,开展党性现场教学。现场教学用真实的人、真实的事说明问题,学员重温入党誓词,氛围浓厚,场景动人,震撼灵魂,让人铭记一辈子,党性教育的效果特别好。
(四)以核心价值观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和家风建设为抓手,加强党的政治文化建设
1.各级党员干部从自身做起,从自己的工作抓起。2014年五四青年节,习近平总书记与北大师生座谈时提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必须要用理想信念来引领,党员干部用自己的行动来践行核心价值观,实际上也是把理想信念具体落实到行动的过程。扬州市将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分解为82个具体项目,使其可定义、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问责,形成工作责任体系,第一次纳入县(市、区)党政正职和部门年度考核,使“软任务有硬指标、软目标有硬保障、软实力有硬考核。”
2.以“六小”为载体,以“知行合一”为主线,推动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2014年2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中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扬州市的“六小”,就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的具体行动。第一,“家风小故事,晒出泥土香”,即挖掘传统优良家风,总结提炼当代人新家风,征集好家风故事上千篇,家规家训500多条,倡导成为人们的基本遵循。第二,“好人小演出,唱响正气歌”,即将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创作成文艺节目,由草根明星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表演。第三,“宣传小善行,传递正能量”,即用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人们崇德向善。第四,“道德小奖励,绽放文明花”,即推行文明积分,道德银行等实践载体,对善行义举适度奖励。第五,“修改小条文,引领新风尚”,即评议修订各行各业规章制度,包括村规民约、市民公约、行业规范、企业精神,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增厚道德土壤,传递主流价值,逐步固化为制度。第五,“曝光小刺激,贬斥假恶丑”,即对陈规陋习进行舆论监督。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大力推动下,“扬州好人”成了扬州市的一种社会现象,成为扬州城市的崭新名片,享誉中外。扬州市的道德典型在全国独树一帜。
3.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思想建党的重要内容。廉政文化建设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性工程。扬州市的廉政文化建设力度大,教育效果好,打出品牌,特色显著。以“清风扬州”为主题,将理论研究、基地建设、系列活动、宣传报道、勤廉人物、廉政作品和廉政景点等有机结合起来,党风廉政教育具有震撼人们心灵的现实针对性。第一,推出一批廉政文化理论研究成果。出版了《扬州勤廉史话》《扬州廉政文化丛书》《千年清风沐扬州》等一批书籍及系列理论学术论文,成了党风廉政教育的鲜活教材,真正做到“以史为鉴,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3]第二,抓实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2015年,扬州市有千家单位被评为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29家单位被评为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在江苏省首家市级廉政文化展示馆(扬州展示馆),用资料图片实物及声光电现代科技手段,彰显廉政文化魅力。第三,扬州市中心的“清恪”廉政广场,由春风亭、板桥石、古铜镜三组景观形成。这是扬州市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的重要场所,并被确定为永久性市民广场。
4.把家风建设作为思想建党的重要一环。第一,加强党员干部家风建设,广泛深入、别具一格。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2月17日在春节团拜会上和2016年1月12日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对家风建设都有过重要的论述和要求。一些腐败分子思想堕落与败坏的家风有关。苏荣、白恩培、周本顺等人败坏的家风教训深刻。[4]家风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拒腐防变的第一个门槛。扬州市纪委、宣传部和文明办等部门,在广泛征集百姓家风,征集家风故事上千篇,家规家训500多条的基础上,系统梳理了全市传统家规家训,整理出保存完整、影响较大、文化遗存丰富的家规家训17个,汇编成《清风扬州人物谱》《漫话古代官德》等书籍。
第二,把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与树立良好家风结合起来。例如,王念孙王引之父子,虽然没有《颜氏家训》《朱子治家格言》那样的家规、家训名篇传世,但是,其家风家规家训“修心明德,不与流俗”,以清白守身、“馈遗一无所受,燕会一无所与”,为官敬业心系民生,治学上严谨求实,一直警示后人。这都是宝贵的精神财富,扬州市从中汲取精华,赋以时代特征新内涵,使其焕发出新光辉。
第三,组织全市社科学者、理论工作者、名人名家、扬州好人和社区群众,围绕好家风召开专题研讨会,利用各大媒体、通过专题讲座、拍专题片、文艺作品、名人后代家风讲座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
家风家规家训建设,注重历史与现实的统一,体现时代性;注重继承与发展的统一,强调创新性;注重共性与个性的统一,讲求特色性;注重重点与一般的统一,增强针对性;注重普及与提高的统一,体现大众性。扬州市的家风建设,正家风、严家教、立家规、正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对党风廉政建设有着深刻而久远的影响。2016年6月12日,《中国纪检督察报》以“传家训、正家规、严家风——扬州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为标题报道,新华网、光明网以《江苏扬州:家风家训“热”全城》为标题加以介绍,2016年7月11日,全国妇联以“江苏扬州深挖家风元素、清风吹遍扬州”为题加以推介。2016年4月20日,中纪委网站首页以“分享好家风传递正能量为题”,推介扬州《何氏家训》。扬州的家风、家教、家规建设,在全国形成影响。
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明确要“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各级党委要把从严治党的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5]在中纪委第6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又强调:“从党中央到省市县党委……都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敢于瞪眼黑脸,勇于执纪问责。”扬州市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关于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上,出硬招、出实招、出实效。
(一)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2015年1月,扬州市党的六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扬州市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强调,必须从严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确保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以改革的思想举措促进责任落实,严格督查考核问责。”市委书记谢正义在会上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意识,各级党组织书记必须坚持有权就要有责,挂帅就要出征。”扬州市通过创新举措和做法,在实践中收实效,得到了上级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在社会各界中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1.突出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2014年7月,扬州市出台《中共扬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紧接着又发出《中共扬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2015年5月,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讨论,扬州市出台《关于完善县(市、区) 委书记、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把书记作为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工作中的具体任务,细化为任务清单。
第一,通过“一把手”,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从“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建工作思路、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整顿基层党组织、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加大基层党建投入”六个方面,列出十项详细责任任务清单:落实牵头谋划责任,明确党建工作思路;落实示范带头责任,破解党建工作难题;落实教育引导责任,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落实关心责任,提升为民服务水平;落实夯实基础,强化党建工作保障;落实联系基层责任,落实党群干群关系;落实规范管理责任,完善党内基层民主;落实典型引领责任,培育党建工作品牌;落实考核考评责任,健全党建工作机制。
第二,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年度党建目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实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书记抓党建要进行述职评议,纳入考核。扬州市对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提出了详细具体的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
2.扬州市委勇于担当,自觉主动扛起主体责任重担。履行好主体责任,是容不得有丝毫含糊的重大问题,按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求,2015年,扬州市制定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具体分解,分别落实给17位市一级的党政领导干部,用责任清单形式,科学划分各个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责任界限之间紧密连接无空隙,确定每一位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职责。同时,严格要求和严厉督促市辖范围内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根据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实际情况,制定出年度的“责任清单”,梳理出“问题清单”,明确具体的责任单位、具体的责任人,明确解决问题的时间节点,并且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将主体、责任、任务落到实处、落到细处,真正做到实打实、硬碰硬。由此形成惯例与制度。
3.督责述责,追责问责,将“两个责任”作为硬约束落实到位。每年年初,扬州市委常委会都要认真听取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在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汇报,市纪委常委会每年都必须认真听取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汇报,听取各地和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汇报,这已经形成了制度。
扬州市出台了《县(市、区)纪委、功能区纪工委主要负责人月报报告暂行规定》,市纪委坚持市直部门纪检督察工作情况每月通报制度。2015年4月,制定实施《落实“两个责任”检查考核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如果不及时分析研究,未制定工作计划,未落实措施和实施责任分解的等8类情形;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如果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未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等7类情形,都要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一案双查”《暂行办法》,严格实行问责追责。例如,在2015年6月,市纪委就组织了8个检查组,对全市10个县(市、区)、功能区和12个市直部门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严格的追责。市委已经连续6年开展县处级正职向市委全委会汇报廉洁从政情况活动,并且强化会前调研巡察和会后结果运用。市纪委严格执行党委负责人全委会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2015年,全市共对38名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党纪政纪处分13人,3名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被立案查处。
(二)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从严治吏,从严管理干部
从严管理干部为重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管党治党的又一个鲜明特色。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首先是要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2014年12月,在江苏视察时,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阐述了从严管理干部五个方面的要求:“管理要全面、标准要严格、环节要衔接、措施要配套、责任要分明”。扬州市全面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切实做到管理全面不漏人,标准严格不降格,环节衔接不掉链,措施配套不缺项、责任分明不落空。
1.从严选拔任用干部。扬州市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第一,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立重品行、重实际、重民意、重基层的用人导向,严格按条例办事,切实把好用人标准关、识别考察关、选人用人关、培养锻炼关。第二,注重近距离接触干部,把考核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了解干部的一贯表现,特别是德的表现,掌握干部的生活情况和新变化,掌握干部在群众中的口碑。第三,对考察中反映的问题查实查细,防止蒙混过关,严格落实防止带病提拔“五项规定”,加大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力度,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严格落实职数预审和档案任前审核等制度,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例如,2016年扬州市各级党委换届中,严格落实“九严禁”各个环节,从严落实主体责任,从严接受监督,从严规定程序,从严宣传教育,从严纪律落实,从严查处问责。认真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对903名乡镇党委换届提名人选“凡提必核”(个人多项核查)、“凡提必审”(档案审核)、“凡提必听”(听取纪检机关意见)、“凡提必查”(对举报查核),切实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扬州市6个县(市、区),67个乡镇党委换届圆满完成,全市没有发生一起查核属实的违反换届纪律案件,整个换届风清气正。
2.从严管理干部,关爱干部。第一,党政领导干部“三责联审”进入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即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由市级纪委、组织部、审计局、编办、国资委等成员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实现联审监督全覆盖,按照“可定义、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追究”的标准,查找发现问题,突出过程管控。“三责联审”进入规范化制度化运行。扬州市把对干部从严管理与关爱融为一体。第二,实施“阳光100”关爱行动。在市县同步选取相关重点岗位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大学生村官作为关爱对象,(扬州市一级层面,三类主体各自选取100名;县(市、区) 层面,三类主体合计选取100名),通过寄送关爱资料,开展谈话谈心、举办培训班等方式,主动教育干部、监督干部、关爱干部。
3.从严落实巡察监督工作。第一,扬州市委制定《中共扬州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实行在一届市委任期内对市委工作部门、政府部门、人大政协机关、人民团体、省级开发区及各类园区、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高校进行巡察,确保全市108家单位全覆盖。第二,巡察监督工作坚持“严”字当头、“实”字兜底,明确政治巡察基本站位,明确问题导向核心任务,明确挺纪在前工作遵循,坚决用好巡察监督成果。巡察工作专题开动员部署会,明确巡察组组长授权任职及巡察任务分工,打造巡察队伍,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4.从严监督执纪。第一,扬州市认真开展《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档案核查、“带病提拔”倒查、党政领导干部“三超三改”“裸官”和领导干部在企业兼(任) 职等专项整治工作。第二,准确把握“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头,严字当头,抓早抓小,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扯袖,敢于批评、敢于亮剑。积极采取函询、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时查处,及时纠正。截止2016年年初,在全市受到党政纪处分的1104名党员干部中,轻处分772人,占69.9%;重处分259人,占23.5%;移送司法机关40人,占3.6%。[6]从严管理干部,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
(一)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要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病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和严厉惩处尺度不松,用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
1.坚持“五必查”。凡是违反政治纪律的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凡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凡是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凡是权力运行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的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凡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第一时间调查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第一时间调查处理。[7]党的十八大以来,扬州市实行“开门反腐”。2013年,全市纪检监督机关全部实现“网上在线接访”,仅这一年,受理各类信访举报2480件。扬州市已经进一步完善“来信、来访、12388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四位一体信访举报受理体系,推行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及时准确挖掘把握案件线索。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线索,及时办理。例如,2014年,扬州市全市查处腐败新立案784件,同比上升16.5%,案件增幅居全省第四,其中县处级11件(12人),乡科级75件,分别上升120%、23%,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69人,移送司法40人,挽回经济损失4835万元。[8]
2.严肃查办了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扬州市先后查处了邗江区政协原主席赵华定、市环保局原局长金秋芬、江都区政协原副主席徐春元、邗江区政协原副主席刘学根、市城控原总经理刘鸿宾、市疾控中心原主任钱晓勤、广陵区政协原副主席肖伯群和市供销社原副主任卢爱生等。这些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通过这些案件的查处通报曝光,形成强力的警示和震慑。同时,彰显扬州市党组织对反腐的坚强意志和决心,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资格多老,功劳贡献多大,只要涉及腐败,就会一查到底,绳之党纪国法。
近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新立案件4189件,其中县处级干部51人,乡科级干部38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962人,移送司法机关157人,挽回经济损失2.5亿元。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加大惩处力度。五年来,共查处农村“三资”管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惠农资金发放等侵害农民切身利益案件1349件,对涉及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和法律惩处。
3.积极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扬州市坚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市纪委共谈话函询党员干部280人次。例如,2016年9月14日,市纪委通报的五起典型案例中,涉及市级机关、宝应、高邮、江都、邗江,涉及的问题有单位报销出国考察期间个人消费费用、截留农业保险资金、用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大操大办子女婚宴和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涉案人员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党内警告和行政降级等处分。
(二)严抓作风建设,对“四风”坚持露头就打
党的十八大以来,扬州市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二十条实施意见,严肃查处“四风”。坚持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盯住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注视隐形和变异的“四风”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有反映及时约谈,发现问题立即核查处理,坚持明察暗访,典型问题一律公开曝光。严格清理超标办公用房,禁止公款消费,处理“裸官”,查处“小金库”,惩处“微腐败”“不作为”“乱作为”。对于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的,既严肃处理违纪当事人,又追究相关领导和党组织的责任,失责必究、问责必严。五年来,扬州市县两级组织明察暗访2000多次,查处“四风”问题184个,党政纪处分117人,曝光典型案例76次305起。完成4个私人会所关停和转型利用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扬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密扎实制度“笼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约束权力,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形成了严密的制度体系。
(一)用制度确保落实“两个责任”
1.从制度上明确了市、县、乡三级责任体系。扬州市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制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分解和关于实施“一案双查”的办法。第一,明确县(区)委书记十项责任清单,乡镇党委书记八项责任清单,从制度上体现党委书记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实施“两个责任”追究严紧硬。第二,实行责任追究案件季度报告制度。扬州市党政正职考核中,党建工作考核的权重已经达13%。2012年以来,扬州市一直坚持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党建专项述职。在全市实现了县、乡、村党组织的书记党建专项述职工作全覆盖。
2.用制度界定“三重一大”。为了坚决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2014年12月,扬州市制定出台《中共扬州市委常委会重大事项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实施办法》,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做出了明确界定,提出了重大多项决策五项基本原则,对决策程序和决策实施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党委、多功能区党工委依据这个《实施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制度从严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扬州市制定并严格执行《扬州市干部选拔任用五环节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考察工作的意见》《扬州市市管干部任免操作流程》《扬州市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暂行办法》,突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选优配强“一把手”;突出优化配置,提升干部队伍整体功能,突出育苗墩苗,一线历练干部;突出综合研判,科学识别考核干部。通过制度建设及刚性执行,杜绝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现象。对于违纪违规破坏制度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使选人用人风正气请。
(三)用制度制约权力,把腐败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
1.用制度监管“三直接”。2013年5月,扬州市出台了《“三直接”十大环节操作规范》,强化对“三直接”(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直接分配财政资金、直接接触工程建设的环节和人员)的监管。在总结防腐反腐的经验,借鉴其他地方成功做法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出现的新问题,特别是在“三直接”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反映强烈的问题上,在如下的十大关键环节:土地出让,保障房安配分配、房屋征收和征地拆迁补偿、行政审批流程、行政处罚、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拨付、规划变更、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调整、工程项目投标和工程量计量,制定操作规范,完善监督制度。这是扬州市的一项创新性的重大举措。
例如,扬州市土地出让操作规范是“净地出让、摇号主持、现场直播、全程跟踪”,既着力解决土地出让可能出现的利益纠葛,拆迁补偿及时发放,更重要的是防范土地出让可能出现的腐败。保障房安置分配环节,操作规范是“三级审核、两级公示、摇号定序、抽签选房”,公平、公开、公正分配保障房,使被安置群众放心、安心、舒心。
2.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杜绝权力寻租的条件和机会。第一,扬州市通过“三公开三报告”(公开事项、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向组织报告、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向服务对象报告),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监督,实行责任问责追究。第二,制定了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共制定权力监督、科学预防、惩治腐败等方面重点制度63项。市、县两级纪委牵头对451件文件进行“廉评”,废止25件,修改完善162件。
(四)用制度巩固作风建设的成果
在作风建设上,扬州市立足于抓早、抓小、抓细、抓牢、抓长、抓密实。在总结和发扬党的历史经验和优良作风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和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反“四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新鲜经验和成果,针对可能出现的“四风”返潮、变异等情况,将作风建设的制度“笼子”扎密、扎紧、扎牢、扎实。
1.用制度规范主体。从规范主体上来说,就有《关于加强市委常委会作风建设意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学习的意见》《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意见》《关于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净化企业发展和改善民生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等制度。
2.用制度规范专项和细节。从作风建设的专项方面,制定了《关于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商务接待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管理促进会展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新闻报道的实施办法》《市委市政府文件制定发放管理办法》《全市性会议活动管理办法》,还有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党政机关经费管理、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规定制度。
3.强化刚性执行。在监督执行方面,专门出台《关于作风建设若干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办法》。在作风建设方面,已经形成一个严密的制度网络体系,在强化刚性执行方面规范化制度化。
[1]江苏扬州推动领导干部讲党课[N].中国组织人事报,2016-09-14.
[2]江苏扬州积极推动党员参与讲党课活动—我是党课主讲人[N].人民日报,2016-11-28.
[3]潘超伟,杨守明.习近平廉政思想探析[J].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16(04).
[4]邹国庆.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与核心价值观的践行[J].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16(02).
[5]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10-09.
[6]周晗.用纪律之尺衡量党员干部行为[N].扬州日报,2016-02-17.
[7]周晗.凡违纪违法“五必查”[N].扬州日报,2015-01-20.
[8]扬州市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N].扬州日报,2016-04-21.
责任编辑:许如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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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2994(2017)03-0081-07
2017-03-12
刘凤祥(1961-),男,江苏泰兴人,中共扬州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室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共党史党建。
*本文系扬州市党的建设理论研究院2016年重点课题《全面从严治党在扬州的创新举措和实践》(YZDJ172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