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本刊记者 刘敬伟 通讯员 张志国 李凤
4月8日,宜昌市接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综合评议进入公示阶段。宜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要求要把国家层面综合评议作为创建新起点,抓牢社会认可、群众满意这把标尺。湖北省委常委、宜昌市委书记周霁强调:“要巩固好创建成果,持续抓好创建工作”。宜昌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旭明要求,创建再对标、责任再压实,通过以评促创,再补短板、再添措施。
4月12日,宜昌市政府组织召开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督办会,市食安办针对省级初评扣分项,梳理出10类问题清单,逐项分解到各区政府及市直部门,并规定了问题整改落实时限。宜昌市副市长张鹏对创建工作作了专题部署。
张鹏强调,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推动宜昌发展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在巩固创建成果的同时,深入研究,突出重点问题导向,补齐短板,聚焦重点区域加以整改和完善,强力实施督办问责,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真正做到社会认可,群众满意。
一是要持续聚焦问题,对标创建,补齐短板。做好农贸市场及其周边、校园周边、医院周边、车站码头周边、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专项整治,做到无缝隙、全覆盖。各区政府、市城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畜牧兽医局制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管理措施,严禁餐厨垃圾进入养殖环节。食品药品监管、城管、公安等部门要对“三小”进行拉网式整治,卫生不达标、出店占道经营坚决予以取缔,实现制度落实长效化。
二是巩固成果,守住安全底线。学校食品安全燃点最低、关注度最高,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部门负责工作责任,守住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做好社会福利机构食堂、民族食品经营安全管控。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加大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的巡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力量,发动群众,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是强力实施督导严肃追责问责。市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督办、考核问责的作用,从现在开始进行检查督办,对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如没有按时限整改到位,市食安办将按照《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问责办法》启动问责程序。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会共治共享格局。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传统媒体的作用,加大对创建工作、创建成效和问题治理的宣传。利用“双微”、手机APP、二维码等方式,全方位拓展社会公众参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