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合作。
2016年1月,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简称亚投行)正式开业运营,秉持“精简、廉洁、绿色”的运营理念,项目贷款、建章立制、机构组建、职员招聘、吸收新成员等各项业务齐头并进,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中方积极发挥作为第一大股东国、捐款国和东道国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为亚投行运营取得“开门红”提供了有力支持。
(1)中国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和关心亚投行的运营与发展。
1月16—17日,亚投行开业仪式暨理事会和董事会成立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习近平主席出席开业仪式并致辞,表示亚投行应按照多边开发银行模式和原则运作,结合国际发展领域新趋势和发展中成员国多样化需求,创新业务模式和融资工具,并与现有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和良性竞争,充分借鉴现有多边开发银行好的经验和做法,取长补短,高起点运作。习近平主席宣布,中方将捐资5000万美元在亚投行设立项目准备特别基金,用于支持欠发达国家的基础设施项目准备工作。
李克强总理出席理事会成立大会并致辞,希望亚投行不断探索合作发展新途径,努力探索符合发展中国家特点的多边开发新模式,并与各方开展广泛合作,形成全方位、强有力的合作伙伴关系,积极探索合作新领域,充分发挥合作平台的协同效应。中方将与各方一道,全力支持管理层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把亚投行打造成为专业、高效、廉洁的新型多边开发银行。在李克强总理的见证下,中方与亚投行签署了《总部协定》及《东道城市备忘录》。
6月25—26日,亚投行首届理事会年会在北京举行。张高丽副总理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指出亚投行要取得成功,必须积极与各成员国、其他多双边发展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以及私营部门开展广泛合作,在构建新型合作伙伴关系方面做出特色,体现作为新型多边开发银行的独特价值。
(2)积极支持和引导亚投行的运营和管理。
在发挥第一大股东国作用方面,中方充分尊重多边规则和程序,重视通过理事会、董事会等决策机制参与亚投行的运营与管理,促使亚投行提高机构决策和运营的透明度,推动亚投行各项业务齐头并进,树立其作为多边开发机构的非政治化形象,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利益。开业一年来,亚投行运营良好。一是明确了可持续基础设施、跨境互联互通和动员私营部门资源等三大战略重点,为快速拓展业务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截至2016年底,共批准9个项目,贷款承诺额17.3亿美元,重点支持交通和能源两大领域,包括独立融资项目3个,贷款金额约占总额的27%;与世界银行(以下简称世行)、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行)、欧洲投资银行(以下简称欧投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现有机构联合融资项目6个,贷款金额约占总额的73%。三是制定并通过了《财务政策》《采购政策》《环境与社会框架》《主权担保贷款与担保定价》《禁止行为政策》《薪酬福利政策》《风险限额管理和损失拨备政策》等十余项政策文件,为亚投行高标准、规范化运营提供了政策依据,并启动首个行业战略即能源战略的制定和磋商工作。四是除组建常规的战略与政策、人事、司库、业务运营等部门外,还探索设立了多项职能合一的合规有效性和廉政局,为加强监管、杜绝腐败、高效运营提供制度保障。设立了董事会政策和战略委员会、预算和人力资源委员会,并通过召开董事务虚会和业务专题吹风会等形式,听取董事对业务的指导意见,增强董事会对管理层的了解和信任。五是按照“公开、透明、择优”原则,同时面向成员和非成员招聘高素质专业人才。截至2016年底,职员总数接近90人。招聘的专业职员来自24个国家,管理层悉数到位,大部分局级职员也已到位,中国籍职员约占专业职员的34.6%。六是自6月启动吸收新成员程序以来,来自域内外的30个经济体正式提出加入意向,其中包括香港在内的域内经济体12个,加拿大等域外经济体18个。按照亚投行吸收新成员的规则,中国代表香港向亚投行提交了加入意向书。七是与世行集团、亚行、欧投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新开发银行等多边开发银行签署合作备忘录,将在联合融资、人员交流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亚投行已启动信用评级准备工作,与标普、穆迪、惠誉等三个评级机构进行深入接洽,并积极推进国际及国内资本市场发债事宜。
在发挥捐款国作用方面,及时、足额履行出资和捐款义务。截至2016年底,中国共向亚投行实缴股本金23.82亿美元,向亚投行项目准备特别基金支付首笔捐款1000万美元,极大提升了亚投行在业务运营初期的财务能力。在中方的带动下,英国、韩国已承诺向亚投行项目准备特别基金分别捐款4000万英磅和800万美元。
在发挥东道国作用方面,为亚投行运营提供便利。财政部会同外交部、北京市政府等相关单位,按照《总部协定》和《东道城市备忘录》要求,为亚投行职员来华签证及在华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扎实推进亚投行永久总部大楼建设。大楼已于2016年9月奠基、11月正式动工,预计将于2020年投入使用。
2.中国与新开发银行的合作。
2016年,中方积极发挥创始成员国、重要股东国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并履行东道国义务,推动新开发银行实现业务运营目标。
(1)中国国家领导人为新开发银行发展指明方向。
中国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新开发银行的筹建和发展,不仅为其规划了长期发展蓝图,而且指明了运营初期的战略方向,得到其他金砖国家领导人和新开发银行管理层的高度评价。7月20日,张高丽副总理在上海出席新开发银行首届理事会年会时指出,新开发银行要着力拓展金砖国家合作新空间,打造全球共同发展新平台,构建全方位合作伙伴关系新格局,创新发展融资新模式,完善全球经济治理新秩序,从而成为全球和区域多边开发机构的有益补充。
(2)推动新开发银行实现运营目标。
中方通过理事会、董事会等决策机制,参与新开发银行的运营管理,推动其实现运营目标,朝着专业、高效、透明、绿色的方向发展。
构建政策框架,开展业务运营。新开发银行完成了主要业务、财务、内控、人事政策的制定工作,为业务运营提供了政策保障。全年新开发银行共批准7个贷款项目,贷款承诺总额约15.5亿美元,全部用于支持成员国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有力践行了自身宗旨。在中国政府的支持下,新开发银行于7月成功发行首期30亿元人民币绿色金融债券。新开发银行在借鉴现有机构经验做法的同时,致力于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进行创新:一是尊重借款国的国家制度体系,提高运营效率;二是在成员国积极开展本币贷款业务。
搭建组织架构,完善治理程序。新开发银行按照扁平化原则,完成了组织架构的搭建工作。高级管理层包括1名行长和4名副行长,下设15个局、24个处,职员按照“公开、透明、择优”的原则面向成员国招聘。理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为非常驻,根据理事会授权,负责一般业务经营。2016年,董事会设立了审计、风险、预算与合规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治理框架。
发展伙伴关系,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一是积极建立与其他多边开发银行的合作伙伴关系,与世行、亚行等多边开发银行签署合作备忘录;二是积极寻求与其他金砖国家合作机制开展合作,与金砖国家银行间合作机制签署合作备忘录;三是积极开拓与金砖各国的国家开发银行、国有金融机构、主权财富基金的合作。同时,新开发银行利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金砖国家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金砖国家协调人会议等机制,参与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全球经济形势等议题的讨论。
(3)履行东道国义务,为新开发银行顺利运营创造有利环境。2月,中方与新开发银行签署《总部协定》和《东道城市备忘录》,给予新开发银行应有政策便利,积极履行竞争总部落户上海时做出的承诺,认真做好各项后续工作,为新开发银行顺利启动各项业务运营提供了有力保障。6月,协助新开发银行从临时办公地点搬迁至过渡办公地点。7月,与新开发银行密切配合,在上海成功举办首届理事会年会。
(4)与新开发银行开展贷款合作。2016年,中方2个项目获得新开发银行批准。一是上海智慧新能源推广应用示范项目,该项目是新开发银行历史上首个谈判、签约的项目,对其他成员国的贷款项目起到了推动和示范作用。项目贷款金额为5.25亿元人民币,支持上海市100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能力建设,并致力于建设以大数据平台为基础的能源管理与公共服务中心,以充分提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和区域优化能力。二是福建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项目,贷款金额为20亿元人民币,支持福建省莆田市平海湾海上风电项目二期建设。
3.中国与世行集团的合作。
(1)统筹利用世行资源和平台,服务我改革发展大局和重大对外战略。
在资金合作方面,积极配合我国“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与世行合作实施了清洁供热、大气污染防治、物流、交通、城镇化、灾后重建等领域项目,并首次利用世行发展政策贷款(DPL)和结果规划贷款(P4R)等新贷款工具,推动地方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同时,探索与世行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的合作项目,推动公共服务投融资模式创新,2017-2019年规划中安排4.5亿美元支持开展重点行业PPP示范项目。2016年完成13个项目谈判,贷款金额27.2亿美元。
在知识合作方面,主动借助世行智力资源,助力我国破解发展难题。一是如期完成“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联合研究,为我国实施医改提供了重要参考。7月22日,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与世行、世卫组织共同在北京举行了联合研究成果发布会,受到各方广泛好评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同时,推进世行贷款医改促进项目的设计与实施,以更好地推动医改联合研究成果落地。二是成功启动“培育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增长新动能”联合研究,以助力中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双方确定了工作方案、组建了专家团队,研究工作稳步推进。三是引导世行《世界发展报告》《营商环境报告》等旗舰报告写作,推动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成果,宣传我国发展经验。推动世行贷款中国经济改革促进与能力加强(TCC6)技援项目实施工作。新审批立项了 1个中央子项目,贷款额40万美元。
在国际发展合作方面,一是推进三方合作服务外交大局成效显著。成功举办第二届对非投资论坛并取得多项务实成果,包括揭牌成立了对非投资智库联盟;成立了我国规模最大的海外基础设施开发平台—中国海外基础设施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与世行在非洲开展能源合作备忘录等,落实了中非合作论坛约翰内斯堡峰会的成果。二是推动“中国-世行集团伙伴基金”服务对外经济战略取得新进展。 “中国-世行集团伙伴基金”已顺利投入运营,前两期资金共计3000万美元已按时拨付到位,首批17个项目获得批准,总金额943万美元,重点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非洲地区发展及区域经济一体化活动,涵盖能源、农业、教育、水利、卫生等领域。首批项目实施进展顺利。
(2)引导世行政策走向,参与国际经济规则制定。
一是加强政策对话和高层合作。利用财政部领导出席世行春会和年会的机会,深入阐述中方对世行政策走向的立场,有效发挥中方在世行治理和业务政策改革、国际发展合作等方面的引导作用,扩大我对世行政策的影响力。同时,利用金墉行长等世行高管访华等机会,推动世行集团在华业务与我国重大战略对接,发挥世行知识、资源、团队优势并与亚投行、新开发银行开展务实合作。
二是推动世行股权审议取得阶段性进展,促进世行治理结构反映世界经济格局的发展变化。在各方已于2015年就启动世行新一轮股权审议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推动G20和世行按商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如期推进股权审议、逐步实现公平投票权,并将相关内容写入了G20杭州峰会及财长和央行行长会公报。在中方及其他各方的努力下,世行于9月底如期制定了股权调整动态公式,顺利完成了股权审议第一阶段的工作。
三是积极参与国际开发协会第十八期(IDA18)增资。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向IDA18捐款6亿美元,赢得各方广泛好评,展示了中国积极支持国际减贫与发展事业的负责任大国形象。同时,财政部积极引导IDA18优先政策方向,成功将 “经济转型与就业”列为IDA18新增的一项特别议题。
四是积极建设性地参与世行新安全保障政策的制定。推动世行广泛吸收中方及其他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意见,使有关政策规定更加务实、更加合理、更具可操作性。
五是主动参与世行2030年战略的制定,引领世行中长期战略和政策走向。为适应未来15年全球发展形势,世行在2016年制定了面向2030年的《前景展望》。在此过程中,财政部推动成员国和世行充分认识到与包括中国在内的中等收入国家开展合作的重要意义,引导世行将满足所有客户群体的需求等相关合作思路写入《前景展望》。同时,积极倡导世行通过增资增强自身实力,努力使所撬动的资金规模与自身使命相匹配,为2017年讨论增资做好铺垫。
4.中国与亚行的合作。
(1)增进与亚行的高层合作和战略引导。
加强政策对话和高层合作。5月,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副部长史耀斌率团出席亚行理事会第49届年会,就亚太地区发展形势、推进结构性改革、高质量的就业等议题阐述了中方观点,进一步深化了与有关国家的双边关系以及在亚行框架下的合作关系。9月,史耀斌副部长访问亚行总部,出席亚行学院咨询委员会会议。财政部领导多次会见来访的亚行行长中尾武彦等多位高管及德国理事、德国董事等其他成员代表,推动双方深化合作伙伴关系。
加强对亚行重要战略的引导。5月,史耀斌副部长代表中国政府宣布向亚洲发展基金第十二期增资(ADF12)捐款1亿美元,引导亚行加强对区域合作和互联互通的支持,进一步增强了中国在国际发展领域的影响力。财政部积极参与《中国国别伙伴战略(2016-2020)》文件的磋商,确定了促进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区域合作与一体化、支持包容性增长、促进知识合作、推进机构和公共管理改革等五大战略重点,明确了亚行进一步增加对华主权贷款额度,为未来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2)推动资金合作服务重大战略实施。
加强顶层设计,与发展改革委和亚行共同确定了重点支持我国全面改革及重大战略实施的贷款合作方向,在规划中安排了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控项目、长江经济带产业转移可持续示范项目、区域合作项目以及PPP示范项目等一批富有创新性和系统影响的项目。9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与亚行就2017-2019年中国利用亚行贷款和技术援助规划进行了磋商,就利用亚行资源系统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实施、PPP、知识合作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对话。推动亚行将年度对华贷款规模保持在20亿美元,为三大战略的实施提供资金支持。同时,财政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和亚行共同设计项目,体现了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资源“自上而下抓重点推改革”的工作思路。
2016年,共完成亚行贷款项目谈判11个,贷款承诺额17.8亿美元,涉及农业、环境、交通、能源、城建、社会发展等领域,重点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的实施及国内重点领域改革。采用结果导向贷款工具支持我国首个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实施的PPP项目,即湖北宜昌市养老综合服务PPP项目。积极支持并引导亚行在华非主权业务发展,推动亚行执董会批准在华实施可持续牧业和安全奶业、污水综合治理等3个项目,投资项目承诺贷款额达4.25亿美元。全年利用亚行技援资金支持17个项目,总金额为770万美元,重点支持“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节能环保、教育改革、人才建设、农业现代化、农村减贫、社会养老等领域的研究。
(3)提升知识合作的水平和层次。
举办合作三十周年论坛。11月,财政部与亚行举办纪念中国与亚行合作三十周年论坛,就“中国经济转型,迈向可持续发展的未来”主题进行了研讨。
支持中国-亚行知识共享中心(RKSI)促进南南知识共享。RKSI共主办或参与举办了近20次知识共享活动,其中包括经济开发区推动经济走廊、价值链和生产网络培训,东盟和中日韩村官培训以及结构性改革研讨会等旗舰活动。RKSI网站也正式上线,在使其知识产品为更多人所共享的同时宣传了中国与亚行的知识合作成果。
支持地方利用亚行智力资源,助力地方改革发展。9月,亚行与湖南省在长沙共同举办国际低碳发展论坛,以促进国际低碳技术交流和南南合作。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出席会议并致辞。
(4)加强对亚行中国减贫与区域合作基金的管理。2016年,我国在亚行出资设立的中国减贫与区域合作基金(以下简称中国基金)共安排495万美元支持8个项目,为促进区域互联互通,促进本地区金融、环境等领域南南知识合作,加强发展中成员机构能力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阿富汗能源供给改善项目是根据中美元首共识推动的首个中美两国利用亚行平台在第三国开展发展融资合作的项目。亚行编写的《中国基金绩效评估报告》指出,中国基金预期目标基本实现,项目满意度高,中国基金管理模式运作良好。同时,财政部积极加强中国基金宣传工作,在亚行年会和纪念中国与亚行合作三十周年论坛期间举办中国基金成果展,宣传中国基金成果。
(5)加强区域合作,支持“一带一路”建设。
加强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经济合作及中亚区域经济合作(CAREC)与“一带一路”战略的对接。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和部长助理戴柏华分别于10月和12月率团出席CAREC第15次部长级会议和GMS经济合作第21次部长级会议。中方在会上结合“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了加强区域合作的相关建议,包括推进GMS、CAREC机制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对接,加快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等,推动GMS、CAREC机制为“一带一路”建设服务。财政部还发挥协调作用,协助国内相关部门推动交通、能源、贸易等重点领域的合作,配合国家能源局开展GMS区域电力协调中心落户昆明工作,深化了与“一带一路”国家的经济联系。
如期签署《关于成立中亚学院的协定》。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以下简称中亚学院)是CAREC成员国共同发起设立、共同管理的知识合作机构,预计将于2017年下半年正式成为政府间国际组织,总部设在新疆乌鲁木齐。在中方大力推动和亚行积极配合下,10月,刘昆副部长代表中国政府与巴基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政府代表签署了协定,标志着中亚学院筹建工作又取得了关键性的进展。
利用亚行资源支持沿边省区开展区域合作项目。落实了规划内的1.3亿美元资金支持广西区域合作发展促进项目(第一批次),并新规划安排了4.9亿美元支持沿边省区与周边国家开展互联互通等区域合作项目,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
5. 中国与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的合作。
(1)推动政策磋商与对话。2月,史耀斌副部长率团出席国际农业发展基金(IFAD)第39届理事会,引导IFAD业务政策制定及改革方向,推动IFAD在全球可持续发展议程落实进程中扮演积极角色。6月,史耀斌副部长会见来访的IFAD总裁内旺泽,就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达成广泛共识。7月,双方共同主办IFAD2016-2020年对华合作战略文件总结会,确定“推动贫困重点地区贫困人口脱贫,以农村转型带动中小农户发展”的总体目标。该战略文件于9月获得IFAD执董会批准。
(2)稳步实施贷(赠)款项目合作。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启动IFAD2016-2018新项目规划工作,各方就引入IFAD资金服务中国脱贫攻坚工作、促进农业发展等理念达成一致意见。9月,双方签署“加强知识管理和政策对话”项目赠款协议。12月,财政部会同IFAD召开中国国别项目工作会议,引导各方就项目执行和支付进度慢等问题讨论并研究解决方案。截至2016年底,我国共从IFAD获得29笔贷款,累计贷款金额约8.62亿美元,在所有成员国中位居第二位。
(3)继续加强南南合作。6月,财政部会同IFAD共同出席中国与联合国粮农三机构南南合作会议,发表《中国与联合国粮农三机构关于加强和拓展南南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9月,成功举办第七届“南南合作研讨班”,邀请约20名非洲发展中国家高级官员来华参会,促进了发展中国家间农业发展和扶贫开发等领域的经验交流。
(4)深度参与IFAD机构治理。一是积极协调各国立场,妥善处理IFAD总裁任职标准、IFAD新任总裁候选人问题清单等重大问题,为新任总裁选举做准备。二是征求并协调国内有关单位意见,与IFAD就设立中国代表处东道国协议文本进行磋商,双方于11月基本达成一致,为IFAD中国代表处设立及将代表处尽早升级为区域中心奠定了基础。三是充分发挥执董国、C组国家协调人作用,在IFAD重大政策制定和改革事项中发挥关键作用,为推动IFAD提升机构绩效、完善治理体系做出积极贡献。
6. 中国与欧洲投资银行的合作。
(1)加强政策对话,拓展合作内容。5月,楼继伟部长会见来访的欧投行行长霍伊尔,就加强未来双方合作交换意见,并共同见证欧投行副行长泰勒与史耀斌副部长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史耀斌副部长两次会见欧投行副行长泰勒,就进一步加强贷款合作、提高贷款规模、拓展合作领域以及加强欧投行与亚投行和新开发银行的合作等议题交换意见。12月,财政部代表团访问欧投行总部,就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进行探讨。
(2)加强项目管理与合作。财政部继续加强与欧投行的项目管理与合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加强欧投行贷款项目前期设计工作,组织召开欧投行新贷款设计专题研讨会。二是协调有关单位,完成欧投行中国应对气候变化框架贷款二期3亿欧元余款分配,确定了备选项目。三是推动欧投行批准3个林业项目,贷款承诺额7500万欧元。四是完成了欧投行贷款7个项目转贷协议的签署,与欧投行联合举办了2期贷款项目支付培训班、1期新增贷款备选项目培训班。
7. 中国与全球环境基金、绿色气候基金和气候投资基金的合作。
(1)开展政策磋商、对话与务实合作。财政部圆满完成全球环境基金(GEF)、绿色气候基金(GCF)、气候投资基金(CIF)等气候和环境资金机构的相关会议参会工作,建设性引导上述机构战略和政策制定,有效推动中国与其合作。史耀斌副部长与GEF首席执行官兼主席石井菜穗子年内3次会见,主要就GEF未来发展和中国与GEF合作等重要问题交换意见。财政部还积极推动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成功申请成为GCF国家项目执行机构,为我国利用GCF资金支持国内绿色低碳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2)推动与全球环境基金的项目合作。财政部会同国内外相关单位,推动与GEF的项目合作。一是7月在京成功举办第五次中国GEF项目管理工作会议。史耀斌副部长、GEF首席执行官兼主席石井菜穗子出席。会议结合GEF发展前景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选择,对未来中国与GEF如何开展项目合作等进行了深入讨论。二是成功推动GEF理事会批准“中国保护地体系改革”等3个中国项目,获得GEF赠款资金承诺3500余万美元。截至年底,GEF累计批准了147个中国国别项目,共提供约11.4亿美元赠款。
8. 中国与北欧投资银行、欧佩克国际发展基金及拉美开发银行的合作。
(1)中国与北欧投资银行的合作。4月,双方在北欧投资银行(以下简称北投行)总部举行贷款工作年度会议,就下一步贷款合作方向及加强贷款管理等议题进行交流,并就拟签署新的贷款框架协议及修订贷款管理程序等开展磋商。5月,北投行行长兼首席执行官诺尔曼于亚行年会期间在德国拜会史耀斌副部长,双方重点就下一步加强知识合作、拓展合作领域等交换意见。9月,北投行派员来华,与中方就贷款合作的项目标准、采购政策等议题进行交流并实地考察山东省泰安中医院设备采购项目。
(2)中国与欧佩克国际发展基金的合作。2月,财政部代表团访问欧佩克国际发展基金总部,就进一步加强合作交换意见,并签署四川资阳医院项目贷款协议,推动项目进入实施阶段。12月,欧佩克国际发展基金批准贵州民族师范学校建设项目,贷款金额3000万美元。财政部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包括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蒙医院医养结合项目等在内的备选项目规划。
(3)中国与拉美开发银行的合作。4月,财政部代表团访问拉美开发银行(以下简称拉美行)总部,与拉美行就签署备忘录、开展合作的具体设想等交换意见。为促进对拉美投资与合作,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双方就联合在华举办援外专题研讨班进行磋商。此外,应财政部邀请,拉美行加入了G20投资与基础设施工作组《多边开发银行关于支持基础设施投资行动的联合愿景声明》。10月,史耀斌副部长在华盛顿世行总部会见了拉美行行长加西亚。双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与拉美开发银行合作谅解备忘录》,正式确立合作关系。
1. 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争取外国政府贷款优惠资金,支持国家经济发展战略。
外国政府贷款工作以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战略为核心,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要求,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推进改革发展和项目区域社会经济建设。
(1)与发展改革委于7月联合下发了《2016年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的通知》。将24个地方的39个项目列入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贷款金额共计14.29亿美元;另有18个地方的55个项目列入滚动项目库,贷款金额共计22.96亿美元。贷款项目覆盖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医疗教育、生态保护等多个领域。
(2)推进贷款项目准备,加强与外国政府贷款机构磋商谈判,及时签署双边政府贷款协定。全年共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法国开发署、沙特发展基金等机构签署了21个贷款项目的双边政府贷款协定,贷款总额折合7.34亿美元;为美国进出口银行11个主权担保贷款项目出具担保函或担保通知,贷款金额共计2.76亿美元。
2.构筑双边财金交流渠道,推动互利共赢合作。
(1)促进高层互访,推动双边财金交流合作。楼继伟部长会见德国联邦经济合作和发展部部长米勒,史耀斌副部长分别会见沙特发展基金、以色列财政部、日本国际协力银行等机构的高层官员,双方就加强双边财金交流、促进基础设施和节能环保等领域投资以及PPP合作等议题进行了会谈。9月,以色列财政部总会计师米海女士应邀访华,出席中以政府贷款合作20周年纪念活动,与财政部商谈继续加强贷款合作等相关事宜,并赴陕西考察了以色列政府贷款项目。
(2)召开双边贷款合作年会,促进和扩大贷款合作。财政部分别与沙特发展基金、科威特阿拉伯经济发展基金、法国开发署、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美国进出口银行等机构召开贷款合作年会,回顾总结上一年度工作,就继续稳定和扩大贷款合作、优化贷款条件、创新合作模式、加强知识交流等问题进行磋商会谈。
3.建章立制,依法行政,确保外国政府贷款工作规范运行。
一是制定了《外国政府贷款项目代理银行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评分标准和协议范本,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二是梳理外国政府贷款管理流程,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强化财政部门监督职能,保证外国政府贷款管理的规范运行。三是分别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法国开发署会谈磋商,修订中德、中法双边政府贷款协定,争取优惠贷款条件。
4.提升贷款合作知识水平,不断丰富贷款合作内涵。
贷款项目的实施更加注重先进技术设备、管理经验的引进、消化和推广,注意突出贷款项目的创新和示范效应,并通过举办研讨会、培训班等方式,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发展实践经验与理念的交流分享,不断丰富贷款合作内涵,提高知识合作水平。9月,与以色列财政部、驻华使馆在北京共同举办中以政府贷款合作20周年纪念活动,回顾总结中以两国政府贷款合作历史,分享推广以色列政府贷款项目实施经验,为继续拓宽和挖掘合作领域与合作机会创造了积极条件。与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在北京联合举办中德应对气候变化和环保领域研讨会,总结环保领域实践经验,分享知识成果。10月,与发展改革委外资司和法国开发署在北京共同举办中法自然文化遗产保护专题研讨会,分享法国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相关经验,探讨中国自然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形势和挑战,介绍浙江仙居县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发展利用示范工程项目的实施经验。
5.开展培训工作,加强外国政府贷款工作管理人员能力建设。
为配合多双边贷款管理政策整合工作,财政部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地方特别是省级财政部门外国政府贷款管理人员的能力建设,提升地方贷款项目管理的执行能力。主要包括:7月在法国巴黎组织法国开发署贷款管理培训班;9月在北京举办德国促进贷款业务培训会;10—11月在德国法兰克福和柏林举办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培训班;10月在北京组织法国开发署贷款业务培训班等。
财政部根据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国际谈判的总体部署,研究全球气候和环境治理和合作进程及气候与环境资金机制最新发展趋势,圆满完成《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2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12次缔约方会议、联合国气候变化波恩谈判会议等会议的参会和谈判任务。财政部积极维护《巴黎协定》资金成果,建设性推动《巴黎协定》实施细节的后续谈判及有效实施,打掉了发达国家借发布《1000亿美元资金路线图》粉饰其出资义务的企图,敦促发达国家进一步扩大资金动员规模,提高资金透明度。此外,财政部积极参加GCF、GEF等机构治理和二十国集团(G20)气候资金研究小组等机制及中美、中法、中欧等双边财金对话渠道下的气候、环境资金议题谈判任务。通过上述会议和机制,全面阐述了我国关于气候和环境资金问题的立场和主张,为推动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1. 中国与经合组织的合作。
2016年中国担任G20主席国期间,财政部积极与经合组织(OECD)在G20财金渠道下开展合作。OECD在该渠道下为财政部提供了诸多技术支持。
财政部于7月与OECD在四川省成都市成功举办“应对经济挑战新方法”高级别国际研讨会,围绕“未来挑战与变化”、“提升生产力与促进包容性增长”和“促进包容性增长的财政政策及税制改革”三个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楼继伟部长、OECD秘书长古里亚、世行行长金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第一副总裁利普顿出席会议并致辞。史耀斌副部长主持会议。与OECD开展联合研究课题有序推进,主要课题包括预算司负责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研究等。
此外,双方继续加强人事合作,财政部派1人到OECD总部进行为期1年的短期借调工作;继续在预算领域开展合作,由预算司派员参加OECD预算高官会。
2. 中国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合作。
6月,楼继伟部长会见了来访的IMF第一副总裁利普顿,就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债务管理、结构性改革、外汇储备规模等问题交换了意见。根据《IMF协定》第四条款规定,1月和6月,财政部与IMF就财政政策、财税改革、预算管理改革等议题开展了中期磋商和年度磋商。
为提高财经干部宏观经济分析水平,按照财政部与IMF合作计划,11—12月,财政部与IMF在云南省昆明市联合举办了金融规划与政策培训班。
1.承担G20基础设施与投资工作组有关工作。
2016年中方担任G20主席国,财政部承担G20财金渠道工作。基础设施投资是G20杭州峰会“联动、包容发展”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关于2016年G20工作“办出中国特色,留下中国印记”的指示精神,在兼顾各方关切的基础上,结合中方在基础设施投资方面的比较优势及我在推动亚投行、新开发银行等新型多边开发机构发展和“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等方面的核心关切,引导G20投资与基础设施工作组(IIWG)聚集基础设施投资,并与G20各成员及世行、OECD等机构紧密合作,推进三方面议程:一是鼓励多边开发银行采取联合行动支持基础设施投资,突出多边开发银行在撬动基础设施投资方面的独特优势;二是提升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首次将互联互通议题引入G20渠道;三是探索多元化融资工具和撬动私营部门投资。
财政部共主办3次IIWG工作组会、5次相关专题研讨会。在财政部积极引导和推动G20各方达成高度一致的情况下,G20杭州峰会顺利通过了IIWG年度主要成果,包括《多边开发银行关于支持基础设施行动的联合愿景声明》《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联盟倡议》《基础设施和中小企业融资工具多元化政策指南》及《PPP风险分担解析报告》。G20杭州峰会后,财政部协调世行开展工作,并在G20柏林副手会和国际金融架构工作组会上,推动杭州峰会基础设施成果得到落实。
2.承担G20气候资金研究小组有关工作。
在G20财金渠道工作下,财政部推动G20气候资金研究小组(CFSG)相关工作,以及杭州峰会的气候资金议题成果。全年共主办3次CFSG小组会。在会议磋商和讨论中,财政部发挥主席国协调作用,充分利用《巴黎协定》在气候资金问题上达成的较为平衡且总体于我有利的原则和共识,引导G20气候资金议题成果及CFSG工作方向和具体成果,既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的相关原则和规定,又展现了G20在气候资金问题上的积极建设性合作姿态。财政部与CFSG联合主席巴西、法国及其他G20成员紧密合作,推动CFSG向峰会递交了《促进气候资金的有效、透明提供与动员以强化减缓和适应行动》和《如何在国际发展援助和气候资金项目中实现气候因素主流化》等2份成果文件。
3.参与G20国际金融架构工作组有关工作。
财政部积极参与G20财金渠道下国际金融架构议题讨论和工作组会议,推动将世行股权审议作为一项重要议题,并在会议公报中写入相关内容,体现G20对多边开发银行治理改革的指导和引领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体系政策决策中的发言权和代表性。
4.精心设计G20财金议程,成功举行财金渠道系列会议并取得丰硕成果,有力保障了G20杭州峰会取得成功。
2016年9月4—5日,G20领导人第11次峰会在杭州举行,习近平主席主持峰会并取得圆满成功。G20财金议程作为G20杭州峰会筹备工作的主要渠道之一,举行了4次财长和央行行长会、4次财政和央行副手会以及20多次工作组和研究小组会等系列会议,就全球经济形势和“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框架”、投资和基础设施、国际金融架构、金融部门改革、国际税收合作、绿色金融、气候资金和反恐融资等议题进行了讨论,取得大量重要成果,有力保障了G20杭州峰会取得成功。主要成果包括:一是推动G20各方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积极采取措施增强信心、促进增长。G20成员承诺,各自以及共同使用所有政策工具,包括货币、财政和结构性改革政策,促进强劲、可持续、平衡和包容增长。二是就加强结构性改革进行“顶层设计”。确定了结构性改革优先领域、指导原则以及衡量结构性改革进展的指标体系,敦促各国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潜在增长率。三是积极引导G20投资议程聚焦基础设施。推动多边开发银行(MDB)扩大基础设施投资,首次联合发表了《MDB关于支持基础设施投资行动的联合愿景声明》和《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联盟倡议》,以促进现有区域及国别基础投资计划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四是推动国际税收合作取得新进展。包括建立实施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包容性框架,制定识别税收透明度不合作辖区标准,鼓励各方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税收能力建设,中方将通过设立国际税收政策研究中心做出自身贡献。五是结合国际社会达成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的实际情况,引导G20就提供与动员气候资金、推动全球绿色低碳发展进行建设性讨论。财金渠道的各项成果在峰会公报中得到充分体现,财金渠道的各项筹备工作为确保杭州峰会取得圆满成功作出了重要贡献。
印度是2016年金砖国家机制主席国,先后于4月和10月在美国华盛顿和印度果阿举行了两次金砖国家财长和央行行长会以及促进可持续发展财长圆桌会。通过参与上述会议,推动巩固金砖合作势头、拓展合作领域取得积极进展。一是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共同敦促发达国家采取负责任的宏观经济政策,同时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促进全球化发展,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加强金砖国家在G20框架下合作,共同推动在结构性改革、基础设施投资、国际金融架构、气候资金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果。三是深化金砖国家务实财金合作,参与对印方关于建立金砖国家信用评级机构和经济研究机构等新倡议的可行性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上述工作为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八次会晤取得成功提供了重要政策支持,并为2017年我国主办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做好了铺垫。
2016年,我国与老挝担任10+3财金合作联合主席国,推动深化各重点领域合作,共主持召开了一次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三次财政和央行副手会和四次工作组会议,并发表了《第19届10+3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联合声明》。同时,中方还作为中日韩三国财金合作轮值主席,分别主持召开了一次中日韩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一次中日韩财政和央行副手会和一次中日韩财政司局长会议。在中方积极推动下,10+3财金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主要包括:一是10+3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AMRO)成功升级为国际组织;二是中方候选人成功当选AMRO主任,并顺利完成AMRO管理层更替;三是中方出资300万美元,在AMRO首次设立中国技术援助基金;四是完成了清迈倡议多边化(CMIM)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首次联合救助演练;五是制定并通过了亚洲债券市场倡议中期路线图,为发展区域本币债券市场明确了未来方向和重点。这些成果更加巩固了10+3财金合作的势头,也进一步提高了中方在区域财金合作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财政部参与亚太经合组织(APEC)财长会机制下各项工作,共出席一次财长会、两次财政和央行副手会和一次高官会。10月14-15日,第23届APEC财长会议在秘鲁利马举行。会议重点讨论了全球和区域经济形势、落实《宿务行动计划》、优化财长会机制、基础设施融资与发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知识网站建设、普惠金融以及落实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等议题,并发表了《2016年APEC财长会议联合声明》。中方推动APEC各方加强宏观经济政策沟通协调,落实《宿务行动计划》,继续加强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领域的务实合作,并就普惠金融、PPP、自然灾害风险融资等议题交流经验,取得良好效果。
第十二届亚欧财长会于6月在蒙古乌兰巴托举行,各方重点就亚欧宏观经济发展与前景、全球与区域金融稳定以及亚欧互联互通等议题进行了讨论,并发表了《第12届亚欧财长会议公报》。会议促进了亚欧国家之间的政策沟通与交流,深化了双方在推进互联互通领域的共识,为当年7月份在乌兰巴托举行的第十一届亚欧首脑会议做了政策准备。
9月29—30日,上海合作组织第三次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在吉尔吉斯斯坦首都比什凯克召开。会议重点讨论了上合组织成员国中期经济发展和增长政策、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和发展基金(专门账户)等议题,并通过了《上合组织财长和央行行长第三次会议联合声明》。本次会议为11月在比什凯克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会议作了积极的政策准备。
7月22日,李克强总理与世界银行行长金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拉加德、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阿泽维多、国际劳工组织总干事莱德、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秘书长古里亚和金融稳定理事会主席卡尼在北京举行首次“1+6”圆桌对话会。此次对话会是在全球经济持续低迷、不确定性加大的背景下,由中国倡议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话会围绕“促进中国和全球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这一主题,就“全球经济形势和挑战”“中国经济转型中的增长新动能”两大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对国际社会发出中国经济稳定增长、改革开放不止步的最强音符,得到了各参会国际组织负责人的一致认同。李克强总理与六大国际经济组织负责人对话,实现了与主要国际经济组织进行战略性、长期性、全局性、前瞻性沟通的政策目标。
一是加强对美经济政策协调力度,牵头与美方就中美元首杭州会晤的经济成果进行磋商,在宏观经济、工业领域结构性改革、全球经济治理、创新政策等领域达成重要共识,有效管控了分歧,促进了互利共赢,确保中美两国元首重要会晤取得成功,促使美国与我国共同构建中美新型大国关系。此外,与美国国安会、财政部就两国元首在核安全峰会期间会晤和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期间会晤的经济议程加强沟通协调。二是成功举办第八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框架下经济对话,进一步丰富了中美经济关系的内涵,发挥了对话作为中美关系“稳定器”与“推进器”的作用。双方围绕“加强中美沟通与合作,强化双边经济关系”的主题进行了讨论,取得了63项互利共赢的具体成果,进一步稳固了双边经济关系互利共赢的格局。三是充分发挥中美经济事务定期通话机制作用,促进美方与我国相向而行。中美经济对话两国元首特别代表汪洋副总理和美国财长雅各布·卢成功举行了10余次通话,就中美元首会晤经济议程磋商、G20杭州峰会及历次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第八轮中美经济对话筹备工作及中美经济关系等两国和全球重大经济问题进行了更加密切的沟通。四是中美经济联委会(JEC)第11次副手会于12月在北京举行,双方围绕“中美两国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结构性改革”“金融部门发展与稳定”和“资本市场”四大议题进行深入讨论,为推动下一阶段中美经济关系平稳过渡打好基础。五是加强与美国政商学界的日常交流,为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和财政部领导与美国政商学界人士的会见和通话准备相关资料。同时,与美国财政部、国务院、国安会等部门官员就多双边热点问题保持密切沟通。
1.成功举办第八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2016年11月9-10日,第八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在伦敦举行,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与英国财政大臣哈蒙德共同主持对话。双方围绕落实两国领导人会晤达成的重要共识这一中心任务,就中英两国在经济和财金领域的战略性、长期性和全局性重大问题坦诚交换意见,推动深化两国经济财金领域的务实合作,加强在国际重大经济财金问题上的沟通协调,为两国面向21世纪全球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注入了新的内涵,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了中英经济合作。一是切实落实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维护中英关系“黄金时代”发展大方向。二是就欧盟如期履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义务做英方工作,成效突出。三是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和国际经济治理合作,推动落实G20杭州峰会成果。四是以战略性大项目为抓手,推进中英经济合作。五是推进中英金融合作,助力中国金融市场改革发展。
2.成功举办第四次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11月11—14日,第四次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在巴黎举行。马凯副总理与法国经济和财政部部长米歇尔·萨班共同主持对话。此次对话以全面贯彻落实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为主线,在落实G20杭州峰会成果、核能航空等大项目、金融服务、贸易投资等领域达成60项互利共赢的成果,推动了中法经济财金领域各项合作。一是围绕落实G20杭州峰会成果,加强政策沟通与协调,共同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改革。二是以建立中法第三方市场合作指导委员会和合作基金为抓手,推动中法第三方市场合作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三是继续推进双方在核能、航空航天领域的大项目合作,拓展绿色制造、智能制造等产业合作新领域。四是以人民币国际化和巴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为抓手,全面深化金融市场与金融监管合作。
3.做好第四轮中德政府磋商涉及财政部有关工作。6月12—13日,第四轮中德政府磋商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德国总理默克尔共同主持磋商,中德双方20余位部级官员出席。双方就加强在G20“三驾马车”框架下的协调配合等方面达成了广泛共识,共同发表了《中德第四轮政府磋商联合声明》,推动习近平主席2014年访德时确立的中德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达到互信更深、交往更密、合作更实、融合更紧的新高度。磋商期间,财政部长楼继伟与德国财政部长朔伊布勒深入交换了意见,为双方进一步加强在G20框架下的合作和拟于2017年举行的第二次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创造了有利条件。
4. 第十八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有关准备工作。7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欧洲理事会主席图斯克、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共同主持了第十八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楼继伟部长出席会晤。财政部积极配合外交部做好成果磋商、参阅材料和方案等工作,特别是在推动会晤就双方共同推动G20在创新、新工业革命、数字经济、贸易和投资发展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果、促欧履行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义务等经济财金议题进行了富有成效的交流。
8月19日,第八次中印财金对话在北京举行,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与印度副财长沙克坎塔·达斯共同主持对话。双方围绕全球及中印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及结构性改革、中印在多双边领域的财金务实合作等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双方一致同意加强在G20和金砖国家框架下的财金合作,共同推动G20和金砖国家机制在全球经济治理领域发挥更积极的作用。双方就各自结构性改革的重点方向和近期进展进行了深入交流,加深了相互理解并一致同意加强相互借鉴。双方还就中国银行设立孟买分行、印方对中国机构投资者投资印度的合并监管问题等务实合作事项深入交换意见,推进相关合作。会后双方发布了《联合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