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民政厅出台《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日,安徽省民政厅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深入推进全省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具有重要意义。《实施意见》提出了完善政策支持、建立综合协调机制、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培育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力量、建立“三社联动+防灾减灾救灾模式”、探索推进智慧灾害治理、积极探索整合防灾减灾救灾社会资源、加强与社会力量联络互动、科学评估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行动、强化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指导监督等十项重点任务,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创新社会管理,努力构建协调有力、规范有序、配合有效的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实施意见》结合本省实际,在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方面,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突破和尝试。
一是拓宽参与领域。除日常减灾、紧急救援、过渡安置、恢复重建、救灾捐赠等五大类具体工作之外,拓宽参与领域,提出“探索参与防灾备灾工作”,进一步增加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路径,丰富参与方式。
二是提升综合协调能力。搭建服务平台,推动建立公益性的常设救灾综合服务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加强与其他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社会力量和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协调,促进供需对接匹配,实现防灾减灾救灾资源高效优化配置。
三是注重培育成长。大力培育和孵化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各专业类型和服务特长的社会组织,加强对社会力量的普及培训和技能培训,帮助社会力量提升参与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四是探索参与新模式。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之中,加强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平台化、组织化、专业化建设。推动“互联网+防灾减灾救灾”与灾害治理深度融合。
五是规范参与行为。研究制定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相关规范和标准,探索建立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力量的评估机制,完善考评进退机制,保障他们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活动科学、规范、有序。
《实施方案》还明确提出,将从组织领导、部门协作、服务措施、任务落实、宣传引导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社会力量能够有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增添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