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新取向下的治党方法论

2017-01-25 08:45刘彦昌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17年3期
关键词:治党底线从严治党

刘彦昌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浙江 宁波 315012)

思维新取向下的治党方法论

刘彦昌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浙江 宁波 315012)

全面从严治党,标志着党的建设进入了新境界,党建的方法论也将随之变化。如何把握治党的方法论,分析十八大以来党的思维取向的新变化,是一个重要视角。据此,把握治党方法论,至少五个方面值得关注:一是系统思维、协调推进,二是底线思维、标准管理,三是精准思维、虚功实做,四是创新思维、实效支撑,五是法治思维、厚爱严律。

全面从严治党;思维取向;方法论

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战略布局,从以往重“建”转向重“治”,在严治中做实“建”,标志着党的建设进入了新境界。由此,党建的着眼点和党建模式也都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以往一些行之有效的思路和方法都可能面临调整和创新。如何保证全面从严治党有序、健康、持续深入,从思维取向的变化入手,掌握新环境下治党的方法论非常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中更加注重科学性和可行性,思维取向发生了一系列新变化,考察其蕴含的治党方法论,至少有五个方面颇具启迪意义。

一、系统思维,协调推进

从“从严治党”到“全面从严治党”,思维系统化的取向明显,意味着从严治党已经成为一个系统工程,不是“脚疼医脚”式的治,而是严治的全覆盖和可持续。治党任务千头万绪,错综复杂,重在系统思维,即整体设计,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归根结底一句话,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相结合。这个结合的指向,就是各治党举措的“前后衔接、左右联动、上下配套、系统集成”①,表现在治党的方法论上,就是更加突出协调推进。

具体实践中如何协调推进,可从顶层设计和实施策略两个环节来考察。首先在顶层设计上,着力解决德和规的科学衔接和合理分工问题。比如,打包修订两部党内法规,让《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聚焦党的政治道德方面,高线倡导作为统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集中在惩处违规方面,底线禁止作为保证,形成治党的基本布局。以往中国共产党也强调德和规,但实践中没有着力解决两者的科学衔接和合理分工问题。结果,具体工作中总是结合得不紧,常有顾此失彼的情况发生,有时候甚至成了两张皮。新版《准则》和《条例》的新意在于,把两者区分开来,合理分工,讲德的就集中讲德,不越俎代庖,同时以德引领,明确方向,但又不一味追高,体现出适应不同发展水平的层次性,使依规能够接得上。这样的布局才是合理的,实践上才行得通。其次是在实施策略上,抓住系统的关键,明确方向和支撑,保证严治不走偏。那么,治党这一系统的关键在哪?党的伦理道德建设。这一方面是全面从严治党自身的需要。实现依规治党,良规固然重要,但人的道德更加重要。制定法规离不开导向,实施法规也离不开人去遵守。如果人“烂”了,一些人千方百计搞变通,其他人则以此为“牛”,那么再良的法规也都难落实。《准则》作为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伦理道德要求,意味着“加强党的伦理道德建设”②的指向。另一方面也是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目标的要求。常态社会离不开伦理支撑,常态社会下长期执政的党,当然也必须重视党的伦理道德建设。对长期执政的党而言,人民的拥护当然要看历史和政绩。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的要求还会提高,甚至会以挑剔的目光看待执政者。还有,人们看执政党会从整体转向具体,比如特别关注党员领导干部的做派,对领导干部的一些不当行为会耿耿于怀,更不要说以权谋私了。“文化大革命”发动时,那么多基层群众积极参与,这是重要原因之一。这也说明,伦理道德才是长期执政的党保持威望的关键所在。而在长期执政环境下,廉洁就是执政伦理的核心内容之一。这已为中国千百年来,人们对“清官”的期盼所证明。

其实,对执政党的伦理建设,我们党一直都是非常注意的,如从执政起就一直强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对贪腐一贯不容忍,不断强调坚持群众路线,近年来又新推廉政文化建设,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目的都是要努力形成一套站在时代前列的、符合人民需要的政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楷模,让人民群众从内心深处信服。可见这些都有加强执政党伦理建设的指向,只是没有明确使用这个说法,没有将其整合为一个系统罢了。当然,执政党的伦理道德建设的内容远远不止这些。但方向已经清晰,进程已经开启,治党的研究和实践空间又有了新的扩展。特别是在执政的廉政文化自觉方面,新世纪以来我们党已经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在引导人们“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方面发挥的文化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但从系统思维的视角看,还需要有高度凝练的廉政价值观作引领。随着执政党伦理道德建设提上日程,廉政文化要在党的廉洁文化建设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应在以往廉政文化建设的基础上,尽快提炼和培育廉政文化观,以支撑执政党的伦理道德建设。

二、底线思维,标准管理

全面从严治党的提出,首先是基于一种判断,党内有低于基本标准,即跌破底线的倾向存在。因此,治党首先必须围绕守住底线来考虑。把底线思维引入党建,借鉴“质量标准管理”方法,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党建方法论方面的重要创新。

使用底线思维方法的范例是2015年修订的《准则》和《条例》,采取针对不同主体划线的方式,把原《准则》中“纪律”的,移入《条例》;把原《条例》中“法律”的,还给“法律”。这一移一还,就形成了“准则”、“条例”、“法律”三条线,构成了一个治党的标准体系。即“准则”是高线,是党员的高标准,为优秀党员而准备;“条例”是底线,是党员的最低标准,主要针对合格党员,是从党员到普通群众的临界点;“法律”是这两条线之外的另线,主要对党员以外的一般公民,是合格公民的最低标准。对党员而言,因低于党员的底线标准而属于“他线”,如果一个党员踩着这条线行动,那就意味着他已不合格。就治党而言,引入底线思维后,三个和标准相联系的要求就非常清晰了,一是明确底线,使党员清楚底线具体在哪里,是党纪而不是法律;二是守住底线,党员不能踩在法律线上,踩着法律线的是公民,而不是党员;三是超越底线,党员不能全站在纪律底线上,应该勇攀高线。只有远离底线,才是最自由的,也是党组织所倡导的,一个具有勃勃生机的党组织的发展基础也就在这里。

底线思维是一种积极主动的方法。其实质不是为守而守,而是在明确底线和其在系统中的战略地位、跌破底线的危害和原因、规避跌破和超越底线的路径等的基础上,更好地掌握战略主动权。其价值在于,从底线出发,步步为营,在确保最小战略利益的前提下,不断逼近顶线。“即是说,它不仅要求‘思’,更要求‘行’;不仅要求防范风险,而且要求主动出击,以实际行动化解风险。”③用底线思维来谋划全面从严治党,思路就非常明确了:要明确底线在哪里,根据党的性质、纲领、理论、宗旨等,确定党的建设的基本底线,引导全体党员守住共产党人的基本标准。既然是底线,就不允许标准再下滑。在底线已定的基础上,再制定高线,当然也不能没根据地随意拔高,推出超过环境接受能力的过高标准,使之和底线难以衔接,这看似很先进,其实欲速则不达,也不符合底线思维的精神。底线思维的高标准和底线之间要有联系,能够衔接得上,有可行性,不能让人有高不可攀的感觉。也就是说,拉开距离是必要的,但又不能拉开太远导致不可行。通过高线引领、底线托底,形成良性循环,不断提升党的建设水平。

底线思维方法引入党建,对全面从严治党意义重大。它有利于党建的标准化,为实现党的建设科学化真正找到了一个可行的路径。习惯于定性判断,不注意定量分析,是我们党建实践的一个特点。这在全党发奋向上的状态下,可能不是值得多么注意的问题。但到了党长期执政的常态环境下,就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因为缺乏定量,在定性上就会各自理解,各行其是,因口径不一甚至无法讨论问题。这说到底还是缺乏以量化作支撑的质量标准管理所致,因为没有量化作支撑,定性判断就会存在很大的不准确性,存在着人为的不确定性。治党的基本目标,就是提升党建工作的质量,并进而提升党员的素质。工程管理有“得标准者得天下”④的格言,这用在全面从严治党上也是合适的。很显然,没有明确标准体系,提升质量就会陷于不确定的混沌,随意解读就难以避免,还会因没有标准引领而陷于方向迷茫。全面从严治党,从科学化的角度考察,不能到哪算哪,需要有一个统一的、有“刻度”的规范性口径。这个统一口径,就是建设的标准化,明确按照怎么治,治到什么境界。有了标准,治党才能心中有数。比如实施“基层党建规范提升年”,制定基层党建阵地建设标准,对提升基层党建就发挥了较好的效用。但这一探索主要还是在硬件设施方面,应该继续深化,在党建内容层面的标准化上有所突破。

三、精准思维,虚功实做

精准思维,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就是为求得问题的根本解决,在基本方向确定以后,要注意从细节入手,有的放矢,扎实细致,具体实在,避免大而化之、笼而统之地抓工作。这样才能落实到位、收到实效。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四个全面”的关键,要落到实处,离不开精准思维,虚功实做。

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问题,是增强党性。党性作为信仰、信念、宗旨、群众路线、组织观念等的抽象集中,体现的是党的本质属性,因此也始终是党的建设的核心课题。但是,党性在一定的范围内、在具体的党员干部身上,又是非常具体的。如何把这种抽象集中落实于每个党员的具体,是党建的重要课题。回顾这些年强调党性原则的实践,很多地方往往停留在一般号召上,因缺乏具体针对性,效果已经很难令人满意,一些人甚至有“鸡肋”之感。问题的症结就在于,强调党员坚持党性原则,不能大而化之地简单号召。由此,立足于精准思维,瞄准实践中的问题动真碰硬,实打实地解决突出问题,是十八大以来的重要治党走向。比如,在坚持信仰方面,针对一些党员信教、信神、信大师的实际,从党员只能信马克思主义切入,规定“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党纪处分;在坚定信念方面,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党的观念淡漠,乱发言论的实际,从党员必须向党中央看齐切入,明确“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要给予党纪处分;在党性观念方面,针对一些党员干部热衷于搞这会那会,以便互通款曲,从明确中共党内无“党”切入,规定不能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联谊会等,都体现了精准思维下虚功实做的指向。

从党建方略的高度考察,精准思维,是一种集小胜为大胜的方法,是虚功实做的基础,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明智选择。其实,“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道德经·第六十三章》),本身就是中华文化的智慧和结晶,也是习近平特别强调的治党方法之一。2014年5月他在指导兰考县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强调:“要从细节处着手,养成习惯。如果对工作、对事业仅仅满足于一般化、满足于过得去,大呼隆抓,眉毛胡子一把抓,那么问题就会被掩盖。”“当前,干部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反映的作风问题都很具体,不能以原则应对具体,要一一回应,具体解决。”⑤这都是精准思维,虚功实做的体现,也是把这种思维模式和方法引入从严治党的明确表示。

精准思维,虚功实做这种治党方法,从总体上看,强调的是差异化、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而从个案看,则是严治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不留空白点。由此,实践上全面从严治党应着力于以下三点:一是制定方案要精细。中国传统文化总体上是一种综合文化,受其影响,人们注重的是原则、概括,就是做方案也往往对细节重视不够,很多东西要留给人们去悟。这导致在具体落实时,因其本身规定性不够具体,存在着很大的浮动区间,能否准确无误,就要靠执行者的悟性了。由于人们经历、环境、偏好、性格等的不同,实践中总是难免左或右的偏差。所以,要防止从严治党中变通、变味现象的发生,在制定方案时,一定要边界清楚,具体明确。二是主体的态度要严肃。防止治党的实功虚做,要克服“活动思维”倾向,增强问题意识。现阶段我们还需要“活动”这个载体,但要警惕一些党员干部实际存在的“热闹一阵子”完事的想法,认为活动主要是走形式,所以不是严肃对待,不在实质性上下工夫,而是图好看,追求轰动效应,或采取敷衍应付的态度。这是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克服的大敌。三是具体行动时要认真。毛泽东归纳中国共产党的成功经验时,曾指出“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⑥。认真就是做事要用心,这是严肃;认真就是尽量防止出现偏差和疏漏,这是严谨。当然,认真了也不一定都能把事情做好、让人满意,但不认真肯定难把事情做好、做满意。日常工作如此,全面从严治党更要如此。

四、创新思维,实效支撑

全面从严治党命题的提出,本身就是创新思维的结果。治党的具体推进过程,当然也就是创新具体展开的过程。创新思维在这里,既表现为敢于创新,善于推进创新,更表现为展现实效。这从方法论的角度看,就是创新还需要技巧,尤其是要“注重抓落实”⑦,以其实效支撑创新。这方面,《准则》和《条例》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方法。

一是选择全面从严治党的切入点。全面从严治党从哪里着手更有效?寻找能够引领全局、且能够告捷的点位,这个点位就是政风亲民。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廉政建设方面,确实花了不少精力,为什么群众还对此反映强烈?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旧观念下形成的潜规则在作怪。一些领导干部搞选择性反腐,庇护腐败下级,有的甚至还能逆势提升。这是形成群众不满意的症结所在。要解决群众不满意的廉洁问题,就应该勇于更新观念,大胆碰硬。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⑧。并向全党和社会传递出这样的理念:“党员干部必须干净做事”,而且绝不变通。从这里切入,围绕“亲”和“清”做文章,抓住了落实“四个全面”的关键点,有利于取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在官员干净做事上切实动真,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人对传统“驭官术”的诀别,是思想观念的创新。要求官员干净做事,历来都是社会的主流话语。不仅如此,聪明的上司通常都会公开强调这个理念,以满足群众对廉政的期盼。但同时又出于政治的需要,以往的一些统治者为了更好地控制下属,又往往默认他们有一定的贪腐行为,以便留下把柄,有利于对其进行控制。这就是说中国传统社会的反腐,往往是和“驭官”相联系的。党的十八大后,中国共产党选择在这个问题上动真创新,意义重大。这预示着一种新的政治生态将出现,领导干部原有的思维习惯也必须随之改变。

二是破解如何才能顺利推进的难题。创新意味着对既有格局的改变,也意味着利益的调整,不理解和有阻力在所难免。要推进创新,需要争取更多的人理解或支持,需要选择合适的方式以减少创新的阻力。在推进创新的过程中,如果能够促成共识,那就成功了一半。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根源上看,不是很多领导干部不清楚不应该怎么样,而是受当官和发财并行的旧观念影响,受实践中的相关潜规则支配。据此,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通过三举联动,着力破解这个难题。其一是用观念引领。大力强调不是为了发财而做官这一共产党人特有的政治理念,下工夫把当官与发财的关系界定得更明确、更到位。为此,习近平强调:“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⑨讲清这个问题,为大力度治理以权谋私提供了理论和思想根据,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个历史难题奠定了基础。其二是用制度支撑。根据“当官与发财不能同道”这一治党理念,在我国不给党员领导干部发财留制度空间,比如规定一些普通百姓可做的营利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则要受限制,或不能做。也就是说,在长期执政环境下,共产党的领导干部不能通过自己特有的身份发财。否则,就意味着违规或违法,将首先要受到党纪处分。其三是机制保证。为了使这个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在监管体制上大胆创新,规定党委负领导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这是一个意义重大的创新,既抓住了问题的症结,又找到了能够解决问题的有效路径。彻底颠覆了存在于中国数千年的“驭官术”,是中国政治现代化的标志性举措。

五、法治思维,厚爱严律

法治思维用在治党上,就是要依规行事,以法规为准绳,不论是谁,不论什么情况,概莫能外,不搞“法外施仁”。从这个意义上看,法规是冷冰冰的,是没有人情味的。但法治思维下治党的深层意蕴则是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真正关爱。所以,依规严律的过程看似无情,结果却充满着人情。

发挥法规的作用,有两个方面,一是规范行为,违纪即究,防止走向犯罪。要起到这样的效果,严厉的法规,严格的落实都是必要的。但还必须指出,治党时的法治思维,其作用不仅仅是严治这一面,还有另一个方面:关爱,全面从严治党中的法治思维就是这两个方面的结合。比如,为根治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从“好同志”到“阶下囚”这种大跨度、毁灭性的跳转,党中央提出了靠制度形成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新思路。特别是王岐山在具体阐述这个全新的监督执纪思路时,从“少数”到“极极少数”这两词的连用,充分显示了法规修订时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关爱之情。这也颠覆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用人不疑”的说法,一改把官员放在河边,平时不怎么管,实际是考验官员定力,最后算总账的做法。可见依规严管、严治,承载的是让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能健康成长的指向。

什么才是厚爱,在当今的民主政治下,肯定不是法外施仁,只有依规严治,让党员干部自身硬起来才最可靠,才是彻底的关爱。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对法治总不以为然,总想在依规严管、严律之外搞特殊,即可随心所欲,又可不受追究。最通常、最传统的做法是寻找靠山、结帮自保等。这也是中国封建政治中的“官经”,目的是求得提携、关照和包庇。如果理性分析,这种所谓的“官经”,其实不是“经”,因为靠“帮派”的庇护有不确定性,是不彻底的关爱。古往今来大量的实例说明,这种利益支撑的关爱,既可能俱荣也可能俱损,不一定靠得住。如果不依规行事,达摩克利斯之剑就一直悬在头顶,灾难降临的风险难消。所以,还是依规行事更可靠、更安全,依规行事者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落实厚爱严律,要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树立牢固的法治意识,这需要破解六个难题。一是弥补中国传统对法定位的缺陷。中国传统的法,只限于“工具”层面,缺乏“环境”这个深度。无论是统治者,还是普通群众,都没有营造一个法治社会环境的意识。官员对法规是用时拿起,不需要时扔掉,普通群众则尽量躲避,这不可能形成全社会的法治思维。所以,必须明确,法规既是工具,更是一种环境。二是纠正中国传统法治对象的偏误。中国传统的法治对象,从“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可见约束的主要是老百姓,从“刑不上大夫”,说明有身份者又可以变通、例外。中国人多以能“例外”为荣,根源就在这里。因此,要明确法既对普通群众,更对官员。引导形成这样的观念,官员应该带头守法,搞例外不光彩,失身份、丢品格。三是淡化革命时期轻法治的传统习惯影响。我们党是靠革命斗争取得执政地位的,打碎旧世界时不讲“法”,当然法治意识也不会多。长期执政环境下,要补上这一课,就需要科学对待我们的传统和理论。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方法,在观点方面注意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和“四个全面”对照,为“法治思维”的形成铺平道路。四是防止人情对法治意识的冲击。要处理好这个传统的人性与政治难题,需要在两个层面下工夫。表层是解决遇事重情轻法,深层是防止民粹主义倾向伤法。五是摆脱依法影响效率的纠结。要使党员领导干部真正明白,依法在一定的时段内,可能会给领导工作增加工作量,影响效率。但从长期看,只有依法依规才是比较有效益的路径。六是正确对待中华民族善“变通”的传统。中国人智慧且又以善变通为“牛”,这有利于创新,但不能用来对待法规,否则法规的严肃性将大打折扣。要通过各种方式,引导社会形成“变通法规可耻”的观念,维护法规的严肃性。

[注 释]

①《习近平谈中共的纪律和规矩》,《人民日报·海外版》,2016年1月8日。

② 李建华:《政党伦理之思》,《人民日报》,2016年1月15日。

③ 张国祚:《谈谈“底线思维”》,《求是》2013年,第19期。

④ 吕萍、李正中:《基于核心竞争力的标准竞争战略研究》,《科技进步与对策》2004年第1期。

⑤ 杨永加:《习近平强调的思维方法》,《学习时报》2014年9月1日。

⑥《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六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651页。

⑦ 习近平:《关键在于落实》,《求是》2011年第6期。

⑧《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5年,第87页。

⑨《真诚的交流,郑重的嘱托》,《光明日报》2015年1月13日。

责任编辑:徐慧枫

D26

A

1008-4479(2017)03-0055-06

2017-02-1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科学发展观视域下党建理论创新规律研究”(12BDJ027)、宁波社科基地项目“全面从严治党研究与宁波实践”(JD15MS)阶段性成果。

刘彦昌,男,宁波市委党校专家工作室主任,二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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