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召开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2月7日,民政部召开视频会议,对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部署。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黄树贤主持会议并讲话。
黄树贤传达了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精神,通报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起草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他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全面领会国务院常务会议和《通知》精神,准确把握《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等要求,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方向、坚定信心、强化措施,认真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黄树贤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全力推动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和《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一是要抓好传达学习,协助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常务会议和《通知》精神的具体政策措施。二是要推动全国各县(市、区)建立健全由政府负责人牵头,民政部门负责,发展改革、财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住房城乡建设、扶贫、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本地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三是要加强基层尤其是乡镇民政工作,推动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不断改革创新,探索形成适合本地特点、利于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路子。四是要加强落实工作督导,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快建立健全县级政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党组成员、副部长宫蒲光、顾朝曦、高晓兵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负责同志及民政部有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报道/本刊摄影/曹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