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司法行政“三次创业”的思考

2017-01-25 02:16:37袁宗勇四川省成都市司法局局长
中国司法 2017年3期
关键词:成都司法行政

袁宗勇(四川省成都市司法局局长)

关于成都司法行政“三次创业”的思考

袁宗勇(四川省成都市司法局局长)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步入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的“十三五”时期,特别是成都改革发展进入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发展目标的新时期,成都司法行政工作也迎来了继恢复重建、科学发展之后的第三个历史发展阶段,即以创新驱动为第一动力、创业精神为第一指引、全国领先为第一担当、服务中心为第一任务的“三次创业”时期。需要在辩证继承过去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对战略摆位、战略指引和战略部署进行重新审视和再次建构,找准新时期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新方位”。

一、司法行政“三次创业”面临深刻的时代背景

“三次创业”是成都司法行政工作“冲出盆地,领先全国”的必经阶段,迫切需要从战略摆位上进行再审视、从价值取向上认识再深化、从发展规律上挖掘新启示。

(一)从战略摆位上看,“五大发展理念”的国家指引将司法行政推向改革发展的中心舞台。“四个全面”总体战略和“五大发展理念”表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正逐步由经济建设的“单中心”向“五位一体”的复合体转变,法治建设在党和国家总体布局中的地位更加重要,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正逐步走向改革发展的中心舞台。就成都来讲,司法行政将发挥三个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在深化改革层面,普惠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等一批发源于成都的改革实践正逐步挤入“国家队”,将成为全国司法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先声;二是在依法治理层面,以“社区法律之家”为代表的基层治理新机制将为实现“多方联动抓法治、多元共治促和谐”的良好基层社会生态提供借鉴样板;三是在维护稳定层面,“一体两翼”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将更加有效促进社会矛盾的柔性化解。

(二)从价值取向上看,国家中心城市的城市定位向司法行政注入创新创业的浓厚基因。市委提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标志着成都正在向国家的“塔尖城市”奋力攀登。在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时代浪潮中,成都与生俱来的创新基因和创业土壤,将更加突出地涌入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领域,并对司法行政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和使命。一是要更加善于运用创新思路适应城市动力转换,对法律服务提出新要求,主动对接服务自贸区和自主创新示范区等一系列“国字号”新区的建设发展,实现服务发展晋位升序。二是要更加善于提出创新办法促进法律服务走出国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受益面,建设与国际化大都市相匹配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三是要更加善于采取创新举措提升法治文化的吸引力,为城市增添在国际上“拿得出手”的法治文化“家当”,在世界文化名城建设史上镌刻深深的司法行政烙印。

(三)从发展规律来看,自身改革发展的演进启示对司法行政提出继续前进的使命宣告。从发展脉络来看,成都司法行政大致经历了两个历史阶段。第一阶段为恢复重建期,与改革开放初期的时代背景基本契合,主要任务是自上而下恢复司法行政部门和工作职能,着重解决从“无”到“有”的问题,是成都司法行政的第一次创业;第二阶段为发展振兴期,与科学发展的时代要求基本契合,主要任务是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基本定型,初步形成具有成都特色的“135”工作体系(一个主题、三最目标、五大体系),着重解决从“有”到“好”的问题。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召开宣告党和国家进入了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主要目标的新时代,成都则进入了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标志的新阶段,成都司法行政工作也随之进入了第三个发展阶段,即全面振兴期,主要任务是带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稳健快速地步入全面领先、全国领先的“发展快车道”,着重解决从“好”到“强”的问题。

二、司法行政“三次创业”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质

“三次创业”理念是成都司法行政部门对成都“一个目标、五维支撑、七大任务”总体发展思路的具体实践,既有浓郁的行业特质,也契合了成都未来发展的总体思路。

(一)创新驱动是司法行政发展的第一动力。过去,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的动力源主要集中在政策、资金、人力三个层面,如动员全局之力承办第七届全国律师论坛,属于典型的资源驱动。新时期,司法行政的顶层设计基本定型,人员编制特别是基层专项编制基本保持稳定,政策倾斜方向转向扶贫攻坚重点地区,财政经费闸口收紧,资源集聚难度和运用难度加大。但司法行政“头重脚轻”“本领恐慌”等老问题和“监管扩面”“战线扩容”等新烦恼将呈叠加态势,唯有将发展动力从资源驱动转换到创新驱动,在充分运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推动实现“三个转换”:人力资源向人才资源转换,点多面广优势向精准服务优势转换,作风建设成果向能力建设成果转换。

(二)创业精神是司法行政文化的第一指引。成都司法行政最显著的品质特征是创新,最强劲的精神文化是创业,最深刻的动力内涵是创造。成都司法行政的发展史就是一部筚路蓝缕、坚持开辟新局的创业史。进入新阶段,成都司法行政需要通过广泛的创业文化大宣传、大弘扬、大塑造来使 “想创业、能创业、会创业、创成业”成为每一个司法行政干部的工作思维方式、健康成长途径、干事兴业方略、成效评价标准。要避免出现“身子进入新时期,思想留在旧时代”,真正实现以创业精神破解难题,以创业心态迎接挑战,以创业思维抢抓机遇,以创业举措推动发展。

(三)全国领先是司法行政使命的第一担当。国家中心城市的定位意味着成都各方面工作均代表着国家的最高水平。法律服务是城市现代化、国际化的重要指征,法治文化是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体现,法治保障是城市公平正义的重要屏障。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能否跻身全国一流,直接影响着成都能否顺利进入全国城市的第一方阵。为此,新时期成都司法行政工作必须把整体地、全域地、系统地进入全国司法行政的“塔尖”位序作为自己的首要历史使命,决不能“前腿迈进塔尖,后腿留在塔腰”。

(四)服务中心是司法行政工作的第一任务。服务中心永远是司法行政工作的生命线。当前,迫切需要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这个“圆心”来谋划和运转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将成都司法行政打造成与国家中心城市站位相匹配的全国司法行政工作“样板间”。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就是要从补齐短板、厚植优势、促进转型三个方面精准发力:一是立足于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先进城市,拉平基层基础建设等制约短板。二是立足于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拉升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传统优势。三是立足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西部经济中心,拉动现代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

三、司法行政“三次创业”需要清晰的战略蓝图

要通过制定清晰的“三次创业”战略蓝图,构建成都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新的“四梁八柱”,回答好未来成都司法行政的四个问题:即,通过制定科学的总体目标,回答“长什么样”的问题;通过构建坚实的支撑体系,回答“走什么路”的问题;通过划定具体的阶段进程,回答“分几步走”的问题;通过明确具体的工作任务,回答“干什么事”的问题。

(一)围绕“发展愿景”,确立“三个跨越”的总体目标。一是着眼与建成国家中心城市的城市发展定位相匹配,努力实现发展实力由中西部领先向全国领先跨越;二是着眼与城市发展动力转换相呼应,努力实现发展引擎由资源牵动向创新驱动跨越;三是着眼与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相接轨,努力实现发展成果由系统共享向群众共享跨越。

(二)围绕“发展定位”,明确“两典范两中心”的支撑体系。要通过“两典范两中心”建设来承载“三次创业”的各项具体制度规划和具体任务。一是建设国家重要的公共法律服务典范城市。成都是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的发源地,早在2011年就开始推行这项工作,司法部也曾专刊介绍成都经验。可见成都具备建成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典范城市的坚实基础。二是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典范城市。司法部曾评价“成都起到了引领中西部法治建设的作用”,吴爱英部长也曾要求在全国推广成都基层依法治理的经验,这是成都在国家层面的响亮品牌,具有“全国一流”的历史传统和现实条件。三是建设西部法律服务中心。省委《依法治省纲要》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均提出“将成都建成西部法律服务中心”,市委也将这一任务列为重点研究课题,将以此为抓手推动法律服务转型升级,使得成都法律服务整体水平接近北上广等发达地区水平。四是建设西部法治文化中心。主要是为适应司法行政部门在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中承担的学法用法工作新职责,且成都法治文化在中西部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具备建成西部法治文化中心的可行性。

(三)围绕“发展节点”,明确“三次创业”的战略进阶。紧扣国家和省、市关于未来一段时期的发展规划节点,对“三次创业”分三步来推进:第一步,加快构建新时期司法行政发展的总体战略,到“十三五”中期,2018 年左右,基本建成国际化法律服务产业体系、普惠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主流化法治文化服务体系、系统化依法治理体系、多元化法治人才体系。第二步,紧扣高标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节点,到2020年,努力实现“三个跨越”,推动成都司法行政整体进入全国领先行列。第三步,到2025年,在成都建成国际化大都市之际,基本建成全国司法行政领先发展极、成都改革发展法治保障极,各区域特别是基础较为薄弱的区(市)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共同迈入全国领先行列,为成都顺利实现“第二个100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法治保障。

(四)围绕“发展途径”,明确“十大行动”的具体任务。以“7+3”行动统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第一个层面是7项主要任务:一是实施法律服务转型升级行动,为转换城市动力提供法律支撑。主要解决自贸区落地后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问题和与成都主导产业相配套的法律服务业态优化的长远问题。二是实施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共享行动,为增进城市民生贡献法治力量。主要推动15分钟法律援助圈、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法律之家三项建设。三是实施法治文化门户建设行动,为繁荣城市文化增添法治底蕴。重点打造体现成都特质、具有成都气派、延续成都文脉的法治文化地标级设施,把法治成都建设的成果和风采显性化、标志化。四是实施学法用法精准推进行动,为优化城市治理筑牢法治保障。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未成年人这两个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抓“关键少数”和“未来多数”带动全社会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强大共识。五是实施特殊人群管理服务行动,为维护城市安全增强风险防控。重点确保社区矫正安全平稳运行,在“不出事”的前提下“多出彩”。六是实施人民调解扩面提质行动,为保障社会安宁营造和谐环境。重点抓好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与产业发展紧密相连、与社会焦点灵敏贯通的专业化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适应矛盾纠纷复合化、网络化、群体化的新特征。七是实施司法行政强基固本行动,为强健城市末梢筑牢稳定基础。重点抓好司法所建设,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延伸到社会治理的最末端。第二个层面是3个核心保障:一是强化以“干事创业”为价值导向的干部队伍建设,为“三次创业”提供人才保障。二是强化以“创新为魂”为鲜明特质的核心文化建设,为“三次创业”提供思想保障。三是强化以“干净担当”为政治底色的党风廉政建设,为“三次创业”提供作风保障。

四、司法行政“三次创业”应有精准的战略落点

通过开展大规模、集中化的主题宣传,将“三次创业”的司法行政新战略理念迅速转化为每一个司法行政干部的精神坐标和干事指南。通过打造一批大项目、大品牌,将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效转化为领导能感受、群众得实惠、全国有影响的实物量。

(一)实施“三次创业”大宣传。一方面,要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三次创业”大宣讲,将“三次创业”纳入司法行政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结合贯彻落实近期中央和省、市重大会议精神,召开全系统主要领导干部“三次创业”读书班,在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和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分别开展“三次创业”大讨论,通过一系列思想教育和主题宣传,在全系统掀起一股学习领会“三次创业”精神的热潮,让“三次创业”总体战略成为指导新时期成都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新指引。另一方面,借助法治大讲堂和“法律七进”等载体,借助各类新闻资源和新媒体平台,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司法行政“三次创业”战略,通过“三次创业”将成都司法行政的社会认可度和美誉度提升到新高度。

(二)包装建设一批大项目。将项目工作方法和思维引入司法行政工作,按照成都“双核共兴”的城市布局,力争在高新区或天府新区、中心城区各规划建设1个集成司法行政服务功能特别是能为内陆开放型自贸区提供精准化法律服务的大型综合实体,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和可见度。首期,将重点对成都法律服务中心进行功能升级改造,借鉴成都规划馆的设计理念,在现有法律援助的功能基础上,增加法治城市历史展演、普法规划多维展示、法治理念情景教育等体验性功能,力争建成包含公共法律服务集成供给中心、法治文化主题博物馆、法治教育情景体验馆、城市法治图书馆等板块的全国首个法律服务综合功能体。中远期将考虑与宽窄巷子衔接,共同打造具有浓郁成都历史元素的法治文化主题旅游街区,开创全国司法行政特别是法治文化建设的引领性新格局。

(三)培育建设一批大品牌。按照“集中优质资源、发挥集成效益、打造顶级品牌”的思路,培育一批对全市改革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大品牌。市司法局将在成都1万余名律师中遴选一批熟悉现代产业规律、精通国际法律规则、具有精深理论造诣的行业顶级人才组建高水平的新型法律智库,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特别是在自贸区建设、“一带一路”建设等战略层级的规划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真正在全市关键领域和重要工作中发挥出司法行政的核心优势。

(见习编辑 贺 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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