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政部第20工作组
抢抓机遇重谋划 多措并举抓落实江苏省基层民政工作扎牢基础取得成效
◎ 民政部第20工作组
根据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黄树贤“请工作组了解总结江苏省重视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的批示精神,第20工作组进一步与江苏省民政厅沟通交流,在蹲点阶段了解掌握全省面上情况的基础上,深入盐城、连云港、邳州等苏北地区市、县、乡镇调研走访,查看比对,摸清不同经济水平地区基层民政工作水平。工作组认为,江苏省近年来一直将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作为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省级层面强化政策支撑、明确规范标准、加强统筹督查,引导督促各地落实举措、创新路径,市县各级联动发力,在基层民政机构、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在部党组作出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重要部署后,江苏省没有躺在功劳簿上吃老本,而是通过组织开展基层大走访、召开加强民政基层工作推进会、推动各地建立长效机制等措施,在强化民政基层基础工作上再聚焦、再发力,扎实保障了江苏省现代民政建设的持续推进。
2012年,江苏省民政厅就推动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苏发〔2012〕14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切实加强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随后,江苏省民政厅又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推动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办、民政厅、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加强基层民政机构建设的若干意见》(苏政办发〔2012〕160号,以下简称160号文),从三个方面对全省基层民政机构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健全机构设置,理顺管理体制。乡镇(街道)均独立或挂牌设置民政工作机构,并统一命名为“民政办公室”;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二是强化人员配置,推进能力建设。在核定的乡镇编制总额内,合理配备乡镇(街道)民政工作管理服务人员,人口在5万人以下的不少于3名,人口在5万人以上的不少于4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置民政公益服务岗位,设立村居民政协理员;落实工作经费,将乡镇(街道)民政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三是抓好队伍管理,提升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新上岗人员一般应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资格,并在上岗后1年内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针对不同层级,江苏省民政厅实施了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全面培训。会同省委组织部举办社会建设专题研究班和现代民政建设专题研究班,对各市、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民政局长及厅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进行培训。每年的新任民政局长(处长)培训班,对提升市县民政部门负责同志的工作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省厅逐年制定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全省乡镇(街道)民政管理及服务人员进行培训。2014-2015年先后举办10期乡镇(街道)民政办主任培训班,共培训约1300人,实现对全省民政办主任培训的全覆盖,有效提高了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业务素质。同时,积极指导各地组织实施养老护理员、灾害信息员以及其他民政业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提升一线人员专业服务能力,逐步实行持证上岗。
《意见》和160号文出台后,江苏省民政厅抓住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利好时机,趁势而上,通过年度集中推进和常态考核落实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地拿出实打实的举措贯彻落实。一方面,年度集中推进。政策出台后的第一年即2013年,江苏省民政厅把加强基层民政机构建设明确为“一号工程”,作为年底评优一票否决事项。省民政厅出台《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民政机构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召开全省民政系统会议,专题进行部署,并建立动态督查制度,厅领导分别带队逐市督查工作进展。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建立月报制度,每月报送推进情况,并向全省通报,引导督促各地切实落实政策。通过实施“一号工程”,各地基层民政机构和队伍状况有了明显提升。另一方面,常态持续推进。基层民政能力建设非一朝一夕之功,必须紧抓不放、持续发力。2014年,江苏全面启动现代民政建设,将乡镇(街道)民政机构设置、民政管理服务人员配备达标率、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工作经费保障等有关数据列入“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区)”建设指标体系,推动各地党委政府将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作为常态化工作予以持续推进,避免疲沓松劲。经过3年努力,江苏全省已经创建62个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区)。各市县借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区)创建之机,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或方案,强化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改善办公条件,落实工作经费,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17年5月,全省13个设区市和昆山、泰兴等57个县(市、区)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民政机构建设的文件。全省所有乡镇(街道)都设置了民政办,配置乡镇(街道)民政工作人员6963人,其中行政事业编制人员2984人。目前,所有乡镇(街道)均将民政办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1058家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已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占比超过95%。
基层民政工作的机构、队伍、服务设施应建成什么样子,要达到什么标准,顶层设计必须明晰,只有这样,才能为基层提供规范性指导,避免标准不一、各搞一套。省民政厅从三个方面强化了基层民政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一是提出基层民政机构“七有”标准。即基层民政要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条件、有能力、有制度、有成效,并对机构怎么设置、人员如何配备、经费如何保障、要建立哪些制度、要如何培训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使基层民政机构和队伍得以规范建设。二是明确基层民政基本公共服务配置标准。江苏省委制定了《“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对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农村自然村落和城市居住小区三个层级分别要建设哪些基本服务设施、提供哪些基本公共服务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涉及民政的包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社会救助服务、殡葬服务等多个方面。在此基础上,江苏省民政厅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在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专章设置了从省到城乡社区“五级民政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及发展指标”,明确各个层级分别需要建设哪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各地各级按照五级服务设施体系对照自查,不断完善建设。三是推进民政服务与管理标准化建设。江苏省民政厅把标准化建设摆在事关现代民政建设全局的战略地位,启动实施标准化建设“五年规划”及“三年行动计划”,与省质监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2016年两次召开推进会,以超常规举措着力补齐民政工作的标准化短板。在已有18项江苏民政地方标准的基础上,2016年有4项地方标准立项,2017年又有28项民政标准研制成果申报了江苏地方标准立项。江苏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形成结构合理、科学实用、协调配套的民政标准体系,为群众提供可评估、可考量的服务供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推进,使基层民政部门有章可循,有的放矢,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针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少事多的问题,江苏省各级民政部门在积极争取增加基层民政编制、人员的同时,创新思路,挖掘资源,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人员,扩大民政服务的有效覆盖。一是多种方式增加民政工作人员。2012年省民政厅与省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实施基层民政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全省共开发了5000个岗位,招聘了3084名大学生;2013年又招聘了约500名大学生。这些人员基本都在乡镇(街道)民政办、城乡社区等一线平台从事民政相关工作,平均每个乡镇增加2.7个专职民政工作人员。各地也采取不同方式增加民政工作人员,张家港市锦丰镇首创村级“民政专干”并纳入镇管干部范畴,有效打通了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最后100米”;南通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所有村居建立了民政协管员队伍,由村居干部或大学生村官兼任;海门市公开招聘乡镇民政协理员,工资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二是充分发挥社会协同作用。把社会组织作为加强基层民政工作能力的有效抓手,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系列政策,每年组织开展社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积极引进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民政服务工作。苏州市民政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以街道为单位,将社区综合服务整体打包,委托给社会组织承担;张家港市锦丰镇公开招标确定28家社工组织和社工团队,实施35个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项目,对全镇214名困境儿童全面实施精准化、个案化服务。同时,江苏省把社会工作者队伍作为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重要力量,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建设等领域广泛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一步充实了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三是充分发挥社区平台作用。江苏各级民政部门树立“社区+”的理念,大力推广“三社联动”机制,统筹优化资源,做好养老、救助、防灾减灾、困境儿童保障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社区“减负增效”,重点做“三项减法”,减机构、减评比、减台账;着力推进“两个整合”,即整合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服务,建立综合服务中心;整合进入社区的信息网络,实现信息统一采集、资源共享。通过“三减两整合”,村(居)委会腾出更多的精力为民办实事,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创新开展“政社互动”,梳理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协助政府工作事项两份清单,厘清“行政权力”与“自治权利”界限,并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平等协商签订《协助管理协议书》,实行“双向评估”,使村(居)委会回归自治本位,聚焦到为民服务上来。
江苏省把民政部党组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总体部署作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民政工作能力水平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力求贯彻长久,落在实处。
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调研为核心内容的大走访行动,要求机关干部以更加高昂的政治热情、更加炙热的为民情怀、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推进全省基层民政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夯实民政基层基础,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厅党组成员和各支部书记带队,组成24个工作组,每个工作组联系1个乡镇、蹲点1个村,重点调研督查各地加强基层尤其是乡镇(街道)民政机构队伍建设的经验做法、基层民政机构设置情况和人员配置情况,促进各地根据省定标准规范设置民政办、配齐配强管理服务人员。并对蹲点村的低保户做到“户户到”,直接与困难群众面对面,看政策是否落实,看短板和薄弱环节,看群众到底需要什么。二是召开全省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暨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推进会,全面推广基层经验。总结提炼张家港市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经验和典型做法,在全省民政系统范围内学习推广。特别是今年7月,张家港市政府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围绕一个“新”字,综合研判新形势下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骨干作用,提出全市上下必须准确把握新时期“传统民政”向“现代民政”转型的发展趋势,确立了全力争当全省现代民政示范县市排头兵、努力让港城人民过上更有品质生活的奋斗目标。三是省厅结合民政部党组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重要部署,精心谋划持久完善的长效机制,于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从强化机构人员配备、增强服务能力、改进工作手段、健全制度规范、完善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进一步加强全省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的具体要求,为切实履行民政部门在新形势下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奋斗进程中的作用,圆满完成社会服务兜底保障的重任,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
江苏省的民政工作打开了民政事业现代化发展的新局面,在民政部年度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中已连续三年排名第一。他们不断强化顶层设计,以政策支持为保障、以人才队伍为基础、以社会协同为抓手、以标准规范为牵引,打造多元服务格局。江苏民政创新经验、实践经验、改革经验、运用经验,为新时期民政事业的发展凝练经验,提供方法。江苏这个民政事业发展的前沿阵地,正以朝气蓬勃的姿态奋发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