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拥军
(上海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433)
论中国共产党执政基础的变化
马拥军
(上海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433)
改革开放后出现了社会阶层的分化,中国共产党以不断扩大自己的执政基础应对之。但是,执政基础实际上包括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两个方面。很多人混淆了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误把执政基础的扩大当成了阶级基础的扩大,从而形成了种种错误的看法。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由此出发,回溯《共产党宣言》发表以来无产阶级政党性质的变化——从“一个先锋队”到“三个先锋队”,追踪中国共产党历史发展的过程——从革命党到执政党,有利于澄清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关系,完善和发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原则和方法,既促进执政党的先进性建设,又壮大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队伍。
中国共产党;执政基础;阶级基础;群众基础;统一战线
改革开放前,中国的主要社会阶层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改革开放以来,原来已经消灭的其他社会阶层相继出现:一方面是在中国投资的国外资产阶级、私营企业主以及各种依靠资本的从业者如基金的管理者和投资者,另一方面是农民工、下岗工人、在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工作的无产者等依靠劳动为生的阶层。后者依靠出卖劳动为生,前者则依靠资本收益即利润为生。在两者之间,是原来的国有企业和新产生的个体户,大体上或至少在形式上,实行按劳分配原则。相应地,原来以“为人民服务”即为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服务为宗旨的政府机关,也变成了为各色人等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在非劳动人民阶层中发展党员,就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
这种做法与当初社会民主党由无产阶级政党变为全民党是否具有同一性质?如果是,那么,中国共产党岂不是改变了自己的性质,变为全民党了?这个问题不仅涉及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与群众基础的关系问题,而且涉及改革开放以来社会阶层的分化对党的群众基础和阶级基础的挑战,尤其是涉及资本经营者与无产阶级政党的关系问题、党员领导干部与普通公民的关系问题,因此值得认真对待。
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这是对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关系的明确规定。由此出发所有困惑都可以得到澄清。
对于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与群众基础的关系认识,取决于对共产党的一般性质的认识。
我们讲,共产党是无产阶级先锋队,是先锋队党。在这一意义上,共产党只是无产阶级的最先进的、走在前列的部分,不是无产阶级的全部,不是整个无产阶级。因而无产阶级内部的其他人,即绝大部分无产阶级群众,构成共产党的阶级基础;无产阶级之外的其他阶级,特别是劳动阶级,构成共产党的群众基础。前者——共产党的阶级基础,可以视作狭义的群众基础,后者——支持无产阶级的其他阶级,则可视作广义的群众基础。阶级阶层的存在本身,是共产党存在的社会条件。一旦阶级在世界范围内走向消灭,共产党也就失去存在的必要。
由于中国共产党建党时,中国不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中国的社会结构不是建立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阶级对立的框架中,而是建立在广大人民群众与封建主义、中华民族与帝国主义的对立的框架中,因此,中国共产党的性质,除了作为无产阶级的先锋队以外,它还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就决定了它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具有不同于一般资本主义国家的特征。从阶级基础上说,它仍然是无产阶级政党,从群众基础上说,它仍然必须建立工农联盟;但是,它的理论不是来自本国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而是来自世界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它的实践不是来自推翻资本主义,而是来自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这就决定了,它不能满足于原有的关于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理论与实践,必须进行创新。
为了阐明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与群众基础的关系,我们需要从世界历史背景、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三个方面展开。
1.共产党的阶级基础与群众基础:世界历史背景
毛泽东曾经指出: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这是革命的首要问题。这种看法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第一章分析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两大敌对阵营的形成,在第二章分析了两大阶级的经济地位,第三章分析了各个不同的社会主义派别,第四章则分析了共产党对各个反对党派的态度。这些论述不仅为后来的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奠定了基础,而且也是工农联盟、统一战线等思想的源头。
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而不是凌驾于工人之上的“天然尊长”。在这一意义上,共产党的领导是工人阶级的自我解放的一部分。如果认识不到这一点,要么陷入左倾机会主义,要么陷入右倾机会主义。左倾机会主义常常表现为脱离群众的个人英雄主义,右倾机会主义常常表现为跟在群众后面跑的尾巴主义。这两种倾向都曾经对革命造成危害。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共产党人不是同其他工人政党相对立的特殊政党”,“共产党人的理论原理,决不是以这个或那个世界改革家所发明或发现的思想、原则为根据的”,“这些原理不过是现存的阶级斗争,我们眼前的历史运动的真实关系的一般表述”。[1]44-45
这既同马克思早年、也同恩格斯晚年的观点相一致。在早年《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出,由于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没有意识到环境的改变和人的自我改变的一致,他们关于教育和环境的学说把人分成两部分: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其中教育者凌驾于全社会之上。马克思则认为,根据黑格尔“实体即主体”的思想,无产阶级有一个由自在到自为的自我成长过程。其中,哲学是无产阶级革命运动或人类解放的头脑,无产阶级则是它的心脏。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指出,无产阶级的成熟经历了一个过程。在资本主义社会早期,无产阶级“刚刚作为新阶级的胚胎”从旧社会的无财产阶级中分离出来,“还完全无力采取独立的政治行动,它表现为一个无力帮助自己,最多只能从外面、从上面取得帮助的受压迫的受苦的阶级”,这种历史情况决定了社会主义创始人的观点的局限性。不成熟的理论,是同不成熟的资本主义生产状况、不成熟的阶级状况相适应的。解决社会问题的办法还隐藏在不发达的经济关系中,所以只有从头脑中产生出来,“社会所表现出来的只是弊病,消除这些弊病是思维着的理性的任务。于是,就需要发明一套新的更完善的社会制度,并且通过宣传,可能时通过典型示范,从外面强加于社会”。[2]528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无产阶级也一同成长。19世纪上半叶的三大工人运动表明,无产阶级已经成为政治舞台上的独立力量。相应地,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由现实上升到理论。“因此,社会主义现在已经不再被看做某个天才头脑的偶然发现,而被看做两个历史地产生的阶级即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斗争的必然产物。它的任务不再是构想出一个尽可能完善的社会制度,而是研究必然产生这两个阶级及其相互斗争的那种历史的经济的过程;并在由此造成的经济状况中找出解决冲突的手段”。[2]545
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由自在走向自为的关键。所谓“自在”,是指无产阶级的成员具有相同的阶级地位,但这种地位只是处于社会存在层面,尚未上升到阶级意识;所谓“自为”,是指无产者不再仅仅从自己的个人地位出发,而是从整个阶级的地位出发,因而从历史运动的全景出发,来认识自己的命运和前途。这就需要共产党把“历史科学”即科学共产主义理论灌输到全体无产者的头脑中去。因此,当我们谈到共产党的阶级基础的时候,正是从无产阶级的自在存在与自为存在的关系着眼的,因为这里体现的正是马克思所说的“头脑”与“心脏”的关系。[3]18如果说无产阶级是人类解放的心脏,那么共产党就是人类解放的头脑——在理论上,它是无产阶级中首先觉醒过来的部分;在实践中,它是走在前列的部分。可见,共产党本身是无产阶级的阶级成熟的标志。
那么,如何看待共产党的群众基础呢?
共产党就其本义来说,不是群众性政党,而是先锋队党,因此尽管党本身是无产阶级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但它是代表“头脑”即理论的部分,相应地,必然有代表躯体的部分,这就是工会。由此党与群众的关系表现为党与工会的关系。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觉悟分子,它通过工会向无产者群众宣传理论,帮助无产者形成自己的阶级意识。这是狭义的党与群众的关系。从狭义的党与群众的关系来看,党的阶级基础与群众基础是一回事。党必须以无产阶级群众作为它的阶级基础。
然而,历史从来不是纯而又纯的。当《共产党宣言》发表时,只有英国达到了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阶级成熟程度。当时的法国和德国还是农民的国度,更不要说其他国家如俄国和中国了。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在一个农民的国度中,无产阶级如果脱离农民,“是不免要变成孤鸿哀鸣的”。[1]573无产阶级为了获得革命的胜利,就必须建立工农联盟。这样,共产党的阶级基础与它的群众基础就分开了。无产阶级是共产党的阶级基础或者狭义的群众基础,农民则成为它的广义的群众基础。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一理论,对于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意义。对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来说,革命成功与否,重要的是共产党的阶级基础,即狭义的群众基础;对于落后国家来说,重要的则是它的广义的群众基础,主要是工农联盟。俄国是帝国主义国家中最落后的国家,中国则比俄国还要落后,因此,关于党的阶级基础与群众基础的关系,对于俄国和中国具有不同的意义。俄国革命的群众基础是工农联盟,而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群众基础则不限于工农联盟,而是扩展到整个统一战线。
2.共产党的阶级基础与群众基础:新民主主义视野
工农联盟思想和统一战线策略都是无产阶级世界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随着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当俄国等落后国家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纷纷成立后,它们发现自己面对的是一个无产阶级占人口少数的环境。这时候,甚至仅有国内的工农联盟也已经不够,需要建立一个世界范围的广泛的统一战线。列宁提出,俄国革命需要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工农民主革命,第二步才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在不同的时期,俄国的无产阶级政党有不同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第三国际和后来的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建立,可以视为这种理论的应用。
毛泽东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阶级分析的范例,它不仅为中国共产党认清自己的阶级基础指明了方向,而且为它认清自己的群众基础指明了方向;后来的《论人民民主专政》则标志着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关于共产党的阶级基础与群众基础关系理论的成熟。
“人民民主专政”是人民内部的民主和对敌人的专政的结合。那么,人民是什么?毛泽东根据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实际指出,在中国,在新民主主义阶段,人民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些阶级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团结起来,组成自己的国家,选举自己的政府,向着帝国主义的走狗即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及其帮凶们实行专政,实行独裁,压迫这些人,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如要乱说乱动,立即取缔,予以制裁。对于人民内部,则实行民主制度,人民有言论集会结社等项的自由权。选举权,只给人民,不给反动派。这两方面,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4]1475这就是说,在“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中,“人民”是一个统一战线的概念,与作为领导阶级的工人阶级构成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相比,它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基础。
正如强调无产阶级是共产党的阶级基础,并不意味着把共产党人混同于普通的无产者一样,①列宁曾经指出:“党是阶级的先锋队;它的任务决不是反映群众的一般水平,而是带领群众前进。”参见《列宁专题文集·论无产阶级政党》,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38页。强调“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基础,并不意味着把中国共产党员混同于普通的人民群众,而只是说,共产党要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正如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共产党人必须担负起帮助无产阶级形成阶级意识的使命、在列宁那里无产阶级先锋队必须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自己的头脑一样,在中国,作为先锋队的共产党,必须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走上一条正确的革命和建设道路。这同样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共产党的自我教育,另一方面是对群众的教育。对于前者,即党的建设,中国共产党成立的28年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中最为有名的是延安整风;对于后者,毛泽东特别强调:“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因为“农民的经济是分散的,根据苏联的经验,需要很长的时间和细心的工作,才能做到农业社会化”。[4]1477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中国共产党很快致力于对农民和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使得中国共产党的群众基础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3.共产党的阶级基础与群众基础: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即进入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
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决议曾经分析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经济状况和基本矛盾,论述了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任务及其主要途径。决议指出,全国胜利并解决了土地问题以后,中国社会经济中存在着五种成分,即: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其中,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个体经济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过渡的形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向国营经济过渡的形式,所以,主要的经济成分是三种,即社会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其中的个体经济是处于十字路口的经济,它既可以被引导走向社会主义,也可以自发地走向资本主义。这样,与三种基本的经济成分相适应,存在着三种基本的阶级力量:一是工人阶级,二是农民阶级及其他小资产阶级,三是资产阶级。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的主要矛盾必然表现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而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则处于中间地位。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意味着壮大工人阶级队伍,转化小资产阶级队伍,缩小乃至消灭资产阶级队伍。从共产党与其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关系来说,就是不断扩大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直至整个社会结构发生根本的变化。
为了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结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头三年,即1949-1952年,在着重完成民主革命遗留任务的同时,社会主义革命的任务实际上也开始实行了。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没收官僚资本,确立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二是开始将资本主义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三是引导个体农民在土地改革后逐步走上互助合作的道路。经历这样一个过程之后,中国社会形成了以三种基本经济成分为主的阶级结构,为正式开始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准备了条件。中共中央1952年底开始酝酿,并于1953年正式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底,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从此以后,国内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而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1957年,毛泽东在扩大的最高国务会议上发表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指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还存在着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必须区分社会主义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这表明,当时中共领导人认为,共产党的阶级基础已经与群众基础合一。资产阶级已经不再存在,经过改造,它已经消失,变成“人民”的一部分。
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共产党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1950年和1951年,中国共产党在全党范围内开展整风、整党运动,批判居功自傲等错误思想,进行共产党员标准八项条件等的教育;1951年到1952年,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处决了犯有严重贪污罪行的刘青山、张子善两名高级干部。随即又在1952年上半年发起“五反”(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经济情报)运动。这些运动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1957年4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开展了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的整风运动。遗憾的是,在这次整风运动中,面对极少数右派分子的进攻,中央作出错误的判断,反右派斗争被严重地扩大化了,导致1957年9月至10月召开的中共八届三中全会开始改变党的八大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判断,认为当前国内的主要矛盾仍然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矛盾。后来召开的中共八大二次会议正式确认了这个判断。到“文化大革命”期间,更是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要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从此以后,“消灭了阶级之后的阶级斗争”实行了许多年,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关系问题成为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
很多人不知道,按照马克思的看法,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问题本质上是市民社会与国家和法的关系问题。政党处于社会和国家之间,因此同国家一样,以特定的社会结构为基础。作为先锋队党,共产党虽然不同于一般的政党,因为它除了特定的社会结构作为条件外,还表现出特殊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但它同样立足于社会与国家的对立。这意味着,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都是从特定的社会结构中产生出来的。阶级的消灭与社会结构的变革联系在一起。随着阶级在世界历史范围内的消灭,随着“市民社会”被改造为“人类社会”,共产党也将同国家一道走向消失。在那样一个以追求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发展为目标的社会里,由于社会与国家的对立已经消失,每个人都能主宰自己的命运,而整个社会则是一个自由人联合体,因此,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将不再由今天意义上的政党和政府承担,而是由社会从自愿和有能力承担管理和服务任务的人中选拔出来的社会成员承担。这意味着,在共产主义及以后的社会里,对社会成员将不再按照阶级,而是按照联合体中各类共同体的个性进行划分,目的仅仅是为了分类管理和服务,而不是为了剥削和压迫,不是为了统治。那时候人群的分类将遵循与阶级标准截然不同的个性标准。
1.阶级阶层结构与政党存在的社会条件
从世界历史看,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有不同的阶级和阶层结构。虽然名副其实的“政党”是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和以后才正式形成的,但早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就有代表不同阶级和阶层利益的政治派别。古希腊政治学者关于六种政体的轮回和罗马由共和国向帝国转化的历史都证明了这一点。正如《共产党宣言》所指出的那样,“在过去的各个历史时代,我们几乎到处都可以看到社会完全划分为各个不同的等级,看到社会地位分成多种多样的层次”,在古罗马,有贵族、骑士、平民、奴隶,在中世纪,有封建主、臣仆、行会师傅、帮工、农奴,而且几乎在每一个阶级内部又有一些特殊的阶层。这说明,阶级和阶层构成社会的基本结构。早在古希腊时期,柏拉图就注意到,每一个城邦实际上都分裂为 “两个城邦”:穷人的城邦和富人的城邦。这实际上指出了政党存在的社会基础,虽然当时正式的政党还没有产生。对于古罗马来说,斗争不仅在奴隶主和奴隶之间进行,而且在贵族和平民之间进行,正如在中世纪,不仅存在封建主和农奴的斗争,而且存在师傅和帮工、学徒的斗争一样。因此无论在古罗马,还是在中世纪,任何大的社会斗争都有拉帮结派的准政党现象,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资产阶级时代“使阶级对立简单化了。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1]31-32即使如此,马克思和恩格斯仍然认为,资本主义社会除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外,还存在其他从属地位的阶级和阶层,只不过他们的处境不稳定,只有少数能上升为资产者,绝大多数会下降到无产阶级的队伍里来。正是在这一社会结构的背景中,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构成共产党的阶级基础,在不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工农联盟构成它的群众基础。
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并不是马克思提出的,而是资产阶级学者提出的。就此而言,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并不是马克思主义独有的,而是马克思主义者与资产阶级学者所共有的。马克思1852年给约·魏德迈的信中曾经指出:“无论是发现现代社会中有阶级存在或发现各阶级间的斗争,都不是我的功劳。在我以前很久,资产阶级历史编纂学家就已经叙述过阶级斗争的历史发展,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也已经对各个阶级作过经济上的分析。”马克思认为,他的新贡献在于,他不是把阶级斗争视为永恒的自然现象,而是发现了阶级产生、发展和灭亡的历史条件:“我所加上的新内容就是证明了下列几点:(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2)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3)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5]106结合《共产党宣言》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无产阶级政党和作为无产阶级政党之一的共产党并不是凭空产生的,更不是人为制造出来的,而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形形色色的无产阶级政党不过是资产阶级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上工人阶级不同阶层利益的反映。只有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党的共产党,才代表整个共产主义运动之消灭一切阶级和向无阶级社会过渡的性质。
与西方社会中阶层从属于阶级不同,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特点是阶级从属于阶层。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全体社会成员分为官与民两个阶层,其中官阶层又分贵族出身的(士族)官僚和平民出身的(庶族)官僚两个阶层,民阶层中又分出士农工商四个阶层。中国古代的社会结构决定了它的社会斗争特点:首先,在官僚阶层的内部斗争中,贵族政治与平民政治的对立和融合成为周封建制向秦郡县制转变的政治动力,相比之下,后来汉初废除诸侯国和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士族官僚与庶族官僚的斗争,不过是其余脉。在士族制度被废除,科举制度成为官员选拔的主要渠道之后,官僚内部一度出现过朋党之争。其次,由于维持了亚细亚生产方式,官与民的斗争采取了王朝轮回的形式,正是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以及农民与其他各个阶层的复杂的相互作用,决定了每一个王朝从兴起、鼎盛到衰落、灭亡的过程。再次,就民阶层内部的斗争而言,虽然官方认可的是士农工商的“四民”秩序,但四民之间的实际关系并不稳定,随着生产的发展,它们之间的关系处于不断改变之中。以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关系为例,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对立在郡县制社会中虽然表现为主要的阶级对立,但地主和农民都属于同一个社会阶层:四民中的“农”阶层。一般说来,王朝初期地多人少,绝大多数人都是自耕农,可以发挥劳动力的全员优势,从而使经济走向恢复,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两极分化的出现,失地农民逐渐增多,形成不劳动的地主阶级和愿意劳动却失去劳动条件的流民,一旦灾荒来临,流民就被迫起事,推翻这时已经成为地主阶级代表的旧的专制王朝,于是,新王朝建立,进入下一轮循环。因此,在农业经济条件下,农民问题成为主要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再以农业和工商业的关系为例。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由于形成了重农抑商的政策导向,四民结构被固化,工商业者赚钱后不是用来从事资本积累,而是用来买地,变为地主,然后供孩子读书考状元,以便由民阶层进入官阶层,因而无法从工商业者中分离和产生出资产阶级,导致新的、为谋利而谋利的生产方式难以确立自己的统治地位。由此决定了,中国古代虽然一度产生过发达的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但却无法从中产生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或者虽然产生了这种生产关系,也无法占据统治地位,形成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尤其是清朝末年,中国只存在处于“四民”之末的工商业者,不存在西方意义上那种强势的资产阶级,因而当世界历史已经进入西方资产阶级不仅消灭了封建制度、而且通过限制国王的专制权力建立自己的政治统治的时代,中国却仍然在亚细亚生产方式中摸索新的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已经为完成社会和国家的重构这一任务准备好历史条件。如果说,新民主主义革命扫除了官僚资产阶级、买办和地主阶级,那么就可以说,社会主义改造扫除了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从此以后,不仅阶级结构变得越来越简单,而且出现了阶层结构日益简化的倾向,从而导致社会结构扁平化。只是这一改造过程过于急促,形式过于粗糙,其中隐藏的问题没有被充分消化,因此必然产生后来的一再反复。一直到“文化大革命”为止的实践,可以视为对这种反复重构过程的不断实验、不断探索。这种探索尽管以失败而告终,但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教训。可到现在为止,这些经验教训并没有被充分吸收。相反,由于各种各样的阶级偏见和个人成见,特别是由于各种利益集团掺杂其中,从知识分子中寻找自己的代言人,导致很多人不是把这些经验教训当作资源,而是当作包袱。这是令人遗憾的事。
现在到了对这些经验和教训进行反思的时候了。
2.改革开放前阶级斗争理论的激进化
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看法,资本主义灭亡以后,无产阶级消灭了资产阶级,同时就消灭了自身,在那种情况下,也就无所谓共产党的阶级基础或群众基础了。毛泽东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他指出:“阶级消灭了,作为阶级斗争的工具的一切东西,政党和国家机器,将因其丧失作用,没有需要,逐步地衰亡下去。”[4]1468按照这样的理论,1956年底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中国,剥削阶级已经消灭,只剩下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两大劳动阶级,因此大规模(即阶级规模)的阶级斗争已经消失了,除了国际阶级斗争,国内剩下的只是阶级斗争的残余,即零星的、小规模的斗争,而不是整个阶级与整个阶级的斗争。既然如此,敌我矛盾就不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而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当然,人民内部也存在利益差别,但这只是人民内部矛盾,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毛泽东提出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原则”。
后来的反右斗争扩大化,表明对新社会的认识还缺乏经验:一方面,右派的观点既然已经失去其社会基础,包括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那就应当视为主要是一种意识形态斗争、思想斗争,因此应当限制在一定范围;另一方面,应当考虑到当时的社会阶级和阶层结构是否适合生产力的发展,因此防止资产阶级复辟主要应当从经济上考虑。但这两点做得都不够。后来把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当作社会的主要矛盾,形成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恰恰是把阶级主要不是当作一个经济的或社会的范畴,而变成一个意识形态的范畴了。因为,从经济地位来说,工人和农民的阶级地位与资产阶级的阶级地位是完全不同的,从社会地位来说,党内的领导干部与资产阶级也是完全不同的,怎么能够在工人和农民内部尤其是在知识分子内部,或者在党内寻找资产阶级呢?这里的“阶级”划分标准,除了意识形态还能是别的什么吗?以知识分子为例,按照“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说法,它既可能“依附”于资产阶级从而成为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又可能“依附”无产阶级从而成为无产阶级知识分子,既然资产阶级已经消灭,又怎么能轻易抛弃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一部分”的判断呢?
最为荒谬的是把“私”与“公”作为划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标准,甚至“狠斗‘私’字一闪念”。这等于以阶级划分的主观标准取代客观标准,以人性改造工程取代阶级改造工程。而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从来就没有什么固定不变的人性,只有历史地生成着的人性。并不是人们的自私自利之心导致私有制,相反,是私有制导致人们的自私自利之心。而私有制或公有制,却取决于生产力水平和由生产力水平所决定的生产方式,不能随心所欲地加以改变。消灭了私有制,却没有消灭私心,这本身就说明,私有制的消灭并不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是人为的做法,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说法,是一纸“人民法令”的结果。
1956年底,当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时候,生产力水平还很低,不仅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低于中等发达国家。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经济具有必然性,个体的利益差别具有必然性,人们的“私心”也具有必然性。斯密正是在这一意义上用 “看不见的手”提示分工协作能够提高生产力、有利于“做大蛋糕”。在主体分工仍然必须存在的历史条件下,人为泯灭利益差别搞平均主义、大锅饭,只会破坏而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这当然不是说,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是错误的,中国应当停留在新民主主义社会;而只是说,在落后的生产力水平上,不可能建立纯而又纯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相反,应当保持社会主义经济结构的多样性:一方面,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主导地位,不可动摇;另一方面,应当允许和鼓励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非社会主义、乃至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只要它们不是破坏、而是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发展和巩固。因此,问题不在于“看不见的手”所阐发的分工协作原理,而只在于斯密所设想的“商业社会”究竟能否建立起来。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看法,斯密对自发性的强调只能是空想,因为市场经济的自发发展必然导致资本主义。作为“市场经济学之父”,斯密试图通过国家控制,调和不同的阶级利益,实现国民财富的最大化,但他的主张注定是行不通的。商品转化为货币,货币转化为资本,资本从自我增殖到走向自我否定,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自然结果。这意味着,国家不可能独立于市民社会之外,而是由市民社会决定的。除非市民社会与国家的二元分立不再成立,否则国家就只能体现市民社会的要求,不可能由国家建立一个理想的商业社会。
中国1956年底的处境与斯密的设想完全不同。一方面,这是在世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建立的一个社会主义社会,它的经济基础已经是社会主义的,政治上层建筑已经牢牢掌握在无产阶级手中;另一方面,它的生产力水平仍然极低,需要通过发展分工协作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在这一意义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并不必然矛盾,相反,在社会主义的制度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这种体现分工协作要求的生产方式,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我们不允许再出现阶级对立,形成资本主义制度,但容纳阶层对立,以人民内部矛盾的方式解决利益分歧,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的客观要求。只要我们把非社会主义因素限制在阶层的范围内,不让它发展成为一个“新阶级”,那就不必惧怕资本主义复辟。
中国走了很长的一段弯路,最终回到这一认识成果上,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但伴随改革开放而来的必然是阶级和阶层结构的重构。我们不仅放松了对形成新资产阶级的警惕,而且放松了对形成新官僚的警惕,甚至在部分领域出现了资本与权力的勾结。这是导致人民群众对党的阶级基础产生担忧的主要根源。
3.改革开放以来的阶层分化
在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农民是最大的社会阶层,占总人口的绝对多数,地主、官僚、手工业者、小商小贩只占人口的很小比例,阶级和阶层结构相对简单。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中,中国对过去的社会阶级和阶层结构进行革命性改造的结果,是只剩下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从阶级属性上来说,知识分子被认为属于“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所以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可以归并为两大劳动阶级。显然,两大阶级是直接按照生产资料所有制划分的,其中,农民占绝大多数(1978年为82%)。
固定身份的消除、社会结构的扁平化,为建立市场经济准备了条件,成为改革开放的社会基础。在这一意义上,不仅不能说,社会主义制度是市场经济的障碍,相反,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恰恰为中国的市场经济创造了社会基础。前文说过,从中国古代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市场经济中之所以发展不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原因就在于中国古代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阻碍了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自然发展。西方之所以在封建社会末期生长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原因则在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城乡二元结构有利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城市内部发育壮大,首先通过城市反对封建主的斗争确立统一的国内市场,然后通过反对专制王权建立资产阶级统治,为开拓国际市场准备条件。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一方面消除了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一切封建障碍,为中国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准备了社会条件,另一方面又能够在借鉴和吸收发达国家市场经济中体现的先进生产方式的同时,避免西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固有的矛盾。
随着中国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社会的阶级和阶层结构不断发生变化。首先,传统的两大阶级中,农民的比例不断缩小,农民经过“农民工”这一环节向工人转化。其次,工商业工人的比例不断扩大,这体现出整个社会的结构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特征。另一方面,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所占比重不断增加。与此相应,中国不仅重新出现了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而且出现了雇佣劳动者,从而至少在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中,重新出现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对立。知识分子阶层随之出现分化,有的站到劳动群众立场,有的重新站回剥削阶级立场。
可见,社会结构的新变化主要是与职业分化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如果政策明确,本来是可以把阶级限制在特定的阶层中,从而避免新阶级的产生。但实际上并没有做到这一点,结果不仅出现了一个新兴的资产阶级,而且出现了一个官僚阶层,这显然是对党的政策的偏离。在正式讨论这一偏离之前,让我们首先从职业分化的角度研究一下改革开放以来的阶层分化。
与绝大多数已经实现工业化或正在实现工业化的社会一样,在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的分化越来越趋向于表现为职业的分化。职业因素对社会阶层分化的影响在资本主义国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蓝领工人与白领工人的经济差异,二是经理人员与普通工人的经济差异。后者是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股份公司的发展而出现的现象,前者是随着科技进步,尤其是随着后工业社会的到来而出现的现象。在中国工业化的过程中,这两个方面主要表现为体力与非体力劳动者之间的社会经济差异扩大,以及管理者与非管理者之间的社会经济差异扩大。这两个方面的表现都是工业化社会的技术进步和科层组织发展所导致的必然结果。目前,随着经济新常态的到来和工业的去产能化,中国正在由工业社会走向后工业社会,2015年底中国的第三产业在经济增长中占比首次超过50%,因此可以预见,上述现象还将进一步发展。
根据社会学家们的看法,改革开放以来的阶层划分,除了考虑职业分化外,还要兼顾三种资源的占有状况。换言之,还需要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为标准来划分社会阶层:“组织资源包括行政组织资源与政治组织资源,主要指依据国家政权组织和党组织系统而拥有的支配社会资源 (包括人和物)的能力;经济资源主要是指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文化(技术)资源是指社会(通过证书或资格认定)所认可的知识和技能的拥有。在当代中国社会中,这三种资源的拥有状况决定着各社会群体在阶层结构中的位置以及个人的综合社会经济地位。”根据职业分化和资源占有状况,社会学家们把当代中国的社会阶层分为10个社会阶层和5种经济地位。[6]8-9首先,5种经济地位分别是:上层、中上层、中中层、中下层、底层。显然,5种经济地位按照收入高低,分成上、中、下三大类,其中中上层、中中层和中下层属中等收入类。其次,10个社会阶层分别是:(1)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2)经理人员阶层;(3)私营企业主阶层;(4)专业技术人员阶层;(5)办事人员阶层;(6)个体工商户阶层;(7)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8)产业工人阶层;(9)农业劳动者阶层;(10)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
社会学家的社会分层,主要根据社会地位,包括经济收入、影响力、受尊敬程度等。首先,从5种经济地位来看,社会上层主要包括高层领导干部、大企业经理人员、高级专业人员及大私营企业主,中上层主要包括中低层领导干部、大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中小企业经理人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及中等企业主,中中层主要包括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小企业主、办事人员、个体工商户、中高级技工、农业经营大户,中下层主要包括个体劳动者、一般商业服务业人员、工人、农民,底层主要包括生活处于贫困状态并缺乏就业保障的工人、农民和无业、失业、半失业者。其次,从10个社会阶层看,第1阶层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拥有组织资源,第2阶层经理人员阶层拥有文化资源或组织资源,第3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拥有经济资源,第4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拥有文化资源,第5阶层办事人员阶层拥有少量文化资源或组织资源,第6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拥有少量经济资源,第7阶层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第8阶层产业工人阶层、第9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都只拥有很少量的三种资源,第10阶层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基本没有三种资源。再次,从5种社会经济地位和10个阶层的对应关系看,社会上层和中上层都由前四个阶层人员构成,中中层主要由第3、4、5、6、7、8、9这七个阶层的人员组成,中下层主要由第6、7、8、9四个阶层的人员组成,底层则主要由第7、8、9、10四个阶层的人员组成。
从对应关系可以看出阶层的上下流动特点。
社会学家对社会阶层的划分为社会治理提供了根据,但显然,它的前提必须是“敌我矛盾”已经完全消除,只剩下“人民内部矛盾”才行。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对共产党的领导就不会产生任何疑问。实际上,正是由于前面所述的政策偏离,使得一个新的阶级重新产生,才导致了关于中国共产党阶级基础的疑问。现在就让我们来检讨一下这种偏离。
人民群众是一个历史范畴,由此决定了,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必须遵循不同的原则。共产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决定了,在敌我矛盾仍然是主要矛盾的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主要是一个策略性问题而不是战略性问题。但在取得执政地位以后,情况有了重大的变化,随着敌我矛盾退居次要地位,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成为一个战略性问题。因此,我们首先需要回顾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的阐述。
1.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适用民主原则
毛泽东指出,人民内部矛盾一直存在,“但是在各个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在1957年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发表时,“所谓人民内部的矛盾,包括工人阶级内部的矛盾,农民阶级内部的矛盾,知识分子内部的矛盾,工农两个阶级之间的矛盾,工人、农民同知识分子之间的矛盾,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民族资产阶级内部的矛盾,等等”。不仅如此,毛泽东还专门谈到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指出“这种矛盾包括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同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民主同集中的矛盾,领导同被领导之间的矛盾,国家机关某些工作人员的官僚主义作风同群众之间的矛盾”,认为“这种矛盾也是人民内部的一个矛盾”。[7]317-318
值得注意的是,毛泽东把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单列出来,强调“在我们国家里,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与教条主义者们照搬照抄经典作家们关于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对抗性矛盾不同,毛泽东关于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的判断表现出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优点。毛泽东分析说:“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一般地属于人民内部的阶级斗争,这是因为我国的民族资产阶级有两面性。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它有革命性的一面,又有妥协性的一面。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它有剥削工人阶级取得利润的一面,又有拥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因此,民族资产阶级同帝国主义、地主阶级、官僚资产阶级不同,后三者与人民群众的矛盾只能是对抗性矛盾,而前者却不是这样:“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存在着剥削和被剥削的矛盾,这本来是对抗性的矛盾。但是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这两个阶级的对抗性的矛盾如果处理得当,可以转变为非对抗性的矛盾,可以用和平的方法解决这个矛盾。如果我们处理不当,不是对民族资产阶级采取团结、批评、教育的政策,或者民族资产阶级不接受我们的这个政策,那末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就会变成敌我之间的矛盾。”[7]318
人民内部矛盾的解决方式同敌我矛盾不同。毛泽东早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就指出分清敌我的重要性,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则指出人民内部实行民主与对敌人实行专政相结合的原则。换言之,处理敌我矛盾适用专政原则,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则适用民主原则。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由于敌我矛盾已经不是主要矛盾,如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就成为一个核心的问题,这是以前没有遇到过的新局面。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毛泽东指出,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这些原则已经表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我们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宗教信仰等等自由。我们的宪法又规定:国家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国家机关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为人民服务。”因此,新形势下“人民民主专政”意味着“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制度,而由工人阶级团结全体有公民权的人民,首先是农民,向着反动阶级、反动派和反抗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分子实行专政”。毛泽东解释说:“所谓有公民权,在政治方面,就是说有自由和民主的权利。 ”[7]319-320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指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原则。改革开放以来,虽然中国的社会阶层进一步分化,但处理这些阶层之间的矛盾,仍然必须按照这一原则进行。
2.改革开放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
同敌我矛盾不同,人民内部矛盾不是你死我活的问题,而是一个分清是非的问题。这是人民内部矛盾适用民主原则的依据。由民主原则决定了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只能是民主的、说服的、教育的、“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而不能采用“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方法。遗憾的是,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未能正确采用这一方法,随着阶层分化的加剧,社会舆论逐渐走向撕裂,甚至使原本为非对抗性矛盾的人民内部矛盾有走向对抗性的危险。
改革开放初期采取了“不争议”的政策原则,这是有必要的。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原则,实践问题要在实践中才能解决,与实践相关的理论问题也要在实践中才能解决。但这决不是知识界思想懒惰的理由。比如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从理论上看是一个早在中共八大之后就已经解决了的问题,但后来发生了较大变化,阶级斗争重新被扩大化,这个正确的原则被放弃了。改革开放放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改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本来是回到八大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原则上来,但在改革开放过程中,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原则提出之初的阶级和阶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从原来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阶层,到5种经济地位、10个社会阶层,原来的人民内部矛盾,尤其是阶级矛盾的问题,就成为亟待解决的新问题。回避这样的问题,只会导致思想混乱和各行其是,最终使改革开放的共识走向偏离。
以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为例。改革开放以后,中国重新产生了资产阶级,这大概是谁都难以否认的事实。本来,这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并没有什么大不了。毛泽东早在中共八大之后不久就提出,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并把这称为中国的“新经济政策”。这个意见当时就得到了刘少奇和周恩来等领导人的赞同。邓小平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也说过,列宁搞新经济政策是比较对头的。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共产党理应探讨如何对待新的资产阶级。按照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的原则,只要资产阶级不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把自身利益与国家、民族利益一致起来,那么就应当保障他们的私人利益,允许他们得到发展。在这里,虽然就资产阶级剥削工人阶级来说,是对抗性矛盾,但“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这两个阶级的对抗性的矛盾如果处理得当,可以转变为非对抗性的矛盾,可以用和平的方法解决这个矛盾”;相反,如果处理不得当,不是对资产阶级采取“团结、批评、教育”的政策,或者资产阶级“不接受我们的这个政策”,那么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就会变成敌我之间的矛盾。这里,只要把毛泽东原文中的“民族资产阶级”换成“新资产阶级”,那么,按照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关系,并不是什么难事。
遗憾的是,我们的有些政策并“不得当”,不但对新生的资产阶级没有采取“团结、批评、教育”的政策,个别官员甚至迎合、巴结、与之合谋,压制、打击、削弱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资产阶级不仅日渐坐大,而且在炫富的社会氛围中越来越强势,甚至对“人民民主专政”“阶级斗争”等概念一触即跳。结果,人民群众与少数“先富起来的人”之间那种本来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发展为对抗性矛盾;官商勾结起来对付人民群众的局面也在个别地方逐渐形成,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同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走向尖锐化。这本来也是人民内部矛盾,但在一些塌方式腐败的场合,同样发展为对抗性矛盾。
在这一意义上,有必要重新把国家和社会管理人员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纳入到人民内部矛盾的轨道上来。无论是群众路线教育,还是反腐败斗争,都只是拨乱反正的第一步,目的是重新恢复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与此同时,还必须展开对资产阶级的教育运动,把已经失去的阵地一个个重新夺回来。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要想重新获得作为“人民”一员的资格,就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国家整体利益的大局,老老实实接受人民群众的改造。
为此,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本性,正确建构党与群众的关系。
3.新时期如何处理党群关系
在前文中我们曾经强调过,先锋队必须比其他人站得高,看得远。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领导力量,中国共产党必须凸显共产党相对于其他无产阶级政党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优点,尤其是相对于各种非无产阶级政党的优点。
但是,这就要求党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之外,不能有自己的利益。
迄今为止,在这一问题上存在诸多误会。比如,对于党章中规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人表示异议,认为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因为人首先要活着,然后才谈得上为别人服务,这就意味着每个人都必须首先满足自己活着的需要,怎么可能要求“全心全意”呢?有人进一步推论出:对共产党员的要求,只有天使才能做到,凡人做不到,因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只会使人变得虚伪——当面讲为人民服务,背后为自己服务。
这样的观点,如果不是出于故意曲解,那么至少是一种误解。遗憾的是,改革开放延续至今,这已经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误解。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明讲的是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而不是说没有任何利益。无产阶级之所以成为人类解放的“心脏”,正是出于它独特的阶级利益,这也就是众所熟知的“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终解放自身”。列宁谈到先锋队党,毛泽东谈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都是指使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一致起来,而不是不要个人利益。
这里的前提是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在根本上的一致。党的建设,正是为了实现这种一致,也就是使党员站到无产阶级立场上看问题,由后进变先进,能够登高望远。这当然不是否认必要的牺牲。先锋队队员必须比一般队员更勇敢、更有探索精神,更能顾大局、识大体,因而在个人利益越出整体利益的边界时,必须能够约束自己。因此,为了实现长期利益、根本利益的一致,在短期利益不一致时,个人做出必要牺牲,本身就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求的体现。
由此我们就能够理解,为什么说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正如有的人把党性与人性对立起来,认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讲法过于“高大上”一样,有的人把党性与人民性对立起来,甚至主张依法治国就不应该提坚持党的领导。只要理解党的群众路线,就可以看到这种观点的荒谬性。毛泽东在讲到人民内部矛盾只能通过民主的原则加以解决时,特别强调民主与集中的统一,自由与纪律的统一:一方面,“这个自由是有领导的自由,这个民主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不是无政府状态。无政府状态不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愿望”;[7]320另一方面,主张有领导的自由,主张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这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说,人民内部的思想问题、是非的辨别问题,都可以用强制的方法去解决”,相反,“企图用行政命令的方法,用强制的方法解决思想问题,是非问题,不但没有效力,而且是有害的”,甚至“为着维持社会秩序的目的而发布的行政命令,也要伴之以说服教育,单靠行政命令,在许多情况下就行不通”。[7]321-322
毛泽东特别强调,正确区分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并不容易,需要一个学习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犯错误是难免的,重要的是发现了错误要赶紧改正。要善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存在的缺失主要是,对伴随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而来的思想混乱纠正不力,以至于出现了一些地方的党委和政府放弃社会主义对私有制势力的领导权。更加严重的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虽然在国内推翻了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三座大山”,但在国际上,敌对势力仍然存在。在看到采用硬的手段特别是军事手段、制裁手段等等无法动摇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以后,他们采取了软的手段、和平演变的手段特别是历史虚无主义、挑拨离间等手段,利用中国共产党在历史上所犯的错误或者所遭遇的困难,试图从内部瓦解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由于非社会主义成分的发展客观上为国际资产阶级传播他们的腐朽思想提供了土壤,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过程中无论出现的是“左”的错误,还是右的错误,都会导致因为短期利益、眼前利益的差异被放大为根本利益的对立,从而使人民内部矛盾转化为敌我矛盾。
所有这一切,都要求我们重新审视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与群众基础同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世界历史背景的关系,从而为党的未来重新定位。
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最低纲领与最高纲领的统一。随着经济社会新常态的到来,现在到了为它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的关系重新定位的时候了。只有这一定位明确了,党的阶级基础与群众基础的关系才能重新明确起来。
根据十八大以来的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的近期目标是实现中国梦,最终目标仍然是实现共产主义。因此,凡是拥护和促进中国梦实现的就属于人民群众,凡是反对和破坏中国梦实现的就是敌人。但是在人民群众中,只有拥护和促进共产主义的那部分人民群众,才是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从理论上说,这只能是“无产阶级”,即广大的工人群众。在这一意义上,中国共产党仍然是工人政党,而不是全民党。
通常把中国梦简称为 “民族复兴的中国梦”,这突出的是中国梦的近代历史背景,即自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天下史”意义上的中国历史被打断了,中华民族被迫融入世界史,即近代资产阶级主宰的历史。按照这一历史眼光,资本主义世界的中心是英国,中国不过是近代世界的边缘之国。
正是被抛入世界史的天下史,让中华民族跌落尘埃,不得不冷静地看待自己被列强欺凌的现实,抗争弱肉强食的命运。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帮助中华民族接续了被帝国主义打断的历史。是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治国理政思想帮助中国人民延续民族复兴的中国梦。
因此,在这一意义上,“人民”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中国人已经不再是天下史中的“臣民”,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又不允许中国人做资本主义世界秩序中的“公民”,因此只能成为世界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的“人民”。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是这样概括的:“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拿我国的情况来说,在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日本帝国主义、汉奸、亲日派都是人民的敌人。在解放战争时期,美帝国主义和它的走狗即官僚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都是人民的敌人;一切反对这些敌人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7]317毫无疑问,这一标准今天略加修正之后,仍然适用。中国共产党首先必须根据这一标准,认清谁是自己的敌人,谁是自己的人民。决不能像戈尔巴乔夫和当时的苏联共产党那样认贼作父。
按照这一标准,我们的敌人首先是来自境外的敌对势力,主要是各种各样的资本主义势力和其他颠覆势力;其次是境内的敌对势力,主要是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处理不当而堕入帝国主义怀抱的新兴资产阶级及其代言人。凡是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中国梦的实现出心出力的人,都属于人民。其中广大工人和农民群众仍然是人民的主体,这之外的阶级则属于中间势力,有两面性。必须坚持工人阶级(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政权,团结中间派,坚决反对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敌人。
中国未来要走向共产主义社会。共产主义是资本主义的对立面。所谓资本主义,就是资本私人占有,以利润至上主义为标志;所谓共产主义,就是资本公共占有,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标志。因此,中国的私有经济成分,只要愿意在服从和服务于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基础上谋取利润,而不是以利润至上为目标,那么就仍然属于人民群众的范围;只有奉行利润至上主义,为此不惜把个人或企业利润的谋求置于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之上的私有制经济成分,才属于资本主义,因而属于人民的敌人。我们讲中国的私有经济成分是中间阶层,就是由于它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他们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财致富的,从社会主义制度之中得到了好处,因而多数人愿意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另一方面,这部分人又认为社会主义制度成为他们谋求利润的限制,特别是外部有来自国有企业的竞争压力,内部有来自社会主义福利制度和工人阶级受国家法律保护所造成的利润空间压缩,因而又有反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一面。对于这部分中间势力,一定要在团结和保护的基础上进行教育和限制,既不能任由其“自由”发展,从而破坏社会主义的大局;也不能统得过死,损害他们的合法权益和组织生产的积极性。中间阶层的成员,经过自我教育、自我改造已经具备共产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可以把他们吸收进来,帮助他们接受改造,共同推进共产主义事业,但决不能允许他们以本阶级的腐朽思想影响党的组织。
工人和农民两大阶级是“人民”的主要力量。当代中国社会的基本结构由这两大阶级决定,因此,未来中国社会的本质仍然既不是臣民社会,也不是公民社会,而是“人民社会”。中国的全部经济和政治、文化制度,都应按照这一原则重新建构。为此,应当按照革命战争年代工会和农会的形式,重新建立各种经济、政治和文化的自治组织,并逐渐引导他们成为“自由人联合体”。这些组织应当立足于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凡是法律和行政之外的社会事务,都应当由这种群众组织自主地予以解决。这些组织中的共产党员应当起模范带头作用,必要的时候应当建立党的基层组织,以加强对这些群众组织的领导,但不应把党的意志强加给群众。
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或工人阶级)先锋队、中国人民的先锋队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其成员必须是坚定的共产主义战士。他们不仅应当对共产主义有着坚定的信仰,而且应当在理论上了解中国走向共产主义的步骤和条件,在实践中坚定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定地反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这不仅对于中间阶级出身的成员,而且对于农民、甚至工人来说,都是很高的要求。正如列宁指出的那样,甚至连工人运动,只要停留在自发的水平上,也不可能形成科学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既在实践上依赖于阶级斗争的发展水平,也在理论上依赖于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这两大科学发现。因此,每一个有志于成为共产党员的人,都必须接受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实践的锤炼。党向所有的人民群众敞开大门,但决不是全民党;入党门槛必须提高,保证党的纯洁性。
必须重申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先锋队人员不能太多,否则就失去“先锋队”的意义。在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中,中国共产党的队伍增长迅速。部分党员其实是冲着党的执政地位来的,而不是冲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来的。因此,正如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有些公务员见无利可图,正在试图脱离公务员队伍一样,随着“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那些入党动机不纯的党员也会感到党员身份形同鸡肋,甚至成为负担。为了保证党的纯洁性,可以借鉴三反、五反等历史经验,在反腐败和“从严治党”的基础上,对党的队伍进行筛选,把不合格的党员淘汰出去。相应地,实行党政分工、党群分开,把不属于先锋队职能的事务交给政府部门和群众组织。中国共产党应当在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方面,逐步强化自己的功能,以适应未来复杂的斗争局面。
“四个全面”如果得到贯彻,“中国梦”的实现就不是什么难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未来中国共产党会成为“全民党”吗?
仍然可以肯定地说,不会。
首先,从“全面从严治党”的角度来说,中国共产党不仅将抵御权力的腐蚀,而且将抵御资本的腐蚀,因此它既不可能成为专权擅权的党,也不可能成为资本家的党,相反,作为“先锋队”党,它将在在理论上和实践上体现《共产党宣言》的要求,成为一个先锋党,带领全国人民走向全面发展和自由发展的新境界。这意味着,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基础将会更牢固。
其次,从“全面依法治国”的角度来看,中国共产党的党性和全体人民群众的人民性将实现高度统一,社会将在许多数领域实现自治,共产党的领导将更多地体现在法律法规中。这意味着,作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的群众基础将会更扎实。
再次,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角度来看,中国共产党必须把国家面貌的改变、群众面貌的改变同党的自我改变结合起来,不断根据形势变革的要求,加强学习,提高解决新问题、探索新境界的能力,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把它们凝结到社会主义法制的升级换代中去。
最后,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角度来说,中国将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强国,那时候的中国已经完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任务,将进入社会主义中级或高级阶段,为向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过渡准备条件。这意味着,作为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已经为新的历史任务做好了准备。
前面我们已经谈到,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连中等发达国家都没有达到,当然更达不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水平,而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应当高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国在完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建设目标后,虽然离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仍有差距,但历史任务的性质将发生根本改变,为此,中国共产党必须做好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准备。
这并不是唱高调。所有发达国家的问题,都在于它们的政党只是宗派性政党或朋党,而缺乏一个先锋队党。这样就使得它们的民主制度只能是一种瓜分政治权力的“分蛋糕”机制,而不是“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发展”的“做大蛋糕”机制。如果中国共产党能够保持自己的“先锋队”党的性质,那么,它将不仅为中国整合随职业分化产生的未来种种社会阶层做好准备,而且为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永不停止地争夺方向盘的资产阶级民主政治提供一种可供选择的替代方案。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6]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7]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6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
[责任编辑 沈斐]
Theoretical Barriers to Market-Oriented Reform of the Soviet Union
LU Nanquan
(Centre of Russian Studies,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Beijing 100007,China)
The economic system was under great influence of the economic theory.One of the theoretical barriers to economic reform of the Soviet Union was its excessive reliance on product economic view rather than a market-oriented economic system.During the Stalin era,the Soviet Union adopted a rigid,dogmatic approach to the theory of commodity-monetary relations proposed by Marx and Engels.Despite of the large number of relevant studies during the Khrushchev era,the economic reform merely focused on adjust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state and local government,making regional mandatory plans as the replacement of state ones.As for the Brezhnev era,there had been a fierce criticism on “market socialism”.Different political groups did not reach a consensus on the market-economy oriented reform until the dissolution of the Soviet Union.As the Soviet Communist Party abandoned the leadership and socialist system,the Soviet Union was finally dissolved and lost any chance to establish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the Soviet Union;economic reform;theoretical barriers;product economic view
B03;D2
:A
:1674-0955(2017)01-0082-14
2016-02-22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需要结构的生产与经济空间的扩张研究”(14BZX014)的阶段性成果。
马拥军,男,山东临朐人,哲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