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党委会的形成到党委会工作方法的提出

2017-01-25 01:04李蓉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党委会党章中央

李蓉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北京100080)

从党委会的形成到党委会工作方法的提出

李蓉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北京100080)

在党自身建设的历史中,党的组织建设,包括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其内部的机制的建构,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我们重温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实际上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打江山的28年间,党在自身建设方面宝贵经验的总结。这些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既蕴含着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的一般要求,又体现了中国作风和中国方式。对于现今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学习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学习掌握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仍然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党委会;《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两学一做”

在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的历史中,党的组织建设,包括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其内部的机制的建构,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理论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等,也都和组织建设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相互支持、补充,只是角度和强调的重点有别。

从以党成立以来96年的历史为背景,回顾党的委员会制度的形成、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作用,到党委会工作方法的提出,及其历史意义、现实意义,我们可以看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到夺取全国胜利的28年间,中国共产党从理想信念的确定到纲领宗旨的确定,从组织的设置(可称为硬件)到组织内部的协调(可称为软件的配置),已经构建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完善的系统。

而从党的委员会这个组织形式的确立(1922年),到党委会工作方法的提出(1949年),走过了27年时间,经历了大革命、土地革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风风雨雨。党的组织,从最初的50多人发展到2016年的8800多万名党员,取得了革命、建设、改革开放的辉煌成就。究其原因,党组织的设置和其内部的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也直接关系和影响到国家和民族的命运和前途。所以,中国共产党肩负着重大的历史责任和使命,必须与时俱进,既要保持先进性、纯洁性,又要保持活力、战斗力和凝聚力。

中国共产党在不断地推陈出新,同时也注意历史的延续,优秀文化的传承,党的光荣传统作风的继承和发扬。在这个意义上,我们重温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实际上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打江山的28年间,党在自身建设方面宝贵经验的总结。

一、在“两学一做”活动中重温《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意义

最近在全党范围内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即“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就是一项加强党的建设的新措施、新办法。

(一)“两学一做”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新举措

随着社会的发展、条件的变化,党的建设需要与时俱进,不断采取新的措施、新的办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要求简洁而明了,极具针对性和操作性。

党章党规,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就确定和遵循的基本组织原则,也是适应着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对每个共产党员提出的起码要求。系列讲话,则是习近平同志近年来的多次讲话,特别是其中提出的共产党员要加强党性修养,始终心系党、心系人民、心系国家,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等重要内容。2016年2月25日,中组部下发通知,传达了习近平同志要求全党重温《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指示。通过“两学一做”活动,可以弄清楚每一名共产党员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明白党组织对每个党员最基本的要求是什么。这是一次很有意义的学习教育,也是提高党员党性,保持和增强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大举措。

我们的学习路径是通过重温《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学习和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学习和掌握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二)《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丰富内容

收入《毛泽东选集》第4卷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是毛泽东在1949年3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所作的会议总结的第二部分,共2761个字,分为12条。一、党委书记要善于当“班长”。二、要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三、“互通情报”。四、不懂得和不了解的东西要问下级,不要轻易表示赞成或反对。五、学会“弹钢琴”。六、要“抓紧”。七、胸中有“数”。八、“安民告示”。九、“精兵简政”。十、注意团结那些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一道工作。十一、力戒骄傲。十二、划清两种界限。

(三)《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历史意义

1.《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提出的历史背景

《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提出,面临的形势和重大变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即将取得全国胜利,即将由局部执政的党成为全国执政的党。党怎样适应新的形势,继续发挥好领导作用、保持党的先进性,巩固执政党地位?这是党在千头万绪的工作中,必须考虑的一个重大问题。

1949年3月5日至13日,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在西柏坡(原河北省建屏县西柏坡村,今属平山县)召开。全会讨论在全国胜利的局面下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转到城市,以生产建设为中心任务;研究和规定党在全国胜利后,使中国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的总任务和主要途径;号召全党在胜利面前,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的作风(两个务必)。

全会最后一天即3月13日,通过了根据毛泽东的报告写成的《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决议通过前,毛泽东作了会议总结。总结共10个部分:(一)对各战略区工作的基本估计;(二)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三)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的统一;(四)关于十月革命和中国革命的关系;(五)“毕其功于一役”;(六)如何帮助王明同志改正错误;(七)关于工人罢工和依靠工人阶级问题;(八)中央政治局继续工作,这次全会不再增选;(九)人民代表会议制度和党的代表会议制度;(十)中央人民政府的主要人选。

为迎接新中国的建立,工作千头万绪。毛泽东保持清醒头脑,分析估计工作后便提出党委会的工作方法问题。

2.正确的工作方法的重要性

《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是一篇加强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提升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光辉文献。

毛泽东在《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中对工作方法的地位和作用有明确的论述,主要观点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正确的工作方法是各级党委会搞好工作的重要保障。毛泽东在《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中指出:“我和政治局的同志觉得,要有以上这些方法,才能把党委的工作搞好。除了开好代表大会以外,党的各级委员会把自己的领导工作做好,是极为重要的。我们一定要讲究工作方法,把党委的领导工作提高一步。”[1]189-193

(2)正确的工作方法直接关系到党的方针政策的能否落实。“目前各中央局、分局都领导很大的地区,担负很繁重的任务。领导工作不仅要决定方针政策,还要制定正确的工作方法。有了正确的方针政策,如果在工作方法上疏忽了,还是要发生问题。”

(3)做好各级党委会的领导工作和开好党的代表大会同等重要。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党的最高机关就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而其闭会期间,则是中央委员会。这是1922年中共二大章程就已经明文规定的。全国代表大会为党的最高机关;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机关。对各级党委会来说,代表大会的地位和党委会同样重要。

3.《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核心是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一贯的组织原则。既充分发扬民主,反对个人包办、独断专行等错误;又要在民主的基础上进行集中,反对无政府主义、自由主义等倾向。集体决策、分工负责是党委会的一个根本原则。

二、党的委员会制度的确立和形成

(一)委员会、党委会、党委的含义

委员会,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政党、团体、机关、学校中的集体领导组织;或机关团体、学校等为了完成一定的任务而设立的专门组织。

党委会,是指党的委员会。特指中国共产党的各级委员会。如省、市、县各级委员会,可以说是各级党委会的简称。党委,是党委会的简称。

(二)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成立时就确定的组织机构名称

党委会的由来。回顾历史可以发现,在1921年7月召开的中共一大上,当时只有50多名党员的中国共产党,在代表大会上提出和讨论了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有资料说是陈独秀起草的),纲领规定:“凡有党员五人以上的地方,应成立委员会。”[2]2这就是说,中国共产党从宣告成立,就要求共产党员组织起来,在一定的组织范围内活动。“委员会”,是党员的组织机构名称。

中共一大党纲明确规定,“凡是党员不超过十人的地方委员会,应设书记一人;超过十人的应设财务委员、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一人;超过三十人的,应从委员会的委员中选出一个执行委员会。”“委员会的党员人数超过五百,或同一地方设有五个委员会时,应由全国代表会议委派十人组成执行委员会。如上述要求不能实现,应成立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上为俄文稿。英文稿的此条文字为:“在党员人数超过五百,或已成立五个以上地方执行委员会时,应选择一适当地点成立由全国代表会议选出之十名委员,组成之中央执行委员会。如果上述条件尚不具备,应组织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以应需要。”)

这些规定说明,组织起来的党员,要根据党员的人数多少,决定组织的规模,并进行适当的分工。学者们认为,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规定了实行委员会制。所谓委员会制,就是一种集体领导的组织模式,推选若干委员来履行组织的职责。

党的组织模式确定后,如何开展组织活动?也要制定相应的规则。为此,中共一大党纲在谈到地方委员会时指出:“执行委员会的章程另订”。在谈到中央执行委员会时提出:“关于执行委员会的工作和组织细则另订”。这说明,中共一大对执行委员会这一组织高度重视,所以要对其专门制定章程和工作细则、组织细则。关于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组织章程是中共三大才讨论通过的,地方的则未见到专门文件。

中国共产党在之后的实践中发现,“执行委员会”的称谓对组织的职能和职责似乎都有所限制,很容易被理解为只是被动的“执行”。事实上各级组织确实不光是“执行”的问题。特别是中央一级,在党的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党的中央机关还有制定政策的问题。即使在地方一级,也不光是死板的单纯的“执行”问题,还要有创造性、创新性的问题。所以,从1927年中共五大起,不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直接称为“委员会”,去掉了“执行”二字。

96年来,中国共产党能够从小到大、由弱到强走到今天,党章党规是极其重要而坚强的保证。而关于委员会的制度,也一直延续到今天,成为中国共产党能够率领全党和全国人民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重要保障。

(三)关于党的组织机构的若干规定

党的一大没有正式的党章,但是通过纲领(列有第15条但漏第11条,实际为14条)。最重要的是第一条确定党的名称,宣告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第二条规定党的纲领(4个方面):(1)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2)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直到阶级斗争结束,即直到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3)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4)联合共产国际。中共一大将党章的内容和党纲的内容合在一起。第三条是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党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实行社会革命。第四条是党员条件,还有党的纪律,等等。考虑到党员数量少(有档案资料记载为53人)和地方组织尚不健全(全国只有6个小组)的情况,中共一大决定暂不成立中央执行委员会,只设立中央局作为中央的临时领导机构,选举陈独秀担任书记(有资料记载副书记为周佛海)。

中共一大后,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迅速发展,党员由50多人发展到195人,党的地方组织也有所增加。因此,迫切需要制定正式的章程来指导和协调党内生活,统一全党行动,以确保党的任务和纲领的完成。于是,1922年中共二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简称二大党章,成为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正式党章,共6章、29条。分为党员、组织、会议、纪律、经费、附则六个部分。其中,对党员条件和入党手续,党的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党的各级组织的建设、党的纪律等作了具体规定。

关于党的组织,二大党章设有专章、7条,对党的各级组织的设置作了明确的规定,使党的组织形成为一个系统。党的各级组织包括:中央执行委员会、区执行委员会、地方执行委员会及支部、党的小组。党的组织系统为中央、区、地方及支部四级体制。中央、区、地方设立执行委员会,支部则由地方委派干部。“各农村各工厂各铁路各矿山各兵营各学校等机关及附近,凡有党员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组,每组公推一人为组长,隶属地方支部。”“各组组织,为本党组织系统,训练党员及党员活动之基本单位,凡党员皆必须加入。”其中第一次提到党的“组织系统”。

二大党章对党的组织规定,比一大党纲有明显的进步,不仅内容更加丰富,而且更为具体。依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二大党章对党的各级组织作出了四种非常重要的制度规定。一是“推举制”,即各级执行委员会委员均由党员大会或代表会”推举“产生;二是“任期制”,即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任期半年,可以连选连任;三是“分权制”,即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大会的各种决议,审议及决定本党政策及一切进行方法,区及地方执行委员会执行上级机关的决议并在其范围及权限以内审议及决定一切进行方法;四是“委员长制”,各委员会均互推委员长一人总理党务及会计,其余委员则协同委员长分掌各项工作。

同时,中共二大还通过了《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其中,首先强调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说明“我们共产党,不是‘知识者所组织的马克思学会’也不是‘少数共产主义者离开群众之空想的革命团体’,‘应当是无产阶级中最有革命精神的广大群众组织起来为无产阶级之利益而奋斗的政党,为无产阶级做革命运动的急先锋’”。这就澄清了在这个问题上的模糊认识。同时,文件强调了党和群众的关系、党的纪律,认为这是“两个重大的律”即重大的带规律性的问题。中国共产党的活动“必须是不离开群众的”;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与训练必须是很严密的集权的有纪律的”。

中共二大通过的这个重要文件,全文不到千字(只有816个字),却第一次对党的组织建设的原则、方针等问题作出了比较具体、明确的规定。这也成为今天中国共产党强调群众路线、群众实践,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最初文件依据和重要思想源头,对于党的自身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这就是说,加强党的建设,是贯彻实施党的纲领的重要组织保证。

1923年6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共三大,修订通过了新的党章,同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这是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关于党中央组织结构、职权分工、工作制度等第一个法规性文件。全文773个字,10个方面,主要内容有:

(一)规定了中央执行委员会的产生、地位及担负的各项任务。文件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由本党常年大会选出。”它的地位和任务是:“一切行动对大会负责,在两大会之间为本党最高指导机关,管理各区各地方之行动,发行用本党名义之出版物;并管理派遣做青年,妇女,劳工,农民等工作之职员。”所以,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对各地区和青年、妇女、工人、农民等各方面的指导工作。

(二)规定了中央执行委员会的人员、分工及报告制度。“中央执行委员会以九人组织之。中央委员缺职时应以候补委员补缺。”中央执行委员会一旦成立,就要立即开始履行工作职责,不能有丝毫懈怠。“大会后之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即应分配工作,并选举五人组织中央局。”其余四人分派各地,赞助该地方委员会一同工作,每星期将所在地情形报告中央局一次。

(三)关于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局应担负的职权。在中央执行委员会基础上选举产生的中央局,实际上是党的领导核心。“中央局以中央执行委员会名义行使职权,由执行委员会选出委员长秘书及会计三人,分别执行具体职务。”其职务包括:1.“委员长主席一切中央局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会议,遇委员长缺席时,由中央局互推一人代理委员长之职权。”2.秘书员负责本党内外文书及通信及开会记录之责任,并管理本党文件。本党一切函件须由委员长及秘书签字。3.会计在中央督察之下,管理本党财政行政,并对于各区各地方及本党一切机关之财政行政负责。

(四)关于中央执行委员会的会议制度。可分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常会、中央局、特别会议几种。根据需要,“中央执行委员会常会每四个月开一次,中央局每星期开会一次。中央局自己或经中央执行委员四人之请求,可召集特别会议”。在请求召集特别会议时,需要书面说明开会讨论之问题及其理由。

(五)关于中央执行委员会召集人的规定。会议主要由委员长和秘书负责召集和准备日程等。“中央执行委员会之一切会议,须由委员长与秘书召集之,附加会议之日程。”

(六)关于会议决定权问题。“中央执行委员会及中央局之一切决定,以多数取决,但召集临时全党大会之议决,须以三分之二的多数取决。”基本上还是遵循着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七)关于中央执行委员会召集全国大会时应负的责任。要求“中央执行委员会,须在全党大会开会日期前至少两月通知召集,附寄议事日程草案,并请地方于通知后一月内交齐议案。各地方议案须互换”。按此规定,中央要提前通知、提供草案,并交换地方议案;而地方则要限期交齐议案。而且,“中央执行委员会之报告,在开会一月之前寄与地方”;“中央执行委员会财政报告,由大会指定审查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不得当选)审查后报告大会”。这些有关党的代表大会非常细致而重要的工作,在中共三大第一次有了明确规定。

(八)关于党的临时大会。从中共二大起就规定一年召开一次党的代表大会,而有时需要召开临时大会,其具体程序是:“如有本党三分一之区代表全党三分一之党员之请求时,执行委员会必须在接到请求书之一月内召集本党临时大会。请求书上必须说明请求召集临时大会之理由。”[2]453-454

上述规定,有许多规矩。2016年1月13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讲话提出,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1月16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进一步提出:“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一条根本的政治规矩。”像中国共产党这样一个拥有80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纪律和规矩,就注定成为一盘散沙。而“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现行党章是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修改制定的。30多年来,在保持党章基本内容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形势和任务发展变化,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和十八大都对党章作了不同程度的修改。

党的纪律,这是对党员的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这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还形成了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习近平说,西柏坡“这里是立规矩的地方”。中国共产党1949年在西柏坡立下了“六条规矩”:“一、不做寿;二、不送礼;三、少敬酒;四、少拍掌;五、不以人名作地名;六、不要把中国同志同马恩列斯平列。”

三、党委会制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不断完善

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如何保障这个制度,使其在执行中更好发挥集体领导作用?采取和通过什么具体措施?中国共产党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提高。以1921年至1949年夺取全国性胜利的历史为限。

(一)建党初期对党委会的有关规定

党的一大没有正式的党章,但是通过纲领将党章的内容和党纲的内容合在一起。党的一大考虑到党员数量少和地方组织尚不健全的情况,决定暂不成立中央执行委员会,只设立中央局作为中央的临时领导机构,选举陈独秀担任书记。

党的二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这也是一个正式的党章。其中规定,选举产生中央执行委员会。陈独秀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这个章程分6章、29条,详细规定了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党的组织系统,以及党的组织原则、纪律和其他制度。

中共二大章程规定:全国代表大会为党的最高机关;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机关;全国代表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决议,全体党员必须绝对服从;党的一切决议均取决于多数,少数绝对服从多数。它要求从党的中央到基层组织都要有严密的组织系统,要有集权精神与铁的纪律,避免无政府的“乌合的状态”;无论何时何地,每个党员的言论必须是党的言论,每个党员的活动必须是党的活动。每个党员都要在行动上受党中军队式的训练,不能以资产阶级法律秩序的观念来看待党内的纪律与集权,而“应以共产革命在事实上所需要的观念施行之”。

中共二大还强调,要把党建设成为一个能够实行无产阶级革命的“大的群众党”,既不是学会组织,也“不是少数人空想的革命团体”。“我们的组织与训练必须是很严密的集权的有纪律的,我们的活动必须是不离开群众的。”

上述规定,对于把党建设成为一个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集中统一的无产阶级政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正因为“我们的党从最初组织起就有自我批评和思想斗争,就确定了民主集中制,就有严格的组织与纪律,就不允许派别的存在,就严厉地反对了自由主义、工会独立主义、经济主义等,因此在我们党内公开提出系统的组织上的右倾机会主义的理论,是还没有的”。“就这方面说,我们走了直路”。[3]235-236

党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实行严格的纪律,对违反纪律、不符合标准的党员予以严肃处理。陈公博和周佛海两人在建立党的早期组织过程中曾做过一些工作,并被选为代表出席了党的一大,但不久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党毫不留情地将这样的人清理出去,因而保持了党组织的纯洁性。

中共三大时的党员为420人;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共6章30条。它和二大通过的党章相比较,基本是二大党章原来的结构和内容,只是个别条文有改动。如在关于党员入党手续方面,第一次规定了新党员候补期(劳动者三个月,非劳动者六个月)。党章还分别规定了候补党员和正式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1925年1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章程规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将党的支部规定为党的基层单位。并规定从四大开始对中央委员会委员长的职务,改称为“总书记”;地方各级党的执行委员会的委员长职务,改称为“书记”。

1927年4月至5月中共在武汉召开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没有专门讨论修改党章的问题,在五大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中,“认定必须改正并补充旧时的党章”。五大闭幕后不久,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27年6月1日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案》。这个修正章程决案共有12章85条,对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作了许多新的补充和修正,特别是在党的组织系统方面,作出了较前四个党章更为详尽系统的规定。其中,第一次明确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这是在我们党的根本法规上,第一次出现民主集中制的提法。同时,第一次规定入党者的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第一次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列入党章。修正章程在“党的中央机关”一章中,明文规定中央委员会除选举正式中央委员一人为总书记外,还要选举“中央正式委员若干人组织中央政治局指导全国一切政治工作”,体现了加强集体领导的精神。从此,中央政治局开始设立。

(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

大革命失败后,中共中央召开八七会议,在重要的转折时期,提出正确的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方针。

1927年9月毛泽东率领秋收起义军在攻打大中城市失利后,向南转移,途中处境十分困难。部队中党的组织不健全,思想比较混乱;缺乏弹药,没有给养,指战员伤病残增多;在江西省萍乡县芦溪又遭敌人伏击,总指挥卢德铭牺牲。因此,许多人情绪低落,不少人离队。9月29日,部队到达江西省永新县三湾村时,前委决定对保留下来的不足千人的队伍进行改编:由原来的一个师缩编为一个团;建立党的各级组织和党代表制度,党的支部建在连上,班、排有小组,连以上设党代表,营、团建立党委;在连以上建立各级士兵委员会,实行民主制度,在政治上官兵平等。三湾改编从组织上确立了党对军队的领导,是把工农革命军建设成为无产阶级领导的新型人民军队的重要开端。

(三)全国抗日战争时期

全国抗战爆发前后,中国共产党人认识到,必须在抗日战争中发挥“重大的领导和推动作用”。[4]206毛泽东提出“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提出共产党员要在民族战争中发挥模范作用,要在军队、政府、群众工作等各方面争当模范,发挥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中的中流砥柱的作用。

在抗战最困难的时期,为了迎接新的大发展局面的到来做好准备,中共中央要求各地大力加强党的建设,采取了一些新的措施。1941年7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指出:要把中国共产党进一步建设成为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什维克化的党,以担负起伟大而艰难的革命事业。这就要求全体党员和党的各个组成部分都在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和统一纪律下面,团结起来,成为有组织的整体;要求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更加增强自己的党性锻炼,把个人利益服从于党的利益,把个别党的组成部分的利益服从于全党的利益,使全党团结得像一个人一样。决定指出党内存在的各种违反党性的错误倾向,如个人主义、无组织状态、分散主义等,并提出了克服这些错误倾向的办法。自此以后,增强党性锻炼成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了适应残酷的战争环境,解决抗日根据地党政军民关系中某些不协调的现象,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1942年9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决定指出:“根据地领导的统一与一元化,应当表现在每个根据地有一个统一的领导一切的党的委员会。”这里所说的统一领导,是指党从政治上对政权、军队、民众团体等一切其他组织的领导,是指大政方针的领导,而不是领导一切具体事务,更不是包办代替一切工作。决定规定:中央代表机关(中央局、分局)及各级党委(区党委、地委)为各地区的最高领导机关,统一对各地区党政军民工作的领导;中央代表机关及区党委、地委的决议、决定和指示,同级政府的党团,军队的军政委员会、政治部和民众团体的党团及党员,均须无条件执行;各级党委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

根据这个决定的精神,中共中央先后建立和健全了在各地区的中央代表机构。各中央局(分局)都直属中共中央。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实行,增加了党的团结,统一了抗日根据地各部门的工作步调,保证了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对敌斗争的发展及根据地的巩固和建设。

(四)解放战争时期

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是全国解放战争最终胜利的重要保证。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党的队伍空前壮大。中共中央大力加强党的建设,经过整党、整军运动的相继开展,进一步巩固党的组织,提高广大党员的觉悟,保证了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始终站在人民解放斗争的最前列,成为团结人民、争取胜利的坚强核心。面对即将夺取全国政权的新形势、新情况,中共中央适时地强调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组织性纪律性,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定期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党委制,不仅使党的团结和统一达到了延安整风运动以来的历史新高度,而且切实保证了党的纲领、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

四、从健全党委制到《党委会的工作方法》

党的委员会从建立到健全是一个由粗到精、从比较笼统到相当具体的提高过程。这其中,首先遇到的是如何认识首长制和党委制及其关系问题。此时,原新四军领导人陈毅(1947年后山东野战军和华中野战军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命令进行合编,组成华东野战军,由陈毅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在此过程中对党委会问题有过深入思考,并和毛泽东有过交流,这对毛泽东了解部队情况有所帮助,使他对党委领导和首长制有了比较。

(一)首长制和党委制的关系

1947年2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军队中组织党委会的指示,指出:“关于军队中党的组织形式,七大时已有原则决定,应根据古田会议决议的原则,组织军队中各级党委会,以避免军队中单纯的首长制所产生的一些缺点。根据晋冀鲁豫实行这种改组的经验,证明这种改组是正确的,举凡关于作战、工作、政策及干部等问题,除紧急情况之处断应由首长担负外,在一般情况下,经过军队中各级党委会之民主讨论和决定,再由首长执行,较少数首长人员之间商谈解决,更为全面与适当,因而加强党对军队的领导作用,使各种工作能更好的进行。”[5]171按照中共中央的这个指示,各军区、各野战军的团以上单位先后将军政委员会改组为党的委员会,从而有效地加强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同年12月底,陈毅奉命到陕北米脂县参加中央十二月会议。中央十二月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为了全面制定党的行动纲领,准备夺取全国胜利。1948年1月7日,陈毅奉命赶到目的地时,会议已经结束。按照毛泽东的安排,陈毅看了会议文件和记录,随后于2月4日离开杨家沟东返。

在杨家沟近1个月的时间里,陈毅同毛泽东谈到党委会问题。毛泽东把党委领导和首长制进行了比较,认为“首长制与党委领导各有好处,实行党委领导,能够发扬民主,一切问题经过讨论,可以更正确,毛病就是什么问题都要议一下,可能动摇决心;首长制不大民主,形成个人领导,但首长保有最后决定权,可以避免议论纷纷”。陈毅说:“首长制和党委领导可以结合,只要运用得好,不一定会矛盾。”毛泽东也同意这种看法。二者结合的办法,就是党委领导第一,首长制第二,党委会闭会后,就行首长制。[6]451

陈毅返回华东野战军后,于1948年4月写下了《谈谈党委领导问题》,认为因为党委制和首长制要二者结合,所以“要教育干部不能因健全党委领导而轻视首长职权,同时,不能因保留首长制而削弱党委领导,不能两者矛盾,而是应当结合,环境许可时,应尽量民主讨论,求得意见一致,环境不许可讨论时,首长就要大胆负责,决定问题,不要顾虑人家说你独裁,我们要强调民主,但不要因此减弱军政首长的威信。在党委开会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允许争论,但一经决议,就要无条件的服从党委领导,坚决执行党委决议,这才是原则态度”。[6]451-452

陈毅认为:“党委会研究问题时,允许意见分歧,允许争论,但最后一定要求得一致,求得一个正确的意见。党委书记不要认为非通过我的意见不可,那样就会变成党内家长制。党委书记要善于吸收意见,自己的意见不妥当,要善于撤回,但不是人家一提出不相同的意见,就撤回自己的意见,那样就会变成没有主见没有中心,应当深思熟虑,对原则问题一定要坚持,具体方法问题尽可能吸收和采取人家的意见,使人家感觉在党委里面还能起些作用,积极性才会提高。”[6]452

陈毅还对部队中设立党委时,“书记是否一定由政委担任?”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陈毅认为:“党委书记与政委之间应互相尊重。”党委书记也不是样样事情都要管。“书记的职责只是在党委会开会时,他当主席,讨论问题分歧最后决定时,他投最后一票来决定问题,闭会后督促决议的执行,协助各部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研究工作的经验,准备下次党委会的议事日程,各部门的具体工作不要去干涉,不要什么事都要照自己的意见办,更不要以为不照自己的意见办事就是反党,因为党委之间,没有我大你小之分,只有意见是非之别,党委书记如果认为自己意见对,就要想办法说服其他委员,自己意见不对,就要吸收人家意见,书记只是党委的中心,不要把‘中心’变成‘独裁’。党委会开会后,具体工作也要有商量。但到了十分必要的时候,部队属于生死存亡关头,就要能‘独断’,那种时候就靠首长的决心与魄力,其他同志要保证他的决心贯彻,不要动摇他的决心,即算错了,以后再讲。”[6]453

陈毅认为:“军队比地方不同,有时非靠首长决断不可,发扬民主不能妨碍这种必要的个人决断。但这种情况一般不多,不能因需要首长决断而否定发扬民主。有些同志喜欢简单,怕麻烦,可能认为这样是太麻烦,不好办,这种想法必须纠正。”[6]453-454

(二)《关于健全党委制》文件的起草

鉴于陈毅提出的观点和看法很有代表性,如何健全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是一个极为重大且有普遍性的问题,毛泽东于1948年9月20日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健全党委制》的文件,明确提出健全党委制的任务。

按通常的理解,强调“健全”的意思,实际上是指原来已经有的党委制,还存在着缺陷和不足。针对当时党内特别是党委会工作存在的问题,比如:“重要问题的解决,不是由党委会议做决定,而是由个人做决定,党委委员等于虚设。委员间意见分歧的事亦无由解决,并且听任这些分歧长期地不加解决。党委委员间所保持的只是形式上的一致,而不是实质上的一致”。这里实际上批评的是两个问题,一是党委会由个人包办,二是党委会内部长期存在分歧。毛泽东强调,“此种情形必须加以改变”。如何改变?“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必须把制度健全起来。

为此,毛泽东在文件中强调:各级党委,必须建立健全党委会议制度,一切重要问题均须交委员会讨论,由到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作出明确决定,然后分别执行。从中央局至地委,从前委至旅委以及军区(军分会或领导小组)、政府党组、民众团体党组、通讯社和报社党组,地委、旅委以下的党委亦应如此。高级领导机关的部(例如宣传部、组织部)、委(例如工委、妇委、青委)、校(例如党校)、室(例如研究室),亦应有领导分子的集体会议。党委会讨论重要问题,当然不是无关重要的小问题或者已经会议讨论解决只待执行的问题。(这实际上是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体决策,集中和发挥集体的智慧。)

同时,还要注意每次会议时间不可太长,会议次数不可太频繁,不可沉溺于细小问题的讨论,以免妨碍工作。在会议之前,对于复杂的和有分歧意见的重要问题,又须有个人商谈,使委员们有思想准备(安民告示),以免会议决定流于形式或不能作出决定。委员会又须分别为常委会和全体会两种,不可混在一起。此外,还须注意,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二者不可偏废。军队在作战时和情况需要时,首长有临机处置之权。[7]1340-1341这个文件言简意赅,仅567个字,但在党的制度建设史上却意义重大。

对于这一健全党委制的文件,邓小平在1956年9月16日中共八大上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曾深刻地阐述了其重要性。他指出:“在我们党内,从长时期以来,由党的集体而不由个人决定重大的问题,已经形成一个传统。违背集体领导原则的现象虽然在党内经常发生,但是这种现象一经发现,就受到党中央的批判和纠正。中央在一九四八年九月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对于加强党的集体领导,尤其起了重大的作用。”“这个决定在全党实行了,并且直到现在仍然保持着它的效力。”“这个决定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总结了党内认真实行集体领导的成功的经验,促使那些把集体领导变为有名无实的组织纠正自己的错误,并且扩大了实行集体领导的范围。”[8]229,230

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这个文件,不仅使党内民主得到进一步发扬,党内政治生活更为融洽,更为重要的是为党的路线方针的贯彻执行,提供了更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了“发展党内民主”,[9]137毛泽东在1948年9月更深入地探讨了发扬党内民主和党的制度的关系。他指出:“实现党内民主的办法,是实行代表大会及代表会议的制度。”代表大会制度和代表会议制度都是发扬党内民主的制度。这就是说,共产党不仅在一般意义上强调发扬党内民主,还要以党的代表大会及代表会议制度来加以保证。毛泽东明确指出:“我们党内是有民主的,但是还不足或者缺乏,现在要增加。办法是用代表大会、代表会议代替干部会议。干部会议的好处是迅速、便利,召集比较容易,代表会议要保存干部会议的好处,不要太繁杂了。”总的目的还是要发展党内民主。

由重视党内民主到实行代表大会及代表会议制度,健全党委会制度,这是中国共产党民主建设思想的新发展。按照党章规定,党的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机关。而大会选出的领导机构即党的中央委员会,肩负着在党的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实施、实现党的路线和任务的重任,其地位和作用决不可忽视。因此,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提出:要正确处理党的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的关系。在开好党的代表大会的同时,还必须把党的各级委员会的工作搞好。否则,党的代表大会提出的纲领和任务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和完成。

(三)从健全党委会到注意党委会工作方法

由重视党的代表制度到专门研究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这是中国共产党民主建设思想的又一发展。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列出了党委会工作12种方法。这比起半年前(1948年9月)健全党委制中提出的充分发扬民主,进行集体决策等原则和方法,无论是问题的深度还是内容涵盖的广度,都有了极大的丰富和提升,使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更为系统、全面,这些民主的方法,对于提高党委会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贯彻落实党的纲领和任务,效果的明显是不言而喻的。

(四)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在党的民主作风建设方面有新的进展

全会不仅规定了党委会工作方法12条,还在七大提出三大作风即理论和实际的结合、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两个务必”的思想,即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这使全党同志在夺取全国胜利之前有了正确的思想武装,有了更多的思想准备。这也为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

回顾中国共产党民主革命时期历史,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在自身建设方面留下的一串串脚印,已经成熟的中国共产党在即将掌握全国政权时,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正确有效的工作方法。这也给我们留下了许多启示和宝贵的精神财富。这些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既蕴含着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的一般要求,又体现了中国作风和中国方式。时光荏冉,再过4年,中国共产党将走过整整一个世纪。虽然共产党的执政条件和社会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但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毛泽东留下的这篇文章的基本思想却历久弥新,对于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学习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学习掌握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仍然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1]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6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2]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3]刘少奇论党的建设[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

[4]任弼时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6]陈毅.谈谈党委领导问题[M]//陈毅军事文选.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6.

[7]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8]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9]毛泽东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责任编辑:闫明]

The Foundation of Party Committee and the Proposal of Work Method

LI Rong
(The First Research Department,Party History Research Center of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Beijing 100080,China)

The system of the Party,including the organization of department and internal mechanism,has played a critical role in the self-governance of the Party.Methods of Work of Party Committees provided invaluable experience of the Party’s self-governance after the 28 years leadership since the foundation of CPC.The Party committees’working method embodied the requirement of Marxist Party building theories and practical conditions of China.In the modern society,these methods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guiding the members of Party committees in grasping effective working methods,the political discipline of the Party and the art of leadership.

Party committees;Methods of Work of Party Committees;studies on the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issues of party building

A841.1

A

1674-0955(2017)02-0113-10

2017-02-16

李蓉,女,重庆人,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研究员,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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