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利原则视角下领导干部责任担当的强化

2017-01-24 21:40刘卫常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权责权力领导

□刘卫常

(娄底行政学院 马列教研室,湖南 娄底 417000)

权责利原则视角下领导干部责任担当的强化

□刘卫常

(娄底行政学院 马列教研室,湖南 娄底 417000)

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需要,也是领导干部自身成长的需要。强化责任担当应遵循权责利原则,权与责是对等的,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责与利也是一致的,担当了责任也能获得相应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根据权责利原则,可从三个层面来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在个人层面上,领导干部自身要内外兼修,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制度层面上,要完善权责体系,进一步明责、考责、追责;在社会层面上,要营造激励责任担当的良好环境。

权责利原则;责任担当;强化

2016年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纪念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主题是:“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初心”就是最初的心意。很多人在入党与工作之初,热情满满,干劲十足,立志要为党和人民干出一番事业,但是,因为诸多现实因素的影响,或是工作中遇到挫折和困难,一些同志在前进的道路上逐渐忘记了初心,工作消极倦怠,责任感越来越低。那么,要做到“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就有必要唤醒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他们的担当精神。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求担当。责任担当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作风和优秀品格,也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职责要求。

一、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势在必行

习近平同志在中央党校2010年秋季开学典礼上提出:“权力的行使与责任的担当紧密相连,有权必有责。看一个领导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1]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党和人民事业的需要,也是领导干部自身成长的需要。

(一)强化责任担当的必要性

1.是应对新常态的需要。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坚持用全面的、发展的、辩证的眼光看待当前局势,着眼于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提出了“经济发展新常态”这一词。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必然会对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产生影响,并且这种影响已日渐深入;而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所呈现出的新常态也在支撑和巩固经济发展新常态,最终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都会进入到新常态中。那么,要适应新常态,应对新常态,实现“中国梦”、“四个全面”等重大战略目标,执行好“十三五”规划,落实“两个责任”等等,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推动新常态下的新发展。

2.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使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中国共产党责任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就是要做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担当,让人民满意,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民服务的责任担当,关乎到我们党的执政合法性和执政威望。执政党的合法性来源于哪里?王岐山同志说:“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性源自于历史,是人心向背决定的,是人民的选择。”[2]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是党的执政合法性的根本来源。要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必须始终坚持和践行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所以,习近平同志告诫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3]P58一个党员领导干部价值的大小,不是看你手中的权力有多大,也不是看你拥有多少财富,而是在于你为人民群众担当了多少,解决了多少困难,办了多少实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做到不忘初心,心中有民,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

3.是个人全面发展的需要。“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贯穿马克思思想整体的核心价值命题,也是实现“中国梦”的题中应有之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指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他的全部才能和力量,最终成为社会的主人、自然的主人和自身的主人。有责任担当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两者之间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有责任担当的人,会努力提升自己履职尽责的能力,把精力和时间用在为党和人民多做工作、多做贡献上,就会得到党和人民的信任、支持。那么,上级愿意重用你,下级愿意跟随你,群众愿意支持你,你也就能更好地干工作,做出更大成绩,有更好的发展,这样也就实现了自身价值和社会价值。而当一个人得到了自由全面发展时,他也必定是一个有责任担当的人。可以说,责任担当和人的全面发展两者之间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

(二)强化责任担当的紧迫性

现实中,很多领导干部确实是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的。比如,焦裕禄、孔繁森、牛玉儒、任长霞、杨善洲等等。但是,一些领导干部也在前进的道路上逐渐“忘记了初心”,有权不尽责,权责不对等,导致出了很多问题,造成了很大损失。比如,“桥脆脆”、“路坍坍”、“楼危危”、毒疫苗、毒奶粉、矿难、火灾等事件事故的背后,都可以找到领导干部失职失责的影子。当前,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担当缺失主要表现在:

1.不愿担当责任。部分领导干部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淡漠,“在其位不谋其政”。有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尤其在当前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下,一些领导干部发出了“为官不易”的感叹,认为干得多就会错得多,所以他们不贪不腐不拿但也不干事,对本职工作马虎应对,对群众诉求不当回事,对各种安全隐患麻木不仁,不只是懒政,还躲政。有的暮气日长,锐气消减,满足于“过得去”,做“太平官”,缺乏迎难而上、锐意进取的精神,错过了本地区或单位部门发展的机遇。有的只讲享受,不讲付出,在工作中有好处就争、见难事就推,事情做好了是自己的功劳,做得不好都是他人的问题。

2.不能担当责任。由于自身能力素质有限,有些领导干部想负责、想担当却心有余而力不足,谋政不到位。有的能力素质与其担任的领导职责有差距,看问题不全面不深入,抓不住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难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出准确判断,也无法对症下药,解决问题。

3.不敢担当责任。一些领导干部缺乏解决矛盾和困难的主动意识,也没有为自己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的勇气。有的一遇事就是向上级“请示”,把风险和矛盾上交,让“上面”来“承担责任”;有的让别人去“火中取栗”,自己不敢去“现场”,不敢“拍板”,不敢当“出头鸟”,明哲保身当“甩手掌柜”,他们认为,遇到事情自己如果不出面、不作为,顶多算是失职,但如果自己出面把事情弄砸了,很可能就“乌纱帽”不保;有的宁愿做和事佬,做老好人,无原则地和稀泥,隐瞒自己的观点;有的不敢坚持真理,害怕得罪人,遇到“难缠”的人、事躲着走;有的面对过失错误,拒不认错,逃避责任……

这些行为有损党和政府形象,也严重影响到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所以,迫切需要党员领导干部负起责任,有所担当。

二、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应遵循权责利原则

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都特别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在干事创业中负起责任,有所担当。 要求领导干部有责任担当,这是符合权责利原则的。

权责利原则是指管理过程中的权力、责任、利益既结合又统一的管理方式与过程。权、责、利三者应是一致的、对等的。但是,现实中权责利却不一定对等。一是人性使然。人大多有三大属性:喜权、好利、卸责。多数人都是喜欢“权”的,才有了古代的皇室为了权力父子反目、兄弟相残,才有了今日不择手段的竞争、竞选,连不算官的村官选举也争得头破血流。人,也很喜欢“利”,人性本利,每个人都是经济人,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当然,对于“责”很多人是不喜欢的,在生活和工作中“推卸责任”成了家常便饭。二是体制使然。在现实权力的运行中,权责利不可能完全对等。比如,上级领导可以自己留下更多的权力,给下属更多的责任。长此以往,上级领导有了更多的权力,得了更多的利益,但是却很少负责任;而下级要负很大责任,但却没有相应的权力来履行这些责任,获得的利益也少,所以,“责小权大利多”和“责大权小利少”成为了常态。权责利的分离,不但使得权力难以实现科学的配置,而且也使谁来推动改革、改革会不会失去动力等问题更加突出。比如说,当前,“不当改革出头鸟”这种观点很有市场,被认为是政治上的成熟,然而恰恰因为这些所谓的成熟,贻误了很多发展机会。

权责利三者之间,责任是传导层次,也是关键环节,负有什么样的责,就应该获得相应的权,同时应该取得相对称的利。现代管理理论强调“责任绝对性”,离开了责任,权力就会落空,当然利益也就丧失了。一方面,权责一致。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责大于权和责小于权,都是责权之间的不相称。若责大于权,无权或权小意味着责任者无法履责,而且可能会面临充当替罪羊或牺牲品的结局。若责小于权,则使责任者易于滥用权力,助长官僚主义和腐败。也就是说,有多大权力就要履行多大责任,而履行责任也要被授予相应的权力。比如说,现在提出落实主体责任,这就要求领导干部重新定位自己权力与责任的边界。之前在许多领导干部看来,手中的权力是无限大的,可以把权力用到极致,而责任可以无限小,甚至会因为“法不责众”而不了了之。那么,“主体责任”的提出,是警醒大家用权时切不可为所欲为,有多大的权就得担多大的责。

另一方面,责利一致。责任和利益是相伴生的。担当了责任,精神利益和物质利益就都有了。一家企业,若能负起社会责任,社会地位和声望就提高了,企业效益肯定也会增加。一个领导,若能负责担当,就能得到上级、下级和群众的认可,也会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领导干部虽然因为担当责任牺牲了自我,但却同样能从责任担当中获得益处。如果老是推卸责任、不负责任,那么一定程度上推掉的就是权、利和机会。比方说,一个人到一个单位,领导每次安排工作下来,本应该负起责任,担当有为,如果总是推三阻四,挑肥拣瘦,领导下次就不找他了,有了好事更不会想到他,那么,最终损害的是他自己的利益。

所以说,领导干部拥有了多大权,得到了相应的利,就必须担当起相应的责;同样,领导干部承担了多大的责任,也应该有相应的权力和相应的利益。只有权责利对等了,才能调动工作积极性,才能促使领导干部尽职尽责,担当有为。

三、从“三个层面”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

(一)个人层面:内外兼修强化责任担当

领导干部当得好不好,一个根本的衡量标准,就是看他是否尽职尽责,遇到事情是否敢于担责负责。领导干部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干事创业中体现责任担当。

1.培养责任担当意识。根据权责利原则,权力与责任是对等的、统一的,领导干部无论担任什么职务,都要对所要完成的任务负起责任。但有些领导干部往往只有当官和掌权意识,缺乏责任意识。所以,当务之急必须在干部队伍中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通过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从政道德教育等等,带来“看不见的变化”和“思想的增量”,使领导干部养成尽责为荣、失责为耻的责任道德,培养“权力就是责任”的意识,做到愿意担当,乐于担当。

理想信念教育要放在首位。坚守理想信念对于责任担当至关重要,因为责任就是对理想信念的忠诚和信守,没有理想信念,就难以产生强烈的责任心。行政伦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康之认为:“任何责任只有通过具体的人的信念才能发挥它所应有的作用,才能得到履行。若责任不是转化为个人信念,人就会尽一切可能来逃避这种责任。比如,一个政府官员若没有建立起维护公共利益的信念,那么他也就不会承担维护公共利益的责任,甚至可能还因个人利益破坏公共利益。”[4]所以说,对于领导干部责任的行使,其内在的信念问题是最为关键的。有了这种信念,他们才会对公众负责,主动采取行动维护公共利益,这样就达到了权与责的统一。

从政道德教育也不可少。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为民服务、廉洁从政、诚信守法等等都是一个领导干部应该遵从的基本职业道德规范。做领导干部要讲“官德”,要做好“公仆”而不是当“主人”、当“老爷”,切实为人民群众用好手中的权力。其实,权力的运行遵循着一定的逻辑关系,也就是,权力来自谁,就要向谁负责。若是这个权力没用好,就可能会失去它。然而,很多人对权力运行的逻辑关系缺乏应有的认识和尊重,因为当前权力的来源在理论上和现实中有所脱节,理论上应该是来源于人民群众,而现实中却很大程度上是来源于上级意图,所以很多人只唯上而不唯下,这样就容易出问题。因此,要加强从政道德教育,塑造领导干部的职业精神,培养“官德”,使他们既能负责任又敢于担当,这样才能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尊重,而这种认可和尊重又会转化为责任担当的内在动力。

2.提升履职尽责能力。贯彻权责利原则有一个前提,即权责利原则的实现要求有相应的能力相匹配,大材小用与小材大用都会使权责利原则难以落实。能力是实现权责利原则的关键因素。“打铁还需自身硬”,党员领导干部要苦练内功,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能力,做到能够担当、善于担当。

第一,抓学习。通过学习增强适应新常态、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的干部要上进,我们的党要上进,我们的国家要上进,我们的民族要上进,就必须大兴学习之风,坚持学习、学习、再学习,实践、实践、再实践。”[5]学什么呢?领导干部要学历史,学史可以看成败、鉴得失、知兴替,历史就是一面镜子,要常照常思;要学理论,理论是行动的指南,习近平同志强调,要推动全党学习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科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论,学哲学能够提高驾驭矛盾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学专业,钻研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各方面的知识本领,使自身知识结构更完善、能力素质更全面。怎么学?可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他人学习;听领导报告,听专家讲课,深入基层调研,参与培训交流,都是一种学习;要做到学以致用,以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比如,哲学中的很多原理都可以用来指导工作,我们经常说“在工作中要统筹兼顾,学会‘弹钢琴’”,它体现的哲学原理就是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辩证关系。

第二,提能力。担当需要勇气,更需要各方面的能力。要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做到科学合理决策和正确有效施策;提高改革创新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市场导向、需求导向,锐意创新、攻克难关;提高抓落实能力,把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确保每一项工作都依法依规、合法合规;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既要善于把群众的意愿和经验变为决策依据和工作方法,又要善于把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变为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提高领导艺术和领导能力,着力增强判断谋划、待人处事、管理协调等方面的本领,善于把握大局大势,驾驭复杂局面,解决突出问题。

3.做好责任担当表率。对于当前一些官员抱怨“为官不易”,习近平同志的评价一针见血:不负责任、境界不高。“为官不易”是正常的,为官容易反而不正常,为官容易了,老百姓就更不容易。所以,要少些官气,多点民气;少些形式,多点实绩;少些抱怨,多点担当;少些口水,多点口碑,这才是为官之境界。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做好表率,树立起负责任、敢担当的良好形象。

第一,谋断善为,为上级分忧。领导干部不能够一遇到问题就坐等请示而无所作为,从而错失处理问题的最佳时机。很多群体性事件,因为在萌芽状态时没有及时处置,而导致事态越来越不可控,最终酿成了大问题。领导干部在职权范围内要敢于拍板,勇于负责,遇到突发情况来不及或者无法请示时,应当临机决断,见机行事,先解决问题,事后再报告。能为上级分忧,也是领导干部应有的担当。

第二,知责有为,为下级解难。领导干部必须亲力亲为,把本职工作做好,把分内事做出高水平,不能把责任都推给同事或下级,更不能揽功诿过。困难面前敢于冲在前面,大是大非面前敢于坚持真理,过失错误面前敢于承担责任,身先士卒,愿意为下级排忧解难、担当有为,就是一个有十足魅力的领导者,下属才会心服口服,愿意上行下效,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

第三,尽心作为,为群众服务。美国记者斯诺曾把中国共产党的干部植根群众、服务群众,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的精神赞誉为“东方魔力”。“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领导干部必须拥有这种“东方魔力”,把人民群众装在心里,当作自己的家人和亲戚朋友;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干事创业、为民服务中体现责任担当,在群众中赢得口碑。

(二)制度层面:健全权责体系强化责任担当

根据权责利一致原则,权责的分配要明确清晰、对等平衡,权力运行和职责履行情况必须有严格的监督和检查,并且根据检查结果予以奖惩,奖励是“正利益”,处罚则是“负利益”。一些领导干部缺乏责任担当,与权责体系不健全是有关的。权责体系包括权力界定、权力运行和责任主体等基本要素。若权责界定不清晰,权力运行不规范、责任主体不明确,领导干部自身就拥有了“担当”与“不担当”的自由裁量权,这样一来,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等问题就出现了。因此,必须规范和健全权责体系,进一步“明责、考责和追责”,将官员的自由裁量权降到最低,促使他们负责任、敢担当。

1.建立岗位责任制。权责的界定是完善权责体系的首要因素。要科学界定不同层次的权力,明确各权力的地位、职责和权限,实现权力的合理配置。因此,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使党员干部能够知责明责。具体来说,必须细化岗位责任,量化岗位目标,明确责任主体,确定每个岗位具体的工作职责、任务标准、考核办法等,每一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落实到位;要划分好责任层级,厘清上下级之间的权责分工,形成环环相扣、责任明晰的执行责任体系,使每个人按责任履责。在责任明确的前提下,还要赋予责任主体履行责任的权力。所以,要适度授权,根据领导干部所承担的责任大小授予其相应权力。适度授权能激发工作潜能和工作热情,使他们更好地完成目标任务。

2.完善责任考核制。权力的运行是权责体系健全的关键。要依法明确权力的行使规则、程序和界限,保证权力的合理运行。权力运行是否合理与制度规范、责任约束息息相关。因此,看领导干部是否履职正确、履职到位,必须用好用活责任考核制这个“指挥棒”,以德能勤绩廉的标准,建立科学、完善、可操作的考核制度,真正考核出差距,评出优劣,合理奖惩,激励大家履职尽责。

杭州市的绩效管理制度创新值得借鉴。2015年11月,《杭州市绩效管理条例》出台。根据《条例》,绩效管理包括绩效计划、绩效监控、绩效评估、绩效反馈、绩效改进五大环节。绩效管理机构首先制定好年度绩效目标,将其常年挂在网上,接受公众监督。绩效评估实施“3+1”综合考评模式,即:目标考核、社会评价、领导考评及创新创优。评估结果除了在政府内部进行通报外,还在第一时间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奖励惩戒、职务升降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此外,还要求查找问题、落实整改。市考评办对其中社会关注度高、意见较集中的具体问题,实行跟踪督办。《杭州市绩效管理条例》的实施,很好地完善了政绩考核评价机制,有利于整治“庸官懒政”等不正之风。

3.健全问责制。明确责任主体,是权责体系运转的保障。问责,体现的是权责对等原则,严以问责是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担当的重要动力机制。当务之急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失责、失职、渎职等行为严厉追究,以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倒逼责任的落实。

在较长时期内,官员权力很大,责任却不很明确。2003年“非典”以后,问责才慢慢开始运用,但主要是体现在行政问责方面。2009年6月30日,《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出台,不仅政府官员要问责,党的领导也要问责,这是权责对等原则在问责中的首次体现。2016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就使问责制从“暂行规定”上升到了“条例”的权威高度,使权责对等原则进一步得到了党内法规的规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将成为常态。当前,每个党员领导干部要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对照“镜子”,认真查找,拧紧责任意识,增强担当精神。

另外,制度层面还要解决的一个深层次问题是必须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比如说,权力的来源一定要明确,上级意志不能成为官员升迁的唯一决定因素,这样,官员就不会只“唯上”了。同时,还要更好地激活公众的权利,使他们能有效监督政府、监督官员,选出的官员才能“唯下”,真正为民说话,为民服务,为民担当。

(三)社会层面:营造良好环境强化责任担当

根据权责利一致原则,责任者承担了责任,可以获得相应的权力和利益,这样,通过权责利的对等,“让有为者有位,让有为者有利”,可以激活领导干部的积极性和潜能,促使他们更好地负责担当。当前,要创造公平竞争的用人环境,旗帜鲜明地选用、保护、宣传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干部,让更多干部“有位有利”,这样,他们才能打消顾虑、扛起责任,形成人人担当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1.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用好一个人,激励一大片;用错一个人,打击一大片。只有匡正选人用人导向,才能为那些敢于担当的领导干部撑腰鼓劲。

首先,在选人用人上要贯彻习近平同志提出的“好干部”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真正选用有能力、敢负责、勇作为、敢担当的干部,让那些在困难和矛盾面前顶得上去的、解决问题有思路有办法的、在歪风邪气面前能较真碰硬的干部能够得到重用,形成“能者上、能担当者上”的选人用人导向。2015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让干部能上能下,“上”、“下”互补不仅可以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也有利于倒逼领导干部提升责任担当意识。

其次,还要狠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防止有“硬伤”、有问题的人在组织选拔中过关,防止带病提拔。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对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出了具体规定,有利于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把好选人用人关,培养、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

2.建立健全试错免责机制。当前,为官风险越来越大,官员“不求出彩、但求无过”的心态越来越普遍,畏手畏脚、一味“求稳”,不利于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可以建立健全试错免责机制,宽容挫折、容忍失败。2013年,广东省顺德区探索建立试错免责机制,只要官员施政举措程序符合规定、未牟取私利、未损害公共利益,就赋予其一定的“试错权”,可以减轻或者免除有关人员的责任。之后,上海、温州、石家庄、长沙等地都出台了类似规定。通过这种“试错权”的制度激励,能够促使主导改革发展的官员群体由“求稳”突破到“求变”,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改革的深入发展。

3.正面宣传教育与负面警示教育双管齐下。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敢于责任担当的先进典型人物及事迹,让开拓创新、有所作为的干部成为大家的榜样,使勇担当、敢作为在干部队伍中蔚然成风,从而形成崇尚、追求担当的良好环境。同时,负面警示教育不可少,常以反面案例警醒党员领导干部,促使他们责任在心,担当在行。

[1]习近平.“两个有没有”论:提醒领导干部[N].吉林日报,2010-10-22.

[2]王岐山首论中共“合法性”:是人民的选择[EB/OL].http://news.qq.com/a/20150910/063069.htm.

[3]习近平.之江新语[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

[4]张康之.公共行政中的责任与信念[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1(3).

[5]习近平.干部这样改五风[EB/OL].http://difang.gmw.cn/cq/2016-01/05/content_18363183.htm.

(责任编辑:肖扬伟)

On the Strengthening of Leading Cadres’Responsibility Consciousnes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Power-Responsibility-Favor” Principle

LIU Wei-chang

(Loudi Academy of Administration,Loudi,Hunan 417000,China)

Strengthening the leading cadres’responsibility consciousness is a requirement for the current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a requirement for the Party and the people’s cause,and also a requirement for the self-growth of leading cadres.Strengthening the responsibility consciousness should follow the power-responsibility-favor principle.Power should be equal to responsibility,that is,those who have a bigger power should assume a bigger responsibility;responsibility should also be consistent with benefit,that is,the assuming of responsibility will brings corresponding material and spiritual benefits.According to the power-responsibility-favor principle,the responsibility consciousness could be strengthened from three layers.At the individual layer,leading cadres should make efforts in improving their internal qualities and building their external images;at the institutional layer,the power and responsibility system should be perfected to further clarify,evaluate and look into the assumption of responsibility;and at the social layer,a good environment inspiring the assumption of responsibility should be built.

the power-responsibility-favor principle;responsibility consciousness;strengthening

2017-06-01

刘卫常(1975—),女,湖南娄底人,娄底行政学院马列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民主政治、领导科学。

C933

A

1674-0599(2017)04-0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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