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断

2017-01-24 21:40□刘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林田湖道德价值

□刘 芳

(南京政治学院 上海校区,上海 200433)

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断

□刘 芳

(南京政治学院 上海校区,上海 200433)

习近平从生态文明建设的宏阔视野提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断,既是党对人类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型规律的历史性把握,也是把执政党使命落实到解决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问题上的实践性提升,更是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国际化主动担当起大国责任的庄严性承诺。这一重要论断所蕴含的尊重生命的绿色生态价值观、与物共适的生态审美观、珍爱自然的生态道德观、提升人民生态福祉的环境公平观,既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原则,又是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理念。

生命共同体;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基本原则;价值理念

在世界范围内的生态主义运动如火如荼向前发展,各种生态环保组织日益壮大,保护地球、优化生态的呼声日益高涨,生态主义思潮迅速蔓延到世界各地的历史关头,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作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习近平总书记从生态文明建设的宏阔视野提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1]的重要论断,强调“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对山水林田湖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是十分必要的”[1]。这既是中国共产党对人类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型规律的历史性把握,也是把执政党使命落实到解决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问题上的实践性提升,更是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国际化主动担当起大国责任的庄严承诺。更为重要的是,这既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发展理念和治国理政理念的理性升华,又喻示了人与自然关系的伦理考量对人类社会发展的深远影响,因而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价值理念的当代彰显。深入研究这一论断所蕴含的尊重生命的绿色生态价值观、与物共适的生态审美观、珍爱自然的生态道德观、提升人民生态福祉的环境公平观,对于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自信与自觉,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尊重生命的绿色生态价值观

绿色是自然界生命的根本标识和本色,是山水林田湖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集中体现,也是人类矢志追求健康美好生活、提升幸福指数的客观表征。这不仅因为绿色象征生命,充满希望,还因为组成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诸多要素中,这样的绿色,无疑处于价值链的最高端。向往和追求绿色,是生命的本能,万物的呼唤。对于人类而言,自然界的绿,不是生活的点缀,而是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从发生学的意义上看,人本身就是大自然的产物,来自于自然,依赖于自然,受惠于自然,与自然界的万物共生共处。就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认为二者是一种共生共荣关系。马克思曾明确指出:“人并不是上帝创造的,而是在大自然中孕育而生的,是自然界长期进化发展的产物。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前提,人首先依赖于自然。”[2]P63人与自然相依相生,是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因此,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人类不仅是自然的利用者和改造者,而且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和建设者,从而建立起人与自然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这是人类历史上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上一次质的飞跃。正是基于对这一关系的深刻认知和领悟,习近平用“命脉”把人与山水林田湖连在一起,生动形象地阐述了人与自然之间唇齿相依、命运与共的一体性关系,深刻揭示了山水林田湖之间的合理配置和统筹优化对人类健康生存与永续发展的意义,科学倡导了一种尊重生命的绿色生态价值观。

绿色生态价值观是从生命维度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全新认知和考量,也是从当代生态学视阈对人与自然价值关系的科学诠释与定位。一方面,从当代有机科学的发展成果来看,山水林田湖等基本生态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能量转化和良性循环的和谐共生与动态平衡规律,而“生命共同体”的论断,则从整体与部分、系统与要素、要素与要素的辩证关系角度,彰显了人与动物、植物、微生物共生共荣的本原性诉求,为建构当代中国环境伦理、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提供了一种整体的认知方式和科学的实践观念。另一方面,从当代生态学视阈对人与自然价值关系来看,“生命共同体”的论断,凸显了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因和根基所在,以及人与山水林田湖之间价值关系的复合性、协同性和多样性,昭示人们应该从人类社会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发展的视角研究自然的多重价值。自然的价值是内在于其本身的,因而是客观的,但却是在人的认识和实践活动中逐步生成的,并通过人化自然和自然化人得以显现和最终实现。作为一个价值体系,自然价值是多种价值的复合体,具有多方面的价值体现及其向度,其中主要包括经济价值、文化价值、审美价值和生态价值等多方面。由于人的生命、健康和幸福有赖于山水林田湖等生命共同体的完整、充盈、稳定和有序,因此,自然的绿色生态价值更具有本源性和基础性。

自然的绿色生态价值主要体现为:自然承载生命、孕育和滋养人类,直接或间接地向人类提供生态福利、生态产品、生态服务、生活空间和生产与生活方式,包括新鲜的空气、洁净的水源、肥沃的土壤、适宜的光照、宜人的气候,等等。自然自身固有的再生价值、净化价值累积价值和平衡价值,能够优化作为人类家园的地球,为人类提供宜人益智的绿色和代内与代际健康。是否承认和重视自然的绿色生态价值,直接决定着人类在处理其与外部生态环境关系上的伦理价值判断、道德价值追求和行为方式。“生命共同体”论断,反映了人类对生态健康安全和生态系统综合服务功能的客观需要和价值认同,承载着人们对绿色产业、绿色产品、绿色空间、绿色休闲、舒适宜居的热切期待,为建构中国环境伦理、建设美丽中国提供科学的价值坐标和目标导向。

既然是绿色生态价值观是基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全新认识,特别强调自然界和人类一样本身具有其独特的价值,而且是人类自身价值创造和实现的前提与保证,那么,人类就应该充分认识并自觉尊重自然的特点和内在规律,在尊重自然生态价值的基础上创造和实现自身价值,由此也就要求人类必须重新定位并矫正对自然的态度和行为,在维护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同时自觉维护生态平衡,在追求人类公平正义的同时也要切实确保生态公平正义,从漠视自然价值向尊重自然价值转换,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共生共荣。具体来说,要求我们做到:一是要超越传统价值观中人与自然关系的对立,确立整体主义生态价值观,人类不应仅仅从自身的角度去看待世界,不应仅仅关注和谋求自身的利益,要以生态整体的大视野去尊重自然,维护自然界的利益。二是要克服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在思路上尽快实现从漠视自然价值向尊重自然价值的调整与转换,正确认识自然界的价值,强化人对自然的责任意识,以维护自然界权利的理性自觉去善待自然、利用自然,充分实现自然界的价值,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合理利用自然的基础上实现自身价值。三是要摒弃人与自然对立的机械性思维方式,运用生态有机整体思维方式来指导人类行为,把维护生态系统的平衡、稳定与和谐作为衡量标尺去保护自然,实现自然的健康永续发展。

二、与物共适的生态审美观

美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是人类积极生活的升华,是客观事物在人们心目中引起的愉悦的情感。审美观从审美的角度看世界,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审美观是一种当代生态存在论审美观,有广义与狭义两种理解:狭义系指建立一种人与自然达到亲和和谐的生态审美关系;广义系指建立人与自然、社会、他人、自身的生态审美关系,是一种符合生态规律的当代存在论生态审美观。人类的生态审美观是随着人类自身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提高和深化而不断改变的。在史前时代,人类机械被动地与自然保持一种和谐关系,其生态审美观是朦胧的、混沌的;在农耕文明时代,人类对自然是一种有限的利用、改造并破坏的关系,其生态审美观是朴素的;在工业文明时代,人类对自然是一种登峰造极、无以复加的利用、改造并破坏的关系,其生态审美观呈现出无视生态的绝对理念倾向;在现代文明时代,人类与自然是和谐共生的关系,其生态审美观符合生态整体发展的要求,具有合目的合规律的现代性特征。这是一种对过度膨胀的工具理性与极端私欲的“悬搁”,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共生共荣。

中国传统美学精神及其中国人审美的深层意识可以概括为“人生天地间”。人因自然而生,大自然是孕育人类的母体,人类只不过是大自然的一部分。这是一个人所共知的事实。从历史上看,中国古代贤哲就并不空谈抽象意义上的“世界”,他们心目中的“世界”就是有形状、有色彩的“天地”:天圆地方,天玄地黄;正如道家所理解的“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所谓的“人生在世”其实就是“人生天地间”:头顶蓝天,脚踏大地。天地间有众多物种共同存在,人类只是其中的一种,且是地球上一个肩负特殊道德责任和使命的成员。与其他物种相比,人这个物种的独特之处是“有心之器”,因而被人类自己视为“天地之心”。“心”不仅仅是思维器官,更是道德意识的载体。审美活动是人所特有的精神活动,故人境界的高低决定了审美活动的境界高低。古人所崇尚和描述的“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的人,也就是达到这种“天地境界”的人。具有这种道德意识和境界的人,就具有对待自然生态系统的道德理性,有了这种理性的约束,就会自觉地以地球上负有特殊道德义务和责任的成员,去保护整个地球的利益,并在强大道德感召力的影响下,自觉地扼制破坏自然的行为,为损害自然的不耻行为而感到羞愧,为保护人与自然的共同家园尽到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其审美活动正如王羲之《兰亭序》所说的“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从对天地万物的审美欣赏之中获得最大限度的审美愉悦,并在这种审美体验中不断提升人生境界。

正因如此,中国古人对于自然万物采取了非常友好、非常节制的态度。这就是《礼记·乐记》所说的“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简言之,就是顺应天地之“道”。正如苏轼在其名作《前赤壁赋》所说:“且夫天地之间,物各有主,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天地万物各有其生存目的和内在价值,它们并非只是满足人类欲望的工具,人类对于它们的态度应该是审美欣赏,也就是苏轼所说的“适性娱情”:“惟江上之清风,与山间之明月,耳得之而为声,目遇之而成色,取之无禁,用之不竭。是造物者之无尽藏也,而吾与子之所共适。”在这篇名作里苏轼虽然并非阐发审美理论,但是却非常明确地表达了中国美学精神及其生态智慧,当下我们可以将之简单概括为“共适”二字,也就是说,人与人之间固然可以共同欣赏天地之大美,但人也应该让万物各随其时,各得其所,各适其性,各显其美。进而言之,“共适”所描述的不仅仅是个人与他人之间的关系,推而广之,当然也应该是人类与万物之间的合理关系,由之又可以简单称之为“与物共适”。

总之,中国传统生态审美观的哲学原则是老子所说的“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这里所说的“不敢为”并不是毫无作为、无所作为,而是指不敢去违背事物自然本性的胆大妄为、恣意乱为。人的作用应该是“辅万物之自然”,亦即是辅助万物保持其自然本性和自然状态,辅助万物在自然节律中自然生成、自在自为,达到人与自然的“平等共生”。

习近平把山水林田湖形象比喻为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中国传统“与物共适”的生态审美观的真谛和实质,集中体现了“与物共适”的生态审美观的本质诉求,契合了传统美学总体上是奠基于主客不分的有机整体世界观和知情意不分的有机整体生命观这一理论基石。从更深层次上看,这一重要论述所高扬的中国传统生态审美观要求我们:一方面,既然外在的世界本来就是自然独化、天理流行、鸢飞鱼跃而充满生意的。只要与李渔《闲情偶寄》所说:“若能实具一段闲情,一双慧眼,则过目之物,尽在画图,入耳之声,无非诗料。”那么,就必须打破了人与外在世界的主客分际,把人与万物的产生根源置于宇宙天道之中,并通过自身的生命感悟和生命实践最终回归天道,从而与天道一体任化,共存共在;另一方面,作为审美主体没有必要对人性结构进行认知、情感和意志的严格区分,而是把生命整体流贯一体,身心一如。即既不是去追求审美和艺术方面的知识,也不是去满足感性欲望的宣泄,尤其要关注的是生命如何去获得理想的存在方式问题。也就是通过审美的意象感召、玄化内在的生命,让人们从日常生活抽身而出,在生命创造的独特新境里,使自我的生命与宇宙的生命一体共在,感受着生命的本真状态,使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都处于一种“美美与共”的和谐、平衡关系之中。“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这才是习近平把山水林田湖形象比喻为生命共同体的生命之学的意义所在。这样,才能“俱道适往,着手成春。”有了闲赏之情,有了洞见之眼,有了善感之心,世界自能映发出“千岩竞秀,万壑争流;草木蒙笼其上,若云兴霞蔚”的生生之美。

三、珍爱自然的生态道德观

生态道德观系指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保护人类自身的生存环境时所必须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反映了人对自然界、对人类社会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使人类学会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善待自然、呵护自然,自觉充当维护自然稳定与和谐的调节者。我国古代先人对天人关系及人与自然关系有着深刻而睿智的认识,形成了“天人合一”与“道法自然”的朴素生态道德观。如《周易·文言》就明确提出了“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时,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凶吉,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的顺应自然的“与天地合德”的思想。“天人合一”思想把天地万物看成一个整体,亦即视为一个充满生命灵气的有机系统,注重和崇尚人与自然和谐。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和德性,也由于古人自觉恪守这一观念,才给我们留下了美丽的绿水青山和富饶充盈的自然资源。

“你善待环境,环境是友好的。”润泽、滋养和呵护山水林田湖这一生命共同体,给予大自然充盈而高尚的道德关怀,是为了人类能拥有更加适宜的生存与发展的绿色空间,实质上就是善待、关爱和涵养人类自身。人类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就能够将这种理念内化为人们内心的道德性修养、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等道德律令,外化为保护自然、绿色治理、生态修复等具体的环境道德行为规范和环境保护实践,并将是否有利于人类健康生存,“诗意栖居”和生态安全作为衡量人类行为善恶的新的道德评价标准和道德检验标尺。这样,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实践中,就能按照生态道德观的要求,自觉履行起营造可持续的生命支撑体系以及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等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以自己的伦理担当、道德智慧和理性行为对待自然、利用自然,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习近平关于“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述中所蕴含着的保护人类栖居的地球家园的道德责任和行为规范,正是这种人与自然伦理道德关系的本真意蕴,也是对人与自然内在道德责任的正确定位,更是全球条件下生态伦理建构的崭新境界和至高要求。这对于弘扬中华民族珍爱自然的生态道德观,培养人们珍爱自然、呵护地球的生态伦理意识和道德情操,自觉担当起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和建设者,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从生态道德视角看,“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断,蕴涵着对人类环境行为的伦理道德要求是多维的,也是多向度的。总的应按照“求真、向善、趋美”的基本要求处理人与自然的永恒关系。“求真”就是自觉遵循生态维护与修复的客观规律办事,认真学习和了解自然生态系统的知识,努力掌握生态学和生物学的科学方法,深刻认识人与自然关系的永恒性、全面性、丰富性和内在统一性,进而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维护生态平衡的高度自觉与自律。“向善”就是对自然充满珍爱之心,对万物投之以怜悯之心,并将道德关怀迁移、投射向自然界,善待生命,履行环境保护的伦理责任和道德义务,以适度、节制、简约的态度对待和安排生活,形成科学的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追求人类可栖居的最佳状态。“趋美”就是按照美的规律去认识和利用自然,实现自然的“人化”和人化的“自然”,特别是要对自然充满赞美之情,善于用“感受形式美的眼睛”去发现自然之美,欣赏天地之大美,进而实现人与自然在生命节律上的和谐共进和高度融合。今天,人们对自然之绿的渴望和追求,比以往更加热切和强烈。从绿色餐饮到绿色出行,从绿色指标到绿色发展,从绿色交往到绿色社会生态,表明了人们对美好自然生态和绿色生活的向往,更体现出人们对真善美的崇高价值追求。为此,当前树立珍爱自然的生态道德观,尤其要做到:

一是自觉树立崇尚自然、热爱生态的高尚道德情操。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追求、欣赏自然美已成为一种社会时尚,这就要顺势而为,因势利导,按照美的原则和规律,不失时机地把人们的审美情趣和境界引导和提升到为社会和人类尊重自然、珍惜生态、维护良好生态环境上来,不断养成一种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高尚道德情操。二是唤起人们关爱生物、善待生命的道德良知。要让人们清醒认识到:一方面,生活在这个地球上的一切生命,包括人类在内都具有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关系,无论割断哪一个链条都会对人的生存发展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而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另一方面,生活在我们身边的任何动物、植物、微生物都与人一样是具有生命的现象,在维持人的一定生存质量的同时,人应该从生态道德出发,保护好这些生命的生存权,即使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也应以良好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良知做出危害程度的正确选择,做到“两害相衡取其轻”,从而自觉地摒弃那些乱捕乱猎、乱采乱挖、乱杀无辜的不道德行为。三是自觉履行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美化自然的道德义务。从整个自然大系统来看,人作为“有智有情有义(荀子语)”的“万物之灵”,对自然有着天然的保护责任和义务。人应该在尊重自然维护生态平衡的前提下,规范人在自然中的所作所为,并将道德作为调控人类行为的约束力量,让人类能够自觉地关心、关爱自然,使自然得到来自人类最精心的呵护,最广泛的关注,从而维护自然良好的生存状态。

四、提升人民生态福祉的环境公平观

所谓环境公平,一般是指所有人,不分世代、国籍、民族、种族、性别、教育、区域、地位、贫富等,都平等享有秩序、整洁及可持续性环境的自由以及免受环境破坏的危害之权利。环境公平的主要目的在于有效地保护人们平等的环境权利,并尽量减少人们之间因不平等关系而导致的不平等环境影响,从而维护人们的价值与尊严。习近平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3]人与山水林田湖的关系,直观地看,反映的纯属人与自然的关系;实质上从深层次看,折射出的却是生命共同体所承载的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在经济全球化的当下,人们所追求的经济利益,其相当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环境利益。环境利益具有社会公共性,代表着人类整体的、长远的可持续生存与发展利益。在唯物史观看来,经济利益的实现受制于环境利益,经济发展最终有赖于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的增值。尽管如此,合理的环境公平观不能只考虑自然存在物或者仅仅考虑人,因为环境公正的诉求对象是价值共同体中各个层次上的所有成员,而非仅仅其中某个层次上的某些成员。作为环境道德主体的人类,必须从整体上关心每一个成员(不仅是代内,而且还要关心代际中所有成员),而不能出于物种利己主义仅仅关心自己的同类。尽管这种关心并不要求对所有成员无差别地对待,而是要根据每一类道德客体的价值实现和它们在价值共同体中的关系来加以区别对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既对人类成员施行环境公平,也对非人类的存在物施行环境公平,真正实现和维护人类的环境权。

习近平关于“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环境权与人民健康生存、全面发展的辩证关系,顺应了当今一场全方位系统性绿色变革的时代潮流,反映了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的强烈诉求,高扬了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神圣不可侵犯的环境权,蕴含着与时俱进的环境公平观。环境权与人民的生命健康权密切相关。“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提出,为我们从法理上确认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环境权,重塑和张扬环境公平,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真正实现绿色富国、绿色惠民和中国美丽提供了重要遵循,指明了实践路径。习近平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指出:“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让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4]”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就是要树立合理的环境公平观。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实现环境公平,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尤其要做到:一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设计,建立健全和完善环境法律基本制度与机制。从根本上说,推动绿色发展,加强环境保护,重在建章立制,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例如,建立健全资源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制度,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当前,特别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监管,推进环境保护督察,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为环境保护释放制度红利、政策红利、法治红利和技术红利。在建章立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正确运用自然规律的社会机制。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强调:“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要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坚持定期评估和实时监测相结合、设施建设和制度建设相结合、从严管制和有效激励相结合、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系统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有效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合理控制空间开发强度,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将各类开发活动限制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内”[5]。总之,通过生态文明制度与机制的日趋健全与完善,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制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二是要健全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弘扬和实现环境公平,各级政府有着义不容辞的神圣责任,这就要发挥政府的统筹作用,协调好不同区域主体之间、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在分配和享用环境资源、分担环境责任、维持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利益关系,倡导环境代内公平和环境代际公平,确保区域间环境利益的公正性、普惠性。这就要痛下决心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之路,切实保护、修复好生态环境,尽快消除人民群众的“心头之患”,补齐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让绿水青山成为我们党长期执政的重要民心资源。为此,要“加快构建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自然资源利用上线三大红线,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4]。当前,关键是要落实政府的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发挥政府统筹与监督作用,检查、督促和和落实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以提高和优化环境质量为根本目标导向,做好大气、水、土壤和食品污染防治等关系社稷民生方面的重大工程;全面加强环境污染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水污染防治,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进而保障人民群众及其子孙后代的生态环境权益,使青山常在,清水长流。

三是明确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分区域、分流域、分阶段明确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统筹运用结构优化、污染治理、污染减排、达标排放、生态保护等多种手段,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开展多污染物协同防治,系统推进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提高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而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此,就“要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也就是要坚定不移地走绿色发展、低碳循环、可持续发展之路,切实坚持绿色发展,使良好的生态环境真正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增长点和发力点,自觉把生态纳入民生福祉,拓宽惠民利民富民之道,为人民提供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安全的食品、优美的环境、适宜的栖居,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的公共生态产品。

四是有效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快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当前,尤其是要推进重点区域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面提升各类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这就要遵照习近平提出的“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6]的要求,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与修复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激励与约束并举,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和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1]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N].人民日报,2013-11-16.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N].中国青年报,2015-03-07.

[4]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N].人民日报,2017-05-28.

[5]认真谋划深入抓好各项改革试点 积极推广成功经验带动面上改革[N].人民日报,2017-05-24.

[6]划定严守红线 大力治理污染[N].人民日报,2013-05-25.

(责任编辑:朱文鸿)

Xi Jinping’s Important Arguments on the Building of Socialist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LIU Fang

(Shanghai Campus of PLA Nanjing Institute of Politics,Shanghai 200433,China)

From the grand vis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building,Xi Jinping brings forward the important argument that "mountains,waters,forests,farmlands and lakes are a life community".This is not only the Party’s historical understanding of the humankind transition from industrial civilization to ecological civilization,but also the practical elevation of the ruling party’s mission up to the solution of the harmonious coexistence between human and nature and a solemn promise of a great country to the world facing the severe environmental problems.The green ecology value view of respect to life,the ecological aesthetics view of coexistence with nature,the ecological moral outlook of cherishing nature,and the view of environmental justice improving the people’s ecological welfare are not only the basic principles for socialist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building,but also the value idea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building in contemporary China.

life community;building of socialist ecological civilization;basic principles;value idea

2017-06-18

刘芳(1953—),男,山东招远人,南京政治学院上海校区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思想政治教育。

D616

A

1674-0599(2017)04-0028-07

猜你喜欢
林田湖道德价值
头上的星空与心中的道德律
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坚持正确的生态观、发展观
基于文献计量法的山水林田湖草研究概述
宁夏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制度
跟踪导练(五)(2)
道德是否必需?——《海狼》对道德虚无主义的思考
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与修复找准问题明确目标和路径
一粒米的价值
“给”的价值
用道德驱散“新闻雾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