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国家战略
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作为重大国家战略,是党和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富国强军相统一的必由之路。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需要定准总体目标,辨清历史方位,在审现状、辨方位、察理据、究得失、探趋势、明路向中稳步前行。“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三位一体,共同构成了军民融合发展的战略目标体系。这个目标体系,既勾画出未来我国军民融合发展的新形态新格局,又赋予军民融合以全新的科学内涵,是我们党探索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规律的最新成果,是中国共产党人军民融合改革创新思想的又一次升华。基于对我国军民融合发展现状的透彻分析和精准把握,习近平主席作出了“我国军民融合发展刚进入由初步融合向深度融合的过渡阶段”的科学定位,为我们把握融合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推进军民深度融合提供了基本遵循。实现由初步融合迈向深度融合目标,必须坚持“四个强化”,全面贯彻落实“丰富融合形式、拓展融合范围、提高融合层次”的总体要求。军民融合发展,涉及领域多,涵盖部门广,必须因地制宜、因事制宜,选择符合本地区、本领域、本部门实际的融合形式才能顺利推进。推进军民深度融合,要求尽最大可能拓宽融合范围,让国家的一切资源在两大建设中得到高效利用,使所有要素在提升生产力和战斗力中贡献双重力量。军民融合发展是国家战略,需要强化国家主导,加强顶层统筹统管,进一步提升融合层次。
(摘自《解放军报》2017年4月12日 罗永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