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茜
摘要:“营改增”对建筑工程的造价方式和结构产生了较大影响,增值税下的工程造价销项税额计算由以前的应纳税额统计,变为应纳税额累计进项税额。“营改增”对于建筑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方式,也造成了深远的影响,应纳税额计价组成模式的改变,引发了建筑公司生产和经营方式的改变。本文从“营改增”计价方法和模式特点进行分析,提出几点应对“营改增”经营模式发展,促使建筑工程企业盈利的可行性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 建筑工程 造价方案 对策研究
项目名称:此文为宜昌市2016年社会科学研究项目ysk16kt074成果
一、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活动中“营改增”税费征收情况介绍
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活动中,国家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变化,强化对于建筑企业经营规模的管理,推行了税费改革政策,具体表现为将原先征收营业税部分改变为征收一定比例的增值税。
首先对建筑工程领域原营业税的定义进行了调整,原营业税由独立计算,转变为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栏目内。同时,营业税税金费率进行了调整。原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税率的征收方式,由前期的按照固定标准征收,转变为按照市场波动进行单独计取或者重新测算组合成一个新的费率。“营改增”费率制度之中,对于材料费、机械费和企业管理费的征收标准作出了调整。但是,建筑工程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人工费、利润和规费不调整。在新的增值税征收模式之下,人工费中的定额人工费暂不调整,但是由于市场行情波动或者承发包双方合同约定来计价的人工费,要扣除其进项进行税额的征收。
二、“营改增”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一)“营改增”进项费与造价管理费用的变化
“营改增”建筑造价及税金建筑安装造价及税金都发生了改变,我们分析上海普陀区某工地的税费征收变化情况,对新制度下建筑工程的造价情况有清楚了解。
其中,建筑工程项目直接费支出为223万元(直接费含进项税)。“营改增”下的增值税征收模式中,直接费不含进项税,直接费为200万元。人工费和用水费用的固定支出情况不变。营业税下钢筋费用支出为53万元(50+3)。增值税下钢筋费用支出为50万元。营业税下机械使用费为21万元(18+3),增值税下机械使用费为18万元。“营改增”标准下的税费计算方法发生了显著改变,各种税费的计算不再包含进项税,并且对于建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税率征收比例也作出了调整,鼓励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按照企业实际的营收增值情况进行收税,建筑工程收税的标准更加合理,有利于刺激建筑工程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在“营改增”模式下,企业的管理费计算模式也发生了改变,原有的营业税模式下,计算为223*5%=11万元,增值税下,企业管理费的计算不含进项费用,计算为11-11*35%/1.15*15%=10.5万元,其中社保费和利润计算方式不变。在营业税征收模式之下,企业的税前造价为223+11+5+10=249万元,税金为246%3.09%=7.7万元。而增值税计算标准下的建筑项目税前造价为200+10.5+10+5=225.5万元,税金为24.8万元。新的建筑工程造价征收标准中,企业的工程造价总支出降低了256.7-250.3=6.4万元。为企业带来了实际的收益。
(二)应对营改增进项税抵扣项的变化
材料费和机械费的税率调整幅度比较大,外部分项工程费征收中,材料费必须要扣除进项税来计算,机械费的征收应该按照实或按比例扣除进项税来征收。在新的税费征收模式之中,企业管理费的征收改革涉及到材料和征税,因此,企业管理费中包含的进项税额应该予以扣除,而原有项目中企业管理费中措施不涉及到材料和证书的部分,则不做出调整。
在“营改增”费率控制制度之中,措施项目费需要进行重新测算,取费费率将会做出相应的调整。“营改增”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活动中,进项税的征收标准作出了改变。在增值税征收模式之中,税务部门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更加深入,以实际发生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的总之,在新的税费标准之下,税金的比例进行了上调。如果当月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可以留待下个月继续进行抵扣。在当月应交增值税的计算方式中,收入和支出均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尤其是进项税发票必须得是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否则不应该予以抵扣。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必须要完善票证管理制度,完整取得增值税各项专用发票。
(三)适应增值税和账目处理模式的改革
建筑企业在新型的税费管理模式之中,应该合理选择纳税人身份。采用小规模的纳税人身份进行建筑工程造价课税项目的申请,从而享受到更多的政府优惠。
更新招标和预算文件方案,从而完善采办策略。选择纳税人资格合格的企业进行合作,从而规避“营改增”模式费用支出中的超支项部分。加强管理与进项税额抵扣相关的发票管理。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应该严格履行“票证合一”的报销制度,杜绝口头报销行为的出现,只有各项凭证和单据都能够一一对应和入账,才能够进行材料的入库和提取工作。对于工程造价中的施工机具费、措施费和管理费的管理,应该确保发票在认证时限之前进行及时的处理。
三、结束语
“营改增”税费模式下,人工费、材料费、利润及税金征收更加合理与规范。在新的税费征收标准之下,建筑企业想要获得更得的收益,需要不断适用新的税费制度,采用有效措施实现盈利。工程项目负责人应该认真到施工地进行考察,协调好各个部门的工作关系,制定出直接费用最省、效率最高、纳税比例最低的施工方案。建筑工程造价人员应该从各个单项的工程费用入手,对各个分部分项工程费用和单项工程开办费用进行稽核,缩减其他不必要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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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界·学术版2016年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