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文强
(黑龙江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哈尔滨150080)
密尔的自由主义思想探析
夏文强
(黑龙江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哈尔滨150080)
自由与平等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最重要的两个维度,对自由与平等的探讨也成了一代又一代思想家们孜孜以求的事情。总地来说对自由的追求超过了对平等的关注,自由主义在近代西方也成了主流的意识形态。所谓自由乃是人类在同外界事物接触过程中的一种心灵体验。在某种意义上,自由是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产物。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人类大多数时间既没有自由的概念,也没有自由的权利。既要忍受大自然的压迫,又要忍受因不平等产生的强权奴役。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并且通过那些天赋异禀的思想家阐述和宣传,自由已经成了一种深入人心的观念。密尔就是继启蒙思想家之后又一个伟大的自由主义思想家。他在传统自由主义、功利主义的基础之上,对功利主义思想中存在的明显缺陷进行了修补和发展,最终形成了自己的自由主义思想。密尔作为近代自由主义的奠基人,主要强调了人的公民自由、社会自由以及思想言论自由的重要性,并在此基础上反对国家干预个人自由。密尔将自由从形而上的天赋人权中解放出来,衍生成了能被所有人体验到的存在,极大地促进了政治思想的进步。
密尔;自由主义;个人自由
卢梭在其政治学名著《社会契约论》的开篇中这样写道:“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1]4。一语道破了人类面临的困境以及难以克服的悖论。这句被后世思想家奉为至理名言的论述,既道出了自由的真谛,又指出了获得自由的艰难。几个世纪过去了,人类在思想、政治、经济、科技等领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随着人类心智的不断打开和知识的不断普及,对自由的追求已经成为公认的价值观,追求自由已然成为一种可能性。社会形态在不断地变化,对自由的理解也有着时代的差异。可以肯定的是人类更加接近自由,只需再做一些必要的努力,就能彻底摆脱枷锁,获得真正的自由和幸福。
密尔出生于1806年,逝世于1873年,这个时期正是英国资本主义经济处于极速上升的时期,在思想领域也急需新兴思想家来应对社会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密尔的父亲和边沁是好朋友,也是边沁思想的积极传播者,功利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密尔从小受到父亲的严格教育,师从边沁,对功利主义学说耳濡目染,受到系统的熏陶,当然也成了边沁学说的追随者,是积极传播功利主义和践行功利主义的一员。所谓功利就是快乐自身,也是痛苦的消除。功利主义学派认为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人们应该坚持的根本道德标准。密尔同样将这一标准作为其思想的基础,并且在探讨人类社会政治问题时也从功利原则出发。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既是个人的追求,也是社会的目的。密尔在这里强调的是社会而不是国家,社会作为所有人的联合体是为了公益而存在,也会为了实现公益而努力。而国家作为一种强大的力量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促进社会联合体的稳定,进而增进人类的幸福感,但这种强力多数会成为保护特权的工具,限制人们的自由。因此,密尔时刻对国家保持一种谨慎态度。他以功利主义原则为思想基础,提出了在政治领域内的自由主义思想,成了近代自由主义的奠基人。
自从边沁的功利主义学说诞生之日起,他就存在着一些显而易见的问题,这些问题也成了其他思想家对功利主义学说进行无情批判的借口。密尔肩负着传播和发展这一学说的重任,他在不改变功利主义根本原则的前提下,提出了自己的修正意见。边沁认为:“不管什么形式的快乐都是快乐,它们只有量的差别,没有质的不同”[2]375。这种一刀切地划分快乐与痛苦的方式立即招来了很多的批评,人类是有灵性的动物,批评者认为这种学说简直庸俗透顶。批评者抱怨道:“难道边沁真的认为人类作为和动物一样的生物所获得的低级的快乐会等同于精神产生的高级快乐吗?”密尔也深深的认为这种说法站不住脚。“自伊壁鸠鲁以来,功利主义者都认为,对人类来说,理智的快乐、情感的快乐、想象的快乐以及道德情操的快乐比单纯感官的快乐,其价值更高;心灵的快乐比之于感官的快乐更持久,更稳定,更高尚”[3]423。由此,密尔强调,快乐不仅有程度的不同,更重要的是快乐有质的差别。故密尔指出人类应该享受高级的快乐,不应沉湎于低级的快乐。人们从高级快乐中获得的幸福要远远大于从低级快乐中获得的幸福。不仅如此,有时候人们更容易沉迷于低级的快乐中,这也会损害人类的幸福。低级的快乐对人类幸福的损害主要是对道德及社会风气的损害,而且低级的快乐大多是纯粹为了个人的享受,从而忽视了除个人以外其他所有人的快乐。正因为人类容易沉迷于低级的快乐之中,社会才需要向着更完善的方向发展。因此,密尔认为人类应该追求高级的快乐,不应沉迷于低级的快乐。他说:“作为一个不满足的人总比作为一个满足的猪要好些,作为一个不满足的苏格拉底,总比做一个满足的傻子要好些”。[4]244密尔在肯定了高级快乐的前提下,将美德作为一种获得幸福的工具并加以肯定。他认为人类应该追求美德,将美德作为一种人生目的,美德能增进幸福,功利主义不排斥美德,美德与金钱、权力、名望一样都是实现幸福的手段,虽是手段,亦可追求。如果所有人都将美德作为人生的目标,必能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边沁的最大幸福原则完全建立在个人幸福的基础之上,没有看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矛盾与差异”。[2]375密尔认为我们每个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都必须时刻考虑其他人的利益。如果我们忽视了其他人的利益,则会导致社会共同体的解体,最终个人利益也不可能得到满足。密尔否定了极端的个人主义观点,从传统的消极自由向积极自由转变,并且引入了平等的观念。功利主义者鼓励个人利益,但同时也关注平等。密尔认为:“平等人所组成的社会,只有共同承认所有人的利益都要平等考虑,才能存在。在一切文明时代,除了专制的君主以外,每一个人都有与之平等的人,并且不得不与一些人在平等的条件下生活”[4]251。每个人在追求自己利益的过程中,个人利益实现了最大化,就能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反对国家干预个人,并且忽视了社会利益的存在,是典型的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在政治思想领域的体现。密尔看到了在自由放任的体系下,只有少部分特权者能够使自己利益最大化,这种特权的不平等严重损害了其他人的利益。因此,个体在社会共同体内追求个人幸福的时候,应做到不侵害其他成员的幸福。只有这样,在整个社会范围内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为了实现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利益的协调,达到增进人类幸福的目的,国家可以进行有效的干预。
密尔自由主义思想的核心是个人自由,他极力强调个人自由的重要性。个人自由又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他将自由从自然法中所表述的自由观中解放出来,使之成为现实社会中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一方面,密尔认为个人为了自己和公众的幸福而服从某种权力的约束,这是社会共同体存在的必要条件;另一方面,个人自由也是个人幸福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保障个人自由,只防备官府的暴虐还不够,还必须防御习俗、多数的舆论、得势的意见所造成的社会的暴虐”[2]377。
(一)思想言论自由
密尔认为思想言论自由是个人最重要的一种自由,是最应该得到鼓励和保护的自由。思想言论自由不仅象征着一个人作为万物的灵长所具有的特征,而且能够有效地防止政府的暴虐和增进个人与公众的幸福。
1.被压制的意见可能是正确的。在我们生存的环境里,之所以很难找到一种平衡,是因为我们总是会错过真理。我们从出生的那一刻就受到生存环境、习俗、法律、社会、教育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们每个人都摆脱不了自身固有的偏见。当权力、财产、知识被小部分人所拥有,从心理上就肯定了自己所坚持的意见是正确的,第一时间转化为特权的不平等,作为一种压制工具排斥绝大多数人的意见,而在这绝大多数人的意见中很可能存在真理。当真理被压制的时候,所有人都会被谬误引导。这种将谬误当作真理的可能性的危害更甚于错过发现真正的真理。
2.错误的意见中蕴含着部分真理。有时候真理是很隐性的,我们所有人都很难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真理和认识真理,因此需要在意见的反复交流中去发现真理。密尔认为那些得势的群体有时候很难或不可能发现真理,即使他们中的一些人能够通过理性的思考发现部分真理,这部分真理也常常会以被谬误侵蚀所结束。当所有的意见被提出来之后,他们就加入了交流之中,争论本身有利于真理的发现,并能弥补真理本身的不足。
3.即使被公认的意见是真理,而且是全部真理,也应该容许对他保持警惕和争议。那些得势的群体也极有可能掌握全部真理,并通过自身的影响力将其播撒到人群中,通过这种真理的传播,人们似乎能够轻而易举地获得幸福。然而这种通过得势的群体所发现的真理,使人们流连于其中,自身却失去了发现真理的能力。久而久之,整个社会就只有一种偏见的声音,只有对真理时刻保持警惕和争论,才能使真理不断适应周围的环境变化。
4.教义无关于真理,无益于致善。密尔对教会压制人的思想自由进行了批判。密尔认为人们之所以笃信宗教,并不是因为教义本身代表着真理,相反,教义本身会阻碍人们发现真理。从教义的起源、发展和传播过程来看,教义都不是理性的产物,教义比任何法律、习俗、得势的意见等方面对人思想自由的危害都要大。这种没有经过众人亲身检验,通过理性审视教义的坚定信念,只是成了形式上宣称的东西,既无益于人类发现真理,也无益于社会进步。
总地来说,思想言论自由是人类精神不可或缺的,没有自由,人们在智力和德行方面就会有毁灭性的后果。密尔说:“在精神奴役的一般氛围中,曾经有过而且也会再有伟大的个人思想家。可是在那种气氛之中,从来没有而且也永不会有一种智力活跃的人民。在这种气氛之中只能找到这样一类人,不是滥调的应声虫,就是真理的应时货”。[5]35
(二)个性自由
个性自由是人之为人,人之所以区别于其他人最重要的保证,是人生动性的重要体现。密尔主张,人们不仅有自由思想的权利,更应该有将自己的所思所想付诸行动的权利。人们应当充分发挥自己的兴趣,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过自己喜欢的生活,即个性自由。“只要这种个性自由不妨碍别人的自由,那么它对于个人的发展及全人类的福祉都是有好处的”[3]378,所谓个性自由就是不受来自政府、习俗、道德等过多的干涉,能够根据自己的意志在正义的指引下去行动,去获取幸福。
1.个性自由是个人幸福的必要条件。个体的差异性是客观存在的,而且他还会因为环境、教育、经历等因素的影响被加以强化。人与人之间内在气质的不同还决定着人与人之间有着千差万别的志趣。只有当个人做着和自己志趣相投的事情时,他才会真正的觉得幸福。因此,在追求幸福的道路上,个性自由的施展是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保障,只有提倡个性自由才能增进整个社会的福祉。密尔提出:“真正的自由是按我们自己的道路去追求我们自己好处的自由”。[5]13当所有人都根据自己的兴趣过上了自己喜欢的生活,就能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2.个性自由有助于人类智力的发展、增进人们的美德。在人类的个性被束缚的一般氛围中,虽然到处都能看到不同的人,但当你同他们交流,你就会发现所有的人都只是一个人,这一个人被称作模仿者。在模仿者之中,个体失去了独立性,看似更加趋同,实则所有人放弃了属于自己的思考能力,自己被自己奴役,在这种奴役状态中哪有幸福可言。只有当个体充分展示自己的个性时,人们才能在千差万别的争论中追寻着美德的脚步。在这种自由状态中,人的德行得以彰显,社会的幸福得以增进,整个社会呈现出一片生机与活力,而不是奴役状态下的一片死气沉沉的景象。在密尔看来,只有自由才能造就德行和活力,富有理智和情感丰富的个性,这才是人类的首要福祉。
3.个性自由能够有力地推动社会的前行。密尔说:“进步的唯一可靠而永久的源泉还是自由,因为一有自由,有多少个人就可能有多少个独立进步的中心”[5]75,“自由能够有效促进个人独立人格的发展,从长远来看有利于社会的进步,并且最终带来更大的幸福”[6]356。密尔看到了几乎一切的民族在他的开始阶段都能保持一种进步性的生存状态。例如,古罗马帝国早期在保持着尚武、节俭、勤劳的美德,但很快就被奢侈、懒惰、软弱等恶习所取代。中国古代社会曾出现过诸子百家时期的百家争鸣、明末清初动荡状态下的思想启蒙,以及清末时期的思想大解放。另外,在王朝的更迭中,曾经短暂的盛世景象也都出现在王朝的早期阶段。所有这一切都说明了个性自由在一般情况下有利于社会的进步,然而随着社会的稳步推进就会出现习俗的专制和个性的丧失,在强大的国家力量面前,所有的人都成了权力、金钱、知识的奴隶。由于国家机器天然追求安定的内在性,导致个体个性丧失,实际上已经蕴藏了倒退的因素了。专制压抑着人的革新和首创精神,是人类前进的一大障碍。因此,要想推动社会不断进步,就必须打破习俗的专制,使个性自由地发展。
总地来说,密尔个性自由的观点进一步解放了人们的思想。他将启蒙运动中思想家们所鼓吹的权利世俗化,不仅更加容易被人理解和接受,而且推动了社会的进步。此后,自由主义者将进一步围绕着人的社会权利进一步促进人的自由发展,来为人们争取更多的社会自由。
(三)反对政府干预个人自由——有限政府
密尔生活的时代,受亚当·斯密“无形的手”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影响,在政治社会领域,思想家们也反对政府过多地干涉个人自由,纷纷主张有限政府,充当“守夜人”的角色。密尔认为正因为自由有着很重要的意义,所以应反对政府对个人自由的干涉。
一方面,反对政府干涉贸易自由。政府作为管理社会的工具,贸易恰恰也是一种最普遍的社会活动,理论上政府有权对贸易行为做出适当的管理。然而,密尔认为政府干涉贸易自由的行为主要侵犯了购买者的自由,在社会范围内,每个人都可以充当购买者,每个人也都知道自己的需求。只有保证购买者的自由,才能促使社会上形成一种最合理的市场关系。购买者的自由同时也是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自由,对生产者和销售者唯一的制约就是购买者的自由,在这种自由贸易中,购买者才能获得物美价廉的商品。一旦政府干涉贸易自由,就会破坏市场平衡,扰乱市场秩序,侵害购买者的利益,无益于增进个人幸福。
另一方面,反对政府过多地干涉公民的事务。政府对公民个人事务的干涉很可能会侵害到公民的自由权利。当然,政府的一些行动也会给公民带来切实的利益,即便如此也应该加以反对。首先,在很多事关个人利益的事务上,应交由个人去做,因为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他们在做的过程中必然比政府做得用心。其次,有些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的公共事务交由政府办,可能会比个人办得要好,但也应交由个人办。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只充当一个发起者和资金出纳者的角色。这样既能防止政府中的一些得势者从公共事务中谋利,又能锻炼个人从事公共事务的能力,增加个人的知识和判断能力,最重要的是通过让个人从事公共事务能够培养公民的公共精神,这种个人所具有的公共精神是社会的财富。再次,政府过多地包揽社会事务,会增加政府的权力,侵犯个人的自由,产生极大的祸患。
密尔认为如果一个国家的企事业单位都直接由政府进行管理,那么政府的权力就会急剧膨胀,政府宣称的所谓的出版自由和法律平等也就成了虚无的东西,个人自由在强大的政府面前将无法得到保护。由于政府插手社会事务,政府中那些掌握权力的人就很容易从中获取非正当的利益。久而久之,处于权力主体之外的公民由最初的愤怒变为羡慕,在整个社会内部形成了一股崇拜权力的风气,每个人都争相挤进官僚机构并希望谋求升迁,从而通过权力获取更多的利益。在这种氛围中,整个社会失去了生机,人们都成了权力的奴仆,再没有自由可言。由于官员过多包揽事务所形成的权力急剧上升,同时也伴随着官僚主义的出现。这将会严重损害社会公共事务的办事效率,阻碍社会的发展,不利于增进个人的幸福。
总之,密尔认为为了保护人类的自由和进步,政府不应过多地干预社会事务。主张有限政府,这也正是密尔所处时代的一个真实写照。“要尽量获得集中权力和集中智慧的优点而又不把一般活动过量地转入政府方面,这乃是政治艺术中最困难最复杂的问题之一”[5]123。
自由主义思想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自由功利化。密尔认为:“自由乃是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和道路去追求自己的利益和好处的自由。每个人都是自己的身体、智力、精神健康的‘监护者’,人们有权在一定的范围决定自己的思想和行动,社会和政府不应该试图去剥夺人们的这种自由”[5]4。在革命时期的启蒙思想家那里,他们将自由当作一种天赋人权来论述,认为自由是自然法规定的所有人拥有的不能被剥夺的权利。人的生命、财产和人身安全的自由神圣不可侵犯。自由观在启蒙运动时期极大地解放了人们长期被基督教神权和世俗王权压抑的思想,为革命的发生提供了理论武器,促进了人类社会向前发展。随着资产阶级逐渐掌握政权并最终成为一种统治阶级,那种仅仅停留在自然法中的自由得到满足之后,已经无益于增加个人的真正自由了。保守主义者也谨慎地扑灭了革命时期的激进思想,人的社会自由迟迟得不到满足。密尔以功利主义作为其自由主义思想的哲学基础,将自由既当作功利主义的目标,又当作个人实现幸福的手段。密尔以功利原则为基础从人与社会关系的角度考察了自由的价值,使得自由从形而上融入进现实社会,为人们所认识,并让人们看到了实现的可能性。密尔认识到了人们只有生活在自由的社会里,能够同外在的一切事物以及自己的内心进行自由的对话,个体才能不断取得进步,既增进自身的德行,又有益于实现幸福的人生,社会共同体才能获得持续发展的动力,最终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另一方面,自由社会化。正如马基雅维利将政治学从伦理学中解放出来所做的一样,密尔将自由从政治学引入到社会现实中,成了政治社会学所不得不研究的问题。密尔说:“他所探讨的自由,不是哲学家讨论的那种与必然性相对立的意志自由,而是要探讨公民的自由,或称社会的自由”,他说“所谓社会的自由,即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5]1。密尔为促进人类自由社会发展所做的努力使所有人都更加清楚明白地理解了自由,并从这种理解出发看到了实现真正自由的可能性。自由的社会化客观上扩大了普通公民享有权利的范畴。在追求社会自由的旗号下,一切的权利都可以名正言顺地提出来,推动了民主社会的发展。
自由主义思想的局限性也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忽视了下层民众的自由权利。密尔将自由引入到社会领域,使得自由成了人人可以追求的东西。那么,在政治领域必须确立一种保护自由的政治体制。密尔认为只有实行代议制,民主才能实现普通民众的自由权利。在这种体制下所有人都能参与到对国家的管理之中,当所有的人行使和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权力时才会倍加用心,只有在代议制政体下才有利于民族性格的健康发展。然而,密尔虽然赞成最高主权应该被所有人支配,又担忧普通民众缺乏政治智慧,会造成议会中议员的普遍无知和无能。密尔认为随着选举权的扩大必然会削弱议会中议员的智力条件,最终会直接导致议会被平庸的多数所控制,形成多数人的暴政,危害到所有人的社会自由。然而,事实是被选为议员的人既不缺少必要的为自己谋私利的手段,也不缺少行使手中权力的智力。另外,普通民众的智力也不是从出生就注定了的,通过接受教育和专门训练,普通民众也一样能够胜任议员的职位。而最令人担心的是当议员获得了权力之后立刻成了密尔所说的“得势的群体”,会危害到其他人的利益。
另一方面,极端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思想都有导致个人主义的危险。当我们强调一个人拥有自由的权利时,人们便会反过来利用这一权利去获得绝对的自由,并且往往在争取自己自由权利的过程中会忽略其他人的自由。人是群居性动物,在社会状态中维持一定的秩序,以此保证每个人的生存安全。然而,对自由的强调会很容易打破社会所处的平衡状态。密尔为了维护个性自由竟然反对社会民主化,密尔认为社会民主化会创造出同一类人,导致人类个性自由的缺失。他将社会民主化同个性自由对立起来的观点不仅会导致极权主义的产生,而且也可能导致无政府主义,两者都会对公民自由造成损害。
密尔的自由主义思想正是对当时英国社会现状直接的反映。资产阶级迫切希望扩大自己的权利,既渴望打破贵族对政治权力的垄断,又对普通民众的参政权持谨慎态度。总地来说,密尔作为功利主义的继承者,成功地完善了功利主义思想。他作为近代自由主义的奠基人,又扩展了自由主义者所要研究的范畴。他推动了民主自由社会的发展,促进了人类社会的进步。
[1]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
[2] 徐大同.西方政治思想史[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5:375-386.
[3] 马啸原.西方政治思想史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422-428.
[4] 周辅成. 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5] [英]约翰·密尔.论自由[M].许宝骙,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6] 唐士琪.西方政治思想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责任编辑:屈海燕 王圣姣〕
2016-11-12
夏文强(1990-),男,河南商水人,硕士研究生,从事中外政治制度研究。
D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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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8284(2017)01-0143-05
博士硕士论坛 夏文强.密尔的自由主义思想探析[J].知与行,2017,(1):143-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