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落的教化
——对尼采形而上学的批判

2017-01-23 20:46高一品王昊宁
知与行 2017年5期
关键词:知性阿波罗尼采

高一品,王昊宁

(黑龙江大学 哲学学院,哈尔滨 150080)

·西方哲学理论研究专题·

失落的教化
——对尼采形而上学的批判

高一品,王昊宁

(黑龙江大学 哲学学院,哈尔滨 150080)

尼采通过对阿波罗所代表的“形象性”与“完成性”的批判,指明以往形而上学是对创造的背离。“完成”意味着遮蔽,意味着人们的注意力被作为结果的“对象”所吸引,而实际上真正所应被关注的是活生生的生命创造过程,而不是已生成的对象性的生命本身。为克服此种对形而上学真正所应研究的起点,即“创造过程”的背离,尼采选择以音乐的隐喻加以说明。尼采虽强调了旋律的重要性却未阐明旋律与时间的关系,没有分析物理性的时间即被语言量化的时间与真正的具有开放性、超越性、创造性的时间之间的区别,只是说明只有隐喻性的语言才能保有音乐本身的境域性,才能拯救形而上学。但是其并没有通过隐喻性的语言使形而上学发挥其所本应具有的教化功能,而只是使其仅限于类似诗的模仿与净化功能。至于此种教化的功能为何没有被发挥,应将原因归结为尼采对辩证法的排斥。而实际上,辩证法是隐喻与形而上学所不能缺少的。辩证法的实质在于思辨,思辨通过对话得以展现,而对话是具有境域性的,且辩证法本身是具有自否性的特质的,依据此种自否性,使得境域本性得以保持,由此而不断地开放和展现自身,以实现形而上学本有的“证明”功能,境域的不断开显、不断引导,以实现形而上学本有的“劝说”功能,由此即实现“教化”。可见,隐喻不应排斥辩证法,而是要与其相结合,共同完成形而上学模仿、净化、证明、劝说的功能。

尼采 ; 语言 ; 形而上学

形而上学真正所应关注的是什么?尼采认为,形而上学所应关注的不是某种既成的对象,而是通过自身内在的矛盾而进行的一种创造活动本身。此种活生生的创造过程何以展现?只有通过隐喻性的语言才能进行,而这种隐喻性的语言不能只起到净化的作用,应与辩证法相结合而发挥形而上学真正所应具有的教化的功能。

一、尼采对语言的境域性要求

尼采哲学从一开始就表现出对形而上学的高度关注。在《悲剧的诞生》的开篇,尼采便写道:“与希腊人的这两个艺术神祇——阿波罗(Apollo)与狄奥尼索斯(Dionysus)——紧密相连的,是我们的以下认识:在希腊世界里存在着一种巨大的对立,按照起源和目标来讲,就是造型艺术(即阿波罗艺术)与非造型的音乐艺术(即狄奥尼索斯艺术)之间的巨大对立。两种十分不同的本能并行共存,多半处于公开的相互分裂中,相互刺激而达至常新的更为有力的生育,以便在其中保持那种对立的斗争,而‘艺术’这个共同的名词只不过是在表面上消除了那种对立;直到最后,通过希腊‘意志’的一种形而上学的神奇行为,两者又似乎相互结合起来了,在这种交合中,终于产生出既是狄奥尼索斯式的又是阿波罗式的阿提卡悲剧的艺术作品。”[1]19这段话可以说是尼采早期的“形而上学观”。我们从这段话里不难窥见尼采的形而上学始终包含着一对矛盾,即狄奥尼索斯精神与阿波罗精神,它们并非简单的对立,而是“相互刺激” 和“交合”,从而达至“常新的更为有力的生育”。换言之,在尼采看来,形而上学是通过自身内在的矛盾而进行的一种创造活动。因此,在接下来的对以往形而上学的批判中,尼采便需要指明以往的形而上学如何背离了创造,从而并非真正的形而上学。这种指明,体现在尼采对阿波罗的批判上。

在尼采那里,阿波罗作为造型之神,其最大的罪过莫过于“形象性”。形象意味着“完成”,而尼采所不能忍受的恰恰是“完成”。“完成”意味着遮蔽——对创造的遮蔽,或者说意味着遗忘——对创造的遗忘。“完成”所展现的只是作为结果的“形象”,而把生命活生生的创造过程忽略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以阿波罗精神为依据的以往的形而上学背离了创造。这样的形而上学,即便自觉地以生命为其研究对象,其所“看出来”的生命也是一个死物、一个“对象”,那生命本身、那活生生的创造过程已经被“跳”过去了。如此一来,再怎么研究生命,也是南辕北辙。于是,以往的形而上学便也背离了生命,尼采批判以往形而上学的原因与依据便在于此。而尼采自己的形而上学则是要回到“前对象”那样一个创造的维度与阶段,那才是真正的生命。这实际上也就是要把活生生的生命创造过程展现出来。这样一来,尼采的形而上学就首先面临着一个任务:如何把活生生的生命创造过程展现出来。尼采的办法是转向狄奥尼索斯。这种转向是一种价值选择,它所放弃的是阿波罗、是对象、是“完成”,它所选择是狄奥尼索斯、是前对象、是“创造”。这样,通过这种转向和价值选择,被忽略了的、被遗忘了的活生生的生命创造过程方始被展现出来。这种价值选择就是形而上学的起点。

如果说以往的形而上学利用阿波罗精神所代表的“完成”把生命对象化,那么阿波罗精神所代表的“自制”则使以往的形而上学将生命个体化。这固然可以使人在其中获得一种安全的慰藉,但同时也使人的生命变得孤立封闭。这样的生命,没有开放性,也不会有超越性和创造性。因此,个体化也是对生命的一种背离。在尼采看来,通过转向狄奥尼索斯,这种背离也可以得到克服。狄奥尼索斯代表着音乐艺术。因此通过价值选择这一形而上学的起点展现出来的活生生的生命创造过程便是“音乐”,它可以消除以往的形而上学对生命的对象化和个体化的扭曲。然而,现在的问题是,连音乐本身都已经受到了阿波罗精神的扭曲,“它实际上只是作为节奏之波的拍打,其造型力量乃是为了表现阿波罗状态而发展起来的”[1]30。这种扭曲的结果就是“语言”。正是在语言这一对音乐扭曲的结果当中,以往的形而上学才把生命静止下来了、分割开来了,从而把生命对象化和个体化了。因此,在转向狄奥尼索斯之后,并不是一切都一帆风顺了,而是面临着又一个任务,那就是把音乐从语言当中拯救出来。因此,对音乐的特性的分析以及对其与语言之间的真正的关系的澄清便成了必要的工作。音乐有其旋律。“旋律是第一位的和普遍性的东西。”[1]49旋律之所以具有这样的优先性地位,在于它与“时间”密切相关。而阿波罗通过语言对音乐的扭曲也是从对时间的扭曲开始的。因此对时间的分析,便成了拯救音乐的关键。尼采并没有进行此项分析,以下我们将从现象学的角度进行简要的分析。

我们总是说,时间就是生命。生命是开放的、超越的、创造的。因而真正的时间,其过去、现在、将来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过去和将来进入到、参与到现在之中。真正的时间是开放的并因而是超越的——过去、现在、将来在相互开放之中超出自身、相互进入、共同构造。

旋律之为旋律,就在于这种真正的时间:过去的音符和将来的音符进入到、参与到当下的音符当中,共同进行着构造,从而有了“旋律”,而不是一个个单纯的音符。音乐与真正的时间一体,与真正的生命一体,它是生命本身。然而,通常意义上的时间,其过去、现在、将来是截然分开的,彼此之间没有开放性可言,因而也没有超越性、创造性可言。通常意义上的时间是真正的时间的阿波罗化——真正的时间被语言量化了。真正的时间由此被遮蔽了。此一遮蔽所带来的直接的危险是生命的量化。时间被量化了,生命也就被量化了。生命由此丧失了开放性、超越性,最终丧失了创造性。除此之外,此一遮蔽还带来一种间接的危险,那就是:语言据此遮蔽企图把音乐改造、混同为它自己。这一危险看起来似乎并不如前一种危险那么严重,其实不然。因为,如果音乐没有被改造、混同为语言,那么即便语言扭曲了生命,生命总还可以在音乐那里成其自身。但是,一旦音乐被改造、混同为语言,生命就再也没有成其自身的可能了,就只能任由语言将其量化、个体化、对象化、静止化。只有区分开这两种时间,揭开这种遮蔽,音乐才不会被混同为语言、才会从语言当中被拯救出来,相应地,生命与形而上学也才会得到拯救。

虽然尼采没有区分这两种时间,但是他对音乐与语言之间的关系做出了澄清,这一澄清是很富有启发性的。尼采极为敏锐地指出:“语词、形象、概念寻求一种类似于的表达,现在遭受到音乐本身的强力。”[1]50语言是对音乐的扭曲。但这同时也表明,语言源于音乐,语言是对音乐的模仿。因此,当区分了两种时间之后,正常的思路似乎是保留真正的时间、从而拯救了音乐、进而拯救了生命,形而上学似乎也就如此了。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因为,如果我们沿着语言是对音乐的模仿这一思路继续思考下去,我们就会很自然地提出一个问题:能不能将语言还原为音乐?这个问题与形而上学是有关系的。因为如果能将语言还原为音乐,那么生命在语言那里不就一样可以成其自身吗?用语言表达生命、表达形而上学不就一样也是得其所哉吗?尽管尼采本人认为“语言决不能展示出音乐最幽深的核心”[1]53,但我们是不是至少可以使语言保有音乐的某些基本特性?

怎样才能使语言保有音乐的某些特性呢,比如旋律、节奏、和声?上面我们已经分析过旋律。现在我们来看一下节奏。节奏包含着停顿,这停顿便是“无”。节奏本身便包含着“无”。节奏就是“有” “无”的互化和统一,是“有”之显现与“无”之隐匿的统一。这“有” “无”的统一决定了音符与音符之间的过渡不是从一个现成者与另一个现成者之间的过渡,而是一种生成、创造的过程,从而才有了活生生的、整体性的旋律。旋律就是从这个“无”中来的,是从节奏所包含的“无”中来的。事实上,“无”作为“非有”,就是“前对象”,也就是“境域”。旋律作为与时间之一体,已是一种境域,但显然不如“无”这一境域那么原初。和声其实也是一种境域,“对话”的境域。只有在这种境域当中,才会发生和声、才会发生共鸣,音乐的感染力和震撼力才会得以实现。通过分析音乐的这些基本特性,我们发现,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境域性。因此,使语言保有音乐的某些特性,就是要使语言保有音乐的境域性。问题是怎样才能使语言保有音乐的境域性呢?

二、尼采对语言的隐喻性要求及其失误

尼采在语言是对音乐的模仿这一思路下,也就是在确立了音乐对语言的优先性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如是看来,狄奥尼索斯艺术通常就会对阿波罗艺术能力发挥两种作用:首先,音乐激发对狄奥尼索斯式的普遍性的比喻性直观,其次,音乐也使得这种比喻性形象以至高的意蕴显露出来。”这决定了,语言的本性说是隐喻。语言的隐喻性保证了其返回音乐之境域性的可能。因为隐喻本身包含着解构性,它总是拆解实在的、现成的对象,并由此引导我们回到那生成性的、创造性的境域。因此,隐喻性所要彰显的便是旋律、节奏、和声这些音乐的基本特性中所包含的境域性。语言是通过其隐喻性来保有音乐的境域性。至于语言如何保有其隐喻性,尼采并没有给予过专门的论述。对于他来说,更重要的是使用隐喻,这倒也不失为保有语言隐喻性的一个办法。但就在使用隐喻的同时,尼采忽视了一个问题。

隐喻属于修辞学,它遵循“修辞-证明-劝说”这一意向,而诗遵循的则是“诗-模仿-净化”这一意向[2]。这意味着,当我们使用隐喻时,我们便承担了“证明”与“劝说”的任务。但尼采此时并没有对诗与隐喻之间的这种意向上的差别做出区分。这样一来,即便他使用隐喻,但隐喻所承担和实现的实际上是诗的功能,即模仿与净化。模仿,是对音乐乃至于意志本身的模仿,净化则自然是对心灵的净化。因此,尼采此时的形而上学所能带来的效力仅在于使个人的心灵得到了安宁,这在稍后的《人性的,太人性的》中有着具体的描述:“一个人如果在这样一种程度上摆脱了通常的生命桎梏以至于他继续生活下去仅仅是为了进一步改善他的认识,那么他就必然更能毫无妒忌、毫无烦恼地放弃许多,甚至也许是所有在其他人那里有价值的东西”,“一个人最终将生活在人们中间,同我们在一起,就像在自然中一样,没有赞美,没有责备,没有脾气,对许多他以前只感到害怕的东西赏心悦目,就像欣赏一场演出”[3]。这完全是一种个人的诗意的生活。如果说这是形而上学带来的结果,那么这便是隐喻所承担和实现的诗的模仿与净化的功能所使然。然而,对隐喻的另一项功能、甚至是真正的功能——“证明”与“劝说”的忽视,使得形而上学丧失了另一种效力——教化。

三、失误的原因、后果以及批判——隐喻与形而上学的关系

隐喻对形而上学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这种至关重要并不在于隐喻是形而上学必须采用的话语方式,而在于它决定了形而上学的效力,它使形而上学能够承担更大的任务。对隐喻的“证明”与“劝说”功用的忽视,导致了形而上学的萎缩——形而上学只是使个人的心灵得到安宁、个人诗意地生活,不负教化之效力与重任。

对隐喻“证明”与“劝说”功用的忽视,与尼采对辩证法的厌恶有关。修辞学是辩证法的“翻版”。因此,虽然尼采在进行形而上学研究之时逃不过“隐喻”这一宿命式的归途,但却忽略了隐喻中与辩证法相通的地方——“证明”与“劝说”。从这种意义上讲,这种忽略甚至可以说是他有意地将隐喻往诗那边靠、往“模仿”与“净化”那边靠,使之远离辩证法、远离“证明”与“劝说”,而这样做的结果也是很严重的。因此,在保有语言之隐喻性的基础上,形而上学不是无事可做了,恰恰相反,它面临着一种可能的危险,那就是对隐喻功能的“模仿”与“净化”的单向度的理解,如果这样形而上学就会导致自身的萎缩。“隐喻”是形而上学研究进程中的分水岭,在这个地方,要么再无前路,要么前途无限,而这取决于我们怎样理解隐喻的功能。如果我们只是把隐喻的功能理解为“模仿”与“净化”,那么形而上学除了能使人的心灵得到净化,便再无事可做,也无能为力,形而上学就此前无进路。但如果我们把隐喻的功能不仅理解“模仿”与“净化”,而是还有“证明”与“劝说”,那么形而上学马上就有了新的天地——教化。

我们上面已经说过,尼采在此失足,与他对辩证法的厌恶有关。因此,只有理解辩证法的真正含义,才有可能恢复隐喻的“证明”与“劝说”功用,从而把形而上学从萎缩的危险中挽救出来,并使它的视野从此无限广大。辩证法的实质在于思辨,思辨的要义在于对话。与其他对话相同之处在于,这种对话也具有“情境性”,也就是境域性。与其他对话不同之处在于,这种对话具有“自否性”。 正是在自否性当中,境域性才得到了保持,境域由此生生不息。境域的不断开放,实现着“证明”;境域的不断引导,实现着“劝说”,从而实现着教化。由此可见,思辨是符合“保有境域性”这一形而上学基本宗旨的。而且,思辨的“证明”与“劝说”功用就是在保有境域性这一基础上实现的。那么相应地,隐喻的“证明”与“劝说”功用恢复,便也无悖于形而上学。而且,隐喻的“证明”与“劝说”功用也是在保有境域性这一基础上才实现的。同时,也正因为境域性的保有,隐喻的“模仿”与“净化”功用就并未受到破坏。隐喻的“证明”与“劝说”功用的恢复,从某种意义上讲,是隐喻的思辨性的恢复,也可以说,是隐喻与思辨的结合。事实上,隐喻的解构性和思辨的自否性是一致的。隐喻的解构性和思辨的自否性保持着境域性。 隐喻的解构性和思辨的自否性的一致,提示着我们把它们结合起来,共同致力于对境域性的保有,共同致力于实现形而上学的“模仿”与“净化”、“证明”与“劝说”功用。隐喻和思辨有一个共同的敌人,那就是知性。知性带来的是对象化。这正是形而上学所抵制和需要防范的。因此,在隐喻和思辨的结合中,二者是相互提醒的——不要被知性浸染。同时,在面对知性的浸染时,二者又是相互救援的。隐喻被知性浸染,结果是隐喻沦为固定的指称,成了实在的“标签”,不但不能再解构实在,反而要依赖于实在。思辨通过自否性,激活语境,使已经固定下来的语义重新活跃起来,从而使隐喻从知性的浸染中脱离出来。思辨被知性浸染,结果使思辨沦为形式的逻辑,成了固定的逻辑关系。隐喻通过其“范畴错误”的功能,解构已固定的逻辑关系,重建新的逻辑关系,使思辨从知性的僵化性浸染中脱离出来,保持为一种境域性的、不断发生着的、活生生的思。隐喻和思辨在知性的威胁下相互营救,从而共同保卫形而上学,实现形而上学的“模仿”与“净化”、“证明”与“劝说”功用。因此,真正的形而上学是隐喻与思辨的结合。

在尼采看来,形而上学是一种价值体系。形而上学搁置了实在,实际上便是舍弃了实在的价值,与此同时它便要另寻一种价值,因此说形而上学是一种对价值的追求、是一种价值体系,这是有道理的。问题是,它要另外寻找的是一种什么样的价值呢?明显的是,这种价值必须比实在的价值更高。这便要求这种价值能对实在的价值做出指导与辩护。这种价值,在我们看来,便是“正当性”。形而上学所追求的价值是正当性。形而上学以此来指导实在:哪些价值是正当的、是应该追求以及可以实现的,哪些价值是不正当的、是不应该追求或不可以实现的。也正是在这种指导与辩护中,形而上学成了科学的奠基——所有科学均需在形而上学中获得正当性,从而才能成其为科学。形而上学的这种意义,最初就是由苏格拉底通过思辨的方式来实现的。尼采对苏格拉底怀有敌意,原因就像我们前面说的那样,他对思辨有误解,他把思辨等同于诡辩。思辨与诡辩的不同在于:后者总是要表明自己是对的,而前者则恰恰是要否定自身。因此,苏格拉底的思辨并不是诡辩,它以自否性引导人们追求正当性,从而使正当性这一最高价值进入人们的视野,并以此来审视我们的生活以及科学。应当指出的是,科学也追求正当性,但是科学所使用方法的知性本性却使它于此无能为力。知性追求正当性的做法是用一个实在证明另一个实在,也就是说,知性在追求正当性时总是在进行一种“他证”。思辨与知性不同,它彻底搁置了实在,因而它在追求正当性时,不像知性那样用一个实在来证明另一个实在,而是把实在的正当性直接送回到“境域”这个“根”上去,它进行的不是“他证”,而是“自证”。自证以其所表明的内在的必然性克服了并同时优越于他证外在的偶然性。由此观之,当隐喻的思辨性得到恢复的时候,形而上学不仅起到净化自己、教化他人的作用,而且还成了科学的奠基。也只有这样,形而上学才不只是一种主观的、诗意的表达,而是一种“学”。

形而上学作为奠基之“学”,是具有普遍性的,它不仅是科学的奠基,也是哲学内部诸分支的奠基。试举一例:“实在”在思辨的自证当中,包含着扬弃,这本身便是一种选择。实在由此便是价值,价值与实在统一了。由是,世界是一个价值的世界,世界本身便是有价值的,生命本身也是有价值的。生命本身是有价值的,意味着生命是崇高的。生命不是因为崇高而有价值,而是因为它本来便有价值,所以崇高。生命的崇高性奠基在形而上学之中。相应地,生命哲学的一切问题与理论也均需奠定在形而上学之中。

尼采的形而上学的杰出之处在于其点明了生命的境域性,并努力通过音乐、诗歌、隐喻等方式保有这种境域性。如果说这是一种通过语言批判来重建形而上学的过程,那么其失败之处就在于这种批判没有去恢复隐喻的思辨性,从而导致了形而上学教化性的丧失,也导致了形而上学对其他学科的奠基性的丧失,从而使形而上学滞留在有限的领域内,流为主观、诗意的表达。由此可见,我们所应努力的方向在于使语言的隐喻性与思辨性相结合,最终使得形而上学始终保持其自身的境域本性与教化功能。

[1] [德]尼采.悲剧的诞生[M].孙周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2] [法]利科.活的隐喻[M].汪堂家,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7.

[3] [德]尼采.人性的,太人性的[M].杨恒达,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33.

〔责任编辑:屈海燕〕

论点摘编

法治中国时代司法公信力的提升路径——以程序正义理论为视角

公丕潜在《学术交流》2017年第3期撰文指出,随着法治中国建设进程的加快和司法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法治中国开始驶入快车道。以当事人司法程序参与权缺失导致涉法涉诉信访泛滥、司法人员职业伦理沦落而导致司法人员弊案频发和正当法律程序运作失灵导致冤假错案不时发生为表现形式的司法公信力现状,已然严重影响到现代法治秩序的建构与稳定。以程序正义理论为导引,将程序正义理念注入司法体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彰显司法程序的中立性、平等性、公开性、自治性和效益性,重塑司法程序性权威,进而提振司法公信力,已成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可行性的路径选择。

(崔家善 摘)

2017-02-13

高一品(1994-),女,黑龙江哈尔滨人,硕士研究生,从事中国哲学研究。

B5

A

1000-8284(2017)05-0125-05

博士硕士论坛 高一品,王昊宁.失落的教化——对尼采形而上学的批判[J].知与行,2017,(5):12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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