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亚洲
基层工会是工会组织体制中最基本的单位,是落实工会各项工作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而工会女工工作作为工会工作的一部分,也发挥着重要的工作,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如何加强女职工组织建设,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提高女职工整体素质,并保护和调动好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是当前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干部面临的重大任务,下面,本人就如何开咱好女工工作简单的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1 与时俱进,提高女工自身素质
要使女职工适应新的形势,应对新的挑战,真正发挥”半边天”的作用,关键在于提高女工素质。首先要提高女工政治修养,组织女工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与远大的政治目标结合起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在拼搏与竞争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其次要加强”四自教育,增强自信心”。女工委要正确引导女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意识,积极参与建设和谐社会,积极投身到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大潮中;把广大女职工的智慧和积极性凝聚到矿山建设上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作风,为矿山的安全生产做出贡献;再就是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素质。知识就是力量,要使广大女工跟上时代的步伐,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尽快提高女工的整体素质。作为女工组织,要做到坚持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在学习、培训等方面尽可能为女工创造条件,通过举办女工培训班,举行技能培训和业务知识竞赛等内容,对女工进行现代新技术,新知识的系统培训,从根本上提高女工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把女工培养成为新时期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2 关心女职工生活,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关心女职工生活,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是做好女职工工作的基础。女工委只有真正做到思想上尊重妇女、政治上代表妇女、感情上贴近妇女、行动上深入妇女、工作上为了妇女,把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当作女工工作的重要责任,才能调动好、保护好和发挥好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 适应新情况,认真做好女职工的教育工作
新时期新目标,为现代女性的成长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同时也为煤矿女工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女职工必须按照社会发展的要求重新调整自己,更新观念,完善自我,增强竞争意识,面对挑战。因此,女工组织要从更新女职工观念,提高女职工的竞争力着手,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教育女职工树立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观念。女工组织要通过开展形势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科学精神教育,提高女职工的认识,使女职工懂得现代女性必须摆脱传统的依赖求稳心理,反对依附和盲目顺从,更新观念,增强信心,乐观向上,积极进取,在激烈的竞争中发挥自身的优势,实现自身价值,面对挑战。二是唤起女职工强烈的时代责任感,充分发挥聪明才干。采取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女职工克服心理障碍,提高心理承受能力,增强现代意识,在工作或家庭困扰面前顽强拼搏,不怨天尤人,重新调整心态,充实自己,坦然面对新生活,重塑女性自身形象。三是要充分抓住”创建学习型班组”的活动契机,做好广泛的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让女职工真正感受到集体的温暖,用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去对待自己的岗位。工会组织要及时做好宏观调控和引导工作,拓宽工作思路,做女工的坚强后盾,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充分发挥”半边天”的作用,让工会女工委成为女工心灵的港湾,成为一个真正让女工信赖的家园,使之释放出最大的潜能,为煤炭事业增光
4 以人为本做好女工工作
女工在单位上和男工一样,要承担相应的工作压力,在家庭中又比男人多了些家务和负担,因此,帮助他们解决家庭的困难,化解好女工的家庭困难,消灭掉潜在的各种矛盾就成为女工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女职工委员会应该以为女职工解决实际问题为突破口,特别要关注单亲、特困、特病女职工的生活,把困难女职工家庭作为工作重点,扎扎实实办实事,切切实实做好事,积极做好突遇家庭困难女职工的救济发放工作,及时把企业温暖和关怀送到职工心中同时做好建立困难女职工档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有步骤地落实帮扶计划,要利用自身优势,不断创新帮困方式,拓展帮扶内容,把过去单纯的送钱、送物,转变成送信息、送岗位,对有意向继续深造学习的低学历女职工,积极为她们提供和创造学习的机会。这样为女工解决了后顾之忧,她们的工作热情高涨,工作效率也就提高了。
5 应该注意维护好女工的权益
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是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基本职责要认真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既是女职工委员会履行维护职能的体现,更是企业发展和女职工实现自身发展的需要,在合同内容中充分体现了供电行业女职工的工作特点,尽可能将女职工最关心的问题细化和量化。另外,工会与企业行政方就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平等协商时,一是要坚持签订公司集体合同时有女职工委员会的代表,作为职工一方的成员参与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全过程,使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相关内容在集体合同内容中体现,在履约中落实,协商一致后,应由企业法人和工会主席分别代表行政方和职工方签约,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签订后,应及时上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备案,同时上报上级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 使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保护契约化、法律化,内容上更广泛,更具体,充分调动广大女职工的积极性,只有在工作中名副其实地充当起了半边天,权益才会被认可和保护。对有困难的女工,不仅权益要予以维护,更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爱护。为女工创造条件,组织女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文件,介绍妇女维权案例,使女工们懂法知法,善于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履行社会责任,搞好工作,也是权益的一部分。同时,还要加强对工会女工干部的素质的提高,增强观察分析问题和改进工作方法的能力、处理问题化解矛盾及协调沟通的能力,不断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