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银行卡业务为商业银行经营带来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损失,由于这项业务涉及面广,故在风险控制方面难度较大。结合对H省某市农行银行卡业务发展现状的调查,银行卡的风险可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信用卡及准贷记卡的恶意透支、银行卡业务“单边帐”存在的风险、自动取款机运行中的风险,以及经办网点和特约商户业务受理中存在的风险。鉴于银行卡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一步提高银行卡业务管理水平,加快银行卡电子化建设步伐势在必行,在防范风险方面重点从以下四方面着手:一是建立健全信用评估制度,拒绝向资信状况不佳的客户发行信用卡;二是加快电子化建设,提高计算机系统的抗风险能力;三是加强管理,提高银行网点和特约商户经办人员业务素质和抗风险技能;四是普及用卡知识,培养持卡人安全意识。
[关键词]银行卡;经营;调查;风险;防范
[作者简介]魏青(1965-),女,河北石家庄人,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信用卡中心中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学和金融业务。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8031(2017)01-0055-03
在经济、金融全球化步伐日益加快的今天,各商业银行间的竞争更加激烈,银行卡作为银行提升服务内涵、树立品牌形象、创造经营效益的金融产品得以迅速发展,特别是中国加入WTO后,银行卡业又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是机遇,亦是挑战,银行卡发展中的风险和隐患不容忽视。
一、银行卡经营中的风险类型及相关分析
银行卡业务为商业银行经营带来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损失,由于这项业务涉及面广,故在风险控制方面难度较大。结合对H省某市农行银行卡业务发展现状的调查,银行卡的风险可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用卡及准贷记卡恶意透支的形成及后果
透支和存取款、转账、消费一样,是信用卡的一项基本功能。银行向持卡人提供透支服务,既解决了持卡人用卡资金的不足,同时自身还可以获得丰厚的利息收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非常可观,但一些不良客户和犯罪分子却利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给银行带来资金损失。
恶意透支的主要形式是犯罪分子利用银行网络联通率低的不足,在索权限额内频繁取款或消费。根据农业银行总行于2000年2月印发的《金穗准贷记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持卡人在银行网点或特约商户交易时,如因POS本身或通讯线路故障造成操作失败的须采用手工办理业务。在银行网点和特约商户手工办理付出业务时,金额在索权限额以下的交易可由银行网点和特约商户查阅止付名单后直接办理,其中普通卡在银行网点取现500元以下无须向发卡行电话索权,在商场购物2000元以下无须索权。在帐务划转方面,商户受理信用卡消费后,可在交易日10天内任何一天到管辖银行交单,交单后发卡银行间划转手续一般需要2-4天,如遇节假日还要顺延。由此可见,持卡人在银行网点取款3-5天后,发卡行才能知晓并记帐,如果持卡人在商户消费,发卡行记帐的时间还要推迟2天以上,此期间持卡人在索权起点内恶意透支是不为发卡行所知的。
通过对H省某市农行100个透支户的分析,大部分恶意透支户的信用卡申请资料内容完整、要件齐全,他们一般采用质押方式为自己担保,得到信用卡后便在限额内频繁消费或取现金,而后逃之夭夭,银行发现透支后其透支额已远远大于质押金数额,有的已经形成呆账。例如鲍某以资金质押形式获得信用卡后,5天内在北京20多家商场限额内购买贵重商品和金银首饰数十件,累计透支13万元。
信用卡恶意透支不仅带来了资金损失,还影响了此项业务的正常拓展。经过对该市农行信用卡发卡量比年初下降的调查分析,很多支行为防范透支风险在信用卡发行上都持比较审慎的态度,采取扩大资信调查面、提高质押金额度、严格发卡审批等有效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透支风险,但也将许多应该拿到信用卡的优良客户拒之门外,新客户不能拿到信用卡,原有持卡人到期换卡因不具备发卡条件而只能使用不能透支的借记卡,导致信用卡客户群体流失。
(二)银行卡业务“单边帐”风险的类型及表现形式
根据统一要求,该市农行银行卡业务纳入“新一代”综合应用系统,对公、储蓄与银行卡帐务数据集中到省级中心管理,不仅解决了数据分置难以管理和运营成本高的问题,还提高了帐务管理手段,特别是银行卡交易,实现了全国范围的联机联帐作业,存款即存即用,取款实时扣帐,交易效率大幅提高,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发生了一些问题和风险,如银行卡交易单边帐现象时有发生,而解决单边帐问题手续繁杂且不能当日处理,甚至带来资金风险和损失。
从调查情况看,银行卡单边帐往往出现在借记卡跨中心交易中,按“新一代”综合应用系统对银行卡业务的处理方式,经办行上送交易信息后,发卡行数据中心对持卡人帐务进行相应处理,同时向经办行返回处理结果,经办人员按发卡行返回的信息进行相应处理。在发卡行向经办行返回信息过程中,因网络或计算机软硬件出现故障,致使交易信息不能正常返回交易终端,从而形成单边帐。如果网点在办理存款业务时发生单边帐,经办人员有可能会认为交易不成功而重新办理一次存款,形成一笔存款业务多次存入的风险。如牡丹江某持卡人在该市分行营业部办理存款1万元业务,经办员提交交易后系统出现异常,经查询后经办人员再次办理存款业务而导致一笔存款两次存入,待运行中心发现此笔单边帐后持卡人已将存款全额支取,现已形成挂账。
形成银行卡单边帐的原因主要是网络或计算机软硬件发生故障,数据不能正常传送导致交易失败。故障原因一是目前农行境内数据中心较多,每笔跨中心交易数据要经过多次计算机处理和网络传递,加之各中心的通讯设备不尽统一,运行不够稳定,在此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故障就会形成单边帐现象;二是中心与中心、中心与各经办行之间都是租用的网络,网络本身也发生故障,不可避免地形成单边帐;三是经办人员业务生疏,交易提交后因误操作导致终端等设备故障,返回的信息不能正常接收而形成单边帐。
(三)自动取款机运行中所面临的风险及后果
该市农行为了扩大业务范围,在市区和部分县市增设了22台ATM自动取款机。该设备依托农行“新一代”综合应用系统网络优势,全天候为持卡人提供取款服务,极大方便了持卡客户。但自动柜员机作为自助化自动设备,需要客户具备一些基本的操作常识,因客户操作不当也可能造成银行或持卡人的资金损失,例如持卡人施某在该市农行某支行ATM上支款时,刚输入银行卡密码,屏幕上就提示“系统错误,暂停服务”,持卡人认为卡已被吞,随即找到银行经办员要求取回银行卡,待经办员为持卡人取出银行卡后,该卡已发生3笔取款业务,共支取现金3500元。经分析,三笔取款业务很有可能是在持卡人离开取款机后,取款机已经恢复到正常状态,银行卡仍留在取款机中,由于持卡人已经输入银行卡密码,他人只要在取款机上输入取款金额就可以支出现金。无独有偶,持卡人柯某在该市农行另一支行取款机上取款也发生了类似的资金损失。
资金损失一旦形成后,很难确定持卡人与银行间的责任,在损失资金的同时还会造成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纠纷,不仅影响了持卡人正常用卡,还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银行的社会形象。
(四)经办网点和特约商户业务受理中的风险类型与评析
1、电话授权环节中的风险
授权是发卡行对银行卡交易的审批过程。信用卡持卡人在银行网点取款或在特约商户消费时,因网络不通经办人员无法了解持卡人账户资金情况,就要通过电话逐级向发卡行申请该交易的授权,发卡行根据持卡人账户资金以及授信情况作出授权后,经办网点或特约商户方可继续办理取款或消费业务。一般来说,一笔授权业务至少需要4个环节,即网点(商户)向授权中心索权——授权中心向发卡中心索权——发卡中心向授权中心授权——授权中心向网点(商户)授权,每个环节都需要使用电话联系,授权方身份的真实性直接影响业务安全,为避免不法分子冒充授权,各授权中心一般采用电话来电显示方式确认授权方身份,对于1万元以上的大额交易采用传真授权单措施,10万元以上大额交易还要编制核验授权认证码等等,但银行网点和特约商户不能全面实现电话来电显示,更谈不上接收传真与核验认证码,他们的措施只能是认准授权中心电话号码,一味地拨打电话向中心索权。在现实业务中,一笔跨中心授权业务最快也需要5-15分钟,如遇电话占线等特殊情况处理业务的时间还要延长,待授权中心得到发卡中心授权后即时通知网点或商户办理业务,这就给了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如该市农行西城支行某储蓄所成功识破一起假冒授权诈骗案例,河南持卡人谢某信用卡取款2万元业务时,因POS机不能读取该卡磁条信息随即改手工操作,并向授权中心索权,索权后很快就接到了准予交易的答复电话,由于经办人员在接听电话时感到授权员讲话有浓重的外地口音,放下电话后随即拨通授权中心方知此笔授权业务根本就没得到发卡行答复。在经办人员向授权中心询问时,持卡人谢某见势不妙弃卡而逃,数分钟后,经办网点得到授权中心“该卡已和身份证一同丢失,请扣卡”的答复。这一案例虽然是以银行识破犯罪分子而告捷,但如果经办人员在电话中没听出冒充授权电话,或者是冒充授权模仿的更加逼真,就极有可能使犯罪分子得逞。
2、审核持卡人签名的风险
银行网点和特约商户在受理银行卡交易时,都要求持卡人在交易凭证上签名确认,实际上构成付出业务的主要条件就是银行卡卡片,经办员核验持卡人签名只是银行判断是否持卡人本人用卡的措施之一,然而笔迹鉴定是一门高深的专业技术,银行网点和特约商户经办员在核验持卡人签名时也只能是对签名与银行卡预留签名文字一致性的一种审核,并非对持卡人笔迹的认定。但是,银行和商户毕竟在办理业务时审核了持卡人签字,持卡人就要求银行承担审核责任,例如该市农行某支行在追索透支款过程中,持卡人闫某拒不承认在长沙的三笔取款业务,并委托检察机关对交易凭证的签字进行鉴定后出具了“非本人签名”的结论,给银行追索这笔透支带来了诸多阻碍。
3、商户不及时交单的风险
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管理办法》规定,持卡人交回信用卡满30天后,发卡行可为持卡人办理清户手续。持卡人办理清户后,与发卡行间的用卡关系自然解除,该办法同时规定特约商户要在银行卡发生交易的10天内到银行交单并进行资金清算,以保证持卡人在持卡人中止使用信用卡前结清全部消费资金。通过银行卡业务分析,特约商户交单不及时的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宾馆类商户,由于受理银行卡消费业务量小,总积攒一定数量后才向银行交单,该市农行某年度共发生交单后持卡人已经销户的案例3起,资金损失2千余元。
二、银行卡业务风险和隐患的防范措施
鉴于银行卡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进一步提高银行卡业务管理水平,加快银行卡电子化建设步伐势在必行,在防范风险方面重点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建立健全信用评估制度,拒绝向资信状况不佳的客户发行信用卡
在信用卡发行上,根据申请人及担保人职业、年龄、学历、收入情况、自有财产、承担债务、生活习惯、业余爱好等等因素对本人资金实力和信用状况影响,经过科学的计算和分析,衡量信用卡申请人是否具备领卡条件,确定信用卡持卡人信用等级,在全面接纳客户申请信用卡的基础上,把恶意透支风险拒之门外。
(二)加快电子化建设,提高计算机系统的抗风险能力
结合银行卡手工操作风险较多的特征,进一步加快银行卡电子化建设,以联网联线交易全面取代手工操作可有效避免风险和损失。在数据管理方面,结合银行卡全国通用的业务特性,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银行卡数据集中管理,从而减少银行卡交易的处理环节。在设备和网络管理方面,优化银行卡网络及相关设备设施,对计算机、网络设备和租用的网络实行双机双线热备模式,即数据中心采用双套计算机和网络系统,数据中心到网点间租用双套通讯线路,设备及网络均处于运行状态,一旦出现故障系统将自动选择状态正常的设备和网络,以保证银行卡交易全面摆脱手工操作,同时有效缓解因网络不畅而形成的交易单边帐风险。
(三)加强管理,提高银行网点和特约商户经办人员业务素质和抗风险技能
在抓外部风险防范、提高管理手段的基础上,做好内部人员的管理。一是加强培训,对银行网点和特约商户经办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业务培训,及时传达贯彻最新业务制度,介绍银行卡业务受理方法和防范风险的方法,以此提高经办人员识别风险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二是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在原有各项制度办法的基础上,建立一套银行网点和特约商户业务操作方法,对银行网点和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业务应具备的条件、办理业务的具体步骤和相关岗位的工作职责做出明确界定,为经办人员正常受理银行卡业务提供制度保障。
(四)普及用卡知识,培养持卡人安全意识
降低银行卡业务风险不仅要从银行内部做起,还要得到持卡人的配合与支持,这就需要持卡人掌握必要的银行卡防风险知识,例如身份证、密码与银行卡分开保管可以有效防止丢失或冒用风险;不随意丢弃取款和消费凭证可避免他人仿制自己的银行卡;银行卡的密码要经常更换,以防他人窃取后作案;银行卡密码不要设成容易猜测或规律性强的数字,如333333、456789等等。这些基本的风险防范知识都需要银行向持卡人普及,可以通过电视讲座、报刊专栏和电话咨询等不同形式向客户渗透,逐步树立持卡人的安全防范意识,与银行共同防范银行卡业务中的各种风险。
银行卡经营中的风险无时无刻地影响着业务正常开展,只要认真分析风险形成原因,拿出可行的应对措施,就可以从很大程度上降低风险,使银行卡更好地为客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