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更应该是“善治”

2017-01-21 14:51
中国新闻周刊 2017年3期
关键词:善治葱油饼黄浦区

新年伊始,舆论热点都聚焦在“天津大妈摆气球射击摊获刑三年半”一事。天津大妈作为弱势群体,谋生不易,而此次判刑更是让她原本窘困的生活雪上加霜。大妈说,“如果真的知道是真有杀伤力的枪,我肯定不会摆这个摊。”

另一宗舆论热点是内蒙古收玉米大叔的故事。大叔因倒卖玉米而获刑。大叔平时种地,农闲时想贴补点家用,不知道无证贩卖玉米属于非法经营罪。在收到警方拘捕令后,大叔反复强调一句话:“干这行的,有一千多人,都没有证啊。想凭自己的辛苦,挣点钱维持生活,没想到成了犯罪人员。”

无论是天津大妈和内蒙古大叔,“无心法盲”是大家同情的起因,他们不知道违法,更别说犯罪,一切都源于生活常识与经验,这类“无心法盲”确实很无心,也很无奈。社会怎么帮到弱势群体?

另一则被网友热赞的新闻发生在泸州古蔺街头,一位老人坐在地上,摆摊叫卖,突然,城管来了,大家顿时为老人捏一把汗,可这名城管并没驱赶老人,而是现场帮老人叫卖起来,并陪老人半小时,帮老人把菜卖完后,叮嘱老人安全回家。该城管被赞为“中国好城管”。

以上三宗热点事件引申出一个问题,什么是人性化执法?

有句古语叫“不知者无罪”,但是在刑法这里是行不通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其情节,适当减轻其刑,否则,那些低收入人群成了“无心法盲”或迫于生计“冒险违规”,他们被大量绳之于法势必引发一连串的社会矛盾与问题。

怎么依法治国?法律必须机械执行吗?首先,法律不可能一次性完善到位,任何法规都有不完善之处,这也是修正案的必要性。其次,普法是个浩大工程,不可能让所有人群尤其是边缘人群知晓,对于初犯者是否网开一面。第三,法理之外,尚有人情。

1935年冬,纽约一位60多岁的老妇人因盗窃面包被告上法庭。她衣衫破旧,满面愁容,因为饥饿,更需要面包来喂养三个失去父母的孙子。听了老太太陈情,旁听席上响起叽叽喳喳的低声议论。法官敲了一下木槌,严肃判决,“被告,我必须秉公办事,执行法律。你有两种选择:处以10美元的罚金或者是10天的拘役?”老太太一脸痛苦和悔过的表情,她面对法官,为难地说:“法官大人,我犯了法,愿意接受处罚。如果我有10美元,我就不会去偷面包。我愿意拘役10天,可我那三个小孙子谁来照顾呢?”这时候,从旁听席上站起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他向老太太鞠了一躬,说道:“请你接受10美元的判决。各位,我是现任纽约市市长,现在,请诸位每人交50美分的罚金,这是为我们的冷漠付费,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片刻,所有的旁听者都默默地起立,每个人都静静地拿出了50美分,放到市长的帽子里,连法官也不例外。

资本主义社会尚且可以如此,何况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

执法的关键看你的出发点是什么,毕竟弱势群体都不容易,都是为了生计。上海陈阿大在里弄做葱油饼几十年,身有残疾。2016年9月27日,“阿大葱油饼”因证照不全被叫停,随后有关部门助其重新选址并协助办理证照。10月28日,“阿大葱油饼”老店新开,不少食客看到告示后赶来捧场,食客排起数十米长队,“阿大”人气依旧。过去“阿大葱油饼”是常年不换的“老油”,进货来源也不规范,存在着诸多食品安全问题。重新开业后,在黄浦区监管部门引导下,其卫生标准大幅提高。

黄浦区监管部门帮其规范生意,办上合法执照,而不是一罚了之,一关了之,可作借鉴。类似“弄堂美食”能否获得合法“身份证”?对无证小餐饮,上海市曾屡次整治取缔,但往往反复回潮。市食药监管局调查后发现,一方面是市民对这些小餐饮店有刚需;另一方面,无证餐饮一旦被简单取缔,店主就失去生存依靠。“需要制度创新,给他们一个出路。”当地黄浦区监管部门正探索一条分类分层监管道路。经过反复调研,有关部门提出了“备案纳管”的思路:对暂时无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食品安全卫生要求达标、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小餐饮,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临时备案,发放临时经营公示卡。

上海“阿大葱油饼”给出了一个什么是人性化执法的现实样本,只要一切为民所想,总是有办法的。参照“阿大葱油饼”案例,上述天津大妈和内蒙古大叔的案件是否能有个更圆满的处理?既严格了法规、规范了经营,又给弱势群体一条生路,让其在阳光下经营,以体现公平公正社会的正能量。

当前,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广开门路,激活全社会的活力才是最重要的。要引导大家守法,才是善法,而不是一关了之。法治更应该是“善治”,因为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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