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信息发布情况
▶ 2015年,246个大、中城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达19.1亿吨,其中,综合利用量11.8亿吨,处置量4.4亿吨,贮存量3.4亿吨,倾倒丢弃量17.0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利用处置总量的60.2%,处置和贮存分别占比22.5%和17.3%,综合利用仍然是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主要途径,部分城市对历史堆存的固体废物进行了有效的利用和处置。
▶ 2015年,246个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达2801.8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1372.7万吨,处置量1254.3万吨,贮存量216.7万吨。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利用处置总量的48.3%,处置、贮存分别占比44.1%和7.6%。
▶ 2015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在前三位的省是山东、湖南、江苏。
▶ 2015年,246个大、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18564.0万吨,处置量18069.5万吨,处置率达97.3%。
▶ 246个大、中城市中,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居前10位的城市见表。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最大的是北京市,产生量为790.3万吨,其次是上海、重庆、深圳和成都,产生量分别为789.9万吨、626.0万吨、574.8万吨和467.5万吨。前10位城市产生的城市生活垃圾总量为5078.6万吨,占全部信息发布城市产生总量的27.4%
废物防治
危险废物管理(工业危废)
截止到2015年,全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准经营规模达到5263万吨/年,其中,核准利用规模为4155.1万吨/年,核准处置规模为982.4万吨/年。从实际利用处置情况来看,2015年危险废物实际经营规模为1536万吨,其中,实际利用量为1096.8万吨,实际处置量为426.0万吨。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管理
截至2015年年底,全国共有29个省(区、市)的109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企业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以下简称“处理企业”)名单,与各地2015年规划处理企业的数量目标相比,完成率达到89.3%;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年处理总能力为1.4亿台,比2014年增长6.0%,与各地2015年规划总能力目标相比,完成率达到125.9%。
2015年,共有29个省份的106家处理企业实际开展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活动,拆解处理总量达7625.4万台,同比增长8.2%。各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电视机拆解5309.8万台,占比69.6%,同比下降7.9%;电冰箱拆解333.2万台,占比4.4%,同比增长110.9%;洗衣机拆解636.1万台,占比8.3%,同比增长93.9%;房间空调器拆解18.5万台,占比0.2%,同比增长63.5%;微型计算机拆解1327.9万台,占比17.4%,同比增长69.2%。
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口
《固体法》规定,对环境风险较小、资源价值较高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如废旧金属、废纸、废塑料等实行进口许可管理制度;对环境、卫生风险较大或利用价值低的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电子废物等“洋垃圾”禁止进口。
2015年进口废物4698万吨,较2014年进口量减少了约5.3%。从事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2142家,较2014年减少约7.6%。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主要分布在东南沿海地区,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天津五省市合计1676家,占全国加工利用企业总数的78.2%;五省合计进口量占全国的81%。
2015年,全国进口废物数量前八位的品种依次为废纸(62.1%)、废塑料(15.6%)、废五金(11.0%)、氧化皮(3.4%)、铝废碎料(2.8%)、铜废碎料(1.7%)、废船(1.6%)和废钢铁(0.9%),合计占实际进口废物总量的99.1%。
本篇图表、数据内容均节选自《2016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