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梦宇
摘 要:江苏省位于我国长三角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经济文化大省,也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但江苏省内也面临着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均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将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作为文化工作的核心任务,这也是政府履行文化职能的基本要求。江苏省内文化事业的发展,尤其是公共文化产品的提供也面临着新的整合与发展。本文将按照地理和行政区划相结合的方法,将江苏省内划分为苏南、苏中和苏北三大区域,从公共文化服务的概念出发,具体阐述江苏省内公共文化发展的现状及其原因,并为实现江苏省内公共文化均衡化发展提供可行性的意见。
关键词: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化;转型
一、公共文化服务的理论研究
(一)公共文化服务的概念解析
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奖第一人,保罗·萨缪尔森是公共物品理论的开创人之一,他给出了关于“纯公共物品”和“纯私人物品”的定义,纯公共物品是指任何的一个人对某种物品的消费不会减少别人对其消费的物品,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而纯私人物品则是指只有获取某种物品的人才能对其进行消费的物品,私人物品一旦被消费就不能再被他人所用。文化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的社会实践中所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社会文化三个部分。狭义的文化是指社会的意识形态,包括科学、文化艺术、哲学、思想、信仰、风俗、习惯、人际关系、价值观念、道德标准与行为模式等。公共文化服务就是指政府公共部门联结其他主体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全社会的公共文化需求,利用现有的公共资源进行基础资源配置与建设,向全体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具体举措及其相关体制与体系的集合体。这里的公共文化服务不仅包括具体的服务内容,也是一套相关的制度建设和有机整体,其具体内容有艺术馆及博物馆;图书馆、文化网站、咨询电话、公益性广告等公共文化信息服务;剧场、音乐厅等高雅的重要的艺术场馆;
重要的艺术团体及其大型活动;艺术展览活动;艺术节庆活动;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传统艺术、文物古迹等文化遗产等等。
(二)公共文化服务的特征
第一,公益性。公共的图书馆、群众艺术馆、群众文化站或者群众文化馆、重要博物馆、重要美术馆、文化活动中心以及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基层服务点等都是我国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中心骨干力量,这些都是公益性文化单位,政府公共部门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这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基本都是免费的或者是低于成本且收费较少的服务,公益性质较强,这体现了对人的关怀。
第二,基本性。构建并逐步完善“广覆盖、保基本”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我国当前文化建设的主要目标,重点是在于在一定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之上,能够充分保障公民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基本文化条件和基本文化福利水准。就目前阶段而言,电视、广播、书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加各种公共文化活动等是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内容。
第三,均等性。从价值层面上来分析,均等追求的是公平、平等的价值诉求,公共文化产品的均等,即要求基本公共文化资源能够在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均等地分配,促使广大社会公众能够获得同等的、均等的公共文化产品或服务。也就是说,社会全体民众不论地域差异、民族归属如何、性别年龄差距、收入悬殊程度、身份差别大小等,都能够在经济文化耦合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平等地获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第四,便利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有三种方式的具体服务,即阵地式的阵地公共文化服务、流动式的流动公共文化服务及协同式的数字协同服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严格要求这三种服务相结合,做到普遍撒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网点化,保证在一定空间范围内均有公共文化服务的文化活动场所,能够便利居民就近参与。
二、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现状及其原因
按照江苏省地理和行政区划相结合的方法,可以把江苏省现有的 13 个地市级行政区划作为苏南(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苏中(南通、泰州、扬州)和苏北(盐城、淮安、宿迁、连云港、徐州)三个研究单元。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是以地区财政能力、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方式等为基础逐步推进的。各地区间财政能力、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方式等都是制约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基础因素。在研究三大区域的公共文化现状时,应首先考虑三大区域的经济发展现状。三大区域之间以及各个区域城乡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距,仅以2012年的数据为例,苏南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35827,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7160;苏中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27095,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2877;苏北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20822,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0502。但鉴于公共文化服务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以及目前我国依然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模式,在综合考虑各个区域经济人口的基本因素的前提下,财政对于各个区域公共文化服务的支持整体上是均衡的,但是江苏整体文化的政府投入在居民之间,也即人均享有的部分是极度不公平的。究其原因,有以下三点:第一,权利的非均衡发展;在城镇化不断加速的人口流动背景下,受历史、文化、资源等自然地域禀赋及公共文化服务所具备的准公共物品属性的影响,对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主要对象城市而言,则迎来了两类具体的服务对象,以进城务工者为代表的“外地人”与城市当地居住的“本地人”。农民工在进城务工时,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等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供给并不跟着他们的迁移而随之移动,在城市暂时居住的农民工群体完全像是被架空一样,其公民文化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更是失去了自主选择权,被百分百排除在了城市公共文化服务的主导载体——城市社区之外。第二,能力的非均等化发展;中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面临着基层文化单位从业人员学历偏低和精通技术的专门人才普遍匮乏等问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结构固化,服务过程中的“消极服务”和种种寻租及腐败现象,严重垄断了部分群体的自由话语权。农村基层管理技术人才匮乏,增加了城乡之间有效整合对接的难度,在农村基层服务点的运营上就更需要专业的人才对他们进行引导。这批人才的业务要求较高,尽管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门的培训和学习,但是只是进行单纯的理论强化而缺乏实践指导,难以培育出一支无私奉献的优异队伍,阻碍了乡镇居民以及农民群体获得公共文化服务的途径与机会。第三,政府对民众的公共文化服务仍以行政压力驱动;前文中,大致探讨并且既定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它应该由政府主导提供能够有效满足和充分保障公民的并且均等覆盖全社会的基本文化福利水准。这一概念强调了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职能上的具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财政责任、实施责任及监管责任。但在现实生活中,政府的主导地位变成了全面的“包办”,造成公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文化需求与政府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供给严重相脱节。公共文化服务由国家自上而下地落实到基层政府,再由基层政府最终提供给社会民众。对民众直接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基层政府的政务绩效的考评也只是由其上级政府进行,出于这样的行政压力,基层政府往往只是将公共文化服务作为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将自身的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完全模糊化,在现实中很难担当“文化责任”,无法形成有效的反馈机制,在公共服务上缺乏国家、公众、社会多方面良性沟通的互动机制。
三、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化发展路径
公共文化均衡化发展是切实保障每个公民文化享有权的有力措施,文化在当今社会也被越来越认识到其重要性,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都是潜在的重要影响因素,只有切实保障省内公共文化的均衡化,才能促进江苏省内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由不平衡向着平衡发展。
第一,权利均等。构建公民社会,多方位多功能地切实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利,提升公民对于公共文化活动的参与意识,鼓励公民切实参与到具有实践意义的文化活动中。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是一项重大的议题。除了政府公共部门发挥主导作用外,还应该鼓励全民参与,提高其参与意识。在切实保障其基本文化权利的基础上,实现江苏省内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的均衡化。
第二,机会均等。政府的主导地位也需要考虑社会因素,协同发展,不能只采取“包办”的供给方式。为了有效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必须要做到能力均等。针对农村留守居民及流入城市的农民工群体的可行能力匮乏的现状,全社会必须动员起来,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组织体系,充分借鉴国外“公司合作伙伴制的文化治理模式”,鼓励多元主体的社会性参与,引进市场化改革的机制,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共同参与到公共文化的供给链中,共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第三,能力均等。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非均等化的现实困境往往会将农村居民所享受到的服务放到绝对“弱势”的地位。在福利均等的基本价值目标下,更多的是要求政府将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向农村倾斜,对居民所享受的边际福利影响巨大的是“从无到有”,所以政府应当尽可能向急缺某种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地区提供该项服务,做到“先求其有”,再者“有上加好”。政府关注农村的“弱势”地位,这样的“弱势”依赖于城市产出的转移支付,政府应当在充分考虑城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配置恰当的基础上,根据其资本存量的产出弹性来实现对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投入的转移支付,即先保证城市经济效率的实现,再考虑公平的分配。
第四,政府转型。从中央财政到地方财政,调整政府公共部门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财政支出结构。明确各级政府公共部门的公共财政支出责任、加强公共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提高地方政府公共部门尤其是地方经济文化发展欠发达区域政府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缩小城乡和区域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差距;准确定位政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划分政府公共部门公共文化服务的管理权限。
参考文献:
[1]陈振明:《公共服务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
[2]王浦劬等:《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研究——中国与全球经验分析》,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
[3]唐亚林、朱春:《当代中国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发展之道》,《学术界》2012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