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利萍
(榆社县水产开发服务中心,山西 榆社 031800)
榆社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实践与思考
白利萍
(榆社县水产开发服务中心,山西 榆社 031800)
介绍了榆社县基本情况,结合该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分析了实施坡改梯建设工程的效益,阐述了工程综合治理的主要做法,并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坡改梯进度缓慢、现有梯田开发利用程度不够及工程后续管理滞后等问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水土流失;坡耕地;榆社县
榆社县从2011年开始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坡改梯建设工程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该工程主要通过修筑田间道路和水平梯田对坡耕地进行综合治理,有效拦蓄坡面径流,减轻了水土流失,特别是水平梯田便于机械化耕作,可使粮食增产,促进山区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1.1 坡耕地现状
榆社县地处晋中市东部,是典型的山区县,属北方土石山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全县土地总面积1699km2,水土流失面积1268km2,占总面积的74.6%。总耕地面积21892.74hm2,其中坡耕地12342.74hm2,占总耕地面积的56.83%。当地农民以种地为生,生产条件落后,属省级贫困县。
坡耕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用地,但水土流失相当严重。据统计,坡度为5°的坡耕地年土壤流失量为714t/km2;15°的坡耕地达9260t/km2;20°的坡耕地可达15137t/km2;25°的坡耕地达到21334t/km2,坡耕地土壤流失量占全县总流失量的43.35%。坡耕地受雨水冲刷,特别是暴雨的击溅侵蚀,大量肥沃的土壤被雨水夹带流向下游河道,汇入县河浊漳河,造成河道严重淤积,影响两岸河坝安全,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坡耕地的水土流失,破坏了土壤结构,导致耕作层土壤养分降低,土地生产力下降,粮食减产,粮食安全得不到保障,制约着农村经济发展。
1.2 项目区治理情况
榆社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共涉及6个乡镇52个行政村,总人口26688人,全部为农业人口,约占全县农业人口的20%。耕地总面积5624.56hm2,其中坡耕地3525.46hm2,占总耕地面积的62.7%,人均耕地面积0.21hm2,农业人均纯收入1640元,人均产粮697kg。从2011年工程实施开始,截至2014年底,共新修水平梯田2722.27hm2,生产道路101.33km,标志碑1座。
2.1 提高粮食产量,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坡改梯工程建成后,使“三跑田”(跑水、跑土、跑肥)变成“三保田”(保水、保土、保肥)。新修的水平梯田全部作为基本农田,新增基本农田2722.27hm2,人均增加0.1hm2,每年粮食增产639.4万kg,为当地粮食安全起到了保障作用;增加生产道路,有效改善了人居环境和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按项目区提高的粮食产量推算,若将全县现有坡耕地全部改造,每年可增产粮食2899万kg,效益十分显著。由于增加了基本农田面积,使过去单一生产粮食的产业结构得到调整,当地特色产业得到长足发展,转变为农林牧副业并举模式,增加了项目区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2.2 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
通过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坡度较缓的修成水平梯田,可有效拦蓄径流,起到蓄水保土的作用;部分交通不便、坡度过陡的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减轻了水土流失造成的面源污染,减缓了河道泥沙淤积,降低了洪涝灾害发生的概率,使区域生态环境向良性循环发展,促进了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3 巩固退耕还林(草)成果
项目区的坡耕地改造成梯田后,农民有了高产稳产的基本农田,变过去的广种薄收为少种高产多收,为退耕还林创造了条件,杜绝了毁林种粮的不良行为,为大面积植被恢复创造了条件。
2.4 促进社会和谐和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坡改梯工程建设,在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粮食安全和设施农业的基础上,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了应有的推动作用。
3.1 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实施以来,当地政府立即成立了工程项目建设领导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财政局、发改局、环保局及工程所辖乡(镇)负责人为成员,指导项目的具体实施。县水利局作为项目实施的主体,具体负责工程建设。在建设过程中实行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明确目标,制定奖惩制度。
3.2 规范建设管理
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项目由甲级设计单位山西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吕梁绿宇水保生态工程设计咨询中心设计。按照国家对基建项目的要求,实行项目建设监理制、招投标制。县水利局作为建设单位,履行项目法人责任,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并承担风险;北京市中冠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榆社监理部履行监理单位职责;通过招投标程序中标,确定施工单位,各个施工单位分别与县水利局签订施工合同,具体负责工程建设任务,承担相应责任。
3.3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工程开工时,项目领导组集中所有参建单位召开会议,对工程实施进行安排部署;县水利局派技术人员会同施工单位的具体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落实每处施工点;监理单位派驻监理员,对工程建设的投资、进度、质量进行严格控制。为确保工程质量,施工方严格按照设计施工,监理员根据施工进度,及时到工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工整改,直至消除隐患;每个单元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报验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对每个单元工程进行质量评定,评定为合格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县水利局技术人员深入工地,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管护责任状,建立管护制度。
3.4 宣传水保法规,加强预防监督执法
为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加强宣传,增强当地群众的水保意识,提高其参与项目实施的主动性。按照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区加大预防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从严查处违法案件,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形成“谁破坏谁治理、谁造成水土流失谁缴纳补偿费”的机制。
尽管全县在坡改梯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时期梯田建设的要求还存在差距,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坡耕地占总耕地比重较大,受当地财力影响,坡改梯进展缓慢;二是现有梯田的综合经营及开发利用程度不够,经营开发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重建轻管,工程后续管理滞后。
结合榆社县坡改梯建设管理实践,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加大资金方面的支持,以梯田建设为重点,对小流域进行综合治理。根据每块坡耕地的实际情况,坚持先易后难原则,优先选择坡度较缓、交通便利的地块实施坡改梯工程,使群众在较短的时间内获益。第二,在建设内容上,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目标,加强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及农机措施相结合,搞好坡面水系、蓄水池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和田间道路工程的综合配套,充分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第三,在工程后续维护管理上,建立长期的资金投入机制,每年定期拨付一定资金,由专人负责对工程进行检修维护,并明确责任,使工程效益得到长效发挥。
S157.2 [
]C [
]1004-7042(2016)06-0017-02
白利萍(1973-),女,1998年毕业于山西农业大学水土保持专业,工程师。
2016-04-17;
2016-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