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2日,由新疆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在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召开新疆电石渣生产水泥企业错峰生产协调会议。国家工信部原材料司建材处陈恺民处长、新疆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斯拉因·司马义、新疆建材行办副主任孙存稳、中国水泥协会常务副会长孔祥忠、中国石油和化工联合会副秘书长周献慧、中国氯碱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张鑫、新疆环保厅副处长杨新利、中泰集团董事长王洪欣、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新军、新疆天业集团董事长宋晓玲、新疆青松建化集团董事长郑术健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部门参加会议。
新疆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斯拉因·司马义主持会议,斯拉因·司马义指出错峰生产不仅是地方政府必须遵守的产业政策,也是国家环保有关专项督查内容,所有企业都要从大局出发认真执行。新疆建材行办副主任孙存稳提出国办发〔2016〕34号文明确规定“在采暖地区的采暖期全面试行水泥熟料(含利用电石渣)错峰生产”,鉴于电石渣水泥企业因PVC产品生产具有连续性的实际情况,在不增加区域水泥产能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新前提下,新疆行管办充分兼顾各方实际情况,可进行错峰置换,由传统水泥生产企业增加错峰生产时间,电石渣生产水泥企业以市场化方式购买错峰指标向传统企业按成本供应熟料。新疆环保厅副处长杨新利强调必须要重视环保有关专项督查。天山水泥赵新军董事长、青松建化郑术健董事长表示水泥大企业愿意带头示范,坚决执行错峰生产,与氯碱企业、电石渣水泥企业友好协商,共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中泰集团王洪欣董事长、天业集团宋晓玲董事长、石化联合会副秘书长周献慧、氯碱协会副秘书长张鑫介绍了PVC生产情况和电石渣企业执行错峰生产政策的实际困难,希望地方政府和传统水泥企业,考虑目前PVC企业给新疆带来的就业机会和财税收入,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中国水泥协会孔祥忠指出,错峰生产解决的是环保问题,此次新疆电石渣生产水泥企业错峰生产协调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可以作为电石渣生产水泥企业贯彻执行错峰生产政策的依据,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会议纪要的未来执行情况将考验政府的行政能力、各协会协调组织能力、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
国家工信部原材料司建材处陈恺民处长充分肯定了新疆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在全国范围内组织新疆自治区水泥企业执行错峰生产、全面停止生产32.5等级水泥产品、在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过程中遇到问题积极组织各方协商解决的工作主动性。他讲解了国办发〔2016〕34号文政策制定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错峰生产的意义。他希望氯碱行业和水泥行业做好上下游之间的利益协调,将水泥生产企业执行错峰生产政策落到实处。
会议在斯拉因·司马义主持下形成的会议纪要,要求新疆行管办尽快制定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