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外科患者对隐私权保护意识的新思考

2017-01-20 13:43朱雪荣张雪妮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7年1期
关键词:病案隐私权外科

朱雪荣,张雪妮

(西安市第一医院肾内科,陕西 西安 710002,1170887451@qq.com)

提高外科患者对隐私权保护意识的新思考

朱雪荣,张雪妮*

(西安市第一医院肾内科,陕西 西安 710002,1170887451@qq.com)

目的 初步了解外科患者对隐私权的认知程度,探知外科护理工作中患者隐私权保护的方法和伦理对策。方法 随机选取笔者所在医院2015年2月至2016年3月外科门诊及收治外科住院患者252例,采用自行设计的调查问卷了解患者对隐私权的认知程度、隐私泄漏的途径和方式、泄漏后果等。结果 大部分患者对隐私权有一定了解、患者自认为的泄漏途径和方式大多与医护人员有关,多数患者在自己隐私泄漏后觉得心理不安,进而选择以诉讼、投诉等手段处理这些问题。结论 应强化患者和医护人员对隐私权的认知,采取优化管理、更新制度等手段,尽可能保护患者隐私权。

外科护理;隐私权;保护意识

外科护理工作具有急诊多、工作量大、病人病情急且变化快、疾病种类和治疗护理项目繁多、突发事件应变多等特点。在诊疗、护理及整个围手术期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暴露患者的身体,还可能涉及敏感部位,伤害到患者的自尊和隐私权,使患者感到不安、焦虑、烦躁、反感、恐惧等。为了改变目前外科患者的隐私保护欠缺的情况,实施恰当的护理伦理干预是十分必要的。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随机选取笔者所在医院2015年2月—2016年3月外科门诊及收治外科住院的患者252例,年龄在20~65岁,平均年龄(34.46±4.04)岁。

1.2 研究方法

向患者清楚解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取得患者本人同意,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向患者采集以下信息:①年龄、性别、文化程度、婚姻状况等一般资料;②对隐私的认知程度;③是否有隐私被泄露,如果存在隐私泄露的情况,隐私被泄露的方式是什么以及得知隐私被泄露后的心理感受。本次共发放调查问卷252份,回收问卷240份,有效问卷240份,有效回收率为95.24%。

2 结果与分析

2.1 患者隐私认知情况

35例患者(14.58%)认为下阴处、女性乳房等敏感部位属于隐私,41例患者(17.08%)认为自己的病情属于个人隐私,30例患者(12.5%)认为性生活史、婚姻生育史等属于个人隐私,38例患者(15.83%)则认为自己的病情、特殊敏感部位属于隐私,33例患者(13.75%)认为既往史、敏感部位属于个人隐私,39例患者(16.25%)则认为自己的病情和既往史属于隐私,仅仅有24例患者(10%)认为自己的病情、既往史、敏感部位都属于个人隐私。

2.2 隐私泄露的方式

55例患者(22.92%)认为医护人员询问病史会引起隐私泄露,65例患者(27.08%)则认为医护人员查体时会导致隐私泄露,69例患者(28.75%)认为医护人员在进行治疗和护理操作时致使隐私泄露,51例患者(21.25%)则认为与医务人员沟通交流时会造成隐私泄露。

2.3 隐私被泄露后患者的心理感受与应对措施

当得知自己的隐私被泄露后,有38例(15.83%)患者采取无关紧要的态度,70例患者(29.17%)则感觉憋屈,73例患者(30.42%)感觉心理不安及害羞,59例患者(24.58%)感到气愤。因此患者的应对措施也不尽相同,106例患者(44.17%)隐忍而不发,94例患者(39.17%)则是找医护人员理论,更有甚者会向医疗机构及相关部门投诉,40例患者(16.67%)则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隐私权,由此导致医患矛盾的产生。

2.4 患者隐私权的包涵范围

患者隐私权应该包括身体健康方面的隐私和心理健康方面的隐私。身体健康方面的隐私权应包括:①患者身体和生理的隐私权。比如患者身体的隐私部位及生理方面存在的缺陷、畸形、不适等情况;②患者的疾病信息。例如其所得疾病的种类、病因及能否治愈等方面的信息;③与疾病史有关的信息;主要有患者的既往史、家族史及其他家庭成员或亲属的患病情况等信息。④有关的病历资料信息。比如患者在患病期间所有的病历、化验单、各种检查的结果、关于手术的完整资料信息等。患者心理方面的隐私权应该包括:患者目前所患心理疾病或心理障碍及为了诊治该病需向医护人员陈述的个人生活状况、感情状况等不愿被他人获知的个人信息。除此之外,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向相关医护人员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人际关系、财产状况及个人私生活等方面的信息也理应属于患者隐私权的范畴。患者的隐私权包括四项基本权利,即隐私隐瞒权、隐私利用权、隐私维护权和隐私支配权。隐私权的客体是隐私,只要违反其中一项,就是侵权行为。

2.5 医患关系中侵犯患者隐私权的一些表现形式

2.5.1 诊疗护理过程中对患者隐私的侵犯。

表现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公开询问与患者所患疾病无关的个人信息。同时在诊疗或检查过程中,有意或无意地泄露患者的信息或要求患者在遮挡不充分的情况下随意暴露自己的敏感部位等。这方面,女性受到的伤害可能更大一些, 由于女性在生理上的特殊原因,在诊疗过程中的隐私权更容易受到侵害。比如乳腺外科男医生在遮挡不充分、没有女护士在场、一群患者及家属围观下为疑为乳腺肿瘤的患者进行触诊。再比如,为外科手术前患者导尿时,带教老师为了让学生熟悉操作流程和技巧,会边操作边讲解,众目睽睽之下充分暴露患者的隐私部位,延长操作时间,这样就引起患者的不满。从法律上讲,实习生属于与治疗无关的人群,患者没有义务配合其实习。患者对其隐私有支配权,有依照自己的意志同意或拒绝他人利用自己的隐私开展临床教学的权利。患者对临床教学取舍的前提,是在知情基础上的同意和选择。由于我国对患者隐私权保护的立法不完善和现行医疗体制的缺陷, 使得患者即使已经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隐私权遭到了侵害, 也无法寻求到有效的救济途径。门诊部就医人员及陪诊人员繁杂,住院部人满为患、抢救室男女病床不分等;由于这些客观原因的存在,使得很多患者不得不在大庭广众下讲述自己的秘密,甚或是有些难以启齿的病史及接受许多暴露敏感部位的检查。

2.5.2 无资质医护人员参与诊疗。

在2015年9月,笔者所在医院男性科曾收治一位阴茎异常勃起的患者,由于此类病例男性科收治的不多,主管医生在未事先经患者同意的情况下,突然叫来十几名实习生,该医生以患者为“活标本”,现场讲解各部位名称、症状等,由于患者非常痛苦,并试图阻止该医生的行为,却被医生告知没有关系,让他躺好配合检查。虽然法律对医学学生参加临床实习并无禁止性规定,但实习医生的加入势必会为隐私权的保护增加许多困难,只有法律上所称的医师才有资格接触有关患者隐私的诊疗过程,所以在临床教学过程中有效保护患者的隐私就显得尤为重要。

2.5.3 住院期间及出院后侵犯患者的隐私权。

这主要指的是患者住院期间,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对其病历、检查结果及其他信息记录管理不严,内部制度缺失导致信息流失或随意传播,以及公开地询问病史和医患沟通交流时造成的泄密。如某些医院出于宣传广告的目的,为了说明自身的治疗效果,在未经患者同意的情况下,将患者的照片、影像、文字资料等广泛传播。而医生对患者医疗隐私的保密问题,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现实生活中,这方面侵犯隐私权的问题更是比比皆是,例如某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性病”,刚从医院回来,邻居和同事就指指点点说这人生活作风有问题。但是如果将患者隐私的保护完全认定为医护人员的职责是盲目和不理性的,患者在保护自身隐私上同样扮演者非常重要的角色,然而,当前患者保护自身隐私的意识不强,同时保护其他患者隐私的意识也不强[1]。

3 讨论

3.1 从法律层面上,完善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

尽管2010年7月1日出台的《侵权责任法》中明确了对隐私权的保护,也在原卫生部出台的规章制度中提出了对患者的隐私权的保护问题,但由于患者隐私权保护的范围和医患关系中隐私侵权的责任形式并不明确,所以对于隐私的尊重仅仅等同于道德层面的约束,取决于义务主体即医务人员的个人素质。而当患者隐私权受到侵害的时候,仍难以实现对患者权益的有效司法保护。因此,我国立法机关应当针对以上所提到的欠缺部分做出进一步完善,使医院对待患者隐私权的每一项规定都能从法律中找到依据,体现出患者隐私权保护从法律层面到医院执行的一致性。

3.2 加强医护人员法律知识学习,转变观念,强化患者隐私保护的意识

作为此项权利的义务主体医护人员来讲,应熟知法律关于患者隐私权保护的各项规定;加强医护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在医护活动中的作用。通过院内组织开展的职业道德教育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督促医护人员在医护工作中遵守和履行相关法律义务保护患者利益。通过在门诊大厅或住院部醒目位置通过展板大力宣传患者的权利和义务,提高患者的维权意识,使保护患者隐私权深入人心,成为广大医护人员应共同遵守的道德标准,在医护人员的绩效考核当中,把保护患者隐私作为考核指标之一。

3. 3 强化医护道德保密的意义,恪守道德底线,严于律己,体贴患者

医护道德保密指医护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应该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不得对外泄露和传播。它是伦理学特有的范畴。在疾病的诊治过程中,患者需要医护人员充分的尊重、体贴、关心,所以每位医护人员都要自觉养成耐心、细致的良好习惯。比如在询问病史时要注意语言亲切、举止大方。因患者的千差万别,要因人而异,讲究方式方法。由于诊断、治疗的需要,患者往往不得不将一些个人隐私告诉医护人员,如个人家庭、婚姻、生活习惯等个人信息;妇科病、性病等一些疾病的诊断、进展及预后;不愿意别人接触的身体某些敏感部位;不愿意别人知道的决定等。医护人员应该为患者保守秘密,保护患者隐私是一项最基本的社会伦理要求。

3.4 改善医疗设施,更新不合理制度,优化管理

在门诊可以采用姓名隐字后与排队号同时显示在电子屏上进行叫号的方式,严格候诊区和就诊区的划分。为了进一步改善检查室和诊室的条件,笔者所在医院2014年年底采用隔音效果好的移动门将检查室和诊室逐个分隔开,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服务。同时改良门禁系统,考虑在各诊室和检查室门口安装识别器,相关医护人员采用指纹识别、门诊患者可以用一卡通刷卡进入、住院患者可以佩戴具有识别功能的手环进入。患者通过身份识别后进入诊室诊疗和检查,不但确定了患者的身份,还可以有效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导致隐私泄露。在重点科室如心血管、眼科、干部病房、妇产科等试行为主管医生和护士配备迷你平板电脑,随身携带,连接电子病历管理系统,密钥进入。在有实习生跟随查房时,平板电脑的手写输入功能可以成为医患的交流工具,在非单人间病房从早上8∶00至10∶00查房时间施行无陪人管理,并在相邻的病床之间安装围和式床帘。这样不但提高工作效率,还很好地保护患者隐私,也使撤销床头卡、床尾卡及护士站病人一览表等成为可能。在门诊和住院部大楼的每一层设置单独谈话间,在诊疗检查室或非单人间病房可放置“处置或检查中,请稍候”的提醒标牌。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高速发展及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推进,各大医院都陆续使用了电子病案系统,极大地提高了临床医护人员的工作效率,但在方便医疗活动的同时,也给医院病案信息安全带来了新问题,即患者信息泄露的问题时有发生,网络安全隐患还未能彻底消除[2]。电子病案作为一种特殊的信息载体,记载的内容涉及每一位患者的隐私[3],病案档案作为档案中特殊的一种,兼具了业务性和隐私性,所以在管理病案的工作中,相关人员的作用是极其重要的,当涉及隐私和安全问题时,机构内部员工才是最薄弱、最易出错的环节[4]。电子病案在不同的医疗机构、保险公司、政府部门之间都有一定的传输应用,系统运行的不稳定造成患者相关信息的丢失或错误及电子病案系统和互联网之间没有安装防病毒应用软件、防火墙,会发生在黑客攻击或病毒侵袭情况下导致电子病案的隐私泄漏问题[5]。电子病案应对医护人员进行分组分级,不同级别限定不同的访问权限,并在所有科室配有电脑终端,各子系统设置密码,必要时引入指纹识别体系,提高安全系数。电子病案系统建设和应用中医务人员明确自己的义务,主动采取保护自己的密码、电子签名,防止患者资料的泄露,从而最大限度保护了患者的隐私不被泄露。

3.5 在教学医院不断尝试新的教学方法

长期以来形成的医疗习惯使医护人员处于医疗服务的主导地位。尤其在教学医院或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认为患者既然选择来这里就医,就默许了会配合医院和医护人员的教学行为,从法律上讲,实习生属于与治疗无关的人群,患者没有法定义务配合其实习。患者对其隐私有支配权,有依照自己的意志同意或拒绝他人利用自己的隐私开展临床教学的权利。患者对临床教学取舍的前提,是在知情基础上的同意和选择[6]。随着医患关系从传统的父权主义医疗向医患间的沟通模式转变,促使患者的某些关乎个人尊严的权利被提到了法律保护的层面上来,隐私权就是其中的重要一项[7]。现代医学的发展,数字化远程控制系统、模拟实验室教学、仿真生物科技等新的教学实习方法应用于临床,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患者隐私权的侵犯。由于实习生不具备参与诊疗活动的合法资格,为了保证实习教学质量,同时保护患者隐私,手术医师可通过视频转播系统将手术全过程转播到病房示教室供学生学习观摩。数字化远程示范教学只能弥补临床教学中存在的不足,不能完全代替实习生的实际临床操作。所以在实习生临床技能操练中可以适时引入仿真模拟教具,它可以模拟人的生命体征变化和疾病发展过程,将它应用于教学实践过程,能尽可能减少在广大实习生面前暴露患者隐私的机会。当然,就目前科学技术发展的水平,以上技术还不能完全解决临床教学中的所有问题,遇到需要患者充当“活教具”角色时,必须向患者或家属耐心解释,取得患者或家属充分理解和授权后方可开展临床教学工作。

4 小结

隐私权是广大患者享有的一项基本人格权利,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本着救死扶伤的服务宗旨,从伦理道德和法律的角度不断完善保护患者隐私的各项工作,持续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护服务。

[1] 汉业旭,姚峥,张建.新医院评审标准下的门诊患者隐私权保护[J].中国医院,2014,18(4):46-48.

[2] 刘芸,梁玉敏.浅谈医院病案管理中患者隐私的保护[J].右江医学,2014,42(6):745-746.

[3] 左晖. 谈病案管理与患者的隐私保护[J].中国病案,2015,16(10):20-21.

[4] 李桂兰.病历档案管理与患者隐私权保护之探讨[J].福建师大福清分校学报,2013(6):17-20,27.

[5] 周立新.外科临床伦理学中几个基本问题的探讨[J].上海医药,2012,33(16):21-24.

[6] 李兰,郭玲,单艳.优质护理服务过程中保护患者隐私的思考[J].中国医学伦理学,2013,26(4):496-497.

[7] 董军,刘亚军,周亚春,等.医院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理念的实践[J].中国医院,2011,15(1):7-9.

〔修回日期 2016-07-12〕

〔编 辑 李丹霞〕

New Thoughts on Improving the Awareness of Privacy Protection in Surgical Patients

ZHUXuerong,ZHANGXueni

(DepartmentofRenalMedicine,theFirstHospitalofXi′an,Xi′an710002,China,E-mail: 1170887451@qq.com)

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cognition status of privacy protection in surgical patients and explore the methods and ethical countermeasures to patients′ privacy protection in surgery nursing. Methods: A sample of 252 surgical outpatients and inpatients was randomly selected from February 2015 to March 2016 in our hospital. The cognition status of privacy protection, the ways of privacy leakage, and the consequence of privacy leakage were investigated using a self-designed questionnaire. Results: Most of the patients had a certain understanding of privacy right. The patients thought that privacy leakage was mostly related to the medical staff. Most of patients felt anxious after privacy leakage, and then chose to deal with these issues in litigation, complaints and other means. Conclusions: It should strengthen the awareness of privacy right of patients and health care workers, adopt optimal management, and update system, so as to protect patients′ privacy right as far as possible.

Surgical Nursing; Privacy Right; Protection Awareness

R-052

A

1001-8565(2017)01-0070-04

10.12026/j.issn.1001-8565.2017.01.15

2016-05-31〕

*通信作者,E-mail:ruixue7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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