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兴恩蒋宏岭陈葆丁长松
浅谈新时期河道管理创新发展的思考
张兴恩1蒋宏岭2陈葆3丁长松1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位于江苏省中部长江三角洲腹地,长江与淮河交汇处,南临长江,北接邵伯湖,中贯京杭大运河,总面积552.68km2,其中水域面积76.07km2。境内水网密布,主要由1个湖泊、8条市级以上河道、9条区级河道、106条镇级骨干河道以及140条村级河道组成。其中列入省骨干河道管理名录8条,总长96.89km。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邗江区已形成一套符合地方实际且行之有效的河道管理模式。
1.健全机制,不断优化河道长效管理模式
一是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扬州市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的相关要求,修订完善《邗江区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邗江区城乡河道河塘长效管护工作办法》,建立全区骨干河道“河长制”管理机构,修订河道长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将规章制度公布上墙,从而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责任、管理任务和管理目标。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建立管护网络,面向社会招聘河道管护人员,全面推行定河道、定人员、定任务、定标准、定工资、定岗位的“六定”管护责任制,划分河道责任管理段,参与河道河塘管护。三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管护水平,定期组织河道管护员、水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主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请相关专家授课和到兄弟单位学习先进管护方法,从而提高河道管护人员管护责任和管护水平。四是强化监管工作,科学运用GPS系统、监控探头、无人机、水利信息化平台等现代化手段,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实时跟踪监控,确保河道管护工作有效运行,提高河道长效管护效能。
2.齐抓共管,实现领导担任河长
通过建立“河长制”,实现主要领导担任河长,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在全区所有河道竖起“河长制”公告牌,公布河道名称、河道长度、管理要求、总河长、河长、责任人、管理单位、监督单位和监督电话等内容。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加快推进河道管护工作,促进“河长制”管理公开化,使“河长”职责能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3.完善制度,出台考核办法
以考核为抓手,市河长办出台了《扬州市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办法》,扬州市财政局、水利局联合制定了《扬州市骨干河道管护考核办法》,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管理、经费管理、管护措施、管护效果和群众满意五个方面,对考核结果优良、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河道,市级财政奖补资金分配系数分别为1.2、1.0、0.8。
4.落实资金,为长效管理提供保障
在区级财政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的基础上,积极向省、市争取资金,确保全区每年用于管护的资金不少于1150万元,各镇每年安排的自筹资金不少于上级奖补的20%。河道管理宣传经费及各专项项目经费都已得到落实。
5.严格考核,巩固长效管理成果
完善各项考核机制,组建绩效考核专职小组,配备车辆和设备,每月对各镇(街道、园区)管护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管护不到位的部位及时在“水美邗江”微信群和专项简报中公布。每季度对照《邗江区城乡河道河塘长效管护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评,对考评结果进行全区通报,并根据考评分数拨付财政奖补资金。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检查考核,使全区各地的河长制管理工作操作更加规范、机制更加健全、效果更加显著。
6.典型示范,全力推进省骨干河道管理
省骨干河道管理以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经费管理、空间管理、资源管理、工程管理为主要抓手,实行以点带面、示范推进。开展河流生态健康评估、水利风景区创建、河道管理范围内界桩及宣传牌设置、示范亮点河道创建等工作,努力提升省骨干河道管理水平。健全河道管理台账,对涉河建设项目实现“六个一”(一份批复、一张表格、一张照片、一份协议、一张占用证、一张票据)管理。
1.河道管护工作的监管还存在漏洞
部分河道管护人员年龄偏大、责任心不强、安全意识淡薄、综合素质偏低以及巡查工作不及时、不到位,导致部分河道管护效果不突出、不明显。此外,少数镇村河道巡查工作存在漏洞,进度滞后,增加了河道监管和水事案件查处的难度。
2.水事案件的制止缺乏有效手段
涉河违章建设项目大部分具有建造时间灵活、结构简易、搭建便捷等特点,且存在难以拆除的问题,管理部门若强制拆除极易引起矛盾冲突。即使发现了水事违章行为,也因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撑和快速有效的制止手段,难以有效阻止,给后续的案件查处增加难度。此外,受地方行政干预的影响,许多非法侵占河道资源、破坏河道生态的行为没有严格地依法惩处,对河道管护工作的开展形成阻力,造成负面影响。
3.河道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
河道管理线长面广,管理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填、塞、堵现象以及废弃物沿河排放已经成为社会综合治理难题,仅靠一个部门或单位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这导致了河道长期处于几个部门的共同管理,形成职能交叉、配合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管理现状。同时在河道管理维护过程中,各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难以形成执法合力,使河道管理处在谁都在管,但都管不到位的无序状态。
4.部分河道水质改善不明显
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和经济的迅速发展,河道两岸土地开发利用,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效率不高;多数原有排污口未经水利部门审批和论证,使用过程中排放的污水没有得到及时控制,污水未能达标排放;在对入河排污口的管理上,由于排污口的设置隐蔽性强,排放的污染物量测定难度较大,不便于监管,造成水质超标;加之农业面源污染、养殖污染现象依然存在。这些因素导致部分河道水质改善不明显,老百姓对水质问题的投诉较多。
5.“河长制”工作还没有完全深入到位
部分河长很少深入河道管理一线,未能全面掌握河道管理实际情况。“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河道管理不仅需要各级领导和各级河长引起高度重视,也需要各责任部门齐抓共管,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和标准切实履行职责。
随着水利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和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的需要,河道管理的重要性越来越高,老百姓对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的期盼也越来越强烈。针对目前河道管理存在的短板,应积极整改、创新发展。
(1)利用已成熟的河长制管理机制,强势推进,创新发展。加大河长制的宣传力度,考核结果除在媒体上公布外,还应向每一位河长发送告知书,让其及时掌握所辖河道的情况,以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推进各项工作。
(2)切实落实治污措施,加强排污口监测与管理,淘汰落后化工产能,大幅减少化工行业向河道污染物排放量,加大对农村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的控制,加快船舶污染应急能力建设。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生活污水接管,提高村镇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达标率,着力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
(3)加快河道确权划界工作进程,明确河道管理范围。加强河道岸线利用管控,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利用。加强水域资源保护,实行水域占用补偿、等效替代。
(4)强化河道日常监管巡查,推动河道空间动态监管,建立河道网格化管理模式,充分利用遥感等信息化技术,动态监测河道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加大河道巡查频次,明确河道巡查路线、范围、时间,专人负责每次巡查的台账记录,规范填写巡查报表,实现水政巡查月报制度。进一步明确河道巡查职责,完善考核机制和奖惩办法,对工作优秀的要表彰嘉奖,对工作不到位的进行惩罚,奖惩分明,采取有效措施调动管理人员积极性。
(5)加强河道管理执法能力建设,加大河道执法监管和查处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案件通报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对重大水事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
(6)坚持“一河一策”“一事一办”原则,针对不同河道功能特点以及存在问题,由河长牵头组织,编制工作清单,制定年度任务书,提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并有序组织实施。对于各级河长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到的关于反映河道管护的相关问题,要及时进行交办和督办,确保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7)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宣传教育,一方面扩大影响,提高沿河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河道管理人员人教育培训工作,保证能以务实的作风履行好日常巡查和长效管理职责,努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新景观,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更好的人居环境■
(作者单位:1.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水利局 225002 2.江苏省扬州市水利局 225000 3.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 25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