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发展改革委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农田水利建设有关工作作简要汇报。
落实国务院批准的《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要求,会同水利部进一步细化编制实施农田水利相关专项方案或意见。一是印发实施《全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实施方案(2016—2020年)》,进一步梳理明确工程实施范围和建设重点,推动完善灌区骨干工程体系,加强量测水设施建设,规划到2020年完成全国434处大型灌区和新疆63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任务,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和效益,为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二是印发《关于做好“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明确各项工作要求和“十三五”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规模及分省安排额度,强化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和规划实施监督考核。三是印发实施《全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三五”专项建设方案》,拟通过5年时间,专项完成22个省份490.71万亩(1亩=1/15 hm2,下同)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稳定解决250万山丘区群众的粮食需求和发展问题。
继续把农田水利作为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予以支持,安排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357亿元,用于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新建大型灌区、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工程建设。将黑龙江锦西灌区等新建灌区项目统筹纳入年内争取新开工重大水利工程范围,推动加快完善工程前期工作。综合采取项目单位自查、复核检查、实地查看、在线监管等多种方式,加强投资精细化管理,切实管好用好各项资金。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在下放政府出资的地方水利项目审批权限的同时,从加强规划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实行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实现从微观向宏观、从审批向监管、从项目安排向制度供给转变。
今年6月,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水利、农业、国土等部门印发了《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要求各地遵循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因地制宜、试点先行的原则,进一步协同配套推进农业水价形成、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工程建设管护、用水管理等体制机制改革,要求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完成改革任务。组织召开改革经验现场交流会,着力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同时,加强绩效评价和考核激励机制建设,对各地改革推进情况进行联系督导和跟踪问效。初步统计,2017年新增改革实施面积约3 000万亩,累计达到5 200万亩。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多措并举指导支持地方做好工作。同时,结合现有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工程实施,研究开展灌区农业节水综合示范,力争用3年时间,在示范灌区率先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率先建立较为完善的农业节水长效机制和国家支持农业节水政策体系,树立节水标杆,以点带面整体推动灌区农业综合节水,加快补齐农业节水“短板”。
会后,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汪洋副总理重要讲话要求,按照本次会议部署,会同各有关部门和地方进一步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推动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再上新台阶。■